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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农村卫生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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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农村卫生工作总结

201*年市卫生局农卫科工作总结

201*年,农卫科工作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卫生厅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及市委、市政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现就农卫科全年卫生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推进五项医改任务落实

(一)认真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全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乡镇卫生院、部分嘎查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均已实行零差价销售,全市已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和新农合报销范围,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5%。

(二)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继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201*年初确定的4所县级医院(兴和县综合医院、卓资县综合医院、化德县综合医院)和1所中医院(商都县中医院)、7个乡镇中心卫生院(化德县1所、卓资县1所、兴和县1所、凉城县1所、察右前旗1所、察右中旗1所、丰镇市1所)、50所嘎查村卫生室(商都县20所、化德县10所、丰镇市20所)的建设任务,上述项目均已开工建设,乡镇卫生院和嘎查村卫生室已全部投入使用。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建立旗县以上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农村牧区卫生机构服务一年以上的制度。继续实施医疗卫生机构分级对口帮扶制度,年内完成了11所县级医院、71所中心卫生院、114所一般卫生院和900所村卫生室的对口帮扶任务。开展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完成150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技术人员、543名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和889名乡村医生培训任务。

(三)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居民健康档案建立方面,截止201*年10月底,城镇居民建档率为71.52%,其中规范建档57.92万人,规范化电子建档率为62.38%。农村牧区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为30.27%。

高血压方面,城镇社区高血压人群建档率为50%,农村牧区高血压人群建档率为20%。糖尿病方面,城镇社区糖尿病人群建档管理率为38.6%,农村牧区糖尿病人群建档率管理为21%。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自治区要求,我市紧抓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档案的建立与管理,目前,我市城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档管理1364人。同时,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我市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多次治疗随访和心理康复指导。

二、其他工作

扩展阅读:201*年全省农村卫生工作总结

201*年农村卫生工作总结

厅农卫处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今年以来,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全处同志发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勇于奉献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行职责,勤奋扎实工作,积极贯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十大民生工程和“五大工程”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201*年破解发展难题的19项重点工作,圆满完成201*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新农合工作情况

201*年,我省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提高到23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对参合农民的补助达到200元。全省共有7804.46万人参加合作医疗,参合率96.96%,比上年度提高0.44个百分点。

(一)新农合保障水平不断提高。随着筹资水平的提高,农卫处与有关处室一起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了统筹补偿方案,提高了报销比例,住院费用补偿封顶线也提高到10万元。201*年1~10月,全省新农合累计补偿医疗费用105.43亿元,其中,住院(大额)补偿85.46亿元,门诊(小额)补偿19.97亿元。享受合作医疗补偿的参合农民7311.92万人次,其中,补偿达到1万元的有104816人,3万元的有9712人,6万元的有965人,达到封顶线10万元的参合农民123人。

为及时了解全省新农合运行情况,7月14日至15日、12月8日至9日分别召开了全省201*年上半年及全年新农合运行分析暨农村卫生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各地汇报了新农合跨区域即时结报、儿童重大疾病保障、新农合门诊统筹、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等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对全省新农合运行情况进行了深入分析,对当前新农合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办法,确保在新农合基金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

(二)率先实现新农合跨区域即时结报。201*年12月20日我省率先全面实现新农合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以来,省卫生厅多次组织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和各级新农合管理部门进行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积极解决省级新农合即时结报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不断巩固完善省级即时结报工作的同时,积极指导各地开展市跨区域即时结报工作,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对即时结报工作进行专题部署。6月27日召开了全省市级新农合跨区域即时结报工作启动会议,7月1日在163家市级和4家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正式启动跨区域即时结报工作。截至10月底,我省开展跨区域即时结报的213家省、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已办理即时结报35.52万人次,补偿金额达14.02亿元。

(三)全面开展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工作。根据厅党组要求,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和科学测算的基础上,201*年

1月,我厅会同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河南省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实施方案》,从1月24日起,将儿童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两类重大疾病的救治范围扩大到全省所有新农合统筹地区,并对支付方式、救治流程及结算办法等进行了规范和完善。农村儿童患急性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两类疾病6个病种,新农合补偿70%,医疗救助补偿20%,患儿家庭只需交纳住院费用的10%,有效减轻了患儿家庭的医疗费用负担。支付方式方面,在坚持路径管理的前提下,根据两类重大疾病特点,我们对费用构成较单一、变异率较小的4种先天性心脏病采取按病种定额付费办法,对相对复杂、变异率较高的2种白血病采取单病种限价管理办法,并在广泛调研40多家省、市级医院平均费用情况的基础上,制定了合理的费用标准,既照顾了救治医院的积极性,又确保了基金安全;费用结算方面,借力省直补平台,在全国率先实现患儿仅支付10%医疗费用即可入院治疗,真正解决了患儿家庭的医疗费用负担;同时,在确保医疗质量的前提下,将全省所有具备开展两类疾病救治条件的医疗机构全部纳入救治医院范围,并优先同省新农合信息平台对接,不仅扩大了参合农民选择范围,方便参合农民看病就医,还大大提高了救治医院为参合农民服务的积极性,形成了“参合农民得实惠、医疗机构得发展”的良好局面。截至11月底,全省共救治重大疾病患儿4887人次,补偿资金1.01亿元,救治人数及补偿金额均居全国首位。

目前,按照卫生部统一部署,根据筹资水平变化及基金安全情况,结合我省实际,积极做好扩大农村居民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力争早日出台方案,适时将一些疗效确切、费用较高、社会广泛关注的重大疾病病种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以满足广大参合农民需求,进一步扩大社会效益。

(四)全面开展乡级新农合门诊统筹。为提高参合农民门诊就医的受益水平,引导农民有病及时就医,根据国家有关要求,从今年起,我省全面推行乡级新农合门诊统筹,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201*年新农合门诊统筹工作的开展,省卫生厅、财政厅对201*年出台的《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指导意见(试行)》进行了修订,联合印发了《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指导意见(201*年版)》,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补偿方案,改进补偿模式,简化补偿程序,加强服务监管,推动门诊统筹工作健康运行。

(五)认真组织开展新农合政策和管理知识培训。今年,新农合有关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为了使新农合管理、经办和定点医疗机构服务人员更好的了解政策,提高服务水平,今年继续开展乡级、县级新农合经办管理人员和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人员培训班,任务十分繁重。为确保培训任务如期完成,我们及早安排部署,制定下发培训计划,细化培训内容,遴选培训师资,强化培训效果。省卫生厅直接举办培训班17期,培训人员2554人,各省辖市培训乡级新农合监管人员和定点医疗机构人员5155人。

通过培训,全省各级新农合管理经办人员和定点医疗机构相关人员的政策水平、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

(六)研究制定201*年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201*年,农民个人交费由30元提高到50元,财政补助标准也将会进一步提高。根据筹资水平增长,为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让参合农民最大程度受益,在精心测算、广泛座谈讨论、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厅务会和党组会研究讨论,会同省财政厅、省中医管理局制定出台了201*年全省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新方案明显提高了住院费用补偿比例、住院补偿封顶线、重大疾病保障水平、慢性病及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费用补偿比例、普通门诊费用补偿比例,切实提高了保障水平。10月24日召开了全省201*年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新闻通气会,指导各统筹地区制定实施方案,搞好政策宣传,做好筹资工作。

(七)督导检查各地新农合工作开展情况。为加强新农合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确保新农合各项政策的有效落实,10月份组织开展了全省新农合工作督导检查,对各地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能力建设情况、即时结报工作开展情况、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对新农合政策的落实情况、支付方式改革开展情况及门诊统筹工作开展情况等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

二、农村卫生工作情况

(一)继续扶持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根据省政府201*年重点工作任务安排,201*年,继续在全省扶持建设10000个标准

化村卫生室。为确保村卫生室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省卫生厅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201*年村卫生室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标准化村卫生室的建设标准、建设周期,并结合各地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情况,对201*年全省村卫生室建设项目进行了合理分配。截至目前,201*年度10000所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已全部完成。

(二)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积极配合有关处室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的督导考核。同时,与财政厅等有关厅局联合下发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河南省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明确提出20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人均经费标准提高到25元,并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权重和成本补偿参考标准进行了重新核算,对乡村医生独立承担或协助开展所在村村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按照农村常住人口年人均不低于5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为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工作,今年4月省卫生厅、省财政厅还联合印发了《河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的目的、原则、对象、内容、方法等,对考核管理、考核结果应用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制定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基本标准。目前,各地绩效考核工作正陆续开展。

为加快建立农民健康档案,10月12日召开了《进一步加强

居民健康档案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按照医改的统一部署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具体要求,对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明确了目标任务,加强了对各地农民健康档案工作的指导,力争年底达到全省电子建档率50%以上。截至11月底,全省累计建立农村居民电子化健康档案4377.54万份,电子化率达到58.09%,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工作进展顺利。

(三)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管理。为巩固乡镇卫生院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取得的积极成果,5月19日省卫生厅在卫辉市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总结成绩,交流经验,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卫生文化建设工作,全面改善乡镇卫生院环境卫生状况,不断提升乡镇卫生院文化品位。刘学周厅长、秦省副厅长和魏琳娜副巡视员出席会议并讲话。同时,按照卫生部、发改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目前正在研究制定《河南省乡镇卫生院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乡镇卫生院设置规划、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行政、财务、绩效等工作职能,进一步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的管理。

(四)积极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为完善乡村两级卫生机构的综合服务功能,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能力,在多年探索的基础上,今年2月下发了《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建立健全制度,逐步实现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行政、业务、药械、财务、绩效考核和经费补助等

方面的规范管理,整合卫生资源,在乡、村卫生机构间建立起合作共赢的关系和分工协作的良性机制,全面推进农村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落实。同时,明确工作目标,力争今年年底前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达到60%以上。目前,全省一体化管理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在7月14至15日召开的全省201*年上半年新农合运行分析会上,对全省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进行了总结,并现场观摩了西峡县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的部分村卫生室。

(五)启动实施乡镇卫生院实用人才培养“522行动计划”。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提升乡镇卫生院综合服务能力,推进农村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今年8月,我处下发了《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实施乡镇卫生院实用人才培养“522行动计划”的通知》,计划从201*年到201*年,用5年时间,有计划地为201*所乡镇卫生院培养201*0名实用人才。培养专业涵盖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骨科、中医科、五官科、急诊急救、影像、检验等。通过“522行动计划”的实施,逐步造就一支德才兼备、业务精湛的乡镇卫生院实用人才队伍,促进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全面提高。9月9日省卫生厅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正式启动“522行动计划”。各地积极响应,努力创造条件,认真组织实施,目前201*年度3871名进修人员已全部入驻进修医疗机构。

(六)51111工程乡村医生培训有序开展。“51111工程”乡村医生培训工作有序开展。目前所有培训工作已全部完成任务,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已全部结束,共培训2089人;培训乡镇卫生

院妇产科人员2089人;培训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4178人;通过1个月的远程视频教学和2个月的进修学习,共培训乡村医生30051人;通过每周编发乡村医生特刊的方式培训乡村医生61899人。为了解各地学员组织管理、教学计划落实、资金使用等情况,我处分别于今年5月份和7月份组织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中心对中牟县、安阳县、辉县和遂平县等地进行了督导检查。

(七)积极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为稳定乡村医生队伍,保障农村居民享有公平可及、规范安全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11月21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和省卫生厅先后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和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实施意见》就乡村医生职责、村卫生室设置及人员配备、乡村医生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并要求从12月1日起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同时明确了乡村医生补偿和养老政策。目前,全省各地正在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实化政策措施,推动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

(八)督导检查各地农村卫生工作开展情况。10月份开展了全省新农合及农村卫生督导检查,对各地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农村卫生人员培训、乡镇卫生院实用人才培养“522行动计划”等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将督导检查情况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地对存在问题限期进行整改。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感到,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和相关处室的积极配合、共同努力下,全省农村卫生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实现新跨越。但工作中仍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新农合长效筹资机制尚未建立,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任务日益繁重;二是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尤其是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设施比薄弱、设备简陋、人才缺乏、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三是受地方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影响,医改政策在农村推进过程中有不少问题需要研究解决。下一步,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九次党代会和展观,在厅党组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深化医改、“十项民生工程”、“五大工程”和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精神,以饱满的热情、崭新的风貌、昂扬的斗志、扎实的作风,努力做好各项工作,推动农村卫生事业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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