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上半年工作总结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上半年工作总结
在市工治办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我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理、上下联动、标本兼治、注重创新的方针,围绕中央和省、市的统一安排部署,以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为重点,以规范手续和查办案件为突破口,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目标,加强组织领导,狠抓任务落实,上半年我区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认真进行调查摸底,切实掌握工程项目底数
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安排,区工治办向全区各单位下发了工程建设项目摸底排查和建立台帐的通知。为了更加扎实有效地完成好专项治理任务,我区主动加压,把上级规定的100万元以上的使用政府和国有资金的项目下延到50万元,进一步扩大了治理工作的覆盖面。在各单位自行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区工治办还主动到区工程建设项目主管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核实,保证了我区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应报尽报,台帐应建全建。截止目前,我区符合整治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共150个,其中,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建设项目资金额超过100万元的共60个,资金合计178200万元(100万以下5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有5个,资金合计370万元。)其他投资项目中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90个,资金合计3486151万元。目前,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的台帐全部建齐,各项目的资料按照“一项一册”的要求,全部归档整理完毕。
(二)坚持自查与检查相结合,着力查明突出问题
根据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全区各责任单位和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管理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并按要求上报了自查报告。上半年,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项目管理和建设情况组织了4次联合大检查。我区的联合检查有以下三个明显特点:一是检查组成员比较广泛。我们的检查组成员不仅有区级领导和区各职能部门的领导,还主动邀请多名区党代表、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区党风廉政监督员以及相关专家参加,进一步提高了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紧扣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结合开展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我们着重从工程项目决策、环境影响评价、土地审批和出让、项目规划管理、招标投标活动、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管理、物质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等易发多发部位和环节的检查,保证了上述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和立项都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都依法合规,工程建设全部安全合格。三是及时总结上报检查结果。每次检查完后,我们以送阅件的形式都及时给区委、区政府写出检查工作报告,重点汇报检查中好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对送阅件都非常重视,每次都提出的建议作出专门批示。对于领导的批示,区上专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研究解决办法,使问题及时得到有效解决。
(三)坚持边整边改,确保各个项目规范有序进行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我们的原则是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隐瞒,绝不拖延。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解决问题的途径主要是四种:一是现场督促整改。如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立即解决的,我们要求工程建设单位现场立即解决,坚决杜绝工程安全隐患。201*年以来,我区多次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检查,指出安全隐患300余条,整改率100%;二是下发“整改督办单”。对于一些建设项目存在的手续不全等方面问题,我们对项目主管单位下发“整改督办单”,同时向相关职能部门下发“整改协办单”,要求他们限期解决问题并上报整改结果。目前,我区共向5个单位下发了“整改督办单”,向3个单位下发了“整改协办单”,收效非常明显。发现的问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三是召开建设项目协调会。对于项目建设单位无力解决的突出问题,区纪委、监察局牵头召开建设项目协调会,按照区上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召集其主管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会商,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意见,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四是及时进行工程审计。上半年,按照区纪委、监察局的要求,区审计局对已竣工的10个项目进行结算审计,审计工程资金总额3千多万元,核减工程报价481万元,为政府节约资金481万元。对于群众举报的问题,主要是通过区纪委、监察局出面加以调查解决。主要受理了两个问题。一个是永宁村城改项目居民安置楼建设问题,一个是张家五村一户村民反映拆迁问题。截止目前,两个问题都已调查清楚,并向市工治办进行了专题汇报。
(四)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努力建立各种长效机制
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我们坚持把制度建设贯彻始终,按照标本兼治的方针,对于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汇总,分析,并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建立健全了一批监管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管权。制度性成果主要体现在:一是政策规定方面的指导性意见,如《碑林区政府项目管理办法》、《西安市碑林区监察局重大公共投资项目监督办法(暂行)》,《西安市碑林区201*年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年和城市容貌大整治工作行政效能监察实施意见》、《西安市碑林区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重大公共投资项目报告备案的制度》等。二是重点环节业务管理方面的措施办法,如《西安市碑林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碑林区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办法(试行)》,《西安市碑林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碑林区关于开展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审计实施方案》、《碑林区关于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实施细则》、《碑林区使用政府信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一系列制度等。三是监督管理纪律方面的制度,如《重大公共投资项目监督单位及监督联络员职责》、《西安市碑林区纪委、监察局重大公共投资项目监督工作人员纪律》。各个层次、各个方面的制度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有效提高了我区监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五)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指导和管理水平
我区对专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治办的自身建设高度重视,一是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成员单位也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指定了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责。从全区范围内抽调4名工作人员长期到工治办工作,并为工治办落实专门的办公场所、经费和车辆。二是统一购买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法律政策指导》一书,配发给区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单位,并及时组织辅导学习。三是坚持以会代训,帮助各单位学习领会上级的指示精神,明确工作重点,更新工作方法。四是着眼于工作需要,区工治办先后建立了专项治理工作周报、月报、信息报送制度、群众举报投诉受理、问题督办和协办等方面的制度,创办了工作简报。目前,共编印简报17期,上报信息20条,市工治办采用18条,被省纪委秦风网采用3条。五是按照制度上墙的要求,将工作实施方案、工程建设项目一览表、工程建设项目分布图、办公室工作职责等都制成展板挂在墙上,进一步提高了管理工作的规范性。
在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上半年虽然我们在工作中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反映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少数牵头单位对牵头责任认识不够全面,对自身部门的工作比较重视,对配合单位的工作组织协调不够;二是个别单位对问题的整改还不够及时,成效还不是很明显。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半年的工作中,采取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几点体会
1、加强组织领导,实行齐抓共管是做好专治工作的重要保证。工程建设领域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涉及的单位非常多,各个环节错综复杂。我们在工作一开始,就建立了强有力的领导机构,明确了各单位和各级领导的责任。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建立了上下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注重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保证了专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坚持依法治理,严格按章办事是做好专治工作的重要原则。法律法规是开展专治工作的根本依据。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一方面统一购买专业书籍下发给各单位作为参考,另一方面及时转发中央的文件为各单位提供指导。在检查中,我们坚持依法整治,按章办事,不仅树立和维护了区专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权威,而且确保了专治工作沿着正规有序的方向进行。
3、大胆开拓创新,建立长效机制是做好专治工作的重要目标。标本兼治才能达到专治工作的根本目的。我们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专治工作的全过程,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做好制度建设的“废、改、立”工作,努力在工程建设领域多发易发的部位和环节下功夫、见成效,制定出台了一批长效机制,有效提高了工程建设领域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区将在市工治办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细化工作目标,狠抓任务落实,努力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具体来讲,主要是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对新项目进行摸底。对于201*年新立项和在建项目,按照要求及时与相关单位联系,搞好调查摸底工作,及时掌握工作底数,建立起相应的工作台帐,为工程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打好基础。2、进行抽查和复查。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工作计划,组织人员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单位和重点环节进行抽查和复查,进一步发现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计划。
3、督促单位整改。对已下发整改通知的单位进行督促,同时要求相关责任单位积极参与,进一步加强工作合力,推动各单位认真有效解决存在的问题。
4、深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对责任单位的指导,督促各责任单位按照工程治理的规定要求,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加大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力度,及时出台一批新的工作制度,不断满足工程建设领域发展的需要。
5、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加强与各单位联络员联系,及时了解各单位工程治理方面的工作,发现新的信息及时上报,同时做好简报的编辑工作。及时向市工治办上报有关工作信息,便于上级掌握了解我区的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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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201*年,我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决策部署和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27号)要求和中央、省、市的安排部署,以及省、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排查整改、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等方面下功夫,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后期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各项工作任务的最终圆满完成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新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保驾护航作用。现将一年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在市工治办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我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理、上下联动、标本兼治、注重创新的方针,围绕中央和省、市的统一安排部署,以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为重点,以规范手续和查办案件为突破口,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目标,加强组织领导,狠抓任务落实,上半年我区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认真进行调查摸底,切实掌握工程项目底数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安排,区工治办向全区各单位下发了工程建设项目摸底排查和建立台帐的通知。为了更加扎实有效地完成好专项治理任务,我区主动加压,把上级规定的100万元以上的使用政府和国有资金的项目下延到50万元,进一步扩大了治理工作的覆盖面。在各单位自行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区工治办还主动到区工程建设项目主管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核实,保证了我区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应报尽报,台帐应建全建。截止目前,我区符合整治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共150个,其中,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建设项目资金额超过100万元的共60个,资金合计178200万元(100万以下5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有5个,资金合计370万元。)其他投资项目中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90个,资金合计3486151万元。目前,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的台帐全部建齐,各项目的资料按照“一项一册”的要求,全部归档整理完毕。
(二)坚持自查与检查相结合,着力查明突出问题根据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全区各责任单位和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管理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并按要求上报了自查报告。上半年,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项目管理和建设情况组织了4次联合大检查。我区的联合检查有以下三个明显特点:一是检查组成员比较广泛。我们的检查组成员不仅有区级领导和区各职能部门的领导,还主动邀请多名区党代表、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区党风廉政监督员以及相关专家参加,进一步提高了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紧扣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结合开展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我们着重从工程项目决策、环境影响评价、土地审批和出让、项目规划管理、招标投标活动、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管理、物质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等易发多发部位和环节的检查,保证了上述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和立项都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都依法合规,工程建设全部安全合格。三是及时总结上报检查结果。每次检查完后,我们以送阅件的形式都及时给区委、区政府写出检查工作报告,重点汇报检查中好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对送阅件都非常重视,每次都提出的建议作出专门批示。对于领导的批示,区上专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研究解决办法,使问题及时得到有效解决。(三)坚持边整边改,确保各个项目规范有序进行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我们的原则是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隐瞒,绝不拖延。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解决问题的途径主要是四种:一是现场督促整改。如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立即解决的,我们要求工程建设单位现场立即解决,坚决杜绝工程安全隐患。201*年以来,我区多次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检查,指出安全隐患300余条,整改率100%;二是下发“整改督办单”。对于一些建设项目存在的手续不全等方面问题,我们对项目主管单位下发“整改督办单”,同时向相关职能部门下发“整改协办单”,要求他们限期解决问题并上报整改结果。目前,我区共向5个单位下发了“整改督办单”,向3个单位下发了“整改协办单”,收效非常明显。发现的问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三是召开建设项目协调会。对于项目建设单位无力解决的突出问题,区纪委、监察局牵头召开建设项目协调会,按照区上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召集其主管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会商,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意见,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四是及时进行工程审计。上半年,按照区纪委、监察局的要求,区审计局对已竣工的10个项目进行结算审计,审计工程资金总额3千多万元,核减工程报价481万元,为政府节约资金481万元。对于群众举报的问题,主要是通过区纪委、监察局出面加以调查解决。主要受理了两个问题。一个是永宁村城改项目居民安置楼建设问题,一个是张家五村一户村民反映拆迁问题。截止目前,两个问题都已调查清楚,并向市工治办进行了专题汇报。
(四)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努力建立各种长效机制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我们坚持把制度建设贯彻始终,按照标本兼治的方针,对于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汇总,分析,并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建立健全了一批监管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管权。制度性成果主要体现在:一是政策规定方面的指导性意见,如碑林区政府项目管理办法、西安市碑林区监察局重大公共投资项目监督办法(暂行),西安市碑林区201*年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年和城市容貌大整治工作行政效能监察实施意见、西安市碑林区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重大公共投资项目报告备案的制度等。二是重点环节业务管理方面的措施办法,如西安市碑林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碑林区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办法(试行),西安市碑林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碑林区关于开展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审计实施方案、碑林区关于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实施细则、碑林区使用政府信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一系列制度等。三是监督管理纪律方面的制度,如重大公共投资项目监督单位及监督联络员职责、西安市碑林区纪委、监察局重大公共投资项目监督工作人员纪律。各个层次、各个方面的制度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有效提高了我区监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五)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指导和管理水平我区对专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治办的自身建设高度重视,一是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成员单位也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指定了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责。从全区范围内抽调4名工作人员长期到工治办工作,并为工治办落实专门的办公场所、经费和车辆。二是统一购买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法律政策指导一书,配发给区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单位,并及时组织辅导学习。三是坚持以会代训,帮助各单位学习领会上级的指示精神,明确工作重点,更新工作方法。四是着眼于工作需要,区工治办先后建立了专项治理工作周报、月报、信息报送制度、群众举报投诉受理、问题督办和协办等方面的制度,创办了工作简报。目前,共编印简报17期,上报信息20条,市工治办采用18条,被省纪委秦风网采用3条。五是按照制度上墙的要求,将工作实施方案、工程建设项目一览表、工程建设项目分布图、办公室工作职责等都制成展板挂在墙上,进一步提高了管理工作的规范性。
在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上半年虽然我们在工作中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反映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少数牵头单位对牵头责任认识不够全面,对自身部门的工作比较重视,对配合单位的工作组织协调不够;二是个别单位对问题的整改还不够及时,成效还不是很明显。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半年的工作中,采取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二、几点体会
1、加强组织领导,实行齐抓共管是做好专治工作的重要保证。工程建设领域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涉及的单位非常多,各个环节错综复杂。我们在工作一开始,就建立了强有力的领导机构,明确了各单位和各级领导的责任。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建立了上下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注重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保证了专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2、坚持依法治理,严格按章办事是做好专治工作的重要原则。法律法规是开展专治工作的根本依据。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一方面统一购买专业书籍下发给各单位作为参考,另一方面及时转发中央的文件为各单位提供指导。在检查中,我们坚持依法整治,按章办事,不仅树立和维护了区专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权威,而且确保了专治工作沿着正规有序的方向进行。
3、大胆开拓创新,建立长效机制是做好专治工作的重要目标。标本兼治才能达到专治工作的根本目的。我们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专治工作的全过程,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做好制度建设的“废、改、立”工作,努力在工程建设领域多发易发的部位和环节下功夫、见成效,制定出台了一批长效机制,有效提高了工程建设领域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区将在市工治办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细化工作目标,狠抓任务落实,努力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具体来讲,主要是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对新项目进行摸底。对于201*年新立项和在建项目,按照要求及时与相关单位联系,搞好调查摸底工作,及时掌握工作底数,建立起相应的工作台帐,为工程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打好基础。
2、进行抽查和复查。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工作计划,组织人员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单位和重点环节进行抽查和复查,进一步发现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计划。
3、督促单位整改。对已下发整改通知的单位进行督促,同时要求相关责任单位积极参与,进一步加强工作合力,推动各单位认真有效解决存在的问题。
4、深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对责任单位的指导,督促各责任单位按照工程治理的规定要求,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加大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力度,及时出台一批新的工作制度,不断满足工程建设领域发展的需要。
5、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加强与各单位联络员联系,及时了解各单位工程治理方面的工作,发现新的信息及时上报,同时做好简报的编辑工作。及时向市工治办上报有关工作信息,便于上级掌握了解我区的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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