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团县委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团县委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20**年,共青团**县委紧紧围绕“减少和预防保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这一主线,发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职能,切实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结合实际,开展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青年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了全县青少年的维权意识,增强了法制观念,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发生。
一、明确指导思想,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不断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组织机构建设,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和抵御不法侵害的能力,努力为我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二、组织机构健全,加强领导职能。
团县委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积极履行县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教育和法治相结合,各乡镇、县直学校团队组织负责人都纳入小组机构成员。
在年初落实工作计划时,团县委还将青少年维权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纳入到共青团工作全局范畴,并结合这项工作内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任务目标。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为做好青少年维权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全面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团县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大力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活动,组织学校团队组织,通过板报、座谈会、等活动大力宣传法制知识,引导青少年争做“普法小使者”为县青少年做出榜样。
四、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实施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大清理工程”。
主要针对学校周边的黑网吧及违法违规网站等问题的检查、处理,团县委充分发挥“网吧义务监督员”的职责,定期联合县文化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对学校周边网吧、游戏厅等场所进行集中整治。各学校团队组织也定期到学校周边网吧、游戏厅等场所进行检查,对经常出入这些场所的在校生进行“一对一”的说服教育,帮助青少年认清这些不良场所对他们成长和学习所造成的潜在的危害,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气氛。在中小学生中开展“远离不良文化”教育活动。
五、建立健全青少年帮扶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特殊
青少年群体的教育和管理。
全面开展未成年人普查工作,了解需要重点关注的青少年的基本情况。重点抓好进城务工子女,城县下岗职工子女、农村困难儿童以及残疾青少年等特殊和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深入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特殊群体儿童情况调查、创建快乐成长服务站,关爱城乡特殊和困难少年儿童。启动手拉手互助计划,通过希望工程不断拓宽筹资渠道,为手拉手活动提供资金支持,让少年儿童得到切实的帮助与教育。
扩展阅读:团县委201*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自查报告
共青团石阡县委
201*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自查报告
201*年,共青团石阡县委以“维护和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为中心目标,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开展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青年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了全县青少年的维权意识,增强了法制观念,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发生。一、健全组织机构,加强领导职能,规范工作系统我县现有青少年18万人,占全县人口的三分之一,他们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水平高低直接关系着石阡未来的发展方向和社会的治安稳定。团县委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维权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积极履行县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团县委书记亲自抓,各乡镇、县直学校团队组织负责人都纳入小组机构成员,在全县团队组织内形成了一个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在年初落实工作计划时,团县委还将青少年维权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纳入到共青团工作全局范畴,并结合这项工作内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任务目标。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为做好青少年维权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全面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一)利用各种宣传日进行法制教育宣传。“3〃5”志愿者日、“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两法一条例”颁布实施纪念日、“6.26”禁毒日、“12.4”法制宣传周等有利时机,推进“共青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计划”的实施,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二)整合多种宣传资源进行普法宣传。始终坚持将我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作为行动指南,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将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作为工作重点。整合校园、社区、媒体、网络等各种宣传资源,利用节假日等宣传契机,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两法一条例”宣传普及活动,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三)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联合综治、检查、法院、教育局等单位,立足青少年活动阵地,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开展以青少年法制教育为主题的暑期夏令营社区教育活动。在青少年社区法制教育活动中,发挥“五老”队伍和社区辅导员的积极作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推动形成关注支持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开展“未成年人权利保护和预防犯罪”讲座和各项宣传活动,提高工作层次。
组织专家讲师进行巡回讲座,以加强青少年自护教育、法制观念的培养、抗挫折心理训练、青少年犯罪特征及预防等为主,进一步提高青少年的综合素质。同时,积极组织全县各团队开展了“法律知识进校园”、“青少年远离毒品”等活动,全面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三、扎实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对违法犯罪青少年、闲散青少年的帮教工作
整合部门资源加大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排查力度,建立了相关数据库,在志愿者中建立了帮教队伍。联合县综治办等部门开展“五帮一”活动,帮助他们走上健康成长的道路。
我县作为农村留守儿童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工作试点县,我们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的调查摸底力度,建立了数据库,并组织志愿者经常开展学习结对、慰问活动,志愿者周瑞利用业余时间帮助留守儿童补课,进行心理疏导,还自己掏钱给他们买学习用品等。结合“和谐石阡三关爱”活动对全县43名农村留守儿童进行了慰问,共发放慰问金6450元。
三、积极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
11月30日,共组织40余名团干开展了“面对面”活动,围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关爱农民工子女等主题,结合当前全社会关注的青少年群体成长、学习、生活、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形成了题为“关爱农民工子女,帮助他们健康快乐成长“的提案上报县政协。
五、强化青少年维权工作,继续深化“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团县委以“维权、预防、教育”为主要目标。积极与县司法局、法院、检察院有关部门联合,为权益受到侵害的青少年提供法律援助。最大限度地体现法律援助的意义,也更为有效地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在司法、教育等系统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并聘请有关部门和人员担任青少年维权岗监督员,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监督,实现创建活动“规范化、公开化、透明化”。
积极主动在中小学建立维权阵地。充分发挥校园橱窗、板报、校报,校园电视台、网站、红领巾广播站等团队宣传渠道,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进行宣传。一方面是利用学校的资源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研究工作,另一方面学校也利用我们的优势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
四、建立法制教育学校,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和安全教育
近年来我县石阡中学、民族中学、汤山中学、汤山一小都成立了自己各具特色的法律学校,他们分别聘请了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少年庭、乡镇派出所的专业法律者为学校的法律顾问、法制副校长,他们根据不同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各校的实际情况,定期到学校为学生举行法律知识讲座的法制报告,对个别问题学生进行分类别个性化指导。通过团队组织聘请的专业法律顾问和法制副校长对法律知识的耐心细致的讲解和发生在同学身边真实的违法犯罪案例的分析,引发了学生强烈反响,使他们对一些犯法行为有了新的认识和界定,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产生了浓厚兴趣,进而有力的引导青少年知法、学法、懂法、用法、护法。由于学校团队组织对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高度重视,各校通过建立一批青少年法制实践教育基地、配备法制副校长等措施,切实增强了青少年的法制观念,提高了他们的法律素质,有效的减少和遏制了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的发生,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教育成果。
共青团石阡县委20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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