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一、基本情况
我县目前获证中学食堂有23家(有2家已受理),幼儿园食堂18家。二、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县学校、托幼机构学校食堂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局制定了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每年3月至4月、9月至10月,对全县中学、托幼机构食堂开展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内容为:学校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状况、环境卫生状况、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加工制作等相关管理制度情况、食品留样情况、餐厨废弃物的处理、餐用具的清洗消毒、食品分类储藏情况以及严查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和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共计检查中小学、托幼机构的食堂71户次,责改71户次。
三、加大培训
为从根本上提高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我局加大了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于4月16日进入大龙乡中心学校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会,讲解了申办餐饮服务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餐饮服务经营管理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注意事项;于8月31日召开学校负责人及食堂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会,会上对《贵州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暂行)做了讲解,介绍了分级评审、量化评价等内容,要求各学校食堂按照《贵州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暂行)的规定,认真做好自查评分,并向我局提交量化分级申请表,开展量化分级工作。
四、强化监督
我局于3月10日至11日,在县政法委的牵头下开展了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行动,重点检查《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持有情况、环境整体布局的合理性、各种硬件设施的使用及养护、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情况、原料购进索证索票与进货查验制度的执行情况、食品加工工艺流程、食品留样的执行情况等。针对发现的问题,我局当场给予指导帮扶,要求负责人立即进行整改,并于7天之后进行复查,将复查情况上报县政法委。
五、取得的成效及存在问题(一)机构组织
多数学校成立了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切实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工作职责,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专人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到人。个别学校未明确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二)制度完善
一是学校把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建设纳入学校综合管理制度建设中,学校食堂都建立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卫生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并张贴上墙,接受监督。二是建立了学校幼儿园食堂管理档案,档案内容包括:餐饮服务单位基本情况表、从业人员名单、《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身份证复印件、经营场所所有权证明或租房合同复印件、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等。三是建立健全了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档案表,要求每个学校幼儿园食堂设立一至两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四是多数学校未制定食品安全检查计划,无检查记录,有的是有检查记录,但无检查计划。
(三)索证索票、留样、加工、储存等方面
个别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登记工作不完善,食品添加剂未执行“五专”管理;个别留样制度执行不到位,有的单位虽留样,但存在留样数量和留样时间不足的问题,留样记录不全;个别学校食品仓库存放物品未能隔墙离地等等;部分从业人员未按照规范操作,设有的功能场所未使用,直接在烹饪间内进行粗加工操作,烹饪好的菜未及时存放到备菜间,采购的菜直接堆放在地面上,生熟菜盆未分开等;餐厨废弃物无日产日清记录,未与前来收购的人员签订保证协议等不规范操作均存在。
(四)设施设备情况大部分学校食堂因面积狭小,食堂布局不合理,食品粗加工、切配、烹调区域未能明确分开,加工流程方面不能做到生进熟出,不能有效的防止交叉感染;防蝇、防蚊、防虫、防鼠设施设备不齐全;缺少动植物食品清洗水池、洗手设施以及拖把等清洁工具的清洗水池;缺少抽油烟及滤油设施;
(五)人员资质方面
个别从业人员未获得健康合格证明就从事直接接触食品工作,食堂承包人食品安全意识不高,对《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熟悉程度不足,多数从业人员缺乏应有的法律意识和专业操作水平。
(六)量化分级情况
我局于9月1日开始对学校食堂开展量化分级工作,目前对11家应量化单位进行量化评分,初评结果:1家达到A级单位的要求,4家达到B级单位的要求,4家达到C级单位的要求,2家不达标,已限期整改。
(七)陪餐情况
个别学校实行学校领导、老师陪餐制度,在每餐老师进行签到,记录食堂情况。让老师和学生同吃,能随时了解食堂情况,倾听学生意见。
二一一年九月十七日
扩展阅读:专项整治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情况汇报
彩云镇明德小学
关于开展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
情况汇报
师宗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为维护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净化学校食堂及周边环境,按照师宗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师宗县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师食安委办[201*]6号)文件精神,我校迅速组织安排人员对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为深入开展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确保校园及周边秩序良好,我校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同时,我校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维护好校园及周边的秩序。
二、突出重点、对校园食堂及校园周边摊点进行专项检查按照食安委办的通知精神,我校迅速组织安排人员对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进行了检查,首先针对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即对校园周边饮食摊点以及校园食堂进行检查,检查学校建立与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等情况;其次明确检查内容:一查上述场所证照是否齐全;二查是否建立进货台帐;三查是否存在过期变质及有毒有害食品;从而确保学校师生消费安全,预防学校师生食物中毒案(事)件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
三、落实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此次对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我校实行层层签订责任书,把专项行动任务和工作责任明确落实到具体人员。
四、具体情况
1、此次专项整治共检查学校食堂1个,检查食品小卖部、超市、餐饮店、饮食摊点共计21户。
2、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餐饮单位有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
3、学校食堂食品及原辅料供应商,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供应学校的食品原材料及食辅材料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QS认证)。有采购台账,无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及其它不合格等违法行为。
4、学校周边餐饮单位无采购台账及相关材料。
5、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餐饮单位定期开展灭“四害”工作,环境随时保持卫生、整洁,建立了食品试尝、留样制度,严格按操作规程办理。
6、学校食堂建立了食堂工作档案,有详细的食品留样、试尝,检查的书面记录,学校食堂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有健康合格证,并定期复查,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食堂。操作人工作前洗手消毒,工作时穿戴清洁整齐的工作服,工作帽,不在工作场所吸烟,不留长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工作人员不得接触有毒、不洁物质。
7、食品加工的蔬菜按一挑、二洗、三漂洗、四切的顺序加工,清洗加工过的蔬菜做到无泥沙、无杂草。肉类食品加工时注意检查质量(闻、看)。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分别矿放,无交叉污染;用于加工的刀具、砧板、箩筐等工具整洁定位存放、不混用;烹调完成后的食物在两小时内食用。
8、学校饮用水为自备井水和自来水,定期消毒,有消毒记录。
五、存在问题
由于学校不是执法单位,对学校周边餐饮单位,即使发现问题也无权过问,工商、卫生等部门也没有协同整治。
彩云镇明德小学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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