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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上级院对基层检察院计财装备工作的考核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07:09:35 | 移动端:浅谈上级院对基层检察院计财装备工作的考核

浅谈上级院对基层检察院计财装备工作的考核

浅谈上级检察院对基层检察院计财装备工作的考核

计财装备工作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

监督职能的重要保障。全国检察机关计财装备工作座谈会提出,“十二五”时期计财装备工作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深化经费保障体制和投资保障机制改革为主线,以完善保障机制为重点,以提高保障能力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优化服务为抓手,努力提升检务保障水平,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夯实物质基础。在新的历史时期,检察工作任务将更加繁重,古人云:“矢不激不远,人不励不奋”,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计财装备工作考核激励机制显得尤为重要。现就上述观点谈谈自己的一点看法。

一.考核激励机制的建设

首先要明确考核的目的并不仅仅是用来作为干警奖惩、晋升的依据,更重要的是分析部门、个人的绩效现状及造成现状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绩效持续改进计划,不断提高基层院计财装备部门的工作水平和人员的素质,以适应更高要求的后勤保障工作。

从本院实际出发,目前上级院对基层检察院计财装备工作的考核

还是侧重于年终测评,而测评的内容过于形式化,针对性也不强,从而不利于上级院对基层院计财装备情况的全面把握。

考核的最终目的是通过奖优罚末达到激发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更好地投入到计财装备工作中去。考核首先要求“客观公正”,只有客观公正才能使干警相信这种考核机制;其次要做到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为不同的人以及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成长阶段对每种需要的迫切程度都是不同的。因此,要取得良好的激励效果,就必须加强激励的针对性,即满足干警现阶段最为迫切的需要,以此来最大限度地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此外,在进行激励时还必须注重激励方法的灵活性、多样性。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惩罚性激励和嘉奖性激励等不同的方法对不同的人和不同的需要会产生不同的激励效果和激励时效。检察机关要提高绩效,就要努力探求建立一种长效的良性的考核激励回路机制,通过考核激励促使工作螺旋式上升,不断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考核指标

依据检务保障的主要内容,上级院对基层检察院计财科的考核指标主要包括以下七项:经费保障管理情况考核,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情况考核(主要是“两房”建设情况的考核),信息化建设管理情况考核,装备建设管理情况考核,交通装备建设管理情况考核,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考核,队伍规范化建设情况考核。三.激励措施

一般说来,考核激励措施就是奖优罚末,例如,考核排名靠前的基层院和工作人员,可以颁发市级、省级先进单位或个人,并进行一定程度上的物质奖励;惩罚可以进行末位淘汰制度,或者是罚款。不过这些激励措施要因地制宜,不能一成不变,要充分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制定激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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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上级检察院对基层检察院计财装备工作的考核

计财装备工作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保障,更是检察工作良好有序开展的基础措施。全国检察机关计财装备工作座谈会上旗帜鲜明地提出:在“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期间,检察机关计财装备工作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深化经费保障体制和投资保障机制改革为主线,以完善保障机制为重点,以提高保障能力和保障水平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优化服务为抓手,努力提升检察业务保障水平,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夯实物质基础,提供稳定的后勤保障。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检察工作任务将更加繁重,检察工作亦是任重道远。

古人云:“矢不激不远,人不励不奋”。对于怎样推动检察工作的可持续的开展进行,更加有效率、有质量地完成好检察工作任务和目标。在整个检察机关系统中,建立形成一套完善合理的、科学严谨的计财装备工作考核激励机制显得尤为重要。现就上述观点谈谈几点看法和建议。

一、考核激励机制的建设

考核激励机制的构建首先要明确考核的目的并不是单一用来作为对干警奖惩、晋升的依据标准,更为重要的是用其来综合表现和分析部门、个人的绩效现状及造成现状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绩效持续改进计划和行动方案,进而不断提高基层院计财装备部门的工作水平和人员的综合素质,以适应更高要求、更高水平的后勤保障工作标准,推动后勤保障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从当前的情况来看,上级院对基层检察院计财装备工作的考核依然过于重视年终测评的环节,而测评的内容又过于形式化、样板化,实际的针对性不强,难以从测评中得到综合的有效信息,从而不利于上级院对基层院计财装备情况的全面把握。

考核的最终目的是通过奖优罚末来激发检察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更好地投入到计财装备工作中去。“客观公正”是摆在考核原则的第一位,只有实现客观公正才能使干警对考核机制抱有信任和信心,才能从根本上激励检察干警全身心地投入到计财装备工作中。其次要做到“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根据著名的“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不同的人以及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成长阶段对每种需要的迫切程度都是不同的。因此,要实现预定的激励成效,就必须加强激励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即满足干警现阶段最为迫切的需求,以此来最大限度地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此外,在进行激励的同时还必须注重激励方式、途径的灵活性、多样性。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惩罚性激励和嘉奖性激励等不同的方式方法对不同的人和不同的需要会产生不同的激励效果和激励实效。检察机关要提高工作绩效,就应努力探求建立和完善一种长效、科学、合理、可持续的考核激励回路机制,通过考核激励促使检察工作呈现螺旋式上升的趋势,不断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再上新的台阶、再迈远的大步、再升高的层次。

二、考核指标依据检务保障的主要工作内容,上级院对基层检察院计财科的考核指标主要包括以下七项内容:

(一)经费保障管理情况考核。经费保障是检务保障建设的基础和前提。“检察支出”属公共安全支出,包括行政运行、机关服务、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公诉和审判监督、侦查监督、执行监督、控告申诉、“两房”建设、信息化建设、其他检察支出等科目。检察经费保障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落实县区级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力度,完善检察经费保障机制,努力使检察经费保障整体水平有明显提高。

(二)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情况考核(主要是“两房”建设情况的考核)。检察机关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两房”(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办公用房建设以及国家检察官学院分院和各省、自治区检察官培训基地建设等内容。检察机关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落实“两房”建设经费保障情况,并加强“两房”的规范化使用和管理,同时,大力推动与“两房”配套的专门用房建设。(三)信息化建设管理情况考核。检察信息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计算机广域网(一级专线网、二级专线网、三级专线网)、局域网、因特网站点建设等。检察信息化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将检察信息化建设纳入国家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以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为手段,以统一的检察管理系统软件为平台,促进检察业务、队伍和信息化“三位一体”管理机制的建立,推动执法规范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四)科技装备建设管理情况考核。检察机关科技装备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抓好通讯指挥设备装备,提高指挥协调能力;抓好侦查设备装备,提高侦查能力。重点抓好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装备的配备;抓好诉讼设备装备,提高案件审查能力;抓好检验鉴定设备装备,提高检验能力;抓好安全保密防范设备装备,确保保密和安全。

(五)交通装备建设管理情况考核。检察机关交通装备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加快业务用车配备和更新进度,改善办案交通条件,增强快速反应能力;落实人民检察院警车管理办法,加强警车管理。(六)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考核。检察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落实《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大力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高效;认真贯彻政府采购法,全面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工作;落实安全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检察服装和枪支弹药的安全管理工作,大力提升各项资产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水平。

(七)队伍规范化建设情况考核。加强计财装备队伍建设是加强检务保障建设的组织保障。检察机关计财装备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为检察业务服务、为基层服务、为检察干警服务”的思想,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政治素质;加强业务培训,增强检务保障能力,提高专业素质;加强廉政建设,强化内部监督,落实廉政措施,防止和杜绝各种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坚决维护计财装备部门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

三、激励措施(1)抓住核心,把握重点,准确、科学地构筑考核激励机制平台上级院对基层检察院计财装备工作的考核激励机制建设是开展检察工作和业务的重要基础,关系到调动和激发广大检察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上级院科学地设定对基层检察院的考核激励内容事关机制运作成败的关键,它直接关系着考核的目的和质量,影响着激励机制的作用发挥。过去,上级院对基层检察院计财装备工作的考核指标过于笼统、抽象、单一,且对考核内容规定得过于原则,缺乏详细具体的考核指标内容,考核指标也缺乏针对性,考核的内容不够具体,不够规范,效果也不够明显,难以形成一套规范的可供实际操作的考核指标体系。因此,首先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建立以绩效激励为核心的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使考核者与考核对象双方都有一把衡量工作程度、业绩水平的尺度,避免考核的无序性和盲动性,保证考核内容严谨科学;其次要将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将对两者的重视和关注程度提升到同等的水平上,切实实现两者的结合互补;第三要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方法,在这其中努力寻找一个平衡点,两者的考核指标要尽可能地量化、细化,形成一个明确的量化标准体系;最后要强化对考核机制的检查力度,加强对考核机制的有效监督,防止考核机制流于形式、走过场。

(2)结合实际,综合施策,灵活、多样地运用考核方法和手段考核激励机制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许多方面,涉及诸多环节,尤其是在检察系统内部予以实施,必须运用科学的考核方法,实行立体构筑,多路推进,才能达到预期目的。在考核的方法上,上级院必须按照考核要素对检察干警采取切合实际的考核方式和手段。因为科学的考核方法,不仅是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对基层检察院做出评价,也是真正使考核目的、内容、效果得以实现的根本保证。要提高考评质量、保证考评结果客观公正,具体要抓好“五个环节”:一是要建立健全考核机构,不断提高考核人员的素质。上级检察机关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总负责人的领导小组或委员会,抽调一定量的精干人员组成具体办事机构,及时研究解决考核中遇到的问题,为考核工作提供组织保证。同时,树立人本理念,对考核人员,一方面,在抽调时要选政治素质高、业务精通、作风良好的人员;另一方面,要通过培训学习、交流和总结等方式,不断使他们的考评业务技能和水平,增强他们的鉴别力,丰富考核人员的考评经验,并把考评作为一项新的工作来对待,把他们逐步培养成精通考评业务的专门人才。二是要始终坚持公开、公正原则,防止“暗箱操作”。在考核过程中,要做到宜简不宜繁,重点是处理好考队伍与考业务、考工作结果与考工作过程、考日常工作与考中心工作,立足定量与定性有机结合的问题。凡是涉及到的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程序、考核方式及考核结果等一律予以公开,要实行“阳光作业”,接受各院的评议和监督,以公开求公正,以公正定结果。三是要加强考评监督,严格考评纪律。在考核过程中,自始自终要注意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加大对考核工作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力度。同时,一方面,要严格执行考核工作的各项纪律和制度规定,对那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核分数等行为和现象,要坚决严肃查处,予以从重处罚,要使其感到得不偿失,不敢也不愿再触“高压线”;另一方面,对考核中违犯考核纪律的考核人员也要坚决查处,决不手软。四是要坚持考核申诉和复议制度,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在考核过程中,要允许被考核单位和检察干警对考核结果提出异议,对考核结果有疑问者,可以提出申诉申请,提请复核复查,使考核中的一些偏差能够得到有效的预防和纠正,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证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和考核质量的不断提高。五是要实行网上考核,提高工作效率。在考评过程中,要充分利用检察机关局域网络资源,逐步建立和实行网络考核新机制,实行网上考核,网上记分,网上通报结果,既提高考评工作的效率,又能够在尽可能大的程度上避免人为的主观随意性,增强考评结果的客观公正和可信程度。

(3)依据结果,注重实效,公开、公平、公正地牢固树立奖惩也是管理的人本理念

考核激励机制的建立是推进检察机关计财装备工作队伍管理从“应急式管理”向“长效管理”、从“粗放式管理”向“制度管理”转变的重要途径和必由之路。考核结果的正确运用不仅是这种机制得以强势推进的有力保障,也是衡量检察干警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我们在制定和实施考核激励机制的工作中,要赏罚兑现,始终坚持把考核的结果与检察干警的经济利益、政治荣誉、晋升晋级和实行离岗培训、试岗待岗、诫免谈话、末位调整、辞退等制度紧密结合起来,使之真正成为衡量检察干警价值的重要杠杆。从而使各级检察机关计财装备部门和广大计财装备工作人员“无须扬鞭自奋蹄”,形成一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环境。在具体工作上着力于“三个挂钩”:一是考核结果与从优待警直接挂钩。一方面对于工作勤奋、取得较好成绩的计财装备部门和计财装备工作人员,要在工资奖金、公共福利上给予倾斜,并适时组织他们外出休养,学习进修;另一方面。要对绩效考核位居前列的单位和个人作为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在年终各项先进评比中予以优先考虑,使他们真正感受到政治荣誉,感受到自己工作得到了肯定,并且得到了回报。二是拉大激励程度差距,使考核结构与整个基层检察院的集体荣誉相联系、相挂钩。在上级院评选先进基层检察院时,可以以上级院对基层检察院的计财装备工作考核结果来作为评选参考的依据和标准,强化对基层检察院对计财装备工作的重视和关注,将计财装备工作放在开展检察工作和业务的重要位置。三是考核结果与末位分离培训直接挂钩。我们检察机关要借鉴先进考核激励机制的宝贵经验,把实施考核激励机制融入到队伍管理之中,打破以往“评优不评差”的习惯,要形成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考核排名靠前的基层院和工作人员,可以颁发市级、省级先进单位或个人,并进行一定程度上的物质奖励,同时对于一些基层院的先进事迹、经验进行全省、全市表扬、推介;惩罚可以进行末位淘汰制度,或者是罚款,并对存在重大计财管理问题的单位进行全面的审计整改。在此基础上甚至可以拉大奖惩的差距,从而使得落后的单位向先进单位学习、赶超。还可以采取“一帮一”先进检察院与落后检察院结对子的方式,促使两方互相取长补短,更快提升自己。另外,对于计财工作做得好的单位,上级检察院可以采取积极向基层检察院当地的财政部门沟通协商的方式,争取适当提高此单位下一年度的预算。不过这些激励措施要因地制宜,不能一成不变,要充分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制定激励措施。可以采取对比式奖励措施,设置进步最快的奖励和退步最快的惩罚。比如:就**市而言,全市共有10个基层检察院,若在这次考核中,某个基层院虽然没有进入排名前列。但此院的排名比上次考核前进了3-5个名次或更多,市院就可以给予适当的奖励来鼓励:反之,某院的排名出现严重下滑时,也可以采取惩罚措施进行鞭策。

总之,构建的计财装备工作考核激励机制是建立在科学考评绩效、切实推进检察业务能力和水平的基础之上。考核激励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更需要从科学、稳定、持续的角度来考虑对待,使其充分发挥考核评测作用,进而为检察业务工作提供夯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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