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自查工作总结
医院基本医疗保险自查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完善我院基本医疗保险的各项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定点医疗机构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领导重视,成立卫生院基本医疗保险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基本医疗保险的自查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制度日趋完善。
我院成立了由分管院长为组长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成员职责分工,各中心站点指定专职医保监控员,及时发现各种医保违规行为,严格控制社保部门制定的各项医保考核指标,制定了荷城街道中心卫生院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的各项管理工作,落实奖罚制度,医保工作与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年度考核和绩效工资挂钩。
二、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学习、宣传。
定期加强医务人员对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的学习,使他们能熟练地向病人正面宣传基本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法规,能娴熟地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的各项规定;在门诊大厅设置医保政策宣传栏,在患者较多的地方放置医保宣传小册子,让病人及时了解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种政策法规。
三、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各项内容。
我院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各项内容,在医院大门口按规定悬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牌匾,在门诊大厅设置医保就诊流程图,方便参保人就诊,在门诊大厅设置基本医疗项目收费和药品价格公示栏医疗收费明码标价;临床医护人员按规定校验参保人的身份,防止骗保行为;正加紧建设各中心站点电脑收费系统和门诊医保领导查询系统实现医保管理和医疗收费的电脑化、网络化;严格要求医务人员合理用药,严禁为他人“搭车开药”;按规定执行出入院标准和转院、转诊标准。四、完善投诉监督机制
建立投诉监督机制,设立基本医疗保险投诉信箱,及时处理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投诉,对违反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违规行为严肃处理,落实奖罚措施。五、存在问题
1、部分医务人员对门诊医保的相关政策了解不够透彻,今后将有针对性地加强个别医务人员对医保政策的学习。
2、部分临床医生开具门诊医保处方不规范,主要是漏填处方基本项目和存在修改处方的陋习,今后将加强医保处方的管理。
街道中心卫生院二0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扩展阅读:市中医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自查自纠汇报
市中医院
医保工作自查自纠工作汇报
按照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开展严禁医疗机构套取骗取医保基金的紧急通知》的要求,201*年7月25日我院组织人员对我院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自纠,未发现费用超标、借卡看病、超范围检查、分解住院等情况。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我院严格执行医保政策,认真履行服务协议,合法合规使用医保基金,无非保病人按参保人进行收治,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行为。
2、无将非基本医疗保险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列入支付范围,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行为。
3、无挂名住院、挂床住院、分解住院、虚设住院、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
4、无多记多收医疗费用而增加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或者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行为。
5、无拒绝收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参保人员就医的行为。6、无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单据、票据、证明等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行为。
7、无发现冒用、伪造、出借医疗保险证明的行为。8、无超出患者病情需要进行检查、治疗、用药或利用工作之便以参保人员名义开药的行为。
9、无将参保人员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其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的行为。
10、无擅自将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分支或者协作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其定点医疗机构的行为。
11、无使用不合规格的专用处方、单据和账表的行为。12、无将不属于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和标准的药品、滋补品、保健品等纳入医疗保险结算的行为。
13、无向参保人员使用伪劣、过期失效药品的行为。14、无为参保人员进行医疗和用药服务时搭车卖药、强制推销、搭售自费药品的行为。
为继续维护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有效遏制套取、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我院将一如既往严格执行《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和《实施细则》及《关于印发海南省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社会保险服务医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各项规章制度,加强领导,完善医保管理责任体系,规范管理,实现医保服务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强化管理,为参保人员就医提供质量保证。严格执行省、市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坚持费用清单制度,让参保人明明白白消费,共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树立医院美好形象。
20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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