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公示工作情况报告
201*年度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公示工作情况报告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五廉责办[201*]12号《关开展201*年度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五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迅速动员,积极组织局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局机关中层、局下属单位党政副职以上领导进行勤政廉政公示,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是由原区房产管理局、原区建设局、原区拆迁监督办合并组建而成,因我局“三定”方案未确定,局机关内部科室还没有进行整合,局机关中层干部是按照原房产管理局、原区建设局、原区拆迁监督办的内部科室长和负责人进行的勤政廉政公示,本次参加勤政廉政公示工作的领导干部有:副科室以上领导干部10名、原房产管理局科室长7名、原建设局科室长6名、原拆迁监督办科室长3名、局下属单位副职以上领导10名,共计36人纳入勤政廉政公示范围。
二、开展情况
自接到区纪委文件通知后,局党委于201*年11月24日如召开了动员会,对201*年度五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公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学习传达了五廉责办[201*]12号文件,结合我局“三定”方案未正式批下来的实际,明确局机关中层干部的范围是原房产管理局、原区建设局、原区拆迁监督办的科室长和负责人,并将局下属单位副职领导纳入勤政廉政公示。
201*年12月8日局党委召开了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工作部署及个人述职述廉大会,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全局36人结合自己所分管的工作实际,对一年来在勤政廉政方面逐一进行了述职述廉。
三、征求意见和建议情况
扩展阅读:市委宣传部201*年度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公示工作实施方案
中共安宁市委宣传部201*年度领导干部勤政廉政
公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安通〔201*〕30号)精神,按照《关于开展201*年度科级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公示工作的通知》(安廉责办〔201*〕12号)的工作安排,现就市委宣传部201*年度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公示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1*年10月20日11月25日二、公示对象
市委宣传部科级领导干部。顾建安常务副部长高俊明副部长
王志群新闻中心副主任三、公示内容1、述职述廉报告。2、民主评议和测评情况。3、其它需要公示的内容。四、时间及程序
1.10月20日10月29日,召开动员会,学习安廉责办〔201*〕12号文件,发放征求意见表,意见表以无记名形式进行。
2.10月29日10月31日,收回征求意见表。3.11月1日11月3日,梳理意见,收集征求意见表后,直接交到第一督导组,由第一督导组进行梳理后反馈到各单位。
4.召开动员会后至11月5日,撰写述职述廉报告,控制在201*字以内。
5.11月5日,述职述廉报告审核时间,审核未通过的,要进一步修改后再审核,才能进行公示。
6.11月6日12日,按照安通〔201*〕30号文件的公示范围、公示形式、公示时限进行公示。
7.11月15日11月19日,测评时间,由督导组分发测评表,组织20人以上进行民主测评,测评以无记名形式进行,量化打分。
中共安宁市委宣传部20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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