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计划
201*年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计划
一、考核对象
201*年12月31日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本院执业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含临床、中医、口腔类别医师,退休返聘医师)。二、简易程序考核程序:
符合简易程序的医师请于201*年12月30日前将定期考核表、河南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登记表交医政办。(参加简易程序的医师名见附件)三、一般程序考核程序:(一)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考核
请于201*年12月30日前将定期考核表、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登记表交医务科。(二)业务水平测评
201*年11月底以前将进行业务测评,测评按定期考核要求进行,形式分笔试和实际操作。笔试时间11月29日上午。实际操作随时抽考。业务考核在12月底前完成。(参加一般程序的医师名见附件)附件:定期考核医师名单
医务科201*年10月29日
扩展阅读:201*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实施方案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
201*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卫生厅关于201*年度自治区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安排》和《喀什地区201*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医师二年一次注册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经院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邹小广
副主任委员:阿不都克尤木〃塞买提、丁汝新、买买提吐逊、
肖耀来
下设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医务部办公室主任:张健
委员:
1、内科专业:安英、阿依努尔、胡育英、迪丽努尔
2、外科专业:张健、单平联、迪力夏提、安尼瓦尔、杜北红3、妇产专业:米娜瓦尔、梅尼沙4、儿科专业:塔西甫拉提、热夏提5、医技专业:鲁爱国、杜希利工作职责:
1、负责拟定考核工作制度和实施方案;
2、负责本院医师业务水平测试,并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
3、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考核结果评定,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考核工作情况和考核结果;
4、负责对执行简易程序的医师资格进行审核监督;5、负责对按照一般程序考核医师名单的统计上报工作;6、负责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
7、完成卫生行政部门部署的其他工作。二、考核对象
医师定期考核程序分为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
简易程序:具有副主任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医师;本院返聘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记录的。
一般程序:201*年12月31日以前依法取得医师资格未晋升副主任医师,并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未执行简易程序的其他医师,
三、考核方式
简易程序:由本人填写《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易程序申请表》(见附件1),同时从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撰写述职报告。于201*年5月4日之前上报医务部。
一般程序:
考核内容分为三个部分:工作成绩考核、职业道德评定、业务水平测试。1、工作成绩考核:医师在执业过程中,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考核期内完成工作数量、质量和政府指令性工作情况。由医务部负责并签署意见。
2、职业道德评定: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坚持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及医德医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依法执业情况等。由医务部和党办负责并签署意见。
3、业务水平测评:201*年业务水平测试包括①个人述职,提交书面材料;②卫生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等按执业类别分别进行理论考试;③检查其本人书写的医学文书。由考核委员会负责并签署意见。
4、《医师定期考核表》(见附件2)和个人述职材料,于201*年5月4日之前上交医务部审核并签署意见。
四、考核时间
卫生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等理论考试,于201*年4月15日至4月17日在医院学术厅举行。(具体时间详见周程表)
五、考核结果处罚规定
医师定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1、考核医师于201*年5月4日之前将《医师执业证书》按科室报送医务部,由医务部统一报送自治区卫生厅,卫生厅根据考核结果在《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记录”栏内加盖公章。
2、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或有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即为不合格。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无不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亦认定为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并接受培训,3个月后再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将《医师执业证书》报送自治区卫生厅加盖合格公章。如再次考核仍不合格者,自治区卫生厅则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附件1: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易程序申请表附件2:医师定期考核表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20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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