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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浦社区201*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帮教工作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02:11:04 | 移动端:北浦社区201*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帮教工作总结

北浦社区201*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帮教工作总结

北浦社区201*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

帮教工作总结

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指导下,在辖区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我社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社区重点人口、违法青少年帮教管理工作进入组织实施阶段以来,社区紧紧从实战出发,对不同的工作对象侧重不同的工作方法,探索出集“管、帮、控”于一体的工作模式,收到良好效果。现将我社区201*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帮教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为切实加强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帮教工作的组织领导,我社区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帮教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摆在突出位置,列入社区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社区书记为组长,社区民警中队长为副组长,社区其他的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扎实有效地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工作人员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落实人员,责任到人,创新工作方法,确保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强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的要求,我社区加大整治力度,继续加强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专项整治工作。一是进行调查摸底,结合社区的工作实际,依托社区民警、工商等部门,对社区登记注册的8户网吧进行了检查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接纳未成年人等行为。二是深入开展网吧专项整治红盾零点行动,在检查中,一查网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相关证件是否齐全;二查网吧经营场所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三查网络经营场所有无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四查网络经营场所有无消防安全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五查上网人员的身份证件是否有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六查经营者是否有登记台账,对上网人员是否进行了登记造册;七查是否存在无照经营的“黑网吧”。通过严历打击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违规行为,正确引导网吧规范经营,共同创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环境。

三、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行动,加强儿童食品监管为了进一步优化校园周边环境市场秩序,净化儿童食品市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青少年消费安全和身心健康,我社区依靠社区民警、工商等执法单位,坚持以“保护儿童,关爱未来,强力整治,净化市场”为目标,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了校园周边环境和儿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对全社区学校及周边地区的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坚决取缔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身心健康的商店、流动摊贩及无照经营等行为。二是对擅自改变登记事项或超越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证照时效已过或未参加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的业户,及时督促其办理相关登记。三是对校园周边设立的经营门店,登记注册时严格审查其经营项目,经营范围等事项,对经营烟酒等商品的经营户要求其在店内悬挂“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的警示牌,并加强监督管理。四是检查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做到亮证经营、明码标价、不掺杂使假。七是加强与学校的联系,进一步落实学校法制教育任务,切实在学生中树立起安全消费意识,构筑起预防违法犯罪的思想防线,我社区把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加强对校园周边的巡查监管力度,要求社区在青龙路上的治安巡防岗24小时都有值班,以便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实现对校园周边地区的长效监管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四、健全维权网络,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一是进一步完善维权体系。我社区做到青少年维权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使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形成了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维权工作网络。在学校,利用黑板报、广播室宣传消费知识,记录维权活动,发表维权评论;在社区,可就近投诉,及时维权,在家里,可以让家长对未成年孩子进行一些教育。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青少年维权意识。根据青少年消费者的特点,我们利用报刊、电视、黑板报、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使广大青少年提高维权意识,掌握维权知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

五、违法青少年突出“帮”

违法青少年作为工作对象中的高危群体,重点突出帮教。一是开展法制教育,普及法律知识。通过组织法制报告会等多种形式,教育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法制观,帮助他们学法、懂法,进而自觉守法。二是加强同违法青少年所在的学校、单位、家庭之间的联系,随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有针对性的采取帮教措施。三是做好违法青少年周围人的工作。引导他们用正确的心态去面对违法青少年,用实际行动去关心爱护违法青少年,给违法青少年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氛围,避免他们再次走上歧途。

六、重点人口突出“控”。对一般的重点人口侧重控制。在日常工作中,主要采取公开和秘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控制。一方面,通过定期谈心、走访调查等公开的形式,了解重点人口的现实表现;

目前,我社区已完成监管对象建档4人,帮教违法青少年4人。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必须树立持久作战的思想,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我社区将切实加强对青少年教育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的工作热情,形成上下共同关心、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坚持不懈地为青少年教育管理每年办成几件实事,逐步探索建立青少年教育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做好我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帮教工作。

鹿城镇北浦社区二00九年九月十五日

扩展阅读: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201*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201*年,我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在林区党委、政

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预青办和林区综治委的大力指导下,在各成员单位的积极配合下,我区顺利开展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一、我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征:

(一)201*年以来,我区青少年作案成员主要是在松柏镇初中部学生和少数辍学少年人数,年龄在13至18岁之间。从违法犯罪年龄看,逐渐趋向低龄化。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当中,不满16岁不予刑事处罚和不满14岁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数也占相当大的比例。

(二)从犯罪性质看,盗窃犯罪最为突出,采取撬锁、破窗、破门等手段入室盗窃,一般选择居住处附近或亲戚、熟人或接触的工作单位为作案目标,且一旦得手,行为还具有连续性。他们活动地点相对集中,盗窃物品相对单一。相比较成年人流窜性犯罪现象,我区青少年犯罪作案地点一般在日常较为熟悉的活动区域周围,例如超市、沿街铺面、邻居同学家及其他作案简单的场所,就地作案,就地消费。所盗窃的物品主要是现金和易于脱手换钱的物品,如手机、电脑、烟酒、金手饰等。

(三)从犯罪形式看,两人以上共同犯罪特征突出,系列作案特征明显。大多以团伙的形式作案,纠合对象一般为邻居、同学、朋友,值得注意的是在校学生与已经辍学现游荡在社会上的青少年结伙作案,主要采取翻窗入室,插门入室盗窃。由于青少年犯罪人员在心理、生理上相似,易于结成较为稳定的生活圈与作案团伙,并随着作案次数的增多,团伙成员犯罪心理进一步强化,团伙内部逐渐形成明确分工,作案手法也日益熟练。再者,一些青少年由于过早辍学,无所事事,浪迹街头,便三、五成群,拉帮结伙,纠合邻居、同学、朋友,经常聚集在一起吸烟、上网、打游戏、酗酒滋事。

(四)重复犯罪的现象明显。纵观近几年的犯罪情况,18岁以下的青少年再次犯罪率非常高,因为大部分没有达到法定年龄,在打击上存在一定的问题,本着教育感化的观点出发,大部分都责令监护人领回,但领回去后又继续犯罪。二、我区预青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建立健全预青工作机制,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1、大力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林区预青办按照林区综治委和省预青办的要求,变更了由党委领导任组长,公安、文化等13家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神农架林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并充实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为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2、大力加强工作的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了《神农架林区预青领导小组职责》、《神农架林区预青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和《神农架林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等相关预青工作制度,同时还建立健全了法制校长制度、信息上报制度、情况沟通反馈制度、成员单位联席会制度等,通过这些制度,有效的整合了全区法制教育资源,增强了区预青办与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渠道,保障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顺利开展。

3、大力加强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我区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正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已做到了年初有计划、有布置,年中有检查、有督办,年末有考核、有评比。并将预青工作纳入了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内容,进行同部署、同检查,使全区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为预青工作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使预青工作在全区顺利开展。

(二)积极履行预青办职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1、清明节期间,我委联合林区文明办组织全区各学校团组织,开展了祭扫烈士墓爱国主义教育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在校园内营造出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继承优良革命传统的良好氛围,使广大学生了解了一些革命先烈的英勇事迹和无私奉献的精神,从而激发了他们树立努力学习,报效祖国的远大志向。

2、林区民政局和妇联积极开展儿童救助和帮扶工作。近年来,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林区妇联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大力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帮扶工作。对全区238名“留守儿童”进行登记造册,并招募120名爱心妈妈与“留守儿童”结成帮扶队子,为他们提供生活学习必需品,解除了孩子们父母的后顾之忧。

3、201*年10月14、15日,我委组织区普法办、教育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单位先后在新华中心学校和木鱼中心学校举办了两场场以“爱祖国、学法律、促成长”为主题的法制讲座。共有1000余名在校学生参加了讲座活动,发放法律知识宣传手册1000余份。提高了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广大学生中形成了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风尚,为我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4、加大“扫黄打非”力度,全面整顿文化和出版物市场,使青少年“远离失学、远离疾病、远离伤害、远离犯罪”,今年文化、公安、工商等相关成员单位对我区文化市场和出版物市场进行了检查和清理,共出动人员89人次,车辆23台次,行政处罚4家,警告5家;在音像出版物市场大清查行动中,共收缴淫秽光碟265盘、收缴非法出版物12册,有效净化了社会文化环境。

5、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今年我区文化、公安、工商、电信等部门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了“零点行动”和“暑期行动”,保证在校园周边200米以内不存在网吧等娱乐场所。通过联合执法行动,有效遏制了针对青少年违法经营行为的发生,为广大青少年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6、公安机关加大对违法犯罪青少年的保护力度和帮教力度。在办理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时,林区公安局始终坚持“特案专办”、“特案细办”、“分押制度”和“跟踪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有效地防止青少年再次受其他成年犯的教唆,更好地引导他们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正确对待自己犯下的过错,接受法律的公正判决,克服悲观心理,树立重新做人的勇气和信心。四、我区预青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工作经费缺乏保障。预防青少年违反犯罪工作没有专项工作经费,工作难以深入开展,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作的实际效果。

(二)法制教育基地等活动设施建设还需加强。缺少必要的硬件设施,法制图书少,专题材料少,必要的音像设备少,且法制教育缺少特色,相对缺乏吸引力。

(三)专职工作人员不足。预防青少年违反犯罪办公室具体工作设在区委权益部,只有一名专职工作人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四)部分单位重视程度不够。目前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尚未得到全社会的普遍关注,部分成员单位和乡镇党委、政府

仅满足于依据各自职能做好份内工作,不能形成工作合力。

五、201*年预青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预青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通过送法进校园、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要结合青少年特点,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律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摸清重点青少年群体底数,搞好服务和管理工作。从我们了解掌握的情况看,流浪未成年人、农村留守未成年人、闲散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仍然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高危人群,也是我们作为教育、管理和服务的重点对象。对于这几类重点青少年群体我们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进一步加强个体信息统计工作,建立个人信息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强化引导和服务,并积极主动提供法律援助或司法救助,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多渠道开展关心、帮扶、救助工作。(三)进一步加大力度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针对非法经营的网吧、游戏厅、淫秽色情网站、不良图书等非法出版物、毒品、校园及周边不良环境等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针对网吧的管理问题,文化、公安、工商和电信等部门要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有效制约未成年人上网和网吧超时经营等问题的发生。

(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构建长效工作机制。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力度上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要加强基层预防工作机构建设,进一步推动乡镇、社区(村)、学校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树立群防群治的工作理念。发挥好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并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传媒,深入宣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面,营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良好社会氛围。

东城区201*年上半年

未成年人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工作总结

上半年,在市未委会、市预防小组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区各委员单位的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下,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始终以“巩固奥运成果、强化重点突破,维持常项水平、实现持续发展”为主线,扩大品牌效应,增强工作实效,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巩固和扩大“平安奥运行动”成果,为建国六十周年庆典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巩固社区闲散青少年服务和管理成果。认真总结了“平安奥运行动”中社区闲散青少年服务与管理的宝贵经验,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闲散青少年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在保留排查摸底、数据库定期更新、危险度评估、分类动态管理等经验做法基础上,以“全国社区青少年信息管理系统”为依托,严格提出“保留经验,拓宽领域,管理到位”的12字方针,加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用社会力量解决社会问题的原则,组织由志愿者、社工组成的专兼职相结合的工作队伍,尝试开展一对一、面对面的联系服务活动,加强教育和管理的针对性,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苗头,消除一定影响社会稳定的消极因素。

(二)加大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帮扶力度。借助社会专家学者和青少年心理服务机构的力量,依托“12355”心理健康咨询热线和咨询点,通过举办青少年心理知识图片展、社区青少年心理健康讲座等形式,积极做好心理问题青少年的心理咨询和疏导工作;进一步落实《东城区关于对判处非监禁刑失足未成年人复学安置的实施意见》,针对不良行为、被判处非监禁刑、服刑及刑释解教等特殊未成年人,建立了跟踪帮教机制,引导他们积极参与社区矫正,避免该群体因失学而增加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三)积极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新途径。在北京市第六十五中学开展了青少年法律援助进校园活动。活动中,工作人员向同学们讲解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意义、对象和流程,公布了全区青少年法律援助的相关渠道,并赠送了《呵护未来东城区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犯罪手册》、《东城区法律援助服务指南》、《开口ABC》等普法、学习书籍,进一步激发了他们学法用法的兴趣。此外,为增强法制教育工作的直观性和趣味性,在全区各中小学校和社区举办了“健康成长法律护航未成年人保护主题展览”,将常用易懂的法律知识以卡通漫画等图文并茂的形式,告知同学们要远离侵害、预防犯罪的重要性。

二、推动重点工作实现突破,逐步拓展未保和预防工作领域

(一)深化东城“阳光?成长”行动。进一步整合、更新、完善了“爱心基金”、“希望之星1+1”奖学金、“学子阳光”助学金等各类救助项目,加大了对区内贫困青少年的帮扶力度。同时,结合“两节送温暖”活动,先后举办了“爱心基金”发放仪式、“托起明天的太阳”扶贫助学、欢度新春观影等系列活动,为区域内贫困青少年送去新春的温馨祝福和亲切的人文关怀。截至目前,共募集发放助学金23,600元,资助贫困青少年58人,为140名贫困青少年发放了价值万余元的学习用品。

(二)整合资源提升法制校长工作水平。不断创新授课方式,公、检、法、司四家单位法制校长通过开展警学共建、青少年安全教育进校园、讲好一堂法制课、法制宣传图片展等特色活动,为青少年提供了更加有针对性的引导和教育;进一步丰富了法制校长队伍成员构成,吸纳区交通支队参与法制校长工作,并结合青少年成长需求开展了交通法规、文明出行等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青少年交通安全防范意识。此外,我区法制校长工作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首次将区优秀法制校长评比纳入了全区表彰奖励范围,提升了评选工作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三)建立了第一批12355星光自护学校。为加强社区青少年自护教育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区青少年远离危险、防范侵害的意识和能力,在我区全面启动了第一批12355星光自护学校。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选取了北新桥街道、建国门街道、东四街道的3个社区推广建立三所12355星光自护学校,全力打造青少年社区教育新平台。目前,在团市委权益部和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的大力支持下,已为三所社区自护学校配备了部分必要的自护道具与教材,并在课程设置、活动组织等方面给予了具体指导和帮助;邀请中国学校心理健康服务体系课题组专家策划举办了“服务家庭促进和谐12355东城区星光自护学校大讲堂心理健康专场”,面向社区青少年及家长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在条件成熟社区给予工作方向性建议和具体指导,起到以点带面,共同推进的良好效果。

三、保持常项工作高水平运转,全面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一)深入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活动。落实市、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创建活动的申报、监督、检查、考核和激励机制,积极做好201*年度市、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评选表彰工作。深入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区城管、公安等部门联合行动,以集中整治和日常巡逻相结合,对长安街一线特别是王府井南口、北京饭店门前、台基厂区域散发小广告的未成年人实施强制性救助。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各部门共出动执法车辆10辆、执法人员53人次,救助散发小广告未成年人26人,教育孕妇3人,没收非法小广告3000余份,并对小广告上相关号码进行了停机处理,有效打击了沿线区域散发小广告的违法行为,多渠道、全方位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二)深入开展“星光青春自护行动”。6月初,下发了《关于举办了第一届“呵护?未来”东城区青少年社区自护文化节活动的通知》,面向社区全体青少年征集歌曲、相声、小品等自编自演的自护文艺节目,形成社区青春自护文化交流和普及的有效载体;强化社会资源整合,充分利用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东城分部的专家资源优势,积极做好青少年自护教育和心理疏导的日常工作。(三)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优化行动。全面净化未成年人文化环境,区文委针对“口袋书”、有害卡通画册、不良游戏软件等突出问题进行了集中清理整顿,加强对娱乐场所和网吧等营业场所的监督管理。区工商局继续开展了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行动,加强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卫生、交通安全、公共秩序检查,为在校学生营造安全放心的外部环境。区园林局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优惠政策,向未成年人优惠开放区内公园、图书馆等文化娱乐场所。四、深化长效机制建设,促进未保和预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强组织建设,完善区、街、社区三级工作体系。根据新形势新任务需求,增补了区交通大队、质量技术监督局、统计局、烟草专卖局四家职能单位为区未委会委员单位,调整补充了各委员(成员)单位委员、联络员,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加强基层组织机构建设,按照“有领导分管、有专项经费、有专人负责”的目标,继续加大街道未保和预防工作机构建设,推动未保和预防组织网络向社区延伸。

(二)规范工作机制,强化区未委会、预防领导小组职能。召开了东城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议,修订完善了区预防小组、区未委会及各委员(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制定了全年工作折子,表彰了一批优秀集体和个人,积极协调督促各委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各级未委会、预防领导小组的制度建设、机制建设,不断强化自身职能,着力构建运转协调、灵活高效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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