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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山县城乡救助管理局201*上半年工作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05:07:42 | 移动端:英山县城乡救助管理局201*上半年工作总结

英山县城乡救助管理局201*上半年工作总结

英山县城乡救助管理局201*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以来,我们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省厅、市局的大力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保基本、促规范、强能力”的要求,以创建“阳光诚信低保服务窗口”和“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窗口”为依托,以党组织“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为契机,认真谋划,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的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基本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一、城乡低保工作

1、城乡低保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为打造“阳光诚信低保”,按照市局《黄冈市城乡低保专项清理监察行动实施方案》(黄民文[201*]25号)要求,我们在全县范围内认真开展了城乡低保专项清理工作。

(1)广泛进行了宣传发动。起草了《关于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英民政字[201*]5号),并在县城交通要道、繁华地段等显眼位置张贴了《关于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清理工作的通告》500份,广泛宣传了政策,充分发动了群众。

(2)城乡低保专项清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共核实并取消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153户171人,其中接受群众举报57户,经查核实取消的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35户。取消不符合政策的集体救助对象387户,另有3户11人主动退保。

2、起草了《英山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核定试行办

法》。以《湖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核定试行办法》(鄂民政规[201*]1号)为依据,在结合实际,认真调研、反复修改的基础上,我们起草了《英山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核定试行办法》草案,经局党组讨论通过后上报了县政府,争取了县政府办公室于今年3月30日印发了《英山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核定试行办法》(英政办发[201*]28号),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我县农村低保工作制度。

3、“英山县低保服务大厅”正式启用。在局党组的大力支持下,经过两个多月的维修改造,“英山县低保服务大厅”在6月1日正式启用,极大的方便了低保对象办事和咨询。

4、农村低保扩面工作正式启动。

今年省厅增拨我县农村低保指标5933个,我们按照局党组的部署,周密安排,迅速行动,保证了农村低保扩面工作如期正式启动。

(1)扎实进行了农村低保扩面调查工作。利用下乡调查、乡镇民政办主任到局开会等机会,广泛听取了乡镇对农村低保扩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选择了一些有代表性的村,进村入户进行了调查摸底。

(2)认真起草了《英山县201*年农村低保扩面工作实施方案》。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各乡镇人口基数和贫困面,起草了《英山县201*年农村低保扩面工作实施方案》草案,经认真讨论,反复修改后,提交局党组研究同意后于今年5月25日下发到各乡镇。

(3)协助局党组成功召开了农村低保工作会议。按照局领导的部署,我们认真进行了筹备,协助局党组于今年6月4日成功召开了“全县农村低保工作会议”,正式启动了全县农村低保扩面工作。

5、城市低保新增对象入户核查工作全面铺开。201*年6月21日起,我局组织了5个调查小组,分赴5个社区,对今年各社区新增的378户城市低保申请对象进行了入户核查。目前已完成320户申请对象的核查工作。

6、城乡低保日常管理工作有序进行。截止第二季度,全县共有在册农村低保对象19767人,月发放低保金128.5万元;镇低保对象2992户7142人,月发放低保金81.6万元。低保金的发放和低保对象的日常管理工作都在有序进行。

二、大病医疗救助工作

1、大病医疗救助救制度进一步完善。

按照省厅“全面推行医疗救助‘网上审批、事中救助’及时结算便民工程”的要求,我局认真调研,结合我县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工作实际,起草了《英山县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草案提交局党组,争取了民政局于今年4月15日会同县财政局、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了《英山县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英民政字[201*]9号),进一步完善了大病医疗救助救制度。

2、大病医疗救助救“及时结算便民工程”全面实施。按照《英山县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的规定,

我局积极与县卫生局、各定点医院进行了协商,在全县15个定点医院设立了定点医疗救助窗口,加挂了“民政医疗救助结算处”牌子和民政医疗救助政策宣传栏,全面实施了大病医疗救助救“及时结算便民工程”,方便了城乡低保、五保对象就医,树立了民政部门的良好形象。

截止6月22日,共救助城乡低保、五保对象782人,发放救助金528882元。

三、农村五保和农村福利院管理工作

1、开展了农村五保居住点入住督查工作。对去年建成的农村五保居住点,开展入住情况检查,并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乡镇民政办尽力予以解决,迅速组织、动员老人入住,尽力让这项惠民工程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2、协助局党组成功召开“全县农村福利院规范化管理工作现场会”。我局认真指导了孔坊福利院的建设工作,积极筹备和协助局党组搞好会务工作,保证了“全县农村福利院规范化管理工作现场会”于6月4日在孔坊福利院成功召开。

四、党组织建设工作

1、积极开展党组织“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工作。按照局党组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了学习活动,每人都写了一篇深刻的学习体会,并上墙粘贴,供大家互相交流;按程序进行了支部换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支部领导班子;积极开展了特色党员活动,认真进行了红歌排练。

2、认真进行了学习贯彻落实省委201*[7]号文件精神活

动。召开了支部学习贯彻省委201*[7]号文件精神会议,并复印省委201*[7]号文件人手一份,认真开展了学习活动,全体党员都做了详细的学习笔记,写了至少一篇学习心得体会,并进行了互相交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上半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和入户核查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工作还需进一步细化。二是事中医疗救助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努力实现规范、快捷、便民。三是党组织建设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狠抓落实。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持续改进。

六、下半年工作打算

1、继续做好城市低保新增对象的入户核查工作。2、做好农村低保扩面核查审批工作。

3、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工作,规范完善低保对象网上信息数据库,确保准确无误。

4、完善城乡大病医疗事中救助机制,进一步强化管理、规范流程、提高效率,使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助。

5、继续加强党组织建设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委201*[7]号文件精神。

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扩展阅读:民政局社会管理创新上半年工作总结

民政局社会管理创新上半年工作总结

2月25日,民政局机关组织召开学习贯彻胡锦涛主席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讲话专题会议,会上传达了胡主席的讲话全文。民政局作为社会行政事务管理部门之一,认真贯彻落实好胡主席讲话精神尤为重要。在长期的社会工作中,民政部门始终本着“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了重要职能作用。

一、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促进社会的公平和谐与稳定民政工作是社会的稳定器,维护稳定的作用十分突出,社会救助制度是“社会安全网”,对于协调社会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的公平、和谐与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城乡困难群体生活保障的管理和救助方法的创新显得至关重要。

一是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自1998年开始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来,我市低保对象由1998年的26人扩大到现在的5039人,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现在的205元,人均160元。农村低保工作于201*年全面启动,201*年上半年月发放资金209万元,上半年共发放低保金1256.8万元,人均72元,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二是实施动态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城乡低保工作始终坚持动态管理,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救助标准有升有降,建立了低保对象家庭收入定期申报和核查制度,将低保对象分为三类:一类对象“三无人员”为一年一复核,二类对象“家庭中劳动力

有重病重残者”半年一复核,三类对象“一般对象”三个月一复核,对家庭收入发生变化的低保对象,及时增发、减发或停发保障金。先后制做了24块宣传栏,将低保相关政策、办事程序上墙,公示栏每月更换一次,同时公开了低保中心监督举报电话,增加了低保工作透明度。

三是医疗救助制度不断完善,实现“一站式”服务。我市于201*年启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救助制度也不断完善,201*年12月我市进一步明确了医疗救助对象、范围、比例、救助方式。201*年上半年救助城市低保对象50人,救助金额12万元;上半年救助农村低保对象2707人,救助金额130万元。

目前,我市社会救助工作取得很大进展,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救助框架体系,保障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稳定了这一群体。

二、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系,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基层社区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是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是整个社会高效运转的基石。近些年,中央和地方都十分重视基层工作,加大了对基层的投入力度,加强了基层组织建设,基层社会服务功能不断增强。我市城区现有居委会21个,已全部建立了社区服务工作站,各种便民利民服务网点10多个,社区服务已从单纯的行政事业性服务发展到面向弱势群体的福利性服务,以及家政、养老、托幼、保洁、维修、婚介等多项服务。局各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经常深入社区、从民政部门的工作职

能出发,大力支持社区开展工作,指导居委会积极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流动人口”的救助引导工作,全力做好禁毒英烈的评残、抚恤工作,积极救济符合社会救助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特殊人员及其家属。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了好的社会环境。

三、加强民间组织管理,促进社会的良性发展与安定和谐民间组织是社会管理和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力量,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民间组织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三种类型。民间组织是“双刃剑”,要发挥应有作用,必须加强监督管理。贯彻落实《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基金会管理条例》,依法对民间组织进行登记。加强民间组织的内部管理和能力建设,建立以章程为主的内部管理机制,健全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内部机构,保证议事民主、行为自律。坚持和完善归口登记、双重负责、分级管理的体制,建立登记管理机关为主、业务主管单位与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民间组织评估机制,开展自律与诚信建设,加强对民间组织活动的监管,确保民间组织在法律法规范围内自主开展活动。建立民间组织综合治理机制,坚决取缔各种非法组织,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四、加强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和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

收容遣送制度废止后,街头流浪乞讨人数激增,给社会治安带来隐患。通过做好救助管理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帮助其渡过难关,避免其因生计问题与社会发生摩擦、冲突。

一是以科学发展观为重点,本着“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转变观念、树立三大意识、(大局意识、竞争意识、宗旨意识)突破“三大障碍”(观念性的障碍、体制性的障碍、资源性障碍。)切实转变思维方式,创新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提高管理水平。

二是依法救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凡来站求助者必须符合救助的基本条件和要求,符合救助条件者,提供不超过10日的救助,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的登记和离站手续,资助车票使其返家;对伤、病、残和儿童的管理给予他们特殊的照顾,确保他们的人身安全,并且用专人或专车护送其返乡,对健全的乞讨人员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认真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使他们树立正确人生观和价值观,使他们早日脱离流浪生活,对精神病人及时送往灵宝精神病医院治疗,待病情稳定后,帮其查找亲人并护送其返籍,对危急重症的求助人员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在服务管理工作中,我们对救助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区别对待,对年老、年幼和残疾人实行特殊照顾。使每一位来站求助的人员都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三是加大救助管理办法的宣传为了更好的让社会了解《救助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围绕人性化的救助管理这一中心,印刷《救助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各160份,分发到有关部门和相关的乡〈镇〉。组织职工走上街头向群众及流浪乞讨人员发放宣传单3000份,组织工作人员到车站和闹市区进行宣传。

我们将以胡锦涛主席这次讲话为契机,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努力开创社会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民政局

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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