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科关于社会福利工作调研的报告
松原市宁江区民政局关于社会福利工作情况汇报提纲
按照省厅《关于开展社会福利工作调研的通知》要求,现将松原市宁江区社会福利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社会福利机构建设运行情况(一)公办福利机构情况
从201*年起全区共完成6所农村福利中心建设任务,占地面积6.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养老床位600张,职工人数57人,管理人员5人,护理人员48人,现入院收养271人。近年来区里大力提升集中五保供养硬件条件,完成了福利中心法人登记,建立了“农村福利服务中心帐户”,从根本上理顺了福利中心管理体制和经费拨付渠道。争取国家五保供养“霞光计划”资金40万元,对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的福利中心进行重点扶持资助。同时完成区福利中心院落围墙、库房、院内硬化、绿化、景观建设,购置了厨具、备品等。目前福利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已全面完成,投入运营。
区福利服务中心在建设和运营上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部分福利服务中心室内生活用品简陋,庭院需要绿化硬化;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待遇低,月工资在500元左右,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福利中心经费不足;供养水平整体较低,供养标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民办养老机构情况
全区目前共有民办养老机构18家,床位341张,入住人数282人,平均每家养老机构床位不足20张,入住率在80%左右。开办养老院的房屋多为住宅楼一楼改建而成,而且多为业主租赁。近年来,我区加大了对民办养老机构的管理力度,多次组织公安、消防、食品卫生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检查民办养老机构经营管理情况,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督导整改,目前大多数养老机构都有消防器材、应急灯、消防通道,从业人员都有《食品卫生安全许可证》、《健康证》,业主都与入住老人或家属签订了相关协议,能够保证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托老服务。
民办养老机构为我区养老事业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是也确实在管理和服务上存在一定的问题和隐患。主要表现在:一是我区大多数民办养老机构规模较小,按照《吉林省民办养老机构暂行管理办法》要求,达不到登记批准的标准;二是有的民办养老机构证照不全,从业人员素质偏低,服务水平相对较差;三是民办养老机构普遍资金投入不足,环境设施差,达不到省厅要求的建设标准。
基于我区民办养老机构现状,建议省厅进一步加强监管和服务,出台相关管理制度,完善扶持机制,加大资金政策支持,民政部门进一步落实好相关政策,各民办养老机构规范内部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共同促进我区民办养老机构健
康、安全、规范发展。
二、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情况
201*年按照省厅《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的通知》(吉民发[201*]33号)要求,我区开展了24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试点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我们建立了民政、街道和社区三级网络工作平台,制定了《宁江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标准化建设方案》,统筹协调全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一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201*年为每个试点社区从省级福彩公益金中争取资金2万元,用于购买电脑、打印机、电话、档案柜、办公桌椅、床等服务设施。二是完善办公服务场所,按照《标准化建设方案》要求,我们在每个社区规划出不小于100平方米的活动场所,包括老年人活动室、图书室、日间照料间等。三是配齐工作人员,社区主任和主任助理担任服务站专职管理人员,社区公益岗位中至少抽调三人从事专职服务,同时大力发展社区志愿服务和老年人结对帮扶活动。四是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包括《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管理制度》、《居家养老服务站服务人员行为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服务内容》等。五是统筹掌握服务对象基本信息,各社区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区60至70周岁、70至80周岁、80周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了调查走访,了解老年人的基本信息和养老服务需求,建立管理档案,确保工作中有的放矢。目前全区24
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正高标准运行,201*年我们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又重新确定了今年28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任务,这样全区58个社区基本实现了居家养老的全覆盖。
我区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的总体情况是好的,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服务对象有一定的局限性,由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过程中场所、人员、经费有限,制约了服务能力,目前只能保证一些特殊群体如:“三无”老人、70周岁以上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特困残疾人,能够享受到政府出资的居家养老服务。养老服务网络不能及时拓宽,不能最大限度的满足社会养老需求。
建议省厅能更多的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保证更多有服务需求的老人能够享受到居家养老服务的便利,促进城市社区居家养老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三无”对象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等情况(一)集中供养“三无”人员情况
集中供养“三无”老人和“三无”精神病人,这项工作任务由市民政局承担,宁江区只负责申报工作。宁江区城乡孤儿生活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相关补贴已按省厅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到位。
(二)高龄老人福利情况
目前,城镇80周岁至90周岁每月50元已全部发放,90至99周岁第一批已审核完毕,准备发放。100周岁以上全部发放。农村高龄老人津贴正在审批中。
松原市宁江区民政局
二O一一年九月十九日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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