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家税务局诚信兴商活动月总结
莱芜市国家税务局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
为响应《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开展201*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商秩函【201*】471号)要求,深入推动诚信兴商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倡导“诚信兴商”的经营理念,我局自9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系统范围内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取得了预期的效果。现将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建立联动宣传机制
我局将此次宣传月活动作为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创建纳税服务体系、提高纳税服务质量的良机。在“宣传月”前期准备阶段,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相关科室参加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协调小组”,并下设协调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诚信兴商宣传月的组织协调工作,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结合实际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宣传任务,确保各项活动扎实开展。
二、因地制宜,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一)依托文化品牌,开展特色宣传
一是利用文化广场开展宣传。在广场的活动现场悬挂诚信兴商宣传标语,向来往的群众发放税收宣传资料。二是开展税法进景区活动。在景区设立税收宣传咨询点,开展税收咨询服务活动,加强和深化与公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税收收入、税收政策、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等有关内容的宣传。向游客、景区内工作人员和经营业户讲解“诚信兴商”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
(二)多措并举,传递诚信理念
一是继续开展“上门送税法”活动。宣传月期间,我局通过巡查纳税户、以及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部门进行发票管理办法的税法知识教育,加强和规范合法发票的取得和开具,严厉打击不法分子使用和销售假发票的行为。询问和抽查了部分纳税人的发票使用情况,并同时宣传各种税收法律知识和新的征管举措,帮助企业及时了解新税法和最新纳税服务项目。二是利用移动通讯信息平台加强宣传。通过税信通平台,向辖区内纳税人进行信息发送,并作出税务人员的工作承诺,让广大纳税户了解税收知识,真正让税收传遍千家万户,做到税收宣传家喻户晓。三是开展重新经营户核查工作。对存在重新经营情况的纳税人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为诚信经营营造良好环境。四是开展纳税人信用等级动态管理。为进一步加强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长效管理,确保纳税人适用的纳税信用等级类别的真实性,对现有各等级类别的纳税人上一年度纳税信用的实际情况进行复核,并依据复核结果重新对纳税人作出应适用等级类别的鉴定。经评定,我市共有357户企业达到A级纳税人评定标准,新增加A级纳税人163户,38户A级纳税人下降到B、C类,实现有升有降、升降有据的动态管理机制。
(三)贴近实际,注重实用效果
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中,我局坚持税收宣传与当前税收工作重点相结合,与纳税人的实际相结合,使税收宣传贴近纳税人的实际需要,做到有的放矢,提高税收宣传的实际效果。一是开展纳税服务需求调查活动,在办税服务厅集中发放调查问卷,内容涵盖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办税服务、权益保护及纳税服务需求内容及对纳税服务工作的希望、意见和建议等多方面内容,广泛征集纳税人服务需求。活动期间共发放调查问卷7805份,回收有效问卷7784份。二是开展税法进企业活动。我局组织了宣传服务小组,主动上门为企业送税法、送服务、送信息,在深入企业生产车间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后,帮助企业改进管理措施,并提醒按时申报纳税,提高纳税人满意度与遵从度。三是开展税法惠三农活动。
三、措施有力,“诚信兴商”活动取得明显成效(一)诚信意识深入人心。通过大张旗鼓的诚信宣传,进一步增强了纳税人自觉依法经营、诚信纳税意识,依法治税的社会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二)促进了重点工作开展。我局将此次诚信兴商宣传活动,与纳税服务体系建设相结合,以宣促建。在宣传过程中,及时发现当前工作中的不足,有目的、有步骤地加以改进,促进纳税服务体系的全面构建和完善。
(三)提升了国税部门形象。税务机关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联系得到了加强,全社会对税收工作的了解不断深化,对税务工作的支持不断加大,协税护税的社会基础进一步增强,和谐税收建设的前景更加广阔。
四、存在的问题
(一)、有关部门对诚信兴商工作重视不一,不能建立一个共同的工作平台。工商、银行与税务部门对纳税诚信监管不一,相互信息不通,不能形成合力的监管。
(二)、信用体系建设还在处于初期阶段,信用对于个人的利益没有形成利害关系,个人对信用的认知以及重视程度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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