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监督工作总结
[编者按]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完善选人用人机制,规范、完善干部任用提名和干部民主推荐办法,健全全程比选制度,推行全程差额选拔,开展公开选拔,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跨部门竞争交流,完善实绩考核、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平时考核“四位一体”的干部考核评价办法,建设具有较高素质、能够引领交通运输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干部队伍,是我局党委的一贯做法。下面,转载我局党委201*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以飨大家。
中共鹰潭市交通运输局党委201*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
201*年,局党委把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全局科级干部任用和事业单位班子调整中,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条例》,严格实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公示、组织考察、集体研究、任前谈话等项程序和要求,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有效地提高了选人用人质量,推动了干部监督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有关情况与做法是:
一、深入学习,营造氛围,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机关效能年活动,“突出一个重点、坚持两个结合”,以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为重点,坚持把学习《条例》同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坚持把贯彻《条例》同促进农村公路建设、农村改渡建桥、城乡客运等业务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自觉性、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坚持条件,严格程序,提高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化程度
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就要严格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履行好《干部任用条例》所赋予职责,真正从源头上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201*年以来,共任免干部11人次,其中新提副科4人,副科提正科2人,(平职)交流3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局党委始终坚持按章办事,严格程序,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一是坚持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原则的具体体现。局党委明确规定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干部必须履行的程序和不可逾越的制度。在部门进行民主推荐时,要求须有90%以上的干部和下属单位的主要领导成员参加,每次民主推荐前,人事科都在对干部选拔调整的对象、数量进行充分研究、分析的基础上,认真确定民主推荐的范围、时间、对象和推荐方式,真正做到精心组织,操作规范,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每一次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和推荐县级后备干部都进行了民主推荐。
二是严格用人标准,把好考察关。知人才能善任。深入了解和正确识别干部是决定干部任用和领导班子配备工作成败优劣的关键环节。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局党委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始终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在正常情况下得不到多数群众拥护的不予提拔,政绩不突出的不予重用。在确定考察对象时,把群众推荐的结果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真正使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在组织考察时,明确要求考察过程既要坚持群众路线,又要认真核实辩明真伪,从政治上、廉洁上、工作实绩上严格把关,保证了考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实行干部考察责任制,做到了谁考察谁负责,考察后形成的书面考察材料,均由考察人员签名。
三是严格工作程序,把好决策关。局党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用之前,都主动征求局纪委的意见。做到“三不上会”,即没有经过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不上党委会,没有考察材料的不上党委会,没有征求纪委意见的不上党委会。
三、建章立制,加强监督,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序操作
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要求,局党委始终把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作为做好干部工作的重要措施来落实,逐步建立、完善了一整套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为选准人,用对人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实施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我们开展了科级及以下干部的轮岗交流,较好地调动了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截止201*年12月有2名科级干部进行了任职交流,通过开展有计划的交流,保持了干部队伍的朝气和活力,使一部分年轻干部得到了更好的培养和锻炼。
二是全面推行任前公示制。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把干部任前公示作为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进一步扩大监督范围,加大监督力度,有效地提高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对待,一一进行细致的调查核实,如实向局党委汇报。通过实行任前公示,加大了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监督力度,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质量。
三是建立干部定期述廉制度。局纪委每年开展领导干部公开述廉活动,要求每位局领导每年写出书面述廉报告,并在机关全体干部大会上进行公开述廉。述廉的主要内容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遵守和执行中央、省、市、区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以及对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情况。述廉结束后,在全体干部中发测评表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建设情况测评,接受群众评议。
四是不断完善审计制度。根据有关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要求,对负有经济责任的领导干部,因工作变动、退休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本岗位职务的,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201*年6月份对全局所属事业单位进行一次财务收支审计。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虽然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与高要求、高标准相比,仍然有一定的差距。如全面引入竞争机制方面执行力度不够、干部能下机制方面有待积极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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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区201*年度干部监督工作总结
201*年12月
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委干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以思想教育为先导,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为重点,以创新方法为动力,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把干部监督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职责,靠实责任,加强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切实落实各项监督措施,推动了干部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严肃县乡人大政府和县级政协换届纪律工作的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组织部门的精心指导下,XXXX始终把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既按照要求认真做足“规定动作”,又结合实际创新做好“自选动作”,坚持用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严格的纪律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确保区、乡(镇)换届风清气正。主要做法有以下几点:
一、认真部署换届纪律工作,做到“三个到位”区委在谋划换届工作时清醒地认识到,实行强有力的领导,是确保换届依法有序、风清气正的根本保证。为此,区委把加强对严肃纪律的组织领导紧紧抓在手上,坚持与换届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到位。4月份,市委部署区乡党委换届工作以来。区委及时召开了严明换届工作纪律会议,并印发了严肃换届纪律的文件。区委还明确提出,换届工作要精心组织,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圆满成功。区委坚决贯彻省、市委关于换届纪律的要求,迅速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纪委、区委组织部领导任副组长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抽调5名政治素质高、熟悉业务的干部全程参与换届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区委组织部和区纪委密切配合,分头把关,确保把严肃换届纪律的要求落实到换届工作的每一个环节。
二是精心谋划,措施到位。区委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严肃换届纪律工作。区委书记还在严肃换届纪律工作会议上反复强调换届纪律是“高压线”,任何人一旦触犯,将严肃处理,严厉问责,决不手软、决不搞下不为例,在党员干部中引起强烈震动。区委组织部精心谋划严肃换届纪律的具体工作任务,结合我区实际专门制订了《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流程图》和《严肃换届纪律工作安排表》,并会同区纪委制定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实施方案》,将换届纪律要求从违纪行为界定、组织处理、纪律处分、责任追究等方面进一步作出具体规定。
三是发扬民主,思想工作到位。在换届人事安排过程中,区委按照市委要求,积极配合市委组织部,适时召开全委(扩
大)会议通报人事安排意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坚持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树立了正确导向,使候选人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区委换届工作启动以来,将思想工作贯穿于整个换届全过程,在换届考察前区委主要领导分别与5名重点考察对象进行了专题谈话,重申换届纪律要求;对二次推荐“下来”的4名干部及时谈心谈话,做深做细思想工作,引导干部正确对待,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带头遵守换届纪律。在党代会期间,区委主要领导对乡镇党政正职和机关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一对一的谈话,督促他们带头严守换届纪律,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有效地保证了换届期间干部队伍的思想稳定。
二、坚持开展换届纪律教育,做到“四个强化”。及时组织学习,强化纪律要求。市委换届工作会议部署后,区委组织区四大班子领导、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区直部门负责人和组工干部、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学习,认真领会会议精神。我们将严肃换届纪律的文件等汇编印制发给每一位参加民主推荐人员、党代表学习。不断重申和强调中央提出的“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提出了“不说情、不收礼、不吃请、不跑风漏气、不办人情事、不讲关系话、不弄虚作假、不违反规定程序、不谋取特殊照顾和私利”的“九不准”纪律要求。
开展谈心活动,强化思想教育。换届工作启动以来,
区委要求区四大班子成员、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负责人要对涉及到换届工作的相关干部职工进行谈心,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截止目前,全区各级领导对168名干部开展了严肃换届纪律的面对面专题谈心谈话,其中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72名、后备干部16名,谈话率达100%。
坚持预防为主,强化警示教育。为了保证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贯彻执行,区委坚持预防为主,教育先行,严格监督、严厉查处的原则,把中央和省、市委通报的拉票和买官卖官的典型案例汇编印发给每位干部职工、和“两代表一委员”学习,做到了警示教育全覆盖,促使干部群众以案为鉴,引以为戒,防微杜渐,警钟长鸣,自觉筑牢“防火墙”,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
深入宣传发动,强化纪律宣传。依托网站、标语、宣传栏等形式,适时开展换届工作宣传。区委组织部还把“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制作了提醒卡,发给每位乡村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并通过手机短信,把“5个严禁”的内容发给每一位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真正使广大干部群众清楚地了解了换届的纪律要求,始终绷紧纪律这根弦。根据区委换届风气调查问卷结果显示,我区广大党员干部对换届工作纪律的知晓率达100%。
三、突出监督检查,建立“五项制度”
一是建立全程监督制度。从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环节开始,我们就将严肃换届纪律遵守情况作为固定的监督内容。在民主推荐环节,配合市委组织部在全额定向民主推荐干部大会时,利用动员讲话等多种场合进一步强调换届纪律。在干部考察环节,配合市委组织部对继续提名和新进班子考察对象,征求纪检机关、计生、综治、审计等部门的意见;新提名的考察对象全部按要求报告了家庭财产、婚姻变化、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等有关事项;对拟提拔的2名区委常委人选还在所居住的社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建立信访处理制度。我们建立了电话、信访、网络和现场接待“四位一体”的信访工作处理机制,并组织专门力量负责接访,确保快速处理投诉举报。同时,在即将召开的人代会、政协会议期间,我们将注意及时收集代表和委员在讨论和酝酿中的意见、建议,及时解释代表对候选人和选举办法等提出的问题,准确把握动态,做好引导工作。
三是建立承诺制度。区委领导带头签订严守换届纪律承诺书,并在全区区乡换届工作会议上公开作出承诺:“在换届期间,严格执行中央"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规定,自觉遵守换届纪律,不为他人说情、打招呼,不接受他人宴请送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全区各级领导干部也作出严守换届纪律的承诺。目前,全区共有285人作出严守
换届纪律承诺,承诺书签订率达100%。
四是建立换届纪律即时访谈制度。为了确保换届期间,全区干部群众思想的稳定,区委建立了及时访谈制度,并对谈话内容提出了3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谈纪律。向谈话对象宣讲换届工作政策,宣讲“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和五个一律”等换届纪律要求。二是谈想法。征求干部对今后工作的想法、在进退留转方面有什么要求,准确把握干部的思想动态和个人诉求,稳定干部思想,推动工作开展。三是谈建议。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生活等方面的情况;了解谈话对象对工作安排的贯彻落实情况;了解谈话对象对党委、政府的意见和建议。
五是建立严肃换届纪律督查制度。区委成立严肃换届纪律督查组,在对换届工作进行督促的同时,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知识测试和暗访等形式,对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进行督查。狠抓举报的查核落实,对惩治违纪行为不力的,及时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目前,对已受理的5件信访举报件已全面查核完毕,查核率达100%。
二、“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委书记调研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XXXX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201*-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的要求,以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工作机制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
度改革,深入推进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促进区委书记科学规范地履行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有效地预防和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高了选人用人水平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信度。
(一)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建议。一是座谈征集意见。组织部分区直单位、乡镇主要负责人,以及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员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各个层次干部对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的意见、建议和存在的困难,听取提高区委选人用人水平、监督区委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办法措施。
二是组织专题讨论。在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开展讨论,组织部内从事干部和干部监督工作的同志围绕如何明确区委书记用人职责、如何规范区委书记用人行为的运行程序、如何加强对区委书记用人行为的监督及用人失察失误、违纪违规责任实施追究的办法。
三是学习借鉴先进经验。认真学习省、市领导讲话要求,积极借鉴其他试点地区在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区)委书记用人行为方面的一些经验作法,
(二)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提高干部群众知晓率一是向区委常委会汇报全省扩大和深化“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区)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领导讲话要求,征求区委书记的理解和支持,并让每
位区委常委学习掌握精神实质;二是组织区县级领导干部和区委委员学习相关会议精神和文件;三是组织全区乡科级领导干部学习相关精神;四是充分利用会议、网络宣传工作试点的目的、要求。
(三)不断完善制度,积极组织实施。
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围绕初始提名、考察、酝酿等干部选任环节和公选干部、推进干部交流和选任干部责任追究等方面制定出台了相关制度,对区委书记用人行为进行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
一是扩大民主,科学规范干部选拔的初始提名权和表决权。制定出台了《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和区直部门主要领导初始提名暂行办法》、《区委常委会任用区管干部票决制》和《区委全委会对区直部门和乡镇街道党政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干部票决制》。对选拔干部的初始提名进行科学规范。
二是建立公选竞争机制,公开选拔和轮岗交流领导干部。制定出台了《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暂行办法》,对推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方式公选干部的适用范围及条件、组织方式和操作程序等进行具体规定。公选干部主要适用于机构改革和选拔专业性比较强的职位的领导干部。推行公开选配干部,是提名推荐选任干部的有效补充,可有效防止提名选任和交流干部所造成的决策者视野不广、选人用人带有
主观倾向性的弊端,更有利于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建立干部交流机制。制定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交流暂行办法》,对实施干部交流的范围和对象、交流的类型和条件、程序与实施、纪律要求等进行明确规定,把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制度化,有效规范了区委书记调整交流干部的行为。
四是建立干部选任监督机制。制定出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试行办法》和《XXXX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根据“一报告两评议”制度规定,区委书记每年需向区委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的情况,其内容主要包括:选拔任用干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程序、以及选拔任用干部的调整批次、具体职位和人数、选拔任用理由、选人用人效果等;《XXXX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则对干部选任的推荐、考察、任免等环节和实施公选干部的考试等环节的干部选任工作失察失误和舞弊行为进行细化分类,并按《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和其他相关党内法规和行政法规明确了相应的处分纪律和责任追究,并就跑官卖官、封官许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提拔本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或突击提拔干部等干部选拔任免可能出现的其他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进行了具体规定。
我们还对干部选拔任用的七个关口进行了规范:条件关
(严格每个职务层次的资格条件)、推荐关(全额定向推荐、差额推荐、定职务推荐)、考察关(考察预告制、考察资格制、考察责任制、考察召回制、考察组合议制)、酝酿关(广泛征求区委委员的意见、分管领导的意见,纪检监察、综治、计生等部门的意见)、决定关(讨论会上保证常委有充足时间讨论、发言,投票表决任免)、公示关(扩大公示范围,确保畅通信息渠道)、任用关(依政策法规办事、依章任免)。
三、201*年干部监督重点工作的意见建议
201*年中央出台了“四项监督制度”,建立了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审计、责任追究“四位一体”的干部监督链,形成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对于防止用人失察失误,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公信度,具有重要的意义。这四个试行办法是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有效方法。这四个试行办法言简意赅、通俗易懂、规定到位、方法具体。针对当前存在的选人用人上的种种不正之风,抓住了问题的要害,触及了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201*年XXXX干部监督工作重点还是要围绕四个试行办法,并从以下方面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
(一)要坚持科学方法,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一是建立良好的荐举通道,健全荐举机制。扩大荐举范围,采用自荐、个别推荐、群众举荐等多种形式的结合,将
符合条件的干部纳入考察范围,扩大干部任用的视野。二是建立科学工作规范的干部考评指标体系,细化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领导干部的考评标准,力求使考核指标符合实际,准确反映干部的品行、才能和工作绩效。三是健全干部选拔制度,规范决策制度,明确各项制度的使用范围,制定明确统一的标准和办法,力求用科学、规范的干部先进选任机制遏制干部任用上的不正之风,防患于未然。
(二)建全干部监督的相关制度,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一是建立和完善干部推荐责任制。任何组织和个人推荐干部承担责任。如果被推荐人在任职后被发现任职前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推荐人应负连带责任。二是建立和完善干部考察责任制,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考察,对不坚持原则、不认真负责,甚至徇私情隐瞒事实真相,造成考察结果严重失真的,要追究考察者责任。三是建立和完善选拔任用干部决策责任制。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主要决策者和分管干部工作的领导要追究责任。
(三)搭建群众参与监督的平台,加大群众监督力度。干部选拔任用信息不对称,透明度差,在很大程度上存在封闭性和神秘化现象,给整个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带来了一定困难。加大群众监督力度,着力加强群众参与监督,进一步扩大群众在干部选任上的知情权。在干部推荐、提名、考察、酝酿、决策等环节增强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认真落实
“领导干部熟悉、组织部门精通、广大群众了解”的要求,大力宣传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和干部选拔任用法律法规。公开干部选拔推荐的职位、标准、程序,适度公开民主推荐的结果,使干部群众了解政策、遵守规定,自觉支持配合工作,制约越轨行为,杜绝拉票、打招呼和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等不良现象发生。
(四)建立干部选任监督联动体系,加大查处力度加强对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检查,组织部门对选拔任用的每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加大查处力度。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加强对用人失察的责任追究,对选拔任用干部中的权钱交易、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严厉查处。强化干部选任的“阳光作业”,经常开展自查自纠,自觉接受监督,逐步形成一个共同发挥作用的多层网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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