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院计财装备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基层检察院计财装备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郭增峰王珑
计财装备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它不仅要求我们熟练掌握财政、财务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也要了解检察改革、财政改革等方面的政策内容。新形势下的检察经费保障工作,内容不断拓展,要求不断提高,难度不断加大,特别是这几年财政改革出台了一系列的新政策、新措施,实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推行政府采购、完善专款管理、加强审计监督等等,使得无论财务管理还是经费保障都面临许多崭新的课题。近年来,基层检察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在队伍建设方面突出提高队伍专业化、知识化建设水平这一重点,不断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但目前计财装备队伍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仍然存在诸多问题,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要求。研究和解决这些问题,是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紧迫而重要的任务。
一、基层检察院计财装备队伍目前的现状1、内部机构不健全,计财装备管理不规范。
自从全国检察机关第六次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及全省检察机关计划财务装备工作会议后,各院普遍重视计财装备工作,不断拓宽工作领域和内容,为检察机关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条件保障。我们印台区人民检察院计财装备工作经过这么多年的艰辛努力,取得长足发展。一是公用经费标准逐步落实。二是财政预算及拔款逐步到位。三是中央政法专款足额落实。四是车辆装备连年增加,“两房”建设、信息化网络建设发展迅速。近年来,我院按照“三位一体”长效机制为切入点,积极探索了一条计财装备工作的规范化道路,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基层院因为编制缺乏、人员有限,不具备成立专门机构的条件,绝大多数与办公室合并行使职能,常常顾此失彼,在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车辆管理等方面无法做到严格、细致、规范化运行。
2、人才匮乏,人员结构不合理。
基层从事计财装备工作人员的知识和专业结构不合理,呈现“三多、三少”现象。一是专科以下学历的干警多,本科学历的干警少;二是非专业出身的人员多,有专业技能的人才少。第一学历是财会、审计、财务管理的专业人员少,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财会技术人员更少;三是单一型人员多,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少。尤其是缺乏既有一定的法学理论知识、检察业务知识,又具有娴熟的计算机知识和文字写作能力的高层次计财装备人员。印台院目前还没有一名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人员从事计财装备工作。人才的短缺,必然影响计财队伍建设,制约计财工作发展。
从目前的整体情况看,基层检察院计财装备人员不仅没有形成“梯次”结构,还出现了明显的断档现象。由于基层检察机关编制有限,招录人员大多充实到办案部门,计财工作一般是由干警兼任,有的院迫于无奈只好外聘财务人员负责计财工作,这些人员有着丰富的企业财务工作经验,但对行政单位的财政预算、财务管理却不太了解,工作效果并不理想。
人员队伍整体年龄结构老化,一部分人员即将退休,而新招录的人员缺乏工作经验,一时难以独立完成工作,计财装备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困境。
3、思想道德水平、服务意识亟待提高
计财装备人员由于其工作性质的关系,经常与钱、贵重物品打交道,再加上平时忙于日常事务,如果不注重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树立和改造,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增强廉洁意识,非常容易出现问题。
计财装备工作的根本宗旨是为检察业务服务、为检察干警服务、为基层服务,这既是实践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具体体现,也是服务于检察工作大局的具体要求。有些计财装备工作人员缺乏工作积极性,全局意识、服务意识薄弱。一是思想陈旧,观念落后。有的单位和个别计财部门,在抓计财装备工作时,处处因循守旧,事事循规蹈矩。不善于摸索新方法,探索新规律,运用新手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能主动地了解各项业务工作、各个业务部门和广大检察干警的工作需求,做到主动服务,服务在前,服务到位。阻碍了计财装备工作的发展。二是主观努力不足,主动争取不够,工作不到位。存在着畏难情绪,等、靠、要等思想,眼睛向上,消极等待上级补助。三是责任心不强,上报信息不准确、不及时。有些工作人员统计上报信息数据时,没有弄清楚报表之间的逻辑关系或是运算公式,不按说明的要求核算,导致数据失实,使上级对基层工作情况的了解产生偏差,影响了对工作情况的正确判断,影响领导科学决策。
二、计财装备人员队伍建设问题产生的原因
1、思想认识上的局限。一是基层检察院一直都十分注重法律专业人才的选拔与培养,却对计财装备工作和计财装备人才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大量无财务专业知识的人员进入计财部门;二是近年来,检察机关虽然开始实行凡进必考的招录制度,但每年招录的财会专业人员较少,而且大多数都充实到自侦部门参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真正专职从事计财装备的人员更是少之又少;三是计财装备人员的工作内容繁杂,工作成绩无法量化衡量,发展机会少,于是形成了干警争相去业务部门,不愿意从事计财装备工作的现象。
2、历史形成的原因。一是计财部门发展相对滞后。二是业务内容繁杂、责任心要求更高,原则性更强,所以,不少人不愿干计财,存在畏难情绪。
3、公务员录用、管理体制的原因。基层院由于任务重、要求高、压力大,干警接受业务培训的机会极为有限,少数干警没有择业压力,业务学习重视程度不够,难以胜任本职工作。而基层院缺乏相应的人员淘汰机制,出口不畅,对于一些素质低、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人员,难以通过一种有效机制将其淘汰出检察院。
4、培训工作手段单一,受教育渠道少。一是片面追求学历教育,现在社会上各类学历教育繁多,层次不齐,大部分干警只是为学历而学习。二是培训机构不健全,其次是师资力量薄弱,无力承担培训任务,实际上靠大家自找学习途径,浪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又受经费和时间的制约。三是重使用轻培训,且培训内容陈旧落后,培训往往局限于学历教育和续职资格教育方面,与检察业务工作联系越来越密切的计算机、金融、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基本上没有。
三、加强计财装备人员队伍建设的对策
1、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引进高素质人才。对基层院要重视计财装备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配齐配强领导干部,选拔政治强、业务精、善协调、会管理、廉洁勤政、有开拓精神的干部担任计财装备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采取有力措施,优化人员结构,要把那些综合素质强、品质好、懂业务、善管理、会服务的同志选配到计财装备部门,解决目前存在的计财装备人员年龄偏大、文化偏低、能力偏弱的状况。
2、加强思想教育,提高计财装备人员的思想道德水平。一是要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服务大局能力。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二是增强计财装备人员的廉政意识。要坚持不懈地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和廉洁从检教育,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吃喝浪费,不断增强勤俭节约的自觉性。要大力提倡修为检之德,增为检之才,育为检之风,加强自身修养。
3、强化教育培训,开发人才资源。一是要把加强业务学习培训作为实现队伍专业化目标的重要措施。举办财务管理专业培训,就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相关财务管理政策和知识进行培训。二是开展分类培训,提升干警的业务素质。要根据业务特点和个人基本素质及特长,开展分类培训。三是充分利用三级信息网络系统开展教学、研讨活动。充分发挥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
4、建立计财装备人员发展保障机制。计财装备工作服务面广,工作辛苦,责任重大。要在政治上为计财装备人员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机会,该表彰的表彰,该奖励的奖励,该重用的重用。对计财装备工作中出现的难点问题,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要亲自出面帮助解决,对生活上有困难的人员要多关心、多帮助,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扩展阅读:浅谈上级院对基层检察院计财装备工作的考核
浅谈上级检察院对基层检察院计财装备工作的考核
计财装备工作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保障,更是检察工作良好有序开展的基础措施。全国检察机关计财装备工作座谈会上旗帜鲜明地提出:在“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期间,检察机关计财装备工作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深化经费保障体制和投资保障机制改革为主线,以完善保障机制为重点,以提高保障能力和保障水平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优化服务为抓手,努力提升检察业务保障水平,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夯实物质基础,提供稳定的后勤保障。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检察工作任务将更加繁重,检察工作亦是任重道远。
古人云:“矢不激不远,人不励不奋”。对于怎样推动检察工作的可持续的开展进行,更加有效率、有质量地完成好检察工作任务和目标。在整个检察机关系统中,建立形成一套完善合理的、科学严谨的计财装备工作考核激励机制显得尤为重要。现就上述观点谈谈几点看法和建议。
一、考核激励机制的建设
考核激励机制的构建首先要明确考核的目的并不是单一用来作为对干警奖惩、晋升的依据标准,更为重要的是用其来综合表现和分析部门、个人的绩效现状及造成现状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绩效持续改进计划和行动方案,进而不断提高基层院计财装备部门的工作水平和人员的综合素质,以适应更高要求、更高水平的后勤保障工作标准,推动后勤保障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从当前的情况来看,上级院对基层检察院计财装备工作的考核依然过于重视年终测评的环节,而测评的内容又过于形式化、样板化,实际的针对性不强,难以从测评中得到综合的有效信息,从而不利于上级院对基层院计财装备情况的全面把握。
考核的最终目的是通过奖优罚末来激发检察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更好地投入到计财装备工作中去。“客观公正”是摆在考核原则的第一位,只有实现客观公正才能使干警对考核机制抱有信任和信心,才能从根本上激励检察干警全身心地投入到计财装备工作中。其次要做到“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根据著名的“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不同的人以及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成长阶段对每种需要的迫切程度都是不同的。因此,要实现预定的激励成效,就必须加强激励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即满足干警现阶段最为迫切的需求,以此来最大限度地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此外,在进行激励的同时还必须注重激励方式、途径的灵活性、多样性。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惩罚性激励和嘉奖性激励等不同的方式方法对不同的人和不同的需要会产生不同的激励效果和激励实效。检察机关要提高工作绩效,就应努力探求建立和完善一种长效、科学、合理、可持续的考核激励回路机制,通过考核激励促使检察工作呈现螺旋式上升的趋势,不断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再上新的台阶、再迈远的大步、再升高的层次。
二、考核指标依据检务保障的主要工作内容,上级院对基层检察院计财科的考核指标主要包括以下七项内容:
(一)经费保障管理情况考核。经费保障是检务保障建设的基础和前提。“检察支出”属公共安全支出,包括行政运行、机关服务、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公诉和审判监督、侦查监督、执行监督、控告申诉、“两房”建设、信息化建设、其他检察支出等科目。检察经费保障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落实县区级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力度,完善检察经费保障机制,努力使检察经费保障整体水平有明显提高。
(二)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情况考核(主要是“两房”建设情况的考核)。检察机关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两房”(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办公用房建设以及国家检察官学院分院和各省、自治区检察官培训基地建设等内容。检察机关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落实“两房”建设经费保障情况,并加强“两房”的规范化使用和管理,同时,大力推动与“两房”配套的专门用房建设。(三)信息化建设管理情况考核。检察信息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计算机广域网(一级专线网、二级专线网、三级专线网)、局域网、因特网站点建设等。检察信息化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将检察信息化建设纳入国家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以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为手段,以统一的检察管理系统软件为平台,促进检察业务、队伍和信息化“三位一体”管理机制的建立,推动执法规范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四)科技装备建设管理情况考核。检察机关科技装备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抓好通讯指挥设备装备,提高指挥协调能力;抓好侦查设备装备,提高侦查能力。重点抓好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装备的配备;抓好诉讼设备装备,提高案件审查能力;抓好检验鉴定设备装备,提高检验能力;抓好安全保密防范设备装备,确保保密和安全。
(五)交通装备建设管理情况考核。检察机关交通装备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加快业务用车配备和更新进度,改善办案交通条件,增强快速反应能力;落实人民检察院警车管理办法,加强警车管理。(六)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考核。检察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落实《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大力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高效;认真贯彻政府采购法,全面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工作;落实安全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检察服装和枪支弹药的安全管理工作,大力提升各项资产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水平。
(七)队伍规范化建设情况考核。加强计财装备队伍建设是加强检务保障建设的组织保障。检察机关计财装备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为检察业务服务、为基层服务、为检察干警服务”的思想,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政治素质;加强业务培训,增强检务保障能力,提高专业素质;加强廉政建设,强化内部监督,落实廉政措施,防止和杜绝各种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坚决维护计财装备部门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
三、激励措施(1)抓住核心,把握重点,准确、科学地构筑考核激励机制平台上级院对基层检察院计财装备工作的考核激励机制建设是开展检察工作和业务的重要基础,关系到调动和激发广大检察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上级院科学地设定对基层检察院的考核激励内容事关机制运作成败的关键,它直接关系着考核的目的和质量,影响着激励机制的作用发挥。过去,上级院对基层检察院计财装备工作的考核指标过于笼统、抽象、单一,且对考核内容规定得过于原则,缺乏详细具体的考核指标内容,考核指标也缺乏针对性,考核的内容不够具体,不够规范,效果也不够明显,难以形成一套规范的可供实际操作的考核指标体系。因此,首先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建立以绩效激励为核心的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使考核者与考核对象双方都有一把衡量工作程度、业绩水平的尺度,避免考核的无序性和盲动性,保证考核内容严谨科学;其次要将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将对两者的重视和关注程度提升到同等的水平上,切实实现两者的结合互补;第三要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方法,在这其中努力寻找一个平衡点,两者的考核指标要尽可能地量化、细化,形成一个明确的量化标准体系;最后要强化对考核机制的检查力度,加强对考核机制的有效监督,防止考核机制流于形式、走过场。
(2)结合实际,综合施策,灵活、多样地运用考核方法和手段考核激励机制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许多方面,涉及诸多环节,尤其是在检察系统内部予以实施,必须运用科学的考核方法,实行立体构筑,多路推进,才能达到预期目的。在考核的方法上,上级院必须按照考核要素对检察干警采取切合实际的考核方式和手段。因为科学的考核方法,不仅是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对基层检察院做出评价,也是真正使考核目的、内容、效果得以实现的根本保证。要提高考评质量、保证考评结果客观公正,具体要抓好“五个环节”:一是要建立健全考核机构,不断提高考核人员的素质。上级检察机关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总负责人的领导小组或委员会,抽调一定量的精干人员组成具体办事机构,及时研究解决考核中遇到的问题,为考核工作提供组织保证。同时,树立人本理念,对考核人员,一方面,在抽调时要选政治素质高、业务精通、作风良好的人员;另一方面,要通过培训学习、交流和总结等方式,不断使他们的考评业务技能和水平,增强他们的鉴别力,丰富考核人员的考评经验,并把考评作为一项新的工作来对待,把他们逐步培养成精通考评业务的专门人才。二是要始终坚持公开、公正原则,防止“暗箱操作”。在考核过程中,要做到宜简不宜繁,重点是处理好考队伍与考业务、考工作结果与考工作过程、考日常工作与考中心工作,立足定量与定性有机结合的问题。凡是涉及到的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程序、考核方式及考核结果等一律予以公开,要实行“阳光作业”,接受各院的评议和监督,以公开求公正,以公正定结果。三是要加强考评监督,严格考评纪律。在考核过程中,自始自终要注意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加大对考核工作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力度。同时,一方面,要严格执行考核工作的各项纪律和制度规定,对那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核分数等行为和现象,要坚决严肃查处,予以从重处罚,要使其感到得不偿失,不敢也不愿再触“高压线”;另一方面,对考核中违犯考核纪律的考核人员也要坚决查处,决不手软。四是要坚持考核申诉和复议制度,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在考核过程中,要允许被考核单位和检察干警对考核结果提出异议,对考核结果有疑问者,可以提出申诉申请,提请复核复查,使考核中的一些偏差能够得到有效的预防和纠正,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证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和考核质量的不断提高。五是要实行网上考核,提高工作效率。在考评过程中,要充分利用检察机关局域网络资源,逐步建立和实行网络考核新机制,实行网上考核,网上记分,网上通报结果,既提高考评工作的效率,又能够在尽可能大的程度上避免人为的主观随意性,增强考评结果的客观公正和可信程度。
(3)依据结果,注重实效,公开、公平、公正地牢固树立奖惩也是管理的人本理念
考核激励机制的建立是推进检察机关计财装备工作队伍管理从“应急式管理”向“长效管理”、从“粗放式管理”向“制度管理”转变的重要途径和必由之路。考核结果的正确运用不仅是这种机制得以强势推进的有力保障,也是衡量检察干警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我们在制定和实施考核激励机制的工作中,要赏罚兑现,始终坚持把考核的结果与检察干警的经济利益、政治荣誉、晋升晋级和实行离岗培训、试岗待岗、诫免谈话、末位调整、辞退等制度紧密结合起来,使之真正成为衡量检察干警价值的重要杠杆。从而使各级检察机关计财装备部门和广大计财装备工作人员“无须扬鞭自奋蹄”,形成一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环境。在具体工作上着力于“三个挂钩”:一是考核结果与从优待警直接挂钩。一方面对于工作勤奋、取得较好成绩的计财装备部门和计财装备工作人员,要在工资奖金、公共福利上给予倾斜,并适时组织他们外出休养,学习进修;另一方面。要对绩效考核位居前列的单位和个人作为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在年终各项先进评比中予以优先考虑,使他们真正感受到政治荣誉,感受到自己工作得到了肯定,并且得到了回报。二是拉大激励程度差距,使考核结构与整个基层检察院的集体荣誉相联系、相挂钩。在上级院评选先进基层检察院时,可以以上级院对基层检察院的计财装备工作考核结果来作为评选参考的依据和标准,强化对基层检察院对计财装备工作的重视和关注,将计财装备工作放在开展检察工作和业务的重要位置。三是考核结果与末位分离培训直接挂钩。我们检察机关要借鉴先进考核激励机制的宝贵经验,把实施考核激励机制融入到队伍管理之中,打破以往“评优不评差”的习惯,要形成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考核排名靠前的基层院和工作人员,可以颁发市级、省级先进单位或个人,并进行一定程度上的物质奖励,同时对于一些基层院的先进事迹、经验进行全省、全市表扬、推介;惩罚可以进行末位淘汰制度,或者是罚款,并对存在重大计财管理问题的单位进行全面的审计整改。在此基础上甚至可以拉大奖惩的差距,从而使得落后的单位向先进单位学习、赶超。还可以采取“一帮一”先进检察院与落后检察院结对子的方式,促使两方互相取长补短,更快提升自己。另外,对于计财工作做得好的单位,上级检察院可以采取积极向基层检察院当地的财政部门沟通协商的方式,争取适当提高此单位下一年度的预算。不过这些激励措施要因地制宜,不能一成不变,要充分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制定激励措施。可以采取对比式奖励措施,设置进步最快的奖励和退步最快的惩罚。比如:就**市而言,全市共有10个基层检察院,若在这次考核中,某个基层院虽然没有进入排名前列。但此院的排名比上次考核前进了3-5个名次或更多,市院就可以给予适当的奖励来鼓励:反之,某院的排名出现严重下滑时,也可以采取惩罚措施进行鞭策。
总之,构建的计财装备工作考核激励机制是建立在科学考评绩效、切实推进检察业务能力和水平的基础之上。考核激励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更需要从科学、稳定、持续的角度来考虑对待,使其充分发挥考核评测作用,进而为检察业务工作提供夯实的保障。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基层检察院计财装备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基层检察院计财装备队伍建设亟待加强: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