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高等函授教育专科毕业实习报告管理办法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成人高等函授教育专科生毕业实习报告工作管理办法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成人高等函授教育
专科毕业实习报告管理办法
毕业实习报告是专科教学中最后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也是各个教学环节的继续、深化、补充和检验,其目的是检验学生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专科毕业实习报告工作的组织
1、继续教育学院对专科各专业毕业实习报告工作进行统一计划、部署;
2、各函授站按照继续教育学院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函授站毕业实习报告的具体工作。
二、专科毕业实习报告的工作程序与要求1、选题
(1)是学生对在学期间某个专题的学习内容进行总结,选题应从专业培养目标出发,反映本专业教学计划的特点和要求。在满足基本教学要求的前提下,选题应尽量结合生产、科研、企业的改革、开放等经济建设的实际,从先进性、实用性、经济价值、社会意义等多方面综合考虑。
(2)学生可将在学期间自己完成或参与完成的工程设计和科研成果作为毕业实习报告的内容。在相关技术刊物上发表(或即将发表)的文章也可以作为报告提交。
2、写作要求
实习报告写作要求语言通顺简练、文字书写工整,图表清晰准确,全文篇幅恰当,要求3000字以上。
实习报告应按统一格式写作,A4纸打印,五号宋体字,装订成册。装订顺序为:封面(蓝色皮纹纸色号1505)→目录→正文→结论→参考文献等,各部分详细规定请参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继续教育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中相关要求执行。
三、专科毕业设计成绩评定
1、由函授站指导教师进行评阅,指导教师对报告的完成情况给出成绩,并填写《成绩汇总表》,上报至继续教育学院。
2、实习报告必须独立完成,一经发现有任何抄袭、代写等作弊行为且情节严重的,正在撰写者,取消写作资格,论文成绩不及格;已经评定成绩者,成绩作废;毕业实习报告不及格者,按照未修满教学计划规定学分处理,在最高修业年限内可重新写作。
3、成绩有效期限:实习报告的成绩与一般课程处理相同,在本层次规定的最高修业年限内有效。
扩展阅读:成人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实习报告管理办法03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继续教育学院成人高等教育专科生毕业实习报告工作管理办法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继续教育学院成人高等教育
专科毕业实习报告管理办法
毕业实习报告是专科教学中最后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也是各个教学环节的继续、深化、补充和检验,其目的是检验学生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专科毕业实习报告工作的组织
1、学院对专科各专业毕业实习报告工作进行统一计划、部署;
2、各相关院系、教研室按照继续教育学院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毕业实习报告的具体工作。
二、专科毕业实习报告的程序与要求1、实习报告的选题
(1)是学生对在学期间某个专题的学习内容进行总结,选题应从专业培养目标出发,反映本专业教学计划的特点和要求。在满足基本教学要求的前提下,选题应尽量结合生产、科研、企业的改革、开放等经济建设的实际,从先进性、实用性、经济价值、社会意义等多方面综合考虑。
(2)学生可将在学期间自己完成或参与完成的工程设计和科研成果作为报告的内容。在相关技术刊物上发表(或即将发表)的文章也可以作为报告提交。
2、实习报告写作要求
实习报告写作要求语言通顺简练、文字书写工整,图表清晰准确,全文篇幅恰当,要求3000字以上。
实习报告应按统一格式写作,A4纸打印,五号宋体字,装订成册。装订顺序为:封面(蓝色皮纹纸色号1505)→目录→正文→结论→参考文献等,各部分详细规定请参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继续教育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中相关要求执行。
三、专科毕业实习报告成绩评定
1、由指导教师进行评阅,指导教师对论文的完成情况给出成绩,并填写《成绩汇总表》,上报至继续教育学院。
2、实习报告必须独立完成,一经发现有任何抄袭、代写等作弊行为且情节严重的,正在撰写者,取消写作资格;已经评定成绩者,成绩作废;实习报告不及格者,按照未修满教学计划规定学时数处理,毕业后一年内可重新写作。
3、成绩有效期限:实习报告的成绩与一般课程处理相同,在本层次规定的最高修业年限内有效。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成人高等函授教育专科毕业实习报告管理办法》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成人高等函授教育专科毕业实习报告管理办法: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