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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流通宣传活动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05:43:43 | 移动端:粮食流通宣传活动总结

粮食流通宣传活动总结

蒙阴县粮食局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八周年

宣传活动总结

在《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八周年之际,按照市

粮食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5月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以“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进一步在全社会普及《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营造依法管粮的良好氛围,在活动期间,我县采取了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宣传。现将有关宣传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我局为做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专门召开了局党组会,成立了以局长为首的活动领导小组,制订了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围绕“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这一主题,宣传分二个层次:一是面向粮食行政管理机关及工作人员,重点宣传《条例》及粮食管理的制度办法,明确粮食部门的职责,宣传粮食部门在宏观调控、统计办法、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政策性粮食监管等方面的内容。结合夏粮收购准备等工作,着力提升了粮食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面向全社会粮食经营者、生产者、消费者,重点宣传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储备制度、统计制度、粮食质量和卫生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应急制度、最低最高库存量制度等到内容,以及粮食经营经营者享有的各项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树立粮食经营者服务和服从于国家粮食宏观调控的意识。宣传国家粮食政策,提高粮食生产者依法维权意识。结合“放心粮油”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活动,宣传粮食部门为确保粮食安全所做的各项工作,特别是为确保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所做的工作,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粮食等。

二、利用媒体、网络宣传《条例》。在《条例》颁布实施八周年宣传月活动中,我县粮食局充分利用当地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以及内部刊物等媒体,对《条例》和粮食安全进行了广泛宣传,使社会各界特别是粮食系统更进一步了解了《条例》的有关内容,做到知法懂法,取得了较好效果。

三、组织现场宣传活动。5月26日这一天,在人员密集的县城新城路中段、蒙阴广场等场所进行现场宣传,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进一步让广大群众了解了《条例》、粮食法规和粮食安全消费等知识,懂得如何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深受广大群众欢迎,全天共现场发放《条例》、科学储粮办法和粮食安全知识等宣传材料2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亲临现场指导工作。县电视台、县报社等新媒体进行了广泛报导,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四、积极组织学习培训,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力度。为了切实把《条例》贯彻落实好,我县继续加大对粮食行政执法人员和企业相关人员的法律法规的培训力度,通过对法律法规的学

习和业务技能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的素质和能力;通过对企业相关人员的培训,结合我局的行政审批工作,由审批人员现场讲解依法办理粮食收购资格的法律依据、办理机关、应具备的条件、粮食经营者的权力和义务等,宣传了统计执法、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内容,从而为政府部门加强粮食市场的法制建设和宏观调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提高粮食经营者依法经营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的意识。

五、深入企业,加强宣传。我局业务人员分别到20家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粮食购销和加工企业,详细了解经营情况和执行《条例》等情况,与企业负责人就搞活粮食经营、服务三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进行了细致深入的探讨交流。从“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角度,汇集广大企事业人员,进行畅所欲言,集思广益,形成了大量有价值的意见,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也为企业免费带去了大量的与粮食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资料,为企业的合法经营提供了法律支持。

总之,今年我县的《条例》宣传活动,做到了领导重视,准备充分,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的要求。通过宣传,提高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管粮意识,在全县粮食行业内营造了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提高了粮食经营者合法经营的自觉性,规范了粮食流通秩序,达到了预期效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力度,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努力把粮食流通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扩展阅读: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及201*年工作安排

一、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201*年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型政府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不断规范完善的一年。一年以来,我局“一三八工程”发展规划为重点,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流通市场监督检查,推进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确保我市粮食安全,维护粮食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推进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

(一)广泛深入开展法规宣传,营造依法管粮氛围。在《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之际,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增强依法管理、守法经营意识,维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利用多种契机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扩大宣传受众范围,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认真筹备组织粮食科技活动周,宣传粮食法规规章。在科技活动周开展之际,我局组成由分管副局长,局行业管理科、粮食流通稽查大队、粮油质检中心、青山粮食分局和金鹿油脂公司参与的宣传组,围绕“科学消费植物油”的主题,发放了主体宣传单、《自治区粮食流通管理办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手册》等宣传材料,展出各类食用植物

油20余种,现场解答市民提出的植物油消费和粮食法规相关问题,各旗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也分别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我市粮食行政机关及下属企事业单位共计展出宣传展板、挂图20张,印发宣传材料4万份,参与活动人员超过300人,受众面积达到15万人。各单位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的宗旨,力求做到组织精心、宣传有力、突出重点、服务大众的标准。

二是结合本市粮食工作实际,在5月16日至6月16日,我局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进行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宣传活动。在网上开设《条例》五周年宣传活动专栏,利用媒体及时、广泛宣传《条例》,并介绍全市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共编辑宣传活动信息26条,活动月期间共发放主题传单480多份。

三是为提高我市粮食系统职工专业素质,使粮食经营者树立依法经营的意识,市粮食流通稽查大队于6月份举办了全市“粮食形势与政策法规培训班”,培训班邀请中国粮食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丁声俊教授和自治区粮食局监督检查处陈文魁处长就粮食形势、粮食安全、粮食行政执法等内容进行详细的讲解,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及涉粮企业400余人参加培训,会上发放粮食法规宣传手册500份。

四是以《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大力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自治区粮食流通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宣传活动,提高了粮食经营者合法经营的意识,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圆满完成清仓查库工作任务。

按照国务院、自治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在市清仓查库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经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对全市9户粮食企业、22个粮食库点的储存数量、帐务、质量、轮换等进行了全面清查。清查结果表明,我市粮食库存帐实相符,帐帐相符,管理规范,库存比例正常。此项工作在自治区、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圆满完成。包头市粮食局被评为“全区清仓查库先进盟市”。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流通秩序。

做好日常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是《条例》赋予粮食管理部门的职责,也是保证粮食市场正常运行的重要手段。我局依照自治区颁发的《管理办法》,要求粮食收购者必须具备一般粮食质量检验化验器具和专兼职粮食质量检验人员,要建立完善的粮食质量档案和经营台帐,积极承担粮食应急储备义务,为进一步开展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奠定了基础。市粮食流通稽查大队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除积极开展粮食流通日常检查工作还开展了专项检查,即开展粮油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大队先后出动20多人次对涉粮企业的经营资格和收购资格进行核查。加强对销售市场的监督检查,市粮

食流通稽查大队不断加大对市场的监管力度,今年共出动车辆70多台次,200多人次对粮食销售市场1000余户粮食经营户的统计台帐、经营资格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对政策性用粮的监督检查,为确保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的安全,大队加大对全市政策性用粮轮入轮出的监督检查力度,使储备粮数量和质量得到保证。对国家临时储备玉米的收购,先后出动28人次对收购价格进行重点检查,监督挂牌收购程序、收费标准和原始票据。配合食品安全委,与市粮食局,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一道,开展节前粮油质量卫生专项检查,检查粮油经营店的经营资质和质量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把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与粮食行政执法结合起来。通过采取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单独检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保证了我市粮食流通秩序的正常运行,提高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为拓展监督检查工作范围,市粮食局根据自治区粮食局《关于建立健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依据我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包头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协调机制实施办法》,已报市政府,筹备组织召开由财政、发展改革等部委参与的协调会议,待批准、协调后,贯彻落实。

(四)积极参加法制培训,加强队伍建设。

利用《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自治区粮食流通管理

办法》出台的时机,我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积极开展法规规章的学习,着力提高学法用法的能力。市粮食局先后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了粮油质量检验员培训班、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执法培训班、粮食形势与政策培训班、普法培训班等各类培训,参训人员428人次。通过对《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行政许可法》、《粮食行政复议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自治区粮食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了粮食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为依法行政奠定扎实的基础。目前全市粮食行政系统已获得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资格人员共60人,其中具备粮食监督检查证人员35人。

二、201*年工作安排。

今年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在自治区粮食局和市粮食局领导的关注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之处,有待于今后不断改进提高。201*年,我们要认真履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以市粮食流通稽查大队为执法主体,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

(一)建立健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协调机制。请示市政府,协调建立由市发改委、财政局、卫生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农发行及我局七部门参加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市粮食流通市场监管,提高我市粮食流通市场监管效率,更好地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确保我市粮食安全。

(二)认真开展粮食流通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重点检查。根据自治区粮食局的部署,认真搞好粮食市场的日常巡查,圆满完成上级部署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任务,并协调工商、物价、技监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粮食流通市场无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促使粮食经营者自觉进行粮食收购资格认证,进一步提高粮食经营者依法经营的自觉性。

(三)充实执法队伍,建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体系。201*年,计划申请在市四区分别成立粮食流通稽查队,争取必要的资金、编制及软硬件设施,加强执法力度,完善执法体系,争取在各旗县配备相应机构。

(四)加强粮食法规宣传,提高全民对粮食执法的认可度。加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自治区粮食流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媒体开展法规宣传,扩大粮食安全的社会影响力。

(五)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将集中学习培训与自学相结合,学习国家《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及《自治区粮食流通管理办法》、《自治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考评暂行办法》、《自治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程序》等文件,深刻领会法规精神,并在实际工作中予以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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