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一科保健食品和化妆品专项检查总结
监督一科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毒产品专项检查总结
根据所里《关于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统一安排,我科对管辖范围的药店、化妆品店、商场、美容院等保健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经营单位进行了拉网式监督检查,共检查56户,其中药店6户,保健品经营户4户,化妆品美容店45户,商场1户。共查保健食品136种,化妆品系列219种,消毒产品10种。经营户都持有卫生许可证经营,持证率100%,保健食品从业人员都持健康证上岗,持证率100%。无义诊坐堂行医情况,药店没有疫苗销售情况,但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经检查发现主要问题如下:
1、索证不全。大部分经营者都存在这个问题,虽然都有索证但不全,不能按规定索证。保健食品索证齐全的只有4种,化妆品索证符合要求的不到10种。
2、保健食品鱼龙混杂,将普通食品当作保健食品销售。个别经营者在保健食品专柜内摆放没有保健食品批件的普通食品误导消费者。同时发现同一保健食品生产厂家生产的保健食品和各种没有保健食品批件的普通食品,经营者全部当做保健食品销售。在宣传说明书上也有夸大和疗效功能的宣传,特别在性保健食品尤为突出。
3、美容院经营无中文标识的进口化妆品;也有个别国产化妆品用英文标识而没有中文标识;个别特殊化妆品无批件,同时也发现少数化妆品无出厂日期和使用效期。
4、各商场经营的化妆品大部分无索证,也有个别无批准文号特殊化妆品在销售。
5、消毒产品大部分有夸大疗效宣传。
根据以上检查情况,我科现场作出了相应的处理,限期进行索证,对5家违法的保健食品经营者进行行政处罚,已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也有7户药店正在限期索证,对无批件的特殊化妆品和无中文标识的进口化妆品进行了控制和没收。共控制无索证的化妆品88盒,没收无批件和夸大宣传的保健食品54盒,没收无中文标识的化妆品28盒,不符合的洗发液20公斤,罚款1000元。
二00四年十月二十日
扩展阅读: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上半年总结
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
上半年工作总结
我所自4月1日成立以来,在上级部门及局领导的大力关心关怀和帮助下,紧紧围绕局领导提出的“确保交接期间监管工作不断、不松、不乱”的原则,对照局里制定的工作目标和我所职责,全所5名同志团结一心,克服人员少、底子弱、装备差、压力大,工作量大、面广、事细等重重困难,不计得失,不辞辛劳,有条不紊的开展和推进各项监管工作。现将上半年以来我所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职能移交接顺利、平稳的完成。
为使交接后的工作有序、有利的过渡和开展。职能移交后,我所于4月1日至4月30日在县卫生监督所设立临时办公室,以方便群众办理相关业务,同时以公告、面对面的宣传方式告知广大群众职能移交接事宜,受到了群众的好评。期间,未出现因职能移交接产生办事不便而致群众不满意及投诉的事件,做到了职能职责的平稳过渡和各项工作的无缝衔接。
(二)新到岗监督员学习培训工作初步完成。
1、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学习和培训。为使新到岗监督员能迅速转换工作角色,适应新环境、新单位,快速掌握新法律、新规范、新的监管模式,尽快投入工作。我所采取集中学习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对涉及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培训,业务学习培训工作初步完成。
2、为使监督员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到心中有数,办事有尺,处事有度,做到有章可循、有制可约。我所组织开展了对局里下发的相关文件、规章、制度进行学习、贯彻和领会。通过学习,进一步的提高了全所监督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整体素质。(三)各项制度建设基本完成。
建所伊始,为使各项工作尽快走向正规,依照职责,建立和完善了兴国县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所工作规则、办案流程、举报处理规定、工作人员七条禁令、餐饮服务环节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预案、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审批制度、餐饮服务许可办证流程等14项工作制度。
(四)餐饮、保健食品安全监管服务对象基本信息档案基本建立。为能快速稳妥的推进开展餐饮、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科学制定监管计划,合理优化监管资源,全面掌握监管服务对象的分布、基本信息数据等,确保监管网络分布及信息数据的真实性,我所于5月组织监督员对县城所有的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分类登记摸底,现已将监管服务对象的基本信息档案全面梳理和分类,为下一步的工作部署打下基础。累计县城餐饮服务单位717家,其中:大型餐饮4家、中型餐饮25家、小型餐饮398家、小吃店191家、饮品店20家、快餐店5家、食堂75家(学校食堂25家、企业食堂45家、单位食堂5家);全县保健食品经营单位157家,其中:县城45家,乡镇112家。
(五)餐饮服务、保健食品行政许可有序开展,准入门槛进一步提高。为贯彻落实《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我所依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严格许可前置,对各类餐饮服务许可申请单位进行严格的现场核查和资料审查,对不符合现场核查条件的现场提出整改意见,指导改进设施条件,以满足申办条件。累计现场核查餐饮单位148家,现场指导要求改进条件的148家。至目前累计新发餐饮服务许可证86份(含换证),验证(含食品卫生许可证)80份,正在受理62份;保健食品验证(食品卫生许可证)12份。
(六)餐饮、保健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
1、开展了保健食品专项整治。为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监管,大力整顿保健食品市场秩序,依据市局《201*年市中心城区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赣市食药监食[201*]14号)、国家工商总局等十二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工商广字[201*]46号)的文件精神,我所在分管局长的亲自带领下,在城区展开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共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11家,批发企业3家,品种46个,查处并纠正违法行为5起,下达意见书5份。
2、开展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依照省局《关于集中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赣食药监食[201*]27号、市局《转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集中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赣市食药监食[201*]23号文件精神,我所从5月底至6月底,结合高、中招考餐饮服务保障工作,全面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截至目前,共计完成对县城有学校食堂的7所中学、3所中等职业学校、2所小学、9所托幼机构的专项检查,专项检查工作仍在继续。
3、开展了打击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全国打击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部署,我所紧急行动,针对性的在餐饮服务行业展开检查,重点加强了对火锅店、饮品店等重点行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食品添加剂使用单位的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和购进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帐记录等落实情况。专项整治期间,共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17家,其中大型餐饮4家,中型餐饮19家,小型餐饮54家,小吃店23家,饮品店15家,火锅店2家,下发指导性意见书48份,要求餐饮服务单位签订并张贴承诺书117份,发放“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宣传画200余套。
4、深入开展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推进餐饮服务单位信用体系建设,促进餐饮服务行业自律,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宣传引导,现已有平川中学、品禄园酒店申报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
5、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赣鄱行”活动。以“关注健康餐桌”为主题,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赣鄱行”活动,以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馆和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点餐饮服务单位、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等为重点认真开展专项治理,确保公众饮食安全。
(七)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多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任务。为确保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我所在局里的统一部署和调度下,克服监督人员少,采取巡回监督和驻点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方法,依据《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规范》要求,以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政治敏感性,严格把关,从原料到成品实施全程监管,圆满的完成了中央领导(中组部长李源潮)来兴视察、三僚风水特色旅游文化节、201*高中招考、中国红十字总会“红十字老区行”系列活动等多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任务。
(八)宣传报道工作进一步加强。为加强对我部门及工作的宣传,我所充分依托电视、网络、宣传画册等宣传平台,积极投稿,广泛宣传。截至目前,共完成17篇次宣传报到,其中县政府网站4篇次、县“三城同创”工作简报1篇次(县政府网同时刊登)、市局网站6篇次、县局网站6篇次,派发张贴“打击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宣传画200余套(4张/套)。
二、目前存在问题
1、监督执法人力资源紧缺,与监管服务对象及监管任务远不相适应,以致监管工作顾此失彼,疲于应付,难以做到全面系统的监管;
2、经费短缺及监督执法装备匮乏,与现有的监管要求不相适应,监管效率低下;
3、底子薄、基础差。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先开业后登记,加上餐饮服务许可的门槛较低,业主多为下岗工人、失地农民等群体,从业素质较差,食品安全意识不强,不懂也不愿改善餐饮服务硬件条件,致现有许多小餐饮店硬件条件较差,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条件,全县整体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较低,需逐步提高;
4、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以适应当前监管方式的转变;
5、因现有配套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滞后以致有些工作无法开展,如:涉及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
6、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对乡镇一级监管对象的监管未明确;三、下一步打算
1、完善和健全监督机制,做到现有监管资源利用效率的最大化;2、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持续开展餐饮服务、保健食品、打击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食品药品安全赣鄱行”活动;
3、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着力提高监督员的业务水平;4、紧紧围绕局里制定的目标管理方案,对照落实,力争圆满完成;5、加大对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和处罚力度,规范经营行为;6、加大对重点餐饮服务行业的监管力度,有效降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如:学校食堂、企业食堂、大中型餐饮、旅游景点餐饮店等。
7、进一步加强宣传报道,增强社会对我部门工作的知晓和认同。8、组织开展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员培训工作。
兴国县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所
二0一一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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