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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科工作制度总则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06:21:48 | 移动端:输血科工作制度总则

输血科工作制度总则

一、输血科工作制度(总则)

为规范本院输血科技术行为,加强本院临床用血科学管理,促进临床合理用血持续改进,保障输血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制定本院《输血科工作制度》。

1、输血科向本院临床提供24小时供血服务。本院临床用血液制品由省血液中心统一提供,血袋包装、运输、储存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要血方式为输血科贮血室电话通知血站,同时详细说明所需血液制品种类、血型及血量。特殊情况下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接受其他合法医疗供血单位提供,同时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2、严格执行《血液进出库核对登记制度》,确保本院临床用血信息明确;常规监控贮存血制品质量,执行《输血科血液质量管理制度》和《血液储存、运输、发放制度》,做好血库冰箱温度、室内卫生、消毒登记,做好细菌监测登记,保障安全稳定的贮血条件。合理储血,科学管理,杜绝浪费、滥用。贮存用血取用遵循效期早者先用、迟者后用的原则,以免造成浪费。经常观察库血保存情况,发现血凝块、溶血或其他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按规定处理,同时做好记录。血液品过期和其他原因须报废的,须严格执行《血液制品报废制度》报批和处理。

3、为促进医患沟通,明确输血风险、减少纠纷,临床医师确定患者输血方案后须征得患者(家属)同意,签署《输血前告知同意书》。临床用血须向输血科提前预约申请,严格执行《临床输血预约制度》和《输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输血申请单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连同病人血标本提前一天送血库备血(急救用血可以先用血,后补办手续)。病人标本须执行《患者标本采集、接收、保存管理制度》,由临床护士在标本试管上贴明写有明病人姓名、病区、床号等的标签,并将标本试管上的编号撕下贴到输血申请单上。血库人员在收到标本后,仔细核对,核查输血申请单各项内容是否填写完整明确,在标本接收记录本上登记。对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应退回重新留取,保证标本准确可靠。特殊成分输注(如血小板、浓缩红细胞、洗涤红细胞等)应尽早通知血库,以便同血站预约。输血申请单由输血科存档。

4、血型鉴定和配血工作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配血时要同时检查受、供血者ABO正反定型及受血者Rh血型、聚凝胺交叉配血,注意事项见《血型鉴定及交叉配血质量保证措施》。操作者对可疑结果要重复检查核对,主动与临床科室联系,严防差错事故。

5、严格执行《输血科查对制度》,发血时严格执行四查七对。血液质量如有任何异常,一律不得出库,待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血液出库原则上不退还。发血前需核对付款登记手续,手续不完备的,不予发血;急诊抢救病人要先行供给,后补办手续。交叉配血后的病人与献血者标本保存7天,做好记录,以便查对。

6、临床医师要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做到安全、有效、科学用血。积极推行成分输血,成分输血率应≥85%。,输血科实施《临床科室(医师)用血评价和公示方案》,促进临床用血科学管理。输血科配合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制定本院年度临床用血计划,每年组织一次全院医务人员的科学合理用血知识培训。7、患者自体输血由输血科和临床科室配合实施,见《临床自体输血标准操作规程》。

8、严格执行输血技术规程,控制防范输血的严重危害。严防血型不合和血液污染造成输血不良反应,如发生此类情况时分别按照《临床常见的输血反应与处理原则》、《怀疑血型不合引起的输血不良反应处理程序》、《怀疑血液污染引起的输血不良反应处理程序》等进行处理。由工作人员造成的差错事故按照《差错事故的登记报告制度及处理程序》处理。

9、出现社会或本院突发性输血情况,出现常规输血工作中同型血液不足或需大量输血的患者,按《突发事件输血应急预案》处理

10、按《输血科交接班制度》做好交班记录工作。若有工作留待值班人员完成,血库人员在下班前必须在交班本记录本上做好记录,并口头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

11、按《输血科仪器设备管理制度》要求,做好日常设备维护工作,确保储血质量。如遇停电停水等突发事件,按检验科《实验室后勤保障意外处理预案》处理。

12、按照《输血科质量控制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输血相容性质量控制工作。按《输血科室内质控方案》常规开展室内质控,参加省临检中心开展的室间质评。

13、根据《输血科信息反馈制度》做好输血反馈工作,积极听取临床意见,总结经验,减少输血反应,达到安全用血。每月至少一次配合检验科信息反馈小组到临床了解输血情况。

14、按照《输血科档案资料管理制度》要求,所有档案资料须分类归档,妥善保存。

附件: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江苏省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扩展阅读:输血工作制度

一、输血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1二、输血管理委员会的职责1三、输血反应与输血感染登记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1四、输血不良反应反馈制度2五、输血消毒制度和保洁监控措施2六、输血各环节核查制度3七、临床用血申请及审批制度4八、临床输血核查制度5九、输血安全工作制度5十、临床用血管理制度6十一、输血科工作制度6十二、临床用血登记制度7十三、发血前核查及血液质量检查制度8十四、输血前检验和核对制度8十五、护士输血核查制度9十六、临床输血的注意事项11十七、慢性贫血输血注意事项11十八、输血速度的调节13十九、加压输注袋装血液的方法13二十、血液加温的方法13二十一、输血相关知识14

1、如何判断病人已经发生急性溶血性输血反应?2、如何判断病人发生了迟发性溶血性输血反应?3、同型血输注时为何偶尔还会发生溶血性输血反应?4、临床上应如何预防非溶血性发热输血反应?5、引起非溶血性发热输血反应的常见原因有哪些?6、护士对安全输血起什么作用?7、护士应掌握哪些与输血有关的知识?

8、为何不能把静脉注射的药物直接加入血液内输注?

二十二、控制输血感染方案及管理制度16

输血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临床输血技术和输血质量的管理。

二、根据输血法规和临床需要负责全院临床输血知识教育、推广和研究临

床输血新技术,指导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

三、负责制定全院性输血技术、输血工作质量、用血登记等制度,经院领

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不定期对临床用血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各科室,以便科室改

进措施。

五、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考评各科室输血登记、用血申请、输血前检验

和成分用血情况,进行奖惩并报院领导。六、制定措施,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疾病。七、有关输血方面的重大问题,负责向主管院长汇报。

输血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一、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开展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育和培训。三、负责有关输血医疗疑难问题的讨论和仲裁。

四、负责输血纠纷和输血不良反应的调查、调节和责任认定。

五、每年向院长报告本年度临床输血的状况,并提出革新、发展和提高的建议。

输血反应与输血感染登记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

一、临床发现输血反应及疑似输血感染的病历,主管医师应详细填写“输

血反应反馈单”,报医院管理科和输血科。

二、输血科、感染管理科负责对反馈意见进行登记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告

知有关科室,重大问题报医务科及主管院长。

三、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疑似输血反应及输血感染的病历

进行讨论,就事实的认定、性质及处理拿出意见。

四、输血科应积极协助输血管理委员会及医院感染管理科做好输血管理及

输血反应、输血感染的登记、调查工作。

输血不良反应反馈制度

一、输血不良反应,主要是指输血发热反应、过敏反应及溶血反应等。

对患者危害最大的是免疫性溶血性输血反应。

二、临床输血后若发现有溶血反应或明显的发热反应、过敏反应,主管

医师应详细填写“输血反应反馈单”报输血科。

三、输血科工作人员应迅速查找原因,并将情况向值班或主管医师报告,

以便采取相应抢救或治疗措施。同时应向上级技师及主任汇报。四、“反馈单”的工作人员应将反馈情况,包括临床治疗情况登记存档。五、严重输血反应,输血科应向输血管理委员会、医务科及主管院长汇

报。

输血消毒制度和保洁监控措施

一、自体输血、采血样、输血时必须使用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和输血器。

这些器材必须使用具有生产单位名称、批准生产号、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生产的产品,每批产品必须有检验合格证以及该批产品出厂日期,消毒日期和有效期,并要通过医院细菌培养和热源试验,合格者方可应用。

二、采血、输血用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血)器、血袋、血标本用后必

须一对一回收,采取有效的消毒措施,消毒毁形焚烧处理。

三、受血液污染的敷料、纱布、棉球、棉签、纸片等应单独收集按特种垃

圾处理办法处理。

四、凡接触血液的物品,在消毒处理前,不得随地乱扔,污染环境。五、参与输血的医务人员在操作前必须严格洗手和更换手套,以免造成交

叉感染,若医务人员有皮肤破损、化脓等,则应暂时停止从事输血工作。

输血各环节核查制度

一、收指从血站收取血液。应注意以下几点:

1.应由输血科(血库)专业人员收取,并作好入库登记。2.五查七对

五查:

①查送血冷藏箱温度是否在1-10℃之间。②查血液包装有无破损,血液有无渗漏。③查血袋标签,内容是否齐全清楚。④查血液质量,有无凝块、溶血等。⑤查采供血机构名称及批准文号。七对:

要仔细核对血制品编号、供血者姓名或条形码号、血型、血液品种、数量、采血日期及有效期等。二、贮指血液贮存

1、贮血要求使用血库专用冰箱,不宜使用普通家用冰箱。血库专用冰箱的特点是具有可闻的和可视的温度控制系统及温度记录系统,且质量可靠。

2、若使用一般冰箱,应每4小时记录温度一次。3、按前述质量标准要求贮存。三、检指输血前检查

1、要求做ABO正反定型。

2、常规检测RH1(D)血型。3、必要时作抗体筛检试验。

4、采用“1+1”配血,即盐水配血+不规则抗体配血。四、发指血液从血库发至临床

1、应由医护人员取血。2、肉眼检查血液质量。3、双方核查,签字。4、血液出库,不得退回再贮。五、输指医护人员床边输血

1、要向患者说明输血目的及利弊关系。

2、输血前应请患者或其家属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3、申请单应予输血前1天送达血库,以便备血及做输血前检查。4、床边实施输血,应双查双签。5、使用合格的输血器。6、注意严密观察病人。7、有关输血文书随病历保存。

临床用血申请及审批制度

一、临床输血及血液成份输血必须由本院医师提出申请,并详细填写配

血单。

二、输全血或成份血,都必须在预定输血的前一天将配血单送输血科。三、临床医师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大力推行节约用血、成份输血、自体

输血。

四、为积极推行成份输血,上级医师对下级医师的用血申请,应予审查,

对使用不合理的血液品种及剂量应予纠正。

五、为减少输血感染,全血的使用必须限制。

临床输血核查制度

为确保临床用血安全,确保用血者健康,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制定本制度。

一、输血前,首先要对受血者进行确认核对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血

型、住院号、病房号、病床号。

二、要核查配血单上输血前检查的有关项目,如患者及供血者的血型、交

叉配血无凝集盖章、血液的种类、数量、标本采集人、申请人及交叉配血者的签字等。

三、检查血液外包装有无破损、标签有无污损、字迹是否清楚、血液名称、

编号、数量、采血日期、有效期、采供血机构名称、批准文号等。

四、要求在病历记录输血日期、时间、输注的血液名称、编号、输注量,

以备查对。

五、输血操作者在病历上签字。

六、为确保输血安全,输血科应对所输注的血液质量进行核查,不得将不

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临床。

输血安全工作制度

一、输血科负责全院的临床用血及输血前检查。要求工作人员必须按《临

床输血技术规范》进行严格操作,结果要及时、准确。

二、配血申请应有本院医师签字,配血标本应由本院人员采集并签字,配

血单及配血标本要写清科室、床号、姓名、血型及输血前检查结果。三、血液有标签破损、字迹不清,血袋有破损、漏血、有明显凝块,血浆

呈乳糜状、暗灰色,血浆中有气泡、絮状物或粗颗粒及血浆层和红细胞界面不清或有溶血及过期血液均不得发出。

四、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取回的血液应尽快给患者输用,不得自行贮存。五、输血完毕后,医务人员对输血反应者应逐项填写输血不良反应反馈

单,并返输血科保存并进行讨论。

六、如产生输血反应及其他因输血产生的不良后果,工作人员不得自行处

理、隐匿不报,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应立即对样品、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样、血袋中血样重测ABO、RH、血型再次交叉配血及进行不规则抗体筛选。

七、科主任应将结果及时向医务科及主管院长进行汇报,以便采取相应抢

救或治疗措施。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一、需要输血的病员,由医师逐项填写输血申请单、血型化验单、知情同

意书。

二、受血者(家属或本人)持血型化验单到中心血站取同型血液,送交检

验科。

三、检验科人员取受血者自凝血2-5ml,其标本试管应贴有标签。仔细逐项

查对输血单与标本试管的姓名、科别、住院号、床号、血型是否相符,无误后做交叉配血试验,必要时复查血型,并观察全血有无脂血,污血,血袋应密封,绝对无误,方可发出。

四、取血护士在输血时,应由两人认真核对受血者姓名、床号、住院号、

血型及交叉配血结果和供血者姓名、采血时间、血型等输血单上各种项目,准确无误后两人同时签字后方可输注。

五、如果发生输血反应,应及时报告主管医师做相应处理,及时保留剩余

血液备查,并向检验科及中心血站说明情况,及时查明原因。

输血科工作制度

一、输血科工作人员应在输血管理委员会和输血科主任的领导下进行工

作。

二、统一使用本地区中心血站供应的血液制品,对血站送的血液要认真

检查,严格核对,不符合要求的血液一律退回,不得使用。三、对验收合格的血液,应当认真做好入库登记,按不同品种、血型、规

格和采血日期(或有效期)分别存放于专用储血冰箱内储存,经办人签名和签署入库时间。

四、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姓名、性别、病案号、门诊病室、床

号、ABO及RH血型、血液的有效期及配血实验结果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

五、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及输血相关的法律法

规,血型、交叉配血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各项检验单必须详细登记并签全名。

六、主动深入临床科室,了解输血情况,密切配合临床工作需要,大力开

展成分输血和临床用血技术的研究。

七、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6℃冰箱,至少7天,以

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八、认真做好各项记录及报表,仪器设备及时维修记录,试剂质量要有保

证,有关资料需保存十年。

九、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①标签破损、字迹不清;②血

袋有破损、漏血;③血液中有明显凝块;④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⑤血袋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⑥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⑦红细胞层呈紫红色;⑧过期或其他需查证的情况。

临床用血登记制度

为加强用血管理,确保输血安全,特制定如下用血登记制度:一、血站送来的血液制品,接受者应认真逐袋检查验收,其内容为“五查”

“七对”其内容包括献血者姓名、血液编号、血型、血量、血制品种

类、采血日期、失效期等,符号要求签收后,应立即登记入库。二、血液发出后,发血者需在出库表内登记血液去向;包括用血科室、患

者姓名、病案号、用量、出库时间等。

三、血库工作人员月末要对血液出入库进行小结并将成分输血及临床用

血情况报医务科及主管院长。

四、各项血型检验、交叉配血结果及其他检验结果,都需分别登记。五、发血时要求登记发血时间,同时要求发血者与取血者双方查对血液准

确无误并签字,及签署取血时间。

六、输血科要认真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有关资料需保存

十年。

发血前核查及血液质量检查制度

发血时要与取血者共同核对以下项目:

一、配血申请单上要有本院医师签字,标本采集护士签字。

二、配血单上要有患者初检血型、复检血型的结果,要有交叉配血无凝集

盖章及配血者签字。

三、仔细核对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血液制品种类、血

量、采集日期、失效期等。

四、血制品标签是否清楚,有无批准文号及采供血单位名称。

五、同时对血液质量进行目测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发出:①标签

破损、字迹不清;②血袋有破损、漏血;③血液中有明显凝块;④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⑤血袋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⑥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⑦红细胞层呈紫红色;⑧过期或其他需查证的情况。

输血前检验和核对制度

一、对每个输血患者都必须进行血型检验。

二、交叉配血时必须用配血标本对血型进行复检,并将结果填报到配血

单上。

三、对血站送来的血液制品都必须进行血型复检。

四、凡需申请输血者,必须做输血前检查,检查项目包括ALT、HBsAg、

nti-HCV、Anti-HCV1/2、梅毒。急诊手术、急救用血者,留取血液标本进行输血前检验,检验结果随后贴病历保存。

五、配血前,输血科工作人员必须认真阅读输血申请单上的内容。凡资料

不全的输血申请单,特别是缺乏输血史、已婚妇女缺乏妊娠史和医师未签字的申请单要退回临床科室重新填写。输血申请单至少提前一天送输血科(急诊例外)。

六、在输血前输血科工作人员应做到;①确认受血者血标本;②了解受血

者既往输血情况;③对受血者做到ABO正反定型和RH1血型检定;④必要时对受血者血清进行抗体筛选和检定;⑤选择适当的ABO和RH1血型的血液;⑥交叉配血必须采用盐水介质配血法加一种不完全抗体法(抗人球蛋白试验、酶法或聚凝胺法)借以检查完全抗体和不完全抗体。

护士输血核查制度

一、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

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袋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后方可输血。并双签字。

二、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

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三、取回的血液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

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

四、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

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五、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

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2.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血库)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六、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

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

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

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样、血袋中血样,重测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试验);

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样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

4.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检测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作进一步鉴定;

5.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6.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

7.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七、输血完毕,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应的应逐项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

并返还输血科(血库)保存。输血科(血库)每月统计上报医务处(科)。八、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

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至少保存一天。

临床输血的注意事项

一、血液中不应添加药物:除了生理盐水以外,不可向全血或浓缩红细胞

内加入任何药物,以免产生药物配伍禁忌或溶血。临床上为了防止输血反应,曾有人把氢化可的松或异丙嗪加到血袋中一起输入,这样容易造成血红蛋白变性或污染,实不可取。更不应该把碳酸氢钠或钙剂经输血管道输入。

二、癌症患者应尽量减少输血:有人报告癌症手术的术期输血(指手术前

后3个月内)可使患者的免疫功能下降,导致癌症的复发率增高和生存率降低。尽管这一说法目前尚有争议,但迄今为止极少有输血对癌症患者长期存活有益的报道。因此,癌症患者应尽量减少输血,尤其在手术前后不宜输注“安慰血”。必须输血时,亦应输相应的成分血。三、脾切除术后不宜输新鲜全血:进行脾切除的患者,术后常有血小板一

过性升高,且有并发深部静脉血栓形成的可能。因此,脾切除术后不宜输注保存24小时之内的新鲜血,更不宜输注浓缩血小板。浓缩红细胞亦不宜输注过多,以血红蛋白维持在100g/L左右为宜。四、手术前忌用影响血小板的药物:手术前1周不宜服用阿司匹林、吲哚

美辛等影响血小板的药物,以避免出现术中止血障碍。

五、严密观察患者有无不良反应:输血是一种常见的治疗措施,约有

2%-10%的患者会发生轻重不等的不良反应,每8002500次输血就会有1人发生严重输血反应,甚至危及生命。因此,应严密观察病情、检查体温、脉搏、血压、尿量、尿的颜色以及手术中原因不明的渗血等,以便及时发现与处理可能发生的并发症。

慢性贫血输血注意事项

合理制定输血方案:如果判定患者需要长期输血时,头几个月的时间应用来作为临床试验的时间。应仔细和经常评估患者的需要是否已经达到。足以减轻慢性贫血患者严重不适的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压积的水平常可在3

个月内找出,并可估计出维持此水平所需的最低输血量。然后最好制定一个计划,按一定时间输血,不要等到血红蛋白或红细胞压积明显降低或症状明显加重后再输血。因为在后一种情况,往往要多输几次血才能恢复到所要求的水平。

一、输血量和间隔时间的确定:慢性输血的疗效决定于二个因素,即输

血量和输血间隔时间。一般来说,慢性骨髓造血功能障碍的患者,每2周输红细胞2个单位。造血物质缺乏的患者需要输血时,往往输一次红细胞即可。

二、输血效果判断:如果输血需要量超过每2周2个单位红细胞时,提

示可能有一个以上的原因引起无效输血。由于慢性贫血的血容量相对稳定,故红细胞压积可反映其红细胞量。在没有明显活动性出血或免疫性溶血的患者,一般于输血后15分钟检测的血红蛋白水平和24小时后检测的一样,因此输血后测定血红蛋白或红细胞压积可很快评估出输血的效果。如果效果不佳,则要找出其他原因,如是否存在症状尚不明显的隐性同种免疫性溶血,是否存在胃肠道或其他部位的隐性出血,是否有脾功能亢进,是否同时伴发溶血。三、病因不同,输血时应注意其不同要求。纯粹以血红蛋白水平来确定

输血不一定完全正确,应根据病因、临床症状和有无合并其他疾病来决定。

四、长期输血者,不宜用维生素C,因维生素C虽可增加尿铁的排泄,

但也可增加胃肠道对铁的吸收。如血浆铁明显增高,应加用去铁胺,防止含铁血黄素沉着症或血色病的发生。五、注意治疗原发病

六、心肺功能不全者或老年人,需注意输血速度,一般以1mlkg/h为宜,

并在输血过程中严密观察,及早发现心衰的征兆。输血时如已有心功能不全征象,可同时加用利尿剂。

输血速度的调节

一、一般情况下输血速度为510ml/min

二、急性大量失血需快速输血时,输血速度可达50100ml/min三、年老体弱,婴幼儿及有心肺功能障碍者,输血速度宜慢,12ml/min四、输血时要遵循先慢后快的原则,输血开始前15分钟要慢(2ml/min)

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若无不良反应,再根据需要调整速度。五、不论是什么情况,一袋血须在4小时之内输完,如室温高,可适当

加快滴速,防止时间过长,血液发生变质,特别是长菌危险。

加压输注袋装血液的方法

加快输血的方法是加压输血,塑料血袋加压输血比以往的瓶装血液更为方便,可选择下列方法之一种:

一、血压计袖带围绕血袋,然后打气使袖套充气胀起来,便可起加压的作

用。

二、把血袋卷起来用手挤压是一种较为简单的加压方法,但血袋内的空气

必须很少。

三、专门设计的加压输血器。

血液加温的方法

一般输血不需加温。如输血量较大,可加温输血的肢体以消除静脉痉挛,一般情况下也不必加温。若有特殊情况,如:大量输血超过5袋,输血速度大于50ml/min,新生儿溶血病需要换血,病人体内有强冷凝集素等,则可遵医嘱给血液加温。加温血液必须有专人负责操作并严密观察。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血袋置于35--38℃水浴中,轻轻摇动血袋,并不断测试水温,15分钟

左右取出备用。

二、加温的血液控制在32℃,不得超过35℃,水温不得超过38℃,以免

造成红细胞损伤或破坏而引起急性溶血反应。

三、加温过的血液要尽快输注,因故未能输注不得再入冰箱保存。四、有条件可用血液加温器给血液加温(按说明书操作)。

输血相关知识

1、如何判断病人已经发生急性溶血性输血反应?

在输血过程中或输血后病人出现寒战、高热、腰部疼痛、面色发红、尿呈酱油色或葡萄酒色;或在全身麻醉状态下,手术野过度渗血或出血不止,病人发生原因不明的血压下降均应考虑急性溶血性输血反应的可能。2、如何判断病人发生了迟发性溶血性输血反应?

在输血24小时后,多半发生在输血后3-7天,出现无法解释的发热及血红蛋白下降应高度重视。如有黄疸、血红蛋白尿、血浆游离胆红素升高、血涂片发现大量球形红细胞,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阳性便可确诊。发生溶血的原因是ABO系统之外的不规则抗体引起,其溶血程度与抗体效价和输入的红细胞量成正比。

3、同型血输注时为何偶尔还会发生溶血性输血反应?

由于红细胞血型系统复杂,血型抗原很多,临床上通常所称的“同型血”,实际上是指ABO血型系统Rh血型系统相同,其它红细胞血型系统未必相同。如果交叉配血不仔细,或者只用盐水介质配血,则有可能检查不出ABO血型系统之外的不规则抗体,而此抗体与相应抗原发生免疫反应,导致溶血性输血反应的发生。

4、临床上应如何预防非溶血性发热输血反应?

采用有生产单位名称和批准文号及在有效期内使用的一次性注射器和输血器;输血应严格无菌操作;反复发生输血发热反应的病人,,再次输血时要选用少白细胞的红细胞(白细胞数要少于5*108),必要时可使用床边白细胞过滤器进行输血。

5、引起非溶血性发热输血反应的常见原因有哪些?

①致热源:一般指引起发热反应的各种微量物质。随着输血器具的不断更新及灭菌条件的改善,现已非常少见;

②免疫反应:由白细胞抗体和血小板抗体所致,尤其是白细胞抗体引起者最为多见。这种反应主要见于多次接受输血和有妊娠史病人;③其它:细菌污染血液和献血者血浆内存在高效价的白细胞抗体这两种情况均较少见。

6、护士对安全输血起什么作用?

护士对安全输血起重要的最后把关作用。虽然临床输血是医生、护士和技术人员共同完成的一项治疗任务,但护士是输血治疗实施过程中最后一步的具体执行者。如果护士有较为丰富的输血知识,并具备良好的责任意识,能一丝不苟地按安全输血护理常规操作,则可避免输血前某一环节的疏忽(包括护士自身的疏忽)而造成输血意外事故的发生。7、护士应掌握哪些与输血有关的知识?

①了解国家及有关部门制订的有关输血的政策法规;

②熟悉主要血型,全血及其成分的主要适应症、禁忌症和并发症,尤其要熟悉经血液能传播哪些疾病,并学会如何能保护自己免受感染;③掌握各种血液成分的输血方法,常见输血不良反应及主要抢救措施。8、为何不能把静脉注射的药物直接加入血液内输注?

除了生理盐水外,不可向血液内加入任何药物,原因是:

①药物加入血液后,不仅可能因为改变血液中的PH、离子浓度或渗透压,而使血液中的成分变性,甚至发生溶血,而且药物本身也可能发生化学反应导致药物失效。

②某些药物加入血液滴注会掩盖输血不良反应早期发现,特别是严重的溶血反应。

③把药物加入血液的过程,增加了血液被污染的机会。

④由于输血的速度慢,药物进入人体的速度也慢,故不易迅速达到有效的血药浓度,而及时发挥疗效。

控制输血感染方案及管理制度

一、输血管理委员会要加强对临床输血工作的监督管理。

二、认真执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

律法规。严禁非法采供血(血浆)活动,原料血浆不得用于临床。三、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开展成分输血、推广自身输血。纠正和杜绝输

注“人情血”“安慰血”、“营养血”和“新鲜血”。

四、临床输血要执行用血登记和用血报批手续,输血科不得发出未标明供

血者姓名、血型、血液制品、数量、采血日期、有效期、采供血机构许可证号的血制品。

五、输血科严格执行输血前检验和核对制度。

六、临床输血出现不良反应和发生输血相关疾病时,应详细记录,及时调

查处理,如与采供血机构有关,应及时与之联系。七、制定严格的消毒制度和保洁监控措施。

八、输血或血液制品都有传播疾病的危险,常见的经血传播的疾病有乙

肝、丙肝、爱滋病、梅毒、巨细胞病毒感染、疟疾等,必须严格采取措施,予以预防和控制。

九、按我国现行规定,输血前必须对供血者进行严格体检,必须的化验项

目有ALT、HBsAg、抗-HCV、抗-HIV、梅毒血清学试验(RPR)等。十、采血、输血必须使用一次性刺针,注射器及输血器。

十一、发现可疑感染者,应及时上报输血管理委员会。以便及时调查处理。十二、废弃的刺针、注射器、输血器、血袋、血标本等应单独收集,按特

种垃圾处理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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