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国土资源局财务会审制度
XX市国土资源局财务会审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国土资源分局(所)财务工作的规范管理,严格制度监督,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基层国土资源分局(所)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我局实行财务按季集中交叉会审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各国土资源分局(所)的财务活动。一、建立财务按季集中交叉会审制度
财务会审由局纪检组牵头,局监察室、财务科负责实施。对各国土资源分局(所)财务执行情况进行季度、半年、年度的监督检查,综合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向局党组作出汇报。
二、会审时间
一般为每季度终了15天内进行。三、会审内容
1、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是否严格执行财政“收支两条线”规定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否私设“小金库”、账外账;
2、财务资料是否合法、真实、完整;
3、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帐,是否按收费许可证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好各项资金,是否使用财政部门统一规定的收费票据、是否擅自印制或购买其他票据进行收费;
4、经费使用是否有计划、有审批,是否符合年度部门预算,是否合理、手续是否齐全,是否严格按局党组会议纪要进行开支,对于重要经济事项或数额较大的支出项目,是否经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
5、对往来款项是否及时清理结算,有无长期挂帐等不良现象。对确实不清楚的款项是否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程序批准后进行处理;
6、所属资产是否与账簿记录相符,是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各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认真执行本制度,不瞒报虚报,把加强财务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做到依法理财。
扩展阅读:XX市国土资源系统违法重大、疑难案件会审制度
XX市国土资源系统违法重大疑难案件会审制度
为客观、公正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确保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按时查结,防止行政执法造成错案和出现过错责任。特建立国土资源违法重大、疑难案件会审制度。
一、会审在调查人员已查清案件主要事实并形成调查报告的基础上进行。
二、下列案件应当会审:
1、情节严重,影响较大,或造成严重后果,依法可能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案件,以及涉及对有关责任人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的案件。
2、违法行为可能构成犯罪,将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3、经行政复议,被上级行政机关撤消或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
4、经行政诉讼,被人民法院撤消或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
5、经听证程序,需要对原拟定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原则性修改的案件。
6、情节复杂,调查人员及经办部门对违法主体、违法性质、适用法律等认定存在较大争议的案件。
7、领导认为其他需要会审的案件。三、会审由市国土资源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主持,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案件调查人员参加。会审实行领导负责制。
四、会审应当制作笔录,由参加人员签字。审议中的不同意见应当如实记入笔录,并将笔录归入案卷。
五、对会审案件争议较大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并有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应征求XX市国土资源局意见后再行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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