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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人综〔201*〕37号关于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公共管理硕士在职学历学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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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人综〔201*〕37号关于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公共管理硕士在职学历学位教育

沙人综〔201*〕37号

沙县公务员局关于转发《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

加公共管理硕士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根据省、市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将《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公共管理硕士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的通知》(闽人发[201*]9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沙县公务员局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公共管理学历学位教育通知沙县公务员局办公室201*年7月24日印发

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关于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公共管理硕士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的通知

各市、县(区)公务员局(人事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省直各单位人事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福建省国家公务员培训规定》和《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现就201*年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公共管理硕士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项目推荐

考虑到不同地区参训人员的需要,今年我局推荐以下公共管理硕士在职学历学位教育项目,供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考选择。

(一)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双证)。具体要求及报名程序请查阅;

(二)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单证)。具体要求及报名程序请查阅;

(三)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单证)。具体要求及报名程序请查阅;

(四)华侨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单证)。

具体要求及报名程序请查阅;

以上推荐的项目详情可登陆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网站查阅,网址。

二、报名程序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学位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的若干规定〉》(闽委办〔201*〕50号),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填写《干部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申报表》,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申报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入学考试。

三、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工作,将其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途径,积极动员和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在职学习。要给予必要学习时间保障,可在年休假基础上再增加2周左右的时间,方便其参加学校集中面授。对学习费用的报销,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教委、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干部在职参加学历教育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管理的若干规定》(闽委组〔1999〕综字007号)执行。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二一二年七月二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扩展阅读:关于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的补充通知

关于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的

补充通知

各市、县(区)人事局(公务员局),省直各单位人事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我省关于开展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全省人才队伍建设,我局于今年6月份下发了闽人发〔201*〕91号通知,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并推荐了厦门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远程学历教育、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和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远程学历教育等在职硕士学位和其他学历教育项目,满足不同层次人员的需要。为进一步扩大选学范围,现补充推荐厦门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双证)项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根据实际需要,报考符合要求的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相关专业,并按照闽人发〔201*〕91号文件规定办理好相关手续。

二、厦门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双证)项目在福建省继续教育中心开设福州班(不脱产),省直单位和福州地区学员可以就近入学。同时,为方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复习考试,福建省继续教育中心将组织考前辅导,相关事宜可以与该中心联系,中心地址及联系电话为:福州市福飞南路131号省政府干部培训中心五楼,0591-87874527。

三、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有关规定认真抓好落实,积极动员和推荐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参加学习,并引导学员将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努力提升工作能力。

附件:厦门大学201*年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双证班)招生简章

二○一○年十月八日

厦门大学201*年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MPA双证班)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是我国MPA专业硕士学位的发起、论证以及最早进行MPA教育自主试验的高校之一。MPA教育目标是为公共事务、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研究与分析等方面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为政府和非政府部门的公共机构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与技术的专业管理者和政策分析者。我校MPA的主要培养方向为:(1)公共政策分析(包括一般政策分析和部门政策分析);(2)政府改革与治理;(3)公共人力资源与绩效管理;(4)税务管理;(5)市政与公共事业管理。

201*年,厦门大学面向全国首次招收全日制MPA学生。与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有所不同,全日制专业学位(双证)硕士毕业后将获得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两证。

专业学位代码:490100;计划招生人数:130人一、报考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年8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201*年8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年9月1日前获得学位证书)。重点招收政府部门、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和企业管理人员。

2、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1971年9月1日以后出生)。二、考试科目、参考书目及考试时间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1、初试:

考试科目:204英语二(重点考查英语应用能力,尤其是阅读和翻译能力);3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考试时间:201*年1月9日下午2:00-5:00(英语二);

201*年1月10日上午8:30-11:30(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2、复试:复试时要求进行资格审核,提交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有工作单位的需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龄证明(由所在单位开具;材料各一式1份)等。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复试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公共管理(参考书目1.陈振明:《公共管理学》(研究生教学用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年版;2.陈振明:《理解公共事务》,北京大学出版社201*年版)

具体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三、上课形式及地点

MPA培养采用学分制,总学分不低于43学分。学制2-3年。在校年限25年(含休学)。课程学习采取半脱产(集中授课)或不脱产(利用周末和晚上)两种方式。课程学习结束(修满所要求学分)后,进入MPA学位论文写作(一般在1年之内完成)。

上课地点:1、在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厦大成智楼)

2、福建省继续教育中心(福州市福飞南路131号省政府干部培训中心五楼,联系电话:059187874527)

四、收费标准、缴费方式及学制

学制23年。在校年限25年(含休学)。在校年限是指学生学籍在校的年限。收费标准暂定4.2万元。

五、报名方式

201*年专业学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下报名流程(二者缺一不可),否则报考无效。

1、网上报名

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或教育网:);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1*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只能选择3504厦门大学报名点,否则报名无效。

2、现场确认时间:11月10日至14日,地点:厦门大学(详细地点请于11月3日后上考试中心网站查询),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网上报名号、学历证书原件,到厦大报名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缴费和照像。未经报考点确认的网报信息为无效信息。

注意:复试时需提交现场报名打印的资格审查表,请考生妥善保存原件。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六、所在院系联系方式

1、单位: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

2、招生联系人:陈素蜜电话:0592-2182402福州班招生联系人:李清电话:0591-878745273、电子邮箱:ggswyjs@xmu.edu.cn4、传真:0592-21831915、地址:厦门大学成智楼6、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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