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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经律师事务所201*年度工作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03:17:36 | 移动端:浙江天经律师事务所201*年度工作总结

浙江天经律师事务所201*年度工作总结

浙江天经律师事务所201*年度工作总结

201*年度本所在司法行政机关的正确领导和律师协会的指导、监督下,在全体合伙人和专职律师及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律师工作的全过程,积极服务三项重点工作,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律师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作用,为构建“和谐乐清”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一、配合中心任务,开展各项工作

第一、在服务三项重点工作,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方面。201*年3月29日温州市司法局转发省司法厅《关于积极服务三项重点工作,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的通知,在去年“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实践教育活动的基础上,司法部、省司法厅经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延长至201*年底,并将律师服务三项重点工作纳入其中。今年以来,天经律师在司法局和律师协会的组织和引导下,积极主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公平公正执法,社会管理创新”等三项重点工作,努力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成为一支不占编制、不拿工资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繁荣发展的编外“政法”队伍,赢得了领导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一是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着重做好社会矛盾的预防工作,使社会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

1、今年以来,我所律师以大调解中心为平台,积极主动地参与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在代理的案件中积极配合法院等相关机关做好案件的调解工作,得到了法院等司法行政机关的认可。

2、服务重点工程,近年以来我市重点工程建设的矛盾比较突出,为进一步发挥律师工作在服务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职能作用,针对我市南岳镇重点工程项目较多、比较集中的特点,在乐清市司法局领导的组织下和带领下,于8月30日下午由本所六名律师组成的法律服务团,专程到南岳镇开展服务重点工程建设专项活动。活动主要分两个方面:一是由我所党支部书记陈星兴律师为有重点工程参建单位负责人、南岳镇机关干部、村双委主要成员等人员参加的法律讲座;二是由我所主任张建义带领的法律服务团以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及时掌握重点工程建设业主单位的法律服务需求,并现场为前来咨询的重点工程参建单位代表、重点工程所涉村的村干部等解疑释惑。此次活动达到了预期效果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领导的肯定。

3,开展法律体检,在去年开展对企业法律体检的基础上,我所首先要求每位律师认真履行法律顾问的职责,对自己的法律顾问单位进行逐个体检,为减少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把好法律关。今年8月份指派律师参加乐清市司法局组织的法律进民营企业服务月活动,参加了永固集团、乐电有限公司的现场法律体检活动,得到了受检企业的欢迎和肯定。

二是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1,我所律师积极参与市政府每月15日的信访接待工作,利用接访平台,宣传法律,化解矛盾,平息上访事件。

2,我所律师积极参加乐清市司法局与乐清广播电台联办的《FM995律师在线》节目,积极参加乐清电视台《乐视会客厅》《民生快递》等节目,为广大观众、听众解答法律问题、宣传法律知识。3,进一步开展“法律服务队伍送法进村”活动。为全面推进“法治乐清”建设,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积极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我所17名执业律师5名实习律师在201*年的基础上继续与乐清市132家村民委员会担任法律顾问,免费为村民委员会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疑问。

三是积极参与公正执法活动。我所律师积极参与人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以案件评查、行风评议等形式进行交流沟通,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互相促进。以促进政法各部门的公平、公正执法,为公平正义法治理念在政法机关的体现起到了应有的作用。第二、积极开展律师队伍警示教育活动

我所根据《温州市律师队伍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举行了学习研讨会,充分了解律师警示教育工作重要意义。以李庄案为反面教材,通过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律师执业规范学习、组织律师深入进行讨论、全体律师自我反省、自我查摆、健全本所的各项规章制度等活动,使本所律师深刻认识李庄案的严重危害,深刻反思在律师执业过程中存在的种种不足,达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二、加强所党支部建设,争创“诚信服务先锋”我所党支部现有党员5名。我所成立后一直非常重视党建工作。多年以来,在上级党委、省市司法行政机关及律协的支持下,以创建“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五好党支部为目标,开展“一个党员、一面旗帜”和“诚信服务先锋”的创先争优活动,落实各项创建工作,加强学习,完善制度,积极开展党建工作,获得了上级的充分肯定。去年我所被中共温州市律师协会委员会评为“201*年度先进党支部”,根据温组发〔201*〕86号《关于在全市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诚信服务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与瑞安市东山街道肖宅村党支部开展结对活动。在今年“诚信服务先锋”创先争优活动中,我所从律师行业特点和本所人员构成等实际情况出发,继续坚持认真学习、消化、贯彻上级精神,积极开展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在所务管理方面,以百分考核契机,加强所务管理。

在201*年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的基础上,我所根据温州市司法局、温州市律师协会温司法(201*)45号通知,召开全体律师、实习律师及工作人员会议,贯彻学习文件,动员各位律师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百分制考核内容要求落实、整改。通过学习,使大家充分认识到开展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是促进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努力建设诚信行业,明确正确的发展方向,树立科学的评价体系,积极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推动律师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一项重要举措。

根据百分制考核内容要求,结合我所情况,逐项对照落实、整改。在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健全落实规章制度;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积极参与和谐社会构建;自觉服从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的监督管和理;努力开拓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等五个方面27项内容,特别是对律师协会《关于201*年度全市律师事务所百分制管理年终考核情况的通报》和《201*年度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结果反馈意见》进行认真地逐项逐项落实、整改。使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水平比上一年度有较好的完善和提高。

四、在业务开展方面案件的数量和收费量较上一年度均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截止12月31日止,共办理各类案件1078件(上年1044件),与上年度持平,占全市办理案件总量的%,其中刑事辩护案件174件,民(商)事案件656件(上年728件),行政诉讼案件代理91件(上年56件),非诉案件21件(上年21件),受聘担任常年法律顾问60家(上年59家);业务总收入7320517元(上年6768850元),比上一年度增长了8%,占全市业务收入的%;共交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合计100多万元,交纳律师协会会费65920元,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五、积极完成法律援助义务,捐款赈灾回报社会。

1,我所于201*年度、201*年度、201*年度、201*年、201*年度连续被评为乐清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201*年度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4件,每位执业律师各自免费至少办理了1件法律援助案件,叶魏魏律师和叶飞律师分别办理了25件和15件法律援助案件。对直接来我所要求免费代理的残疾人或其他低收入的农民工及其他困难群体,经当事人申请和提供相关证明、承办律师提出意见、所领导审批等手续,今年也办理了25件(上年44件)免费的法律援助案件。

承办律师在办理法律援助工作中,根据《律师法》和《法律援助条例》的有关规定,尽职尽责,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深受受援人的好评。

2,去年以来,我国西南五省市的云南、贵州、广西、四川及重庆发生了百年一遇的特大旱灾,今年的4月14日,青海玉树发生7.1级地震,旱灾和地震给当地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损失。我所律师响应市律协党委赈灾救灾号召,慷慨解囊,踊跃捐款。捐款数额在温州市律师所中名列前茅,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六、存在的问题

1、对律师培训力度不够,指导业务不足,大部分律师学习自觉性不强,执业水平和执业技能长期停滞不前。

2、人才不足,尤其是事务所发展急需的懂外语、懂经济、懂新型业务的人才不足。3、非诉讼业务开拓不够。

4、事务所管理还有许多不科学之处,有待改正。七、201*年的工作思路

1、加强政治学习,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律师工作的全过程,以提高律师队伍思想、政治、道德和业务素质为目标,充分发挥律师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职能作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2、内强素质,严把进人关,加强业务培训,建立健全业务学习制度,提高律师业务素质,进一步拓展律师业务。

3、外树形象,加强律师事务所的文化建设和品牌建设,在原有基础上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在新的一年里,全体律师一定要精诚团结,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充满信心地去争创一流业绩。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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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经律师事务所201*年度工作总结

201*年度本所在司法行政机关的正确领导和律师协会的指导、监督下,在全体合伙人和专职律师及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律师工作的全过程,积极服务三项重点工作,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律师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作用,为构建“和谐乐清”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一、配合中心任务,开展各项工作

第一、在服务三项重点工作,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方面。201*年3月29日温州市司法局转发省司法厅《关于积极服务三项重点工作,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的通知,在去年“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实践教育活动的基础上,司法部、省司法厅经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延长至201*年底,并将律师服务三项重点工作纳入其中。今年以来,天经律师在司法局和律师协会的组织和引导下,积极主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公平公正执法,社会管理创新”等三项重点工作,努力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成为一支不占编制、不拿工资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繁荣发展的编外“政法”队伍,赢得了领导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一是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着重做好社会矛盾的预防工作,使社会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

1、今年以来,我所律师以大调解中心为平台,积极主动地参与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在代理的案件中积极配合法院等相关机关做好案件的调解工作,得到了法院等司法行政机关的认可。

2、服务重点工程,近年以来我市重点工程建设的矛盾比较突出,为进一步发挥律师工作在服务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职能作用,针对我市南岳镇重点工程项目较多、比较集中的特点,在乐清市司法局领导的组织下和带领下,于8月30日下午由本所六名律师组成的法律服务团,专程到南岳镇开展服务重点工程建设专项活动。活动主要分两个方面:一是由我所党支部书记陈星兴律师为有重点工程参建单位负责人、南岳镇机关干部、村双委主要成员等人员参加的法律讲座;二是由我所主任张建义带领的法律服务团以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及时掌握重点工程建设业主单位的法律服务需求,并现场为前来咨询的重点工程参建单位代表、重点工程所涉村的村干部等解疑释惑。此次活动达到了预期效果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领导的肯定。

3,开展法律体检,在去年开展对企业法律体检的基础上,我所首先要求每位律师认真履行法律顾问的职责,对自己的法律顾问单位进行逐个体检,为减少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把好法律关。今年8月份指派律师参加乐清市司法局组织的法律进民营企业服务月活动,参加了永固集团、乐电有限公司的现场法律体检活动,得到了受检企业的欢迎和肯定。

二是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1,我所律师积极参与市政府每月15日的信访接待工作,利用接访平台,宣传法律,化解矛盾,平息上访事件。

2,我所律师积极参加乐清市司法局与乐清广播电台联办的《FM995律师在线》节目,积极参加乐清电视台《乐视会客厅》《民生快递》等节目,为广大观众、听众解答法律问题、宣传法律知识。3,进一步开展“法律服务队伍送法进村”活动。为全面推进“法治乐清”建设,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积极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我所17名执业律师5名实习律师在201*年的基础上继续与乐清市132家村民委员会担任法律顾问,免费为村民委员会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疑问。

三是积极参与公正执法活动。我所律师积极参与人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以案件评查、行风评议等形式进行交流沟通,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互相促进。以促进政法各部门的公平、公正执法,为公平正义法治理念在政法机关的体现起到了应有的作用。第二、积极开展律师队伍警示教育活动

我所根据《温州市律师队伍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举行了学习研讨会,充分了解律师警示教育工作重要意义。以李庄案为反面教材,通过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律师执业规范学习、组织律师深入进行讨论、全体律师自我反省、自我查摆、健全本所的各项规章制度等活动,使本所律师深刻认识李庄案的严重危害,深刻反思在律师执业过程中存在的种种不足,达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二、加强所党支部建设,争创“诚信服务先锋”我所党支部现有党员5名。我所成立后一直非常重视党建工作。多年以来,在上级党委、省市司法行政机关及律协的支持下,以创建“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五好党支部为目标,开展“一个党员、一面旗帜”和“诚信服务先锋”的创先争优活动,落实各项创建工作,加强学习,完善制度,积极开展党建工作,获得了上级的充分肯定。去年我所被中共温州市律师协会委员会评为“201*年度先进党支部”,根据温组发〔201*〕86号《关于在全市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诚信服务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与瑞安市东山街道肖宅村党支部开展结对活动。在今年“诚信服务先锋”创先争优活动中,我所从律师行业特点和本所人员构成等实际情况出发,继续坚持认真学习、消化、贯彻上级精神,积极开展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在所务管理方面,以百分考核契机,加强所务管理。

在201*年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的基础上,我所根据温州市司法局、温州市律师协会温司法(201*)45号通知,召开全体律师、实习律师及工作人员会议,贯彻学习文件,动员各位律师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百分制考核内容要求落实、整改。通过学习,使大家充分认识到开展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是促进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努力建设诚信行业,明确正确的发展方向,树立科学的评价体系,积极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推动律师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一项重要举措。

根据百分制考核内容要求,结合我所情况,逐项对照落实、整改。在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健全落实规章制度;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积极参与和谐社会构建;自觉服从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的监督管和理;努力开拓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等五个方面27项内容,特别是对律师协会《关于201*年度全市律师事务所百分制管理年终考核情况的通报》和《201*年度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结果反馈意见》进行认真地逐项逐项落实、整改。使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水平比上一年度有较好的完善和提高。

四、在业务开展方面案件的数量和收费量较上一年度均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截止12月31日止,共办理各类案件1078件(上年1044件),与上年度持平,占全市办理案件总量的%,其中刑事辩护案件174件,民(商)事案件656件(上年728件),行政诉讼案件代理91件(上年56件),非诉案件21件(上年21件),受聘担任常年法律顾问60家(上年59家);业务总收入7320517元(上年6768850元),比上一年度增长了8%,占全市业务收入的%;共交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合计100多万元,交纳律师协会会费65920元,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五、积极完成法律援助义务,捐款赈灾回报社会。

1,我所于201*年度、201*年度、201*年度、201*年、201*年度连续被评为乐清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201*年度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4件,每位执业律师各自免费至少办理了1件法律援助案件,叶魏魏律师和叶飞律师分别办理了25件和15件法律援助案件。对直接来我所要求免费代理的残疾人或其他低收入的农民工及其他困难群体,经当事人申请和提供相关证明、承办律师提出意见、所领导审批等手续,今年也办理了25件(上年44件)免费的法律援助案件。

承办律师在办理法律援助工作中,根据《律师法》和《法律援助条例》的有关规定,尽职尽责,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深受受援人的好评。

2,去年以来,我国西南五省市的云南、贵州、广西、四川及重庆发生了百年一遇的特大旱灾,今年的4月14日,青海玉树发生7.1级地震,旱灾和地震给当地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损失。我所律师响应市律协党委赈灾救灾号召,慷慨解囊,踊跃捐款。捐款数额在温州市律师所中名列前茅,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六、存在的问题

1、对律师培训力度不够,指导业务不足,大部分律师学习自觉性不强,执业水平和执业技能长期停滞不前。

2、人才不足,尤其是事务所发展急需的懂外语、懂经济、懂新型业务的人才不足。3、非诉讼业务开拓不够。

4、事务所管理还有许多不科学之处,有待改正。七、201*年的工作思路

1、加强政治学习,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律师工作的全过程,以提高律师队伍思想、政治、道德和业务素质为目标,充分发挥律师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职能作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2、内强素质,严把进人关,加强业务培训,建立健全业务学习制度,提高律师业务素质,进一步拓展律师业务。

3、外树形象,加强律师事务所的文化建设和品牌建设,在原有基础上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在新的一年里,全体律师一定要精诚团结,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充满信心地去争创一流业绩。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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