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平湖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201*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部署和全国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国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1*160号)的要求、《关于深入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1*193号)和《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浙食药监食201*19号)的安排,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从201*年6月起,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管理薄弱环节。
在自查自纠阶段,督促辖区内所有学校食堂按照方案要求,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健康证明、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管理制度、清洗消毒、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方面进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认真进行整改。79家食堂均按照要求进行了自查。
二、认真组织,全面保障中高考期间师生食品卫生安全。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所在加强日常卫生监督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市卫生局《关于下发的通知》(平卫发201*90号)相关文件精神,下发了《关于做好201*年度高考、中考期间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成立了高考期间卫生安全专项检查小组,设立了5个监督检查组和1个巡回督查组,对各考生食宿点进行检查指导。中考期间,主要由分所(中队)联合公共卫生科开展监督指导工作。
2、责任到人,措施到位。5月27日由当湖中队、乍浦分所对平湖中
学、当湖中学、社区学院、新华爱心中学和乍浦中学进行监督检查,对照卫生规范和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监督意见,要求在5月31日前落实整改。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健康、培训证明持证情况;各种食品及原料的卫生质量;学校食堂、餐饮单位加工过程的操作卫生和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学校食堂、餐饮单位的餐具消毒及保洁工作落实情况;学校食堂有无供应凉菜情况;学校食堂、餐饮单位的留样落实情况;学生饮用水管理情况。6月1日至6月4日,当湖中队、乍浦分所再次对5所学校开展检查,对前期提出的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并对消毒餐具、瓶(桶)装饮用水进行抽检。共抽取消毒餐具60份进行大肠菌群定性检测,结果均合格。采集进入学校的7个品牌纯净水各1份,检测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砷、镉、余氯和亚硝酸盐等指标,均合格。6月6日到9日,上述各组监督人员进驻各考点,对饮食卫生进行全过程监管。中考保障工作中:6月2日至4日,各镇(街道)公共卫生科人员对当地的初中进行监督检查。其中当湖考点为东湖中学、城关中学、稚川实验初中、嘉兴交通学校、技工学校、南市中学(海天配餐),其余乡镇为当地初中。6月10日至11日各分所(中队)联合当地公共卫生科人员对前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13日、14日中考期间的食品卫生驻点保障工作由当地医院(卫生院)公共卫生科负责。
经过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中高考期间,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现场监督人员每日到校医务室了解出现腹痛腹泻等不适的学生情况,无发病率高于平常的情况,保障了9000余人的11个餐次的饮食安全,确保了学生、教师在高考期间,吃得放心,睡得安心。
三、全面摸查,开展秋季开学学校食堂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工作量大面广,使用量化评分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监督检查表、食品添加剂检查表、一次性塑料餐盒检查表、乳制品检查表、食用油专项检查表和学校卫生监督检查表等检查表格,对我市学校进
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
由于村小撤并和幼儿园校区变动,截止9月底,我市共有学校食堂76家,其中75家均取得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东湖中学新校区本学期开始使用,尚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已于9月16日提交申请,主要不足是防蝇防尘设施不到位,将于近期整改完成。从检查的情况看,经过专项整治,我市学校食堂整体卫生状况有了明显改善,所有学校均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食堂环境定期清洗和保洁,食堂从业人员均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多数学校食堂索证索票制度落实到位,未在仓库查见超过保质期或储存不当的食品,未查见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劣质食用油、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塑料餐盒、筷子和问题乳粉的情况;多数单位操作符合卫生规范要求。对69家应量化单位进行量化评分,初评结果:11家达到A级单位的要求,25家达到B级单位的要求,33家达到C级单位的要求。
检查中,主要查见的问题有:1)餐饮服务许可证问题:东湖中学新校区尚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查见1所学校供应白鸡等冷菜;2)卫生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个别学校食堂食品原料、添加剂和一次性塑料餐盒采购索证登记工作不完善;个别留样制度执行不到位,有的单位虽留样,但存在留样数量和留样时间不足的问题,多数单位留样记录不全;个别学校食品仓库存放物品未能隔墙离地等等;3)部分从业人员未按照规范操作,设有的功能场所未使用,直接在烹饪间内进行粗加工操作,烹饪好的菜未及时存放到备菜间,采购的菜直接堆放在地面上,生熟菜盆未分开等不规范操作均存在;4)从初评结果来看,量化分级A和B级单位数量相比201*年有所下降,我所将于10月底前组织监督员进行复核评分。5)根据省市卫生部门的要求,量化分级达到A级的单位必须实行五常法管理,但截止目前,我市仅3家学校(幼儿园)食堂达到五常法管理的要求,其他正在实施的单位均不同程度的存在问题。对本
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出具了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并将及时组织监督员复核。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食堂卫生管理,我们准备做以下几项工作:1)在全面推进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加强“五常法”管理工作,督促A级单位开展“五常法”管理;2)、组织各学校(幼儿园)负责人学习《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督促各学校(幼儿园)经校长(园长)办公会议建立(或调整)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组织,进一步明确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市卫生监督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的相关业务培训工作;3)以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健康证明持有情况、环境卫生、餐具消毒、原辅料进货验收和食品留样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在以后的执法检查中,对违法单位一律进行行政处罚,特别是一些经卫生监督部门多次督促尚未整改的单位,应加大处罚力度,并向有关单位通报,必要时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曝光;4)、鉴于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监管的特点,我所将在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及早发现许可证将到期又需较大整改的单位,提前提出整改意见,方便相关学校(幼儿园)在许可证到期前的暑假(或寒假)集中整改。
平湖市卫生监督所201*年10月11日
附件1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平湖市卫生监督所填报时间:201*年10月11日
检查情况类别应查实查合格户数户数户数无证数整改合格户数出动人次数查处违法行为起数立案查处查处情况吊销许可取缔户数罚款户数罚款金额(元)培训情况培训户数培训人数批次合格率批次合格率抽检情况餐用具消毒重点品种宣传报道次数整改户数起数证数大专院校食堂中学食堂小学食堂托幼园所食堂合计76761871360000007615173092.19%10902313131022600000003160/////252525022400000002551/////1919181323201*0001938/////111011400000012/////填报人:白玉成联系电话:85267816
附件2学校食堂无证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平湖市卫生监督所填报时间:201*年10月11日
无证学校食堂名称地址原因整改计划平湖市东湖中学新平湖市东方路东侧、泥车港校区食堂北侧新办10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扩展阅读:平湖市201*年春节开学期间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平湖市201*年春节开学期间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单
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根据嘉兴市卫生局下发的《转发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年春季学生开学期间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嘉市卫发201*12号)文件精神,我局结合我市实际认真开展了专项检查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制定方案,全面部署。
我局在201*年2月2日即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201*年春季开学学校卫生和食堂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平卫201*10号),要求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和各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文件要求开展检查工作。各单位在2月8日即开展监督检查,2月17日收到嘉兴市卫生局“嘉市卫发201*12号”文件后,又要求各单位在认真学习文件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市卫生局也和教育局组成了督察组,对部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开展了督查。
二、全面摸查,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市卫生监督所首先对201*年学校食堂检查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汇总。由于村小撤并和幼儿园校区变动,截止目前,我市共有学校食堂(包括幼儿园)73个(其中东湖中学、职业中学、嘉兴学院和经济开发区幼儿园均有两个食堂),有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3家,另有1家社会配餐单位兼送学生餐。
从检查的情况看,经过专项整治,我市学校食堂整体卫生状况有了明显改善,各学校均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食堂环境定期清洗和保洁;多数学校食堂索证索票制度落
实到位,未查见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劣质食用油、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塑料餐盒、筷子和问题乳粉的情况;多数单位操作符合卫生规范要求。四家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两家单位为量化A级单位,一家单位为量化分级B级单位,一家为新发证不满一年尚未开展量化,总体卫生状况良好。此外我局还结合创卫工作对学校周边15家餐饮单位开展了监督检查,均持有效许可证,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主要存在的问题是索证管理工作不到位。
学校食堂检查中查见的主要问题有:1)餐饮服务许可证问题:黄姑明星幼儿园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原因是因土地使用违规,相关部门无法出具证明,所以不能办证;平湖市全塘镇穗轮幼儿园、金桥幼儿园、白沙幼儿园、徐埭小学、和林埭中心幼儿园等5家单位检查时许可证已过期,未主动申请延续复核,经过督促整改后已通过现场审核延续发证。2)卫生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个别学校食堂食品原料、添加剂和一次性塑料餐盒采购索证登记工作不完善;个别留样制度执行不到位,有的单位虽留样,但存在留样数量和留样时间不足的问题,个别单位留样记录不全,部分村小和幼儿园无专用留样冰箱;个别学校食品仓库存放物品未能隔墙离地等等;少数使用泡打粉等食品添加剂的单位无添加剂使用记录。3)部分从业人员未按照规范操作,设有的功能场所未使用,直接在烹饪间内进行粗加工操作,烹饪好的菜未及时存放到备菜间,采购的菜直接堆放在地面上,生熟菜盆未分开等不规范操作均存在。4)现场检查时查到7家学校的9名新上岗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当场责令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目前均及时整改。5)五常法推行情
况:各学校开展五常法的积极性较高,但从开学前检查的情况看,大部分还是仅仅停留在制定计划和制度上墙的层面,现场卫生状况和从业人员的操作习惯均还有很大差距。我局将和教育局协商解决办法,将根据嘉兴市卫生局和教育局文件去年下发的文件精神,依靠已经建立的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员网络,进一步加大指导力度。
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将本次检查情况抄报市教育局,建议组成联合检查组,针对存在较多问题的单位开展监督检查;二是联合市教育局召开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对学校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并组织新一轮学校食堂管理员培训班,扩大培训面;三是结合全市抽检工作,对学校食堂供应的食品进行重点抽检;四是结合检查工作重点宣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浙江省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对查到的违法行为予以依法处置;五是组成学校五常法指导评估小组,对学校食堂五常法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附件:201*年春季学生开学期间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单
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表
平湖市卫生局
201*年2月29日
附件
201*年春季学生开学期间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平湖市卫生局填报时间:201*年2月29日基本情况类别总数有证数4428/无证数01/从业人员总数419132/出动人次数9264/检查情况检查户数4429/合格户数查处违整改(含整改法行为户数合格数)数135/4428/00/立案查处起数00/查处情况吊销许可证数00/培训情况取缔罚款金培训户数额(元)户数00/00/10/培训人数350/学校食堂托幼园食堂学校食堂配送中心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周边饮食单位合计4429/440230840400000001592159101628431818215923211591000000000001035填报人:白玉成联系电话:85267816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平湖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平湖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