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工资纠纷处理工作总结
当前建筑工地工资纠纷处理的难点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批农民工涌入城市建筑工地务工,他们既是现代城市文明
的建设者,又是其个体家庭的重要谋生者。然而,在建筑施工领域中,由于异地承建、层层分包、用工管理不规范和劳动法制不健全等因素,一些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和克扣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而引发被拖欠工资民工跳楼、盗窃、抢劫等恶性事件,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大隐患。
和其他行业相比,当前建筑工地劳动纠纷呈现出“案件频繁发生、涉及人数众多、案情错综复杂、
处理工作困难”等几大特点,是违法拖欠克扣职工工资的一大“高危区”。其主要症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筑单位异地承建。目前,许多建筑单位通过招投标的形式,在异地承建施工项目。由此,我
们会产生这样一个问题:“像这类建筑工地的民工工资纠纷应由谁来管?”因此,建筑单位异地承建发生工资纠纷的,应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劳动监察部门管辖。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最大程度地方便群众,真正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但客观上给劳动监察机构的取证带来了诸多不便,加大了劳动监察的执法成本,由于经费、人员等因素制约,对此类建筑工地劳动纠纷的处理往往十分困难。
二、建筑项目层层分包。在建筑施工领域,工程项目层层分包的情况十分突出。由此产生了建筑单
位、各承包人与民工之间错综的三角法律关系,即建筑单位与各承包人依照民事法律构成的承包关系、承包人与民工依照民事法律构成的劳务关系、建筑单位与民工依照劳动法律构成的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建筑单位、项目承包人往往会产生这样的法律误区:建筑单位将工程项目分包给他人后,其与下一手承包人之间只须依照承包协议尽其义务,对民工的工资支付行为不须负责。民工工资由其直接雇用的小包头承担支付义务。在这种“链条式”的管理模式下,一旦某一环节出错(如项目承包人克扣工程款、小包头中饱私囊或携款潜逃等),民工工资支付必然产生“亏空”,从而导致民工工资拖欠克扣案件频频发生。“民工们的血汗钱应该向谁去拿?”为了明确民工工资支付法律关系,规范建筑工地工资支付行为,据此,在建筑工地工资纠纷中,合法的用工主体只能是具有营业执照的建筑单位;其他任何属于自然人的承包人都只是视为该建筑单位内部的管理人员,不具备合法的用工主体资格。建筑单位作为合法的用工主体,必须树立起正确的法律观和责任感,建立形之有效的劳动用工管理机制,切实负起民工工资支付的责任,而不能认为事不关己,放任不管。
三、用工管理不规范。这是建筑工地劳动纠纷多发的主因。在建筑工地民工工资纠纷中,相当一部
分是由于建筑公司管理不善造成的。如前所述,作为民工的合法用工主体,建筑单位对整个施工过程中的
劳动用工、工资支付负责,必须依照劳动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考勤制度、工资支付制度等各项劳动用工管理制度。然而,当前许多建筑单位对此并未引起足够重视,建筑工地劳动用工管理相当混乱,特别是在人员进出、工时考勤、工资发放等管理环节上,许多建筑单位完全交由小包头一手操作,无所作为,放任自由。招用民工由小包头说了算,不办理招工手续,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由小包头一手办,工时单价不清楚,发放环节不监督。对于有的建筑单位来说,其施工工地上民工究竟有多少,工资究竟有多少,民工领到的工资有多少,根本就是一笔无法说清的“糊涂帐”。建筑单位对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不能有效进行落实、控制和监督,必然导致当前建筑工地拖欠克扣民工工资案件数量持续上升。
扩展阅读:关于鄂尔多斯市蒙古族学校建设工地拖欠我市390名农民工工资事件的处理情况汇报
巴委农办[201*]116号
中共巴中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巴中市民工维权救助中心关于鄂尔多斯市蒙古族学校建设工地拖欠我市
390名农民工工资事件的处理情况汇报
市委、市政府:
12月8日,建筑劳务工程承包人张建军通过电子邮件向市委、市政府发送了题为“十万火急,求助市委仲彬书记,市政府喜安市长帮助我们讨回民工工资”的求助信函,反映我市300余巴中籍民工被困鄂尔多斯市等待结算工钱达一月之久得不到解决,请求家乡党委政府给予帮助。该事件在市民工维权救助中心的帮助下,1568万元被拖欠工资已全额发放到390名被困民工手中,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300余名被困民工集体上访鄂尔多斯市政府,当地出动数百名防爆警察维持秩序,我办紧急派人赶赴内蒙帮助维权
时逢寒冷空气袭击我国大部,鄂尔多斯市天寒地冻,日平均气温在零下15度以上,被困达一月之久始终拿不到工钱的300余农民工在工地管理人员多次劝阻无效的情况下于12月8日赶到鄂尔多斯市政府寻求解决。期间,个别民工情绪异常激动并借机起哄闹事,拦截公务车辆,围攻现场劝阻人员,现场事态一度达到无法控制地步,鄂尔多斯市出动数百名防爆警察采取了相应防爆措施后才平息了事态。
根据市委仲彬书记,市政府喜安市长,市委义贤秘书长,延荣常务副市长,市纪委晓春书记,市政府中文副市长等领导的批示要求,我办高度重视,市委副秘书长、农办主任李善君庚即与求助人张建军取得了联系,在耐心细致了解整个事件经过后,于12月10日指派市民工救助中心王晓荣同志紧急赶赴内蒙并一再嘱咐:一是及时做好被困民工的安抚工作,防止他们再次发生群体事件;二是及时安排好被困民工的取暖及食宿问题,确保他们不挨冷受饿;三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兑现被拖欠工钱。
二、求助人基本情况及事件经过
求助人张建军,男,现年36岁,系巴州区凤溪乡莲花
石村村民。自1995年以来带领我市大量民工在北京、内蒙等地从事建筑劳务承包工程,由于出身农村贫寒家庭,深感农民工在外打工挣钱不容易,长期以来对干活民工关爱有加,从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钱。其队伍从1995年的50余人发展到现在的5000余人,年产值过亿元。
201*年9月,张建军承接了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1#-11#楼总建筑面积为14万平方米的蒙古族学校主体建筑的扩大劳务工程(含机械设备、二次结构、水、暖、电安装),201*余民工随即进入工地施工。该工程系鄂尔多斯市政重点工程,由河南泰宏发展有限公司承建。“朴实、吃苦、感恩”的巴中人,充分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红军精神,日夜加班加点于今年10月已完成总工程量的95%。
三、欠薪原因
劳务承包单价为370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按照合同约定,工程承建方河南泰宏发展有限公司每月根据工程进度比例支付人工劳务费用。施工期间,河南泰宏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陈福祥擅自违反合同约定,坚持按照187元每平方米给每个劳务班组进行结算,下余部分承诺工程完工后将一次性结清。今年4月-6月期间,由于业主方设计图纸变更原因致使201*余民工停工达两月之久,河南泰宏发展有限公司
和张建军双方之间的损失巨大,造成双方在误工费和大型机械设备损失结算时产生分歧,河南泰宏发展有限公司始终不予结算,导致我市390名农民工约1500余万元工资被拖欠达一月之久。
四、处理结果
鉴于大量的民工工资被拖欠,造成300余民工集体上访,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随即成立了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建为组长,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综合执法支队、市劳动监察支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欠薪事件处理小组”。12月9日一11日期间,河南泰宏发展有限公司迫于鄂尔多斯市强大的政治压力,先后组织1300余万元现金由“欠薪事件处理小组”在鄂尔多斯市综合执法支队会议室现场发放。由于涉及农民工人数众多,领取现场一片混乱,救助人员一边帮助维持排队等候现场秩序,一边现场转达家乡党委政府对他们被困事件的关心和重视,同时就有关合法讨薪的法律知识及注意事项进行了讲解。通过5天时间现场发放,尚有100余民工因资金不足未拿到工钱,12月14日,鄂尔多斯市政府作出决定,先行由政府垫资200余万元全额兑现390名农民工工资。
12月17日,市民工维权救助中心王晓荣同志专程到鄂
尔多斯市政府,代表390名领到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对数百民工以不正当方式讨要工钱,尤其个别民工借机起哄闹事,给该市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及不稳定因素事件表示诚挚的歉意,对鄂尔多斯市党委政府不计前嫌,始终保持克制、原谅、包容的态度,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责令承建方,在最短时间内将被拖欠工资发送到每个民工手中的作法表示衷心感谢。
截止目前,领工钱的390名民工及70余名工地管理人员已全部返回巴中。
五、服务“三农”,真情为民
今年以来,市委农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服务“三农”,真情为民的服务宗旨,先后指派市民工维权救助中心工作人员深入广东、上海、浙江、江苏、内蒙等巴中籍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34个城市务工地,带着家乡党委、政府对在外务工人员的关心关爱,免费为我市在外遇难农民工维权。共接受民工求助事件67起,协调处理民工维权案件54起,直接参与处理民工重大伤(亡)事故47起(市委、市政府领导签批农民工求助事件30起)。其中:民工死亡11(人)起,重大伤残事故15起,拖欠工资21起(涉及1600余人),为我市民工挽回经济损失2400
余万元。
201*年12月21日
报:仲彬书记、喜安市长、义贤秘书长、延荣常务副市长、
市纪委晓春书记、中文副市长送:市委(市政府)群众(信仿)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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