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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司法局基层股工作总结22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03:02:07 | 移动端:年司法局基层股工作总结22

年司法局基层股工作总结22

年司法局基层股工作总结

201*年上半年,我县基层工作在市局基层科的业务指导下,在县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年初全市司法行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维护本辖区社会稳定为己任,抓好司法所的业务工作和规范建设工作、努力开拓新的法律服务领域,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保障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为我县的社会稳定起到了第一道防线作用。县将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积极作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充实加强、完善调解网络组织。

半年来,我们对部分基层调委会进行了调查摸底,调查中发现,个别调委会成员存在着法律意识不强,责任心不够等问题,因此,我们与所辖区党委、政府协调,利用公开向社会招聘、群众推荐等方式,向一些较薄弱的调委会调派了近20名政治素质好、年富力强、文化和业务素质高、热爱民调这项工作的人员充实到调委会中来。不同程度改善了薄弱调委会的现状,涌现出一批向干岔子东升村、车陆卫东村、办事处共建社区等调委会,他们基本把矛盾纠纷不上缴,把各类纠纷解决在田间地头群众家中。基本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对久调不决或达不成协议疑难纠纷,通过法律服务所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程序解决,防止久调不决,引起矛盾激化和群众上访,在全县调委会中起到了示范作用。半年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8件,成功105件、成功率达96%以上,为我县的社会治安状况和减少犯罪率起到了预防作用。

二、基层司法所逐渐走向规范化、法律服务所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1.按照《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座谈会》文件精神要求,由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克服重重困难,在去年购房基础上,今年又『范文在线』有3个乡镇新建了司法所办公用房,同时省厅又批配了调解桌椅、挡案柜、办公桌椅等办公用品。县局统一制作了"调防一体化"运行图版、司法所目标管理运行图版、法律服务所业务范围收费标准运行图版。各项规章制度装订成册、现已有3个司法所达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要求。今年又申报松树沟乡司法所。在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同时,我们还在司法所人员素质上、内部管理上、信访工作上下力气抓,努力探索建立基层司法行政综合平台,进一步活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半年来,基层司法所还定期不定期地向所辖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的支持、帮助解决人民调解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主动参与各级党政领导接群众信访工作,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各项法律服务业务稳定发展,半年来,各级法律服务机构参与调解各类纠纷68件,代写各类法律文书29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186人次,为8个行政村担当法律顾问,为集体和村民挽回经济损失16、7万元,宣讲法律知识7场,受教育人数12760人,参加执法检查16人次,为基层党委、政府提出司法建议27条,采纳21条,充分发挥了各级法律服务所的职能作用。

三、半年来,各级调防组织通过积极开展工作,较好地发挥了维护基层稳定的作用,一是乡镇(街道)调防一体化组织的建设,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解决了接待信访事项的烦恼,使他们能安下心来抓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事。二是有效控制了上访的比例。从近几年的情况看,凡是先到乡镇上访的事件经过调处、转办或做其他处理,没有发生越级上访现象。三是三级调防工作体系在实际工作中确实体现了优势互补,形成工作合力、畅通了基层信访渠道,使乡村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及时得到就地解决,有效地避免和控制了越级防、群体防事件的发生。

总之,半年来,我县的基层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还存在着许多缺点和不足,主要一是基层调委会『范文在线』基础还比较薄弱。二是法律服务所业务开展不平衡,三是基层司法所人员编制不足,四是开拓创新意识不强。因此,我们要在下半年工作中,发扬优点,克服不足,为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而努力。

本文来自:入党范文网(),原文链接:

扩展阅读:安县司法局基层股半年总结1

基层股半年总结

上半年,我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局党组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大调解”为平台,坚持夯实基层,打牢基础和“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切实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法律服务所落实“三项制度”等方面突出发展,为我县基层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民主与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司法所工作。

(一)为全面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基层股于今年年初结合我县具体实际情况制定了《201*年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和《201*年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201*年的工作目标和具体职责。并于2月底举行了目标责任书签订仪式,由局局长张孝文与各司法所长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为今年司法所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震后,司法所重建工作全面展开,局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与县法律服务中心合建的花司法所、维修加固的桑枣司法所、单独重建的乐兴、永河司法所已经于去年全面投入使用。经过与发改、国土、城建、乡镇党委政府等部门多方

协调,剩余14个乡镇司法所建设也与乡镇政府办公大楼建设捆绑立项。到目前为止,兴仁、塔水、河清、清泉、宝林、茶坪、晓坝、迎新、雎水、沸水司法所已经竣工并投入使用,黄土、界牌、秀水、高川司法所主体已经完工。

(三)在规范化建设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组织机构正规化、干部队伍专业化、业务工作法治化、所务管理制度化、基础设施标准化”的要求进行统筹规划,做到了“建设一个、完善一个、规范一个”。截止目前,全县已建成规范化司法所12个。每个司法所建筑面积均在120平方米左右。全县司法所统一外观,统一标志,司法所形象得到显著改观,所内接待室、办公室、档案室、调解室等一应俱全。

(四)在硬件设施全面到位的同时,我们也加强了司法行政基层组织建设。3月,财政、人事、司法三部门联合发文,在各乡镇政府内部选聘了12名司法助理员充实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夯实了我县司法行政基层基础。为进一步加强“两所一庭”建设,5月,我们向政法委递交关于选聘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请示报告,现正等待相关领导批示。

(五)指导各司法所熟练掌握和使用省司法厅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信息管理平台。通过信息管理平台按时按质上报司法所工作情况。

(六)根据四川省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和川发改

投资【201*】297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拟在黄土、界牌、桑枣、河清、清泉、永河六个乡镇进行“十二五”规划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县发改局的安发改【201*】99号文件,已批准我们开展前期工作。经过3个月的努力,与国土、城建、乡镇党委政府等部门多方衔接。截止目前,已经办理了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环评批复等手续。现正将该项目交与设计所,制定设计方案并绘制蓝图。

(七)为了更好的为工业园区和地质公园管理处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保障经济发展。我们已经向县机构编制委员会请示在工业园区和地质公园管理处立户列编,成立工业园区司法所和地质公园管理处司法所。(八)积极参与配合矛盾纠纷排查、“两会”“512”等大型活动期间维稳、领导干部“大接访、大走访、大下访”、打击整治非法传教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

二、人民调解工作。

(一)全县司法所结合辖区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宣传《人民调解法》,积极征订《人民调解》杂志。通过宣传,提高了《人民调解法》在群众心中的知晓率,让群众产生矛盾纠纷首先想到的是找人民调解。

(二)半年来,全县327人民调解组织和1140调解员活跃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沿阵地。有效预防和化

解了大量的由民间纠纷激化引发的刑事案件、非正常死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筑起了基层平安和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半年来全县各级民调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77件,调处成功1238件,调解成功率97%以上,防止民转刑案件38起,防止重大矛盾纠纷引起的上访68起,防止群体性械械斗14起。

(三)为进一步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和范围,我们立足传统矛盾纠纷调解,着力新型矛盾纠纷调处。在继续抓好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从去年年底至今,我们联合劳动、建设、工商、环保、妇联、教体、交通等部门成立了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筑行业人民委员会、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人民调解委员会、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交通整治人民调解委员会等10余个行业、专业调解组织。不断延伸调解网络,建立重点领域攻坚破难的联动调解体系。

(四)结合近两年“大调解”工作衔接联动相关制度,今年3月,我局与人民法院密切配合,整合司法资源,把“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落到了实处。成立了“诉调对接”工作领导机构,出台了工作实施意见,在人民法院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邀请法律工作者担任特邀调解员;并积极争取县委、县府的重视与支持,为“诉调对接”提供必要保障。真正的做到了多方参与、力

量整合。“诉调对接”推动了一般民事案件、轻微刑事案件通过调解方式实现案结事了。

(五)积极参与配合今年2月组织的全县政法综治干部培训会和7月举行的全县专职政法副书记培训会,司法局局长、县人民调解指导中心主任张孝文亲自授课,全力提升政法干部综合素质。

(六)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根据司法部司发通【201*】239号文件要求,我们专门发文将司法部统一印制的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印发至各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现已收到全县各乡镇调委会使用新文书格式制作的标准调解卷宗304份。

(七)为推进我县人民调解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我们采用多种形式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宣传交流。一是组织编纂了《人民调解典型案例汇编》一书,选编了近年来各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办理的一些法律关系相对复杂、调解难度较大、调解技巧运用得当,取得较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有一定影响的案例。二是举行“创模范岗位,争调解先锋,办精品案件”展示会,在《人民调解典型案例汇编》中优中选精,让基层人民调解员以现场讲述的方式进行展示,充分展现了人民调解员的风采。

(八)按照市“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为加强我县人民调解基础建设。自201*年5月起,在县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在人民调解指导中心的主导下,充分调动全县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整合乡镇、村(居、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队伍的力量,在全县集中开展了矛盾纠纷人民调解“进城镇小区、进农村院落、进规模性市场(商场)、进车站、进工业集中区(旅游景点)活动。

(九)在努力提高人民调解业务工作的同时,我们也同时注重信息报送工作。半年来共出简报14期,分别报送至县分管部门和领导,实时上报人民调解各项工作动态。其中多篇简报被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和省、市、县各大媒体网站转载刊发。

(十)鉴于去年底的村组换届和今年的乡镇领导换届,全县三级调解组织的相关负责人也产生了较大的变动。为使全县人民调解工作顺利开展,我们与全县18个乡镇多次联系,及时衔接,收集整理全县调委会组织人员的最新情况。

(十一)根据绵大调解中心【201*】01号文件精神,我县人民调解指导中心起草了《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实施意见》,就我县筹建成立安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了初步设想。

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上半年,我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继续面向基层、面向农村、

面向群众。坚持规范与拓展并举,民生与民权并重的原则,不断促进法律服务工作的稳步提升。

(一)把住年检注册关。3月,基层股对全县符合注册条件的7家法律服务所和33名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年检注册,并以此为契机对全县法律服务所负责人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和业务培训。

(二)切实指导落实法律服务“促增长惠民生”专项行动。召开了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制定了《促增长惠民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把“促增长惠民生”专项行动与县委县府“三访活动”紧密结合,深入化解各类矛盾。

(三)组建基层法律服务宣讲团。我们以“促增长惠民生”活动为契机,积极配合市局相关文件精神,推荐了4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法律服务宣讲团。充分发挥宣讲团的作用,多次开展了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无收案登记、无收费票据、无案件卷宗等“三无”现象的管理,严格执行“三统一”制度,督促基层法律服务所加强所务管理、提高业务素质。

(五)通过去年的出色工作,今年年初花司法所被市司法局评为“优秀法律服务所”,廖明镜、王佳宇被市司法局评为“优秀法律工作者”。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人民调解员的数量和素质将不能满足迅速增长的调解

组织的需要。调解员队伍建设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2、调解组织的增加必将会引起调解经费出现重大缺口。目前我县的调解案件补贴经费和办公经费已经低于实际产生的调解成本,新增的调解组织经费问题肯定会在很大程度上制约我县的人民调解工作绩效。

4、对各司法所、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检查、指导力度不够。司法助理员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学习业务知识有待加强。(二、)下步打算

1、201*年基层工作要点和目标责任书,完成好下半年的工作任务。

2、是继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调研,积极撰写调研文章。

3、是加大对各基层司法所、乡镇人民调委会的检查指导力度和对法律服务所的监管力度。

4、落实好关于成立安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会和县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相关事项。

安县司法局基层股二0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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