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门社区201*-201*年科普工作年度总结
201*年201*年解放碑街道
临江门社区科普工作总结
201*年以来,临江门社区在市、区科协和街道的领导下,以“提高社区居民的科学文化水平、推进文明社区的建设”为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居民科学素质建设,结合社区实际,立足社区资源优势,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探索深化社区科普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初步形成了具有社区特色、自成体系的社区科普宣传教育模式,提升了社区的生命力、影响力和凝聚力。现就近三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领导重视,提高认识
一是,明确思想,提高认识。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提倡科学方法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的表现形式,也是社区科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是,领导重视,健全组织。社区“两委”高度重视,成立了社区科普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工作人员和辖区幼儿园、大帝学校等社会教育机构热心科教事业的人员组成。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构建服务网络。吸收社区思想素质好、热心群众工作和市民教育的专家、学者、辖区居民等集中组织起来,建立科普志愿者队伍;组织辖区党员、团员、共建单位等到社区认岗履职,参与社区科普益智计划。
目前,辖区内科普宣传员、科普志愿者260多名,构建了社
区科普工作队伍、科学教育基地、科普宣传员、科普志愿者队伍自上而下的社区科普网络,为社区科普宣传工作开展有条不紊提供了保障。
二、强化阵地建设,搭建服务平台
一是建起了3个科普宣传栏和宣传橱窗和一个LED显示屏,开辟社区科普工作站宣传阵地。
二是建立社区科普教育阵地。发挥共建优势,整合社区资源,现已建立1个科普学校、1个科普读书室(内有藏书1000多册)、5个功能室(社区绿色网吧、图书室、文化阅览室、老年日间照料所)、1个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少儿之家)科普教育阵地,面积达1000余平方米,向居民免费开放。
三是开辟社区科普生活阵地。在辖区范围内设体育健身器械文体活动阵地6个。
三、创新服务载体,丰富活动内容
广泛开展“科普进社区”活动。一是与市民教育相结合。以社区市民学校为基地,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文化活动中心、科普阅览室、科普橱窗,社区网站等,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讲座、展示交流等活动,不断为社区居民灌输科普知识。组织辖区共建单位、社区志愿者为辖区居民开展科普知识教育等便民服务。201*年来,社区共组织辖区居民开展市民教育36多场次,受教育群众10000多人次。
二是与“邻里节”活动相结合,结合春节、妇女节、端午节、
中秋节、儿童节、党的生日、建军节、国庆节、重阳节等节假日,组织辖区居民广泛开展以歌舞、演讲、知识竞赛、诗书画展览等形式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把科学的知识和健康的理念融汇其中,深受社区单位和广大居民的喜爱。
四、立足社区,切实做好对青少年群体的科普教育工作
青少年是科普宣传工作的主要对象,在青少年中开展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是社区科普宣传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
首先,依托学校这块主阵地,开辟第二课堂,开办青少年科普教育班,开设普法课,普及法律常识,在社区内向青少年进行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的教育,努力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氛围,引导他们自觉履行道德义务,遵守法律规范,自觉抵制“法轮功”等伪科学,树立科学的、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优化他们健康成长的空间。
其次,利用暑期夏令营这个平台,举办科技夏令营活动,组织社区青少年开展“读一本好书、看一部好影片、写一篇好读后感、参加一次有意义的社会活动、参观一个爱国基地”的“五个一”主题活动,加强对青少年群体的科普教育。使社区青少年在暑期中不仅增长了见识,提高了青少年的科学文化素养,树立了科学观和法制观,而且活跃了他们的生活,有利于他们身心的健康成长。
五、突出教育重点,强化分类指导
一是,突出青少年科普教育。通过开展暑期青少年托管活动为载体,开展革命传统教育,依托社区科普学校、市民学校等阵地,定期组织辖区革命传统知识报告团为辖区青少年开展革命传统知识教育;并开展主题实践教育,举办社区夏令营,努力构筑“学校放假,社区开学”,定期组织辖区青少年开展植树造林、护绿行动、无土栽培等活动。
二是,突出老年人科普教育。以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提高老年人整体素质为重点,以阳光爱心家园为载体,结合居家养老服务,依托市民学校,积极主动地开展颐养康乐和进取有为相结合的老年教育,定期组织辖区老年人开展健康养生知识讲座、健康体检等服务,社区共举办10次有关老年人方面的专题讲座,参加人数达300多人次。
三是,突出弱势群体科普教育。加大了弱势科普人群科普工作力度,扩大科普工作面,面向社区低保、残疾人、特困家庭和外地子女开展知识竞赛、远离毒品等科普教育。同时,社区还定期组织辖区妇女开展免费健康体检等服务。
三年多来,社区共组织科普讲座36场次、组织观看科普展览7次、各类课堂教学200余场次,开展各类第二课堂活动50余次,居民参加人次500余人。共青团中央以及市、区等各级领导同志先后来我们社区考察“创建科普家园”活动和社区群众工作开展情况;日本、缅旬等国内外友人也纷纷到社区参观,为我们“科教进社区”的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们社区的科普工作,也因突出的科普效能和
良好的社会效应,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肯定和好评。
201*年2月30日
扩展阅读:201*年度区县科普工作测评表(试行)
附件1:
201*年度区县科普工作测评表(试行)
单位:(加盖单位公章);所属区域:城区□郊区□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项(1)有区(县)领导具体分管科普工作(2)分管领导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科普工作(3)区县政府科技管理部门设立专门的科普管理机构(4)★制定科普事业5年发展规划(5)制定科普年度计划(6)建设科普画廊等传统宣传载体(7)建设电子科普触摸屏等数字宣传载体(8)科普阵地在社区活动中心的覆盖率(9)年度区级财政科普专项经费(10)年度区级财政科普专项经费增加比例(11)人均科普经费(12)社会科普经费筹集额(13)市级专题性科普场馆数量及年度增加数量(14)市级科普教育基地数量及年度增加数量(15)区级科普教育基地数量及年度增加数量(16)科普志愿者队伍在社区的覆盖率(17)参加市科委举办的科普工作会议次数(18)参加市科委组织的科普培训人次(19)★创作科普作品(如科普书籍、剧目、多媒体作品等)数量1
单位有/无次有/无有/无有/无个个%万元%元万元个个个%次人次部指标值1.工作机制(10分)工作基础(20分)2.基础设施(5分)3.经费投入(5分)4.基地建设(7分)工作内容(32分)5.队伍建设(6分)6.内容建设(5分)7.活动举办(10分)8.资源共享(4分)9.示范效果(36分)工作成效(48分)10.社会影响(12分)(20)制作科普展教具数量件(21)★年度举办科普活动数量项(22)★参与和承办市级以上重大科普活动数量项(23)区级科普网站数量个(24)区级科普网页数量个(25)与区域外单位开展科普交流活动数量次(26)市级科普示范社区(街道、镇)数量及年度新增数量个(27)区级科普示范居(村)委数量及年度新增数量个(28)区域内市级专题性科普场馆及科普教育基地运行情况(有无负面报道)有/无(29)★在区县范围开展科研计划、成果的科普化宣传次数次(项)(30)★在街道范围开展科研计划、成果的科普化宣传次数次(项)(31)★在居(村)委会范围开展科研计划、成果的科普化宣传次数次(项)(32)★开展科技应用性成果的示范应用与推广数量次(项)(33)配合教育部门制定青少年科技人才培养计划有/无(34)年度培养青少年科技后备人才(明日之星等)数量(请注明市、区级)名(35)科学商店社区门店数量及年度新增数量个(36)科学商店门店服务质量(有无负面报道)有/无(37)★区县科普管理部门获国家级奖励次数次(38)区县科普管理部门获市级奖励次数次(39)★国家级媒体报道本区科普工作次数次(40)市级媒体报道本区科普工作次数次(41)区级媒体报道本区科普工作次数次(42)向《上海科普工作动态》报送信息数量条(43)《上海科普工作动态》采用信息数量条(500左右的文字说明,可另附页)创新特色(20分)
填表说明:
1、请在“指标值”一栏中的内容填入“有”、“无”或具体数字。
2、标“★”的指标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照片、复印件、光盘、总结等)。3、若某项所填数据经核实与事实不符,则按该项指标的最大分值进行倒扣分处理。4、“创新特色”为加分项(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请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填写。
附件2:
指标说明
本指标体系共包括3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和43个指标项,基本分100分,附加分20分。指标的具体含义及评分标准如下。
1、工作机制(10分)
(1)有区(县)领导具体分管科普工作(2分)
该指标满分为2分。区(县)委区(县)政府有领导分管科普工作的,记2分。
(2)区(县)委、区(县)政府分管领导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科普工作的(2分)
召开1次记1分,累计不超过2分。注:专题会议包括科普工作联席会议等在内的与科普工作相关的会议。
(3)政府管理部门设立专门的科普管理机构(3分)
区(县)科委设有科普管理专门机构的,记3分。注:专门机构指科普科、科普办公室等。
(4)制定科普事业5年发展规划(2分)区县制定有科普事业“十一五”规划的,记2分。(5)制定科普工作年度计划(1分)区县制定有科普工作年度计划的,记1分。2、基础设施(5分)
(6)建设科普画廊等传统宣传载体(1分)
建有传统的科普画廊的,记0.5分,累计不超过1分。(7)建设电子科普触摸屏等数字宣传载体(2分)
建有电子科普触摸屏等“数字科普”宣传载体的,记1分,累计不超过2分。
(8)科普阵地在社区活动中心的覆盖率(2分)
在社区活动中心内建有科普活动阵地的,记1分;科普活动阵地
在社区科普活动中心覆盖率达到50%以上的,记2分。注:科普活动阵地指在社区活动中心有固定场地、有科普书籍、报刊和影像资料等、并能定期组织科普活动、有明确标识的场所。
3、经费投入(5分)
(9)年度区级财政科普专项经费(1分)区级财政设专项科普经费的,记1分。
(10)年度区级财政科普专项经费增加比例(1分)当年科普经费比去年增加5%以上的,记1分。(11)人均科普经费(2分)
人均科普经费达5元以上的,记1分,累计不超过2分。(12)社会科普经费筹集额(1分)科普经费中有社会经费投入的,记1分。4、基地建设(7分)
(13)市级专题性科普场馆数量/年度增加数量(3分)
建有市级专题性科普场馆的,记1分,建有2个以上的,记2分;年度有新增的,加1分。
(14)市级科普教育基地数量/年度增加数量(2分)建有市级科普教育基地的,记1分;年度有新增的,加1分。(15)区级科普教育基地数量(2分)
建有区级科普教育基地的,记1分;年度有新增的,加0.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
5、队伍建设(6分)
(16)科普志愿者队伍在社区的覆盖率(2分)
建有科普志愿者队伍的,记1分;科普志愿者在辖区内居(村)委会覆盖率超过50%的,加0.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注:科普志愿者是指正式加入过上海市志愿者协会的。
(17)参加市科委举办的科普工作会议次数(1分)
按通知要求,如期参加市科委举办的科普工作会议3次以上的,
记1分。
(18)参加市科委举办的科普培训人次(3分)
按通知要求,参加市科委举办的科普培训活动的,以参加人次计算1人(次),记1分,累计不超过3分。
6、内容建设(5分)
(19)创作科普作品(如科普书籍、剧目、多媒体作品等)数量(3分)
有编印、制作科普类作品的,记2分;有正式出版或发表科普作品的,加1分。
(20)制作科普展教具数量(2分)
制作科普展教具在科普活动中使用的,记1分;展教具已获专利申请、进行一定规模推广或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加1分。
7、活动举办(10分)
(21)年度举办科普活动数量(5分)
当年举办一次区级大型科普活动(包括讲座、展览、竞赛、冬夏令营等),记1分,累计不超过5分。每次活动均需要有正式的活动通知、方案及总结材料(注:活动规模每次不低于80人)。
(22)参与和承办市级以上重大科普活动数量(5分)
参与和承办一次国家级科普活动的,记3分;一次上海市级科普活动(市科委、市其他委办局、市级社会团体交办)的,记2分;累计不超5分。
8、资源共享(4分)
(23)区级科普网站数量(2分)
区(县)建有科普网站的,记2分。注:科普网站应有独立的域名,并在信息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24)区级科普网页数量(1分)区(县)建有科普网页的,记1分。
(25)与区域外单位开展科普交流活动情况(1分)
与区域外单位开展科普交流活动的,记1分。注:科普交流活动包括与兄弟区县、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国内外其他单位联合举办研讨会、知识竞赛、讲座及工作交流等。
9、示范效果(36分)
(26)市级科普示范社区(街道、镇)数量/年度新增数量(7分)建有市级科普示范社区(街道、镇)的,记3分,累计不超过5分;当年创建数量比去年新增的,加2分。
(27)区级科普示范居委会(村)数量/年度新增数量(5分)建有区级科普示范居委会(村)的,记2分;当年比去年新增一个加1分,累计不超过3分。
(28)区域内市级专题性科普场馆及科普教育基地运行情况(5分)
重点考核协助做好区域内市级科普场馆和科普教育基地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有关情况。注:运行情况包括展品展项、开放天数、参观人次、经费配套、活动举办等方面,根据《上海专题性科普场馆管理办法》、《上海科普教育基地考核办法》等相关管理办法进行考核,满分为5分。有媒体负面报道的,记0分。
(29)在区县范围开展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与普及化宣传次数(2分)
在区县范围开展科研成果的科普化宣传的,记1分,累计不超过2分。注:科技成果包括国家和上海市各种推进经济发展与市民生活相关的科研课题产生的成果,宣传是指利用各种传媒手段向公众介绍、传播该项成果的原理、用途和使用方法等,应用是指实际使用该项成果。下同。
(30)在街道范围开展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与普及化宣传次数(1分)
在街道范围开展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与普及化宣传的,记1分。(31)在居委会范围开展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与普及化宣传次数
(1分)
在居(村)委会范围开展科研成果的科普化宣传的,记1分。(32)开展科技应用型成果的示范应用与推广数量(4分)在辖区范围开展科技应用型成果的示范应用与推广的,记2分;推广2项成果以上的,加1分,累计不超过2分;实施科普能力建设市区联动项目的,加2分。
(33)配合教育部门制定青少年科技人才培养计划(2分)出台区(县)青少年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和方案的,记2分。(34)年度培养青少年科技后备人才(明日之星等)数量(2分)年度内获得有市级“明日科技之星”、“明日科技之星提名”、“科技希望之星”的,记1分,2名以上的加1分,累计不超过2分;年度获得有区级“明日科技之星”、“科技希望之星”的,记0.5分,2名以上的加0.5分,累计不超过2分。
(35)科学商店社区门店数量/年度新增数量(4分)
建有科学商店社区门店2个以上的,记2分;当年比去年新增一个的,加0.5分,累计不超过2分。
(36)科学商店社区门店服务质量(有无负面报道)(3分)辖区内建有科学商店门店,根据《上海科学商店总店管理办法(试行)》,通过考核评估的,记2分,累计不超过3分。有媒体负面报道的记0分。
10、社会影响(12分)
(37)区县科普管理部门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次数(2分)获得国家级奖励的,记2分。
(38)区县科普管理部门获得市级奖励的次数(2分)
获得市级奖励的,一次记1分,累计不超过2分。注:须有获奖证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9)国家级媒体报道本区科普工作次数(2分)
得到国家级媒体正面报道的,记2分。注:媒体包括报纸、期刊、
网站、电视、电台等。若为网络和纸媒报道,需提供报道刊登信息,包括原始网址、登报日期、登报所在版面和内容等。诸如电视此类多媒体报道,尽量提交光碟等电子资料。
(40)市级媒体报道本区科普工作次数(2分)得到市级媒体正面报道的,记1分,累计不超过2分。(41)区级媒体科普活动报道情况(1分)
得到区级媒体正面报道的,一次记0.5分,累计不超过1分。(42)向《上海科普动态》报送信息数量(1分)
向《上海科普动态》报送5条科普信息的,记0.5分,累计不超过1分。
(43)《上海科普动态》采用信息数量(2分)
《上海科普动态》采用一条信息的,记0.5分,累计不超过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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