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陕人社发[201*]73号)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201*年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
务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人社发〔201*〕73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
现将《201*年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201*年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早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根据《关于开展201*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05号)要求,定于8月在全省开展201*年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题
实名登记服务到人多措并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二、时间
201*年8月1日至8月31日三、服务对象
(一)201*届以及往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二)各类基层就业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四、活动目标
(一)登记管理到位。对辖区内201*届及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实名制登记,摸清人员底数、所学专业、求职意愿、服务需求等情况。
(二)跟踪服务到位。为每一位有就业愿望和服务需求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相应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并对他们接受服务的情况和效果进行跟踪。
(三)政策落实到位。为每一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好相应的就业扶持政策。重点抓好“四个落实”:对自主创业的,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规费减免、税收优惠等政策;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对参加就业见习的,落实基本生活补助;对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困难人员,落实岗位补贴、社保补
贴等政策。在抓好“四个落实”的基础上,各地可根据《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通知》(陕人社发[201*]123号)精神,探索方法,对吸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省内民营企业,给予一定社会保险补贴。
五、活动内容
(一)扎实做好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登记与宣传服务工作。实名制登记工作包括信息采集、数据汇总、发证、跟踪服务等内容。当前重点是做好信息采集与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工作。各地要充分利用毕业生集中报到的时机,对回原籍报到的毕业生第一时间进行实名登记,并及时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要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作用,对未来报到的毕业生走访入户,跟踪联络,摸清其实际状况,主动了解其就业服务需求;对办理人事代理、档案托管、落户的毕业生要鉴别其是否真实就业,区别登记;要对外省(地)生源求职毕业生、低收入家庭群体毕业生、困难毕业生实行专门登记。登记过程中要注意信息采集、数据汇总、发证、跟踪服务四个环节的有机联系。
在登记的基础上,各地要制作就业服务“菜单”,宣传就业服务项目,根据毕业生需求分别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见习、创业贷款、户籍托管等“点餐式”服务。服务月期间,省上将编印《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问答》手册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文件汇编》,各地可点击陕西人才公共服务网()和中国西安人才网()下载有关内容,大力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和措施。
(二)积极开展就业岗位推荐与招聘活动。服务月期间,全省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针对返回原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集中开展丰富多样的招聘活动。各地要积极开展就业推荐工作,为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推荐3个以上适合的岗位信息。省上将召开全省网络招聘大会,各地要广泛收集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信息,上传至陕西人才公共服务网和中国西安人才网统一对外发布。省人才中心、西安市发布岗位3000个以上,杨凌示范区发布岗位500个以上,其他各市发布岗位1000个以上。各地要带动所辖县(区)组织1-2场公益性现场招聘活动,参会单位达100家以上。有条件的市,应分行业、分专业组织专场招聘活动,提高成功率。各地要高度重视招聘会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招聘会现场安全有序。
(三)加强就业见习与职业培训工作。服务月期间,各地要积极开发见习岗位并通过陕西人才公共服务网面向社会发布,要利用毕业生集中报到的时机,对有见习需求的毕业生100%安排见习,力争完成全年
见习任务的70%以上;要及时为见习毕业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时发放生活补贴,督促见习单位为毕业生提供必要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要加强就业见习管理,提升就业见习质量,提高见习留用率。各地要合理确定和发布政府补贴培训的职业(2种)目录,引导或直接组织毕业生参加职业培训与创业培训,提高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
(四)扎实推动大学生创业工作。各地要针对大学生就业登记情况,对有创业意愿和准备创业的大学生提供创业培训,帮助他们实现创业梦想;要利用各种活动宣传小额贷款、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等创业扶持政策,扩大资金扶持规模,结合全省开展大学生创业明星评选活动,挖掘创业典型,营造良好创业社会氛围;要加强创业服务工作,集中开展对已贷款项目的跟踪指导,加大对创业孵化基地的支持力度,有针对性的组织创业导师帮扶创业大学生解决经营管理中的问题,提高创业服务质量。
(五)做好困难帮扶,营造公平就业环境。服务月期间,各地要对就业困难毕业生、家庭困难毕业生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深入调查,选点探索困难帮扶内容与手段,及时总结这方面的做法与经验。各地要专门建立困难毕业生登记台帐,根据他们的自身条件和就业需求,提供“一对一”的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公共服务。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招聘活动和提供就业服务,不得设置民族、性别、院校等限制性条件,用人单位在就业体检中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
六、活动要求与相关事项
1、加强领导。服务月活动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特别是要充分调动和整合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力量,互相配合,共同参与,着力将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打造成精品服务项目。
2、做好组织策划工作。各地要依据省上活动安排,结合市、县两级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做好活动策划,提出实施方案。活动安排情况请报送省人才中心,省上将组织安排工作督导,进行工作通报。本届服务月启动仪式定于8月初在宝鸡市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做好总结统计工作。服务月活动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于9月1日前将活动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报省人才中心毕业生就业工作部。
联系人:王会青、郭凯
联系电话:029-85268411、85243565(兼传真)电子信箱:1315112767@qq.com
附件:201*年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1*年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章):工作内容开展宣传开展登记(服务月期间)项目印发政策宣传品数总登记人数发证人数其中201*届毕业生人数困难毕业生人数提供职业指导人次发布岗位信息数提供就业推荐人次提供免费保管档案人数招聘会场次组织现场招聘会参会单位数提供岗位信息数服务毕业生人数签订就业意向人数数量提供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就业见习截止8月提供就业见习岗位数(其中本月数)截止8月参加就业见习人数(其中本月数)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人数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数参加创业培训人数开展就业援助对象人数其中少数民族毕业生人数实现就业人数其中少数民族毕业生人数组织培训和鉴定开展就业援助填表人:联系电话:
扩展阅读:20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实施方案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201*年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陕人社发[201*]73号)》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201*年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陕人社发[201*]73号):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