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执法监察工作总结
佳木镇汉族小学
201*年上半年执法监察工作总结
201*年,执法监察工作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
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等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学校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一、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推进了我校惩防体系建设
201*年,校纪委把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作为工作重点。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党委的布置,起草了《佳木镇汉校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办法》,制定了与之配套的重点任务分解表。《实施办法》紧密结合学校实际,突出学校特点,从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的自律机制、防范机制、监控机制、惩处机制等方面,对构建我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做出了总体规划,从而全面启动了我校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实施办法》及重点任务分解方案,并以党委文件的形式上报下发,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贯彻落实。
二、加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切实搞好学习党章、贯彻好党章、遵守好党章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学校纪委积极配合党委认真开展了学习党章活动。按照高校纪工委部署,组织开展了学习贯彻党章知识问答活动。各基层党组织也把学习贯彻党章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活动,制定周密的学习计划,安排讲座,并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通过学习党章,增强了党员意识,提高了党性觉悟。
在开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活动中,校纪委积极协助党委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八荣八耻”的内容,倡导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此外,还组织全校党员干部观看了电影《生死牛玉儒》。在树立先进榜样的同时,注意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丰富了教育内容,提高了教育效果。重视发挥宣传教育作用,及时的反映和宣传学校纪委及基层纪委的工作情况。三、加强制度建设,初步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
抓住制度建设年这一有利时机,开展制度建设工作。按照“有的放矢、切实可行、阳光建制、改革创新”的要求,制定和修订了一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制度。主要包括: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制定了《中共佳木汉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全委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新修订了《佳木汉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佳木汉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办法》;完善物资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修订了《佳木汉校物资采购与招标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完善招生考试管理制度,修订了《佳木汉校招生监察工作规定》。在纪检监察内部组织起草或修订了《佳木汉校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规定》《中共佳木汉校纪律检查委员会案件检查工作规程》《佳木汉校纪律检查委员会案件审理工作规程》《佳木汉校调查处理政纪案件规程》等纪检监察部门工作制度。此外还将近年来党中央、中纪委、教育部颁发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编辑成册《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汇编(一)》,下发全校党员干部学习。初步建立起了符合《实施纲要》要求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促进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我校的制度建设工作得到省高校纪工委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四、突出重点、落实责任,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校党委、纪委高度重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紧密结合学校实际,突出工作重点,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成立了由党委书记邓俊华任组长的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和专项治理办公室;制定了《佳木汉校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方案》《佳木汉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具体安排》等文件。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在纪检监察网页、《佳木汉校纪检监察》简报上开设“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专栏,编印《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学习材料》,提高干部群众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在自查自纠阶段,强调政策把握,提出工作要求。学校党委与全体教职工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落实责任,促进了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的深入开展。校纪委集中力量对全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单位进行了两次检查督导,认真排查纠正存在的问题。全校的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五、加强信访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201*年,纪检监察进一步健全了信访举报制度,加强了信访工作。一年来,纪委办、监察处通过各种渠道收到许多信访举报,对所有举报按信访工作程序及时进行了梳理、排查,遵循“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对属于纪委受理的信访,依轻重缓急,妥善处理;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则及时转办。信访工作的规范开展,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维护了学校的稳定。
六、强化监察职能,加大了执法监察工作的力度
半年来,学校纪委认真落实招生“阳光工程”,为做好招生执法监察工作,成立了学校招生监察工作办公室,制定了《201*年关于做好招生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招生监察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制定了《招生执法监察人员岗位工作职责》,对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及执法监察人员进行纪律教育。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对考生及家长的举报,认真进行调查,维护考生的利益,确保各类招生工作平稳有序的进行。继续加强对基建工程招投标、物资设备采购、纠风工作、教育经费使用管理等专项监督和检查,规范行为,提高了学校资产使用效益,避免了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七、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201*年初,纪检监察内部机构进行了调整,强化了内部管理,加强了工作协调,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强了对二级纪委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充分发挥二级纪委抓党风促廉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重视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通过业务培训和工作研讨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水平、业务能力。
佳木镇汉族小学201*年6月1日
扩展阅读:学校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佳木镇汉族小学201*年执法监察工作计划为认真贯彻落实《温宿县教育系统201*年执法监察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确保我校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严格按照县纪检监察工作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监察;围绕保障师生合法权益,维护师生根本利益开展执法监察;围绕专项治理开展执法监察。不断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确保政令畅通,促进我校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校。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治理教育乱收费等专项工作的监督检查。
1、加强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监督检查。一是坚决制止学校借举办各种名目的辅导班的机会,违规乱收费、乱补课问题;二是坚决查处在职教职工从事有偿家教活动;三是继续积极配合温宿县教育局开展“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创建成果巩固提高活动,强化教育收费管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2、加强对学生教辅用书征订使用工作的监督管理。学校不得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或通过向学生收费的方式预定教辅用书,使用教辅用书要坚持家长、学生自愿的原则,不得指定或授意师生使用某种教辅用书。要严禁盗版、盗印及质量低劣的教辅材料通过各种渠道流入学校,严禁随教材发行中搭售教辅材料。
3、加大对学校勤工俭学劳务活动的监督与管理。一是要切实规范勤工俭学劳务活动管理,严格执行勤工俭学劳务活动申报制度;二是严禁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有危险、易燃易爆、影响学生正常发育和身心健康的劳务活动;三是严禁学生超时、超强度劳务活动,严禁下达创收指标和任务,严禁“以钱代劳”、“以物代劳”、“以罚代劳”等任何形式的勤工俭学乱收费行为,保证勤工俭学劳务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4、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要求,进一步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杜绝巧立名目的违规收费行为,实行教育收费责任制。
5、加强对征订校服、保险等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监督各学校执行县教育局关于校服、学生参保等工作的管理规定,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强迫学生订购,严禁学校从中谋利。
(二)加强对教育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
1、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政策规定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规定,切实履行对教育的投入和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决不允许挪用、挤占、平调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加强对学校经费投入及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检查,确保“两免一补”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不断深化源头治本工作。
2、加大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所有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并纳入预算,其使用要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上报教育局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使用。公用经费必须在规定的开支范围内使用,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公用经费的各项开支标准按现行标准执行;学校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要纳入预算,不得用于偿还债务或挪作它用;加强对社会扶贫助学、学生资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资金及时、准确发放,保证扶贫帮困、资助工作落到实处。
3、完善部门预算、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坚决纠正并杜绝预算外资金应缴不缴、帐外设帐和私设“小金库”等违纪违规现象,有效杜绝财务管理无章可依、有章不依、管理混乱、账目不清等问题。
(三)加强对落实学校招生、考试“阳光工程”、毕业证发放的监督检查。
1、要把学校招生条件、计划、考试收费项目和标准、学生入学资格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全部公开,切实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
2、坚决制止与录取挂钩的各种乱收费。同时,要加大对非法招生中介机构的打击力度,严禁高考移民和违规招生。
3、加大对教育招生考试中舞弊行为的惩治力度,针对考务管理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时健全和完善相关考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考生及考务工作者的考前教育培训,确保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4、严格考试纪律、审核、发放毕业证等程序。
(四)加强对教师入编考试、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教师资格评审等工作的监督检查
1、严格考生及评审资格审查,确保公平竞争。学校招生的公平、公正。2、要对假文凭、假档案、假学籍、假证明等问题进行认真监督检查。3、严禁录取及评审过程中暗箱操作、不按名次录取及随意降低审核标准。
(五)加强区内初中班、内地高中班、HSK(汉语水平)等各种考试报名等工作的监督检查。
1、强化工作纪律,严把考生报名所有资格审查关。
2、将报考通知、报考条件、报考收费项目和标准、报考人员信息及时向社会全部公开,切实提高工作透明度。
(六)加强对我校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监督检查。
严格监督我校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情况,按要求做好规范教学行为、规范招生行为、规范办校行为、规范评价考试、规范教材使用、规范收费行为等工作,严格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七)加强对我校“双语”教学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1、狠抓双语教学质量管理,注重普及国家通用语言与实施本民族语言教学并行推进。
2、严把教材入口关,规范教材征订管理,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地区教育局的要求,统一征订,统一发放。
三、工作要求
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我校教育事业和谐发展、加强依法行政的高度,依法履行执法职能,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高度重视执法监察工作。我校要及时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坚决实行学校行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对不认真落实责任,致使执法监察工作没有按要求认真开展,工作滞后的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结合实际,提出具体工作目标和任务,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责任,切实抓好执法监察各项工作。
(三)加强督查,确保实效。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认真组织实施,把监督监查贯穿于教育教学各项工作中,深入基层,全面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与不足,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和案件,有效确保教育系统执法监察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大宣传,深入调研。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学校执法监察工作开展情况的宣传力度,及时归纳、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并形成工作信息上报。执法监察工作专题信息每学期不得少于6篇,6月1日、10月1日前完成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一并上报教育局。
同时,我校要积极组织开展执法监察工作专题调研活动。年内,我校至少完成一篇切合实际、质量较高的调研文章,于10月1日前上报教育局。
佳木镇汉族小学
201*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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