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刑二庭200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整理
法院刑二庭200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整理
201*年来,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开展思想作风整顿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活动为契机,坚持司法为民,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了一大批刑事案件,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切实维护了我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刑事审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坚持贯彻严打方针,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201*年上半年,刑二庭共受理刑事案件42件,78人。审结38件,71人。其中,维持原判19件,46人,维持率50%;发回重审11件,13人,发回重审率28.95%;改判6件,10人,改判率15.79%;准予撤回上诉2件,2人,准予撤回上诉率5.26%。工作中,我们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坚持贯彻严打方针,依法从重从快惩处杀人、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等有组织犯罪和多发性犯罪。把盗窃、抢夺、抢劫案件,特别是发生在校园、商场等公共场所的抢夺、抢劫案件的审判作为重中之重。通过加大对这些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切实地增加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净化了我市的社会环境,维护了我市的社会稳定。
二、严厉打击经济领域内的犯罪活动,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按照省高院严厉打击经济领域内的犯罪活动,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继续重点打击涉及食品、药品、农资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以及金融诈骗、职务侵占、偷税等犯罪。一批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利的犯罪分子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切实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依法惩处商业贿赂犯罪,遏止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为我国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全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今年5月初,我们又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保证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稳步有序进行。此外,针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渎职犯罪呈上升势头的实际情况,我们加大了打击力度,一批贪污受贿等腐败分子受到了法律的惩处。
三、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加大刑事审判领域的人权保护力度坚持司法为民,以人为本,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做到打击与保护并重,严厉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与尊重人权、保障人权的有机结合。工作中,进一步强化“超期羁押就是侵犯人权”的意识,杜绝了超期羁押和超审限现象的发生。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对依法应当指定辩护人的案件,一律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确保被告人的辩护权得以充分行使。加大二审开庭审理力度,对于依法应当开庭审理之外的案件,尽力做到开庭审理,使上诉人的质证权、辩护权、上诉权得到切实维护。加大对一审判决的监督力度,对于上诉、抗诉案件,依法严格审查原判认定的事实、证据、适用的法律和审判程序,充分发挥二审程序的作用,切实做到有错必纠,确保案件的实体和程序公正。
四、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努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
工作中,积极开展思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同时,我们又结合实际,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了“办精品案、开精品庭、出精品文书”、庭审观摩和裁判文书评比等一系列旨在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的业务活动。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出台了《刑事审判庭审细则》、《未成年人庭审规则》等庭审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庭审活动;审判人员能够以对人民、对法律、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从严、从细、从实地办理案件;精研法理的学风形成,驾驭庭审的能力、分析、认定证据的能力、适用法律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普通程序简化审理的审判方式得到较好落实,审判质量和效率得到明显提高;裁判文书的制作,能够做到叙事清楚、说理充分,进一步提高了裁判文书的权威性和透明度。
五、加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力度,促进社会和谐
调解可以使当事人间原本发生的冲突不在发展、加剧,继而进入和缓、稳定的状态。走调解之路是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是贯彻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的具体体现。近年来,我市两级法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创新思路,不断改进完善调解方法,充分发挥调解解决纠纷的优势,使一大批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以调解的方式结案,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中,我们坚持做到了以下几点:一是把握时机。在开庭前、庭审中、庭审后三个阶段不停地捕捉调解结束附带民事诉讼的最佳时机,争取调解结案。二是法理情结合。在调解中,要耐心地释明法律,讲清情理,将法、理、情寓于思想中,促进当事人自愿调解。三是比对调解。对一些法律知识匮乏、法制意识不强的当事人,通过讲解已调解成功的同一类型案件,让当事人进行比对,权衡利弊,引导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四是借助外力。在法官耐心释法、调解未果的情况下,邀请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协助调解,或邀请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社会经验、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并有利于促成调解的个人协助调解,通过外力促成调解。201*年上半年,我市基层法院受理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率达60%以上;刑二庭在一审法院调解的基础上,成功调解附带民事上诉案件2件。六、做好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依法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01*年上半年,我市两级法院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持续上升的实际情况,加大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审理力度。工作中,在保证少年审判法官任职稳定性的同时,不断加强对少年审判法官的培训和教育,完善了审判组织,提高了法官素质。坚持“庭前三见面”,做到庭前审判人员与未成年被告人、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或单位有关负责人的见面,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成长经历、案发后的思想状况和诱发发罪的原因,为庭审做好充分准备。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注重引导控辩双方对被告人进行认罪和悔罪教育,切实使被告人明白自己犯了什么罪、应受何种刑事处罚、犯罪的原因以及应吸取的教训,使他们树立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信心。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充分考虑未成年人易于矫正、可塑性强的特点,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对初犯且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未成年被告人,在从轻、减轻判处的同时尽可能使用缓刑,切实体现教育、保护未成年人的国家政策,实现挽救的目的。坚持“庭后三落实”,定期回访未成年被告人判后的思想动态、改造情况,切实掌握未成年人的改造情况;就回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确保未成年人得到有效改造;对复工复学需要帮助的未成年人提供及时帮助,使他们有工可做,有学可上。在搞好审判业务的同时,我们以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为依托,采取深入学校、农村、社区上法制课、开展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七、加强调查研究,促进刑事审判工作
随着形势的发展,刑事审判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越来越多,特别是基层法院,处在刑事审判的前沿,接触问题较多、案件情况也较为复杂。针对刑事审判的实际情况,我们本着“加强调查研究,促进审判工作”的思路,将调研工作纳入了业务目标考核的范围,出台了相应的考评办法,成立了调研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刑事审判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在新的形势下贯彻落实司法为民要求的具体方法。以“加强附带民事诉讼调解,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和“做好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专题,开展了两次专题调研活动。今年3月份,我们又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案结事了”原则为调研课题,先后在全市法院开展了两次专题调研活动。同时,我们又以我院分期召开的“司法审判--十一五规划法官论坛”为载体,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通过调查研究,审判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刑事案件的质量得到了较大的提高。
201*年以来,我们在刑事审判工作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投入了很大精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特别是通过正在开展的思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我们发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法官重实体轻程序,办案观念陈旧,不同程度地影响着我们的审判工作;二是个别法官对自己的学习要求不严,不注意学习新知识,不善于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三是有的法官对裁判文书的制作重视不够,裁判文书水平不高;四是有的法官大局意识和政治敏锐性不强,存在就案办案的现象。对以上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把这些问题作为我们下一步的工作重点继续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扩展阅读:法院20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隆法发(201*)11号
20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
下半年工作安排
上半年,我院在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及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支持和关心指导下,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全区政法工作和全区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以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保障民生为出发点,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积极推进法院改革,狠抓队伍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审判任务完成情况
今年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88件(含旧存17件),比去年同期360件上升7.22%,审结276件,结案率为71.1%。受理申请执行案件274件(含旧存42件),比去年同期248件上升10.5%,执结153件,执结率为55.8%,执结标的总金
额245万元。共为232件案件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8.99万元。
刑事案件。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1件32人(其中公诉案件16件24人,自诉案件5件8人),比去年同期18件22人上升16.7%和45.5%。审结15件20人,结案率为71.4%。审结案件中,判决11件,调解2件,检察院撤诉、驳回起诉各1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11件,简易程序审理4件,均在审限内审结。给予刑事处分13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1人,三年以下的7人,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5人,并处附加刑罚金的4人。
民商事案件。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67件(含旧存16件),比去年同期342件上升7.3%。其中,婚姻家庭纠纷案件115件,合同纠纷案件152件,权属纠纷及其他民事案件100件。审结261件,结案率为71.1%。审结案件中,判决55件,调解或撤诉205件,驳回起诉1件,案件调解率为78.5%。适用普通程序审结49件,简易程序审结212件,解决争议总标的430.5万元。
信访接待情况。受理来信来访818件(人),同比上升15.7%。其中告诉379人,执行232人,非诉来访61人,其它146人。院长接待来访40人(次)。
二、认真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今年以来,我院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确立了“双提”树形象、“双控”促和谐即“提高干警素质、提高案件质量,控制受理案件数量下降、控制执行积案数量,促进各项工作上台阶”的实践载体,将学习实践活动贯穿于审判工作及队伍建设的始终,达到了两结合、两促进的良好效果。
注重学习教育,坚持学用结合。一是狠抓队伍警示
教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必学篇目,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组织干警及其家属观看“丁海玉系列案”警示教育片并组织座谈交流,结合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以及区高院颁布的“四条禁令”、“五个严禁”、“八条高压线”规定,积极构建预防和惩治司法腐败体系,通过向社会公布举报公告、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与干警签订“廉洁自律承诺卡”、量化考核指标、建立干警廉政档案等措施狠抓落实,筑牢了廉政防线。二是制定悬赏举报和重大事项、礼品登记上缴制度,向当事人随案发放《廉洁执法监督卡》和《举报监督公告》,公开悬赏征集干警业内、业外活动违法违纪线索,加大社会监督力度,以公正透明的司法过程赢得社会公信。三是狠抓干警的业务培训和学习,设立“法官书架”、开设“法官讲坛”,积极鼓励和支持干警参加在职研究生学习,组织参加司法考试的干警参加考前培训,为所有审判员和书记员配备了笔记本电脑,方便了干警办案和网上学习。四是积极开展“我为法院科学发展献一策”活动,积极深入一线开展调研。通过座谈交流、发放调查问卷、回访案件当事人等形式,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撰写了4篇有情况、有分析、有思路、有措施的调研报告,促进法院各项工作向前发展。五是在采用集中学习、分组讨论、展板宣传、专刊报道等传统宣传形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在办公局域网和互联网站开辟“学习实践活动”专栏,即时刊载干警学习心得及工作动态,为干警交流学习与社会各界了解法院工作搭建了广阔的平台。截止目前,我院在法制日报、宁夏法院网、宁夏新闻网、宁夏日报、固原日报等刊发各类稿件50余篇,起到了较好的宣传作用。
推进司法民主,促进“阳光司法”。结合学习实践活动,我院积极推进司法民主化建设,尽力使审判工作真正
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扩大司法民主,推进“阳光司法”,达到了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的良好效果。一是依托“三调联动”网络,积极探索建立诉前纠纷“速调机制”,发现纠纷迅速介入,实现了由被动审案向诉前预防的重大转变,已成功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30余起,为控制民事案件上升势头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坚持便民、利民原则,积极开展巡回办案活动,做“平民化”法官。主动深入村头、地头、炕头,因地制宜地将法庭设在社区、集贸市场、田间地头和当事人家中,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司法调解联络员、村组干部、当事人家属及当地有威望人士等参与庭审活动,做到既辩法析理,又注重常识、常情,做好当事人的“心理医生”,从感情和细节上拉近法官与当事人的距离,实现了由“开门审判”到真正意义上的公开审判,扩大了办案的社会效果。全院有40.6%以上的案件、沙塘法庭有62.5%的案件均深入事发地就地巡回审理,78.5%的案件得以调解处理,60%的案件当事人自动履行了义务。三是完善审判质效评估体系,严把案件质量。严格落实“审判员庭长审判委员会”三级检查案件机制,对所有审执结的案件先由审判员进行自检,再由庭长进行复检,最后由审委会委员逐案进行终检,针对存在的问题下发评查通报并追究责任,确保了案件质量。四是积极探索实行全员执行机制,使执行工作在执行庭和审判委员会统一管理、监督下,由全体法官分担完成,审执兼顾,形成人人重执行、人人抓执行的工作局面,大大提高了案件执结率,有效解决了执行力量不足、执行任务繁重的矛盾。在执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群体性案件、涉法上访等案件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派员到场监督执行,确保了执行过程的公开透明。五是积极筹备开通隆德县法院门户网站,通过在网上即时公开审
判工作动态和发布生效裁判文书,拓宽宣传与监督的渠道,切实保障民众对司法审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架起了与民众沟通的“桥梁”。网站自3月份开通以来,已有2.4万人(次)点击浏览。六是尝试在一定范围内开放审判委员会会议,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社会关注程度较高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及检察人员列席和监督,破除公众对法院审委会的神秘感,让社会公众真切地感受到裁判过程的公正性,树立了司法公信力。
上半年,在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我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先后被授予“区级文明单位”、全市机关党建先进单位、全市廉政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等荣誉,我院的党建工作、廉政文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及“三调联动”工作多次受到区、市、县领导的充分肯定,6名干警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奖励。存在的困难和不足有: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认识不全面、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不高,对群众感情不深,做群众工作不实;个别干警思想解放不够、开拓创新意识不强,作风不够扎实,工作劲头不足,精心干事的责任性不强;调解工作特别是诉前纠纷调处工作尚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调研与信息宣传工作质量仍不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坚持党的领导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统一,确保审判工作的正确方向。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对前两个阶段工作进行检查总结的同时,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集中解决审判执行、队伍建设、法院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
确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工作方向,努力形成保障和促进公正司法、文明办案的制度体系。继续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做“平民化”法官,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增强对人民群众的感情,时时、处处把老百姓当作自己的亲人,把群众安危冷暖挂在心上,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坚持为人民司法、为人民服务,力争在推进“司法公开”上有新突破,在扩大“司法民主”上有新举措,在提升“司法公信”上有新成效,在转变“司法作风”上有新改观。
(二)切实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继续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妥善做好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加强民商事和行政审判工作,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保障民生,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进一步完善全员执行机制,积极推行执行和解制度,积极争取建立执行救助制度,着力解决“执行难”;积极开展巡回办案活动,进一步完善“三调联动”和诉前纠纷“速调机制”,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继续做好判后答疑和教育疏导工作,确保涉诉案件的息诉罢访;以信息化管理为依托,以审判质效评估体系建设为重点,加强审判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错案和瑕疵案件责任追究,确保案件质量与效率;进一步加快司法民主化建设,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阳光司法”。
(三)抓好队伍建设,确保司法廉洁
继续加强队伍建设,特别是要进一步落实好预防和惩治司法腐败体系建设,通过机制建设、思想教育等各种方式狠抓廉政教育,加大对重点岗位、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干部的轮岗交流力度,确保司法廉洁;继续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切
实提升干警的工作技能和业务水平,确保案件质量。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新闻舆论及人民群众的监督,以廉洁保公正,以公正促和谐。
(四)进一步加强调研与信息宣传工作
要以隆德法院网站建设为契机,充分挖掘审判工作中的新闻线索,积极开展调研与法制宣传工作,客观、准确、及时地宣传法院的重点、亮点工作,树立人民法院的新形象。同时,要进一步沟通信息宣传渠道,加强与新闻部门、上级信息单位的联络,进一步提高信息质量与采用率。
隆德县人民法院二九年七月八日
主题词:半年工作总结报:宁夏高级法院,固原市中级法院,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政
法委,纪检委
送:公,检,司,县委李书记、樊常委,人大刘主任、喇副主任,政
府米县长、房副县长,政协马主席、马副主席,本院各院长
发:本院各庭、室、队、科
共印40份隆德县人民法院办公室201*年7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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