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元旦春节食品安全检查的通知
关于元旦春节食品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职能部门:
20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加强“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进一步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切实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元旦、春节期间是市民外出就餐的高峰时期,也是食品安全事故易发、高发的时节。各街道、各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两节”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紧紧围绕节日期间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努力营造健康安全的节日消费环境。
二、突出重点,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
针对节日期间消费高峰的特点,各街道、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尤其要突出重点,针对全区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大、中、小型餐饮业加强监管和检查。
(一)重点品种:米面粮油、蛋及蛋制品、肉及肉制品、蔬菜、水果、豆制品、乳制品、水产品、饮料、酒类、调味品、糖果糕点、保健食品和儿童食品等节日消费较多的食品。
(二)重点区域:城乡结合部、各类食品批发市场以及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农业投入品等相关批发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外围和周边的各类食品门店和食品摊贩、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集贸(农贸)市场、超市、旅游景点、宾馆、饭店、农家乐、流动餐饮摊点、大排档。
(三)重点环节:食用农产品生产、中小型食品生产加工、餐饮业(含农家店)、集体食堂、食品小作坊、畜禽屠宰。
各职能部门要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切实做好节日期
间食品安全相关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消费,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氛围
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宣传,普及科学饮食知识,提高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公布食品安全群众投诉电话,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报道食品安全情况。加强正面引导,在曝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名优企业,增强群众消费信心,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值守,做好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准备认真落实日常和节日值班制度,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建立节日值班制度,节日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坚守岗位,举报投诉电话要保持24小时畅通,确保节日期间来信、来访、来电得到及时处置。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报告、早处置,同时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食品安全事故信息,不得瞒报、迟报、漏报。
201*-12-31
扩展阅读:元旦春节食品安全检查通知
广州市番禺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文件番食安办201*50号
关于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职能部门: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区领导指示,结合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和亚运食品药品安全与产品质量保障工作要求,请各镇街、职能部门积极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标
紧紧围绕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净化节日食品市场,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营造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气氛。
二、检查重点
(一)重点品种:粮、油、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
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糕点、糖果等应节食品。
(二)重点区域: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等食品安全比较薄弱的区域,无证照生产、经营及超范围经营食品情况比较集中的区域,制售假冒伪劣或有毒有害食品问题比较突出的区域。
(三)重点对象:辖区内各大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商场、仓库、餐饮店档和生产加工假冒伪劣或有毒有害食品的地下窝点,特别要加强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在食品和酒楼、饭店、集体食堂等容易发生集体食品安全事故场所的检查和督导。
(四)重点内容:不得经营无“QS”、“三无”、过期变质食品;不得超范围经营食品及制售假冒伪劣或有毒有害食品等各类违法经营行为;不得非法使用化工原料或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来历不明的食品加工制作食物。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镇(街)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对元旦、春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一旦发现涉及安全隐患的不合格食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该下柜的下柜,该销毁的销毁,该处罚的处罚,坚决依法处理,堵死劣质商品的流通渠道,确保食品消费安全。
(二)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各镇(街)及有关职能部门要重点预防集体食堂节前聚餐超负荷供餐和超范围制作引起的食物中毒,要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动态信息监测工作,及时掌握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防止各类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宣传报道。各镇(街)检查行动要充分由当地
广播电视站采访报道,在检查行动和节日期间做好食品安全公益宣传,提高广大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协作配合。各单位之间要加强联系和沟通,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加大打击力度,确保检查取得实效。节前,区食安办、将组织区经贸、农业、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烟草专卖、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深入到各镇(街)督查节前食品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各镇(街)、有关职能部门要安排人员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工作,并于201*年2月5日前将春节期间值班表以传真形式报区食安办。
(六)加强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各镇(街)、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突发食品安全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食品安全事件,要认真核实,即时上报,果断处置,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准备,确保应急响应及时、处置到位。
(七)及时总结提高。请各镇(街)、区有关职能部门在201*年1月8日、2月26日前分别将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材料和数据统计表(详见附件)以电子版形式报区食安办。联系人:刘林林,电话:34819197,传真:39992978,E-mail:shianban@panyu.gd.cn。
附件:番禺区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番禺区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项目出动检查力量(人次)检查场所(共计数)酒楼、餐厅(家)集体食堂(家)集贸市场(含三类市场)(家)超市商场(家)食品加工企业(家)食品批发零售企业(家)食品仓库(个)检查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处)提出整改意见(宗)食品安全新闻报道(次)食品安全公益宣传广告(次)
注:请于201*年1月8日、2月26日12:00时前报区食安办,传真:39992978,E-mail:shianban@panyu.gd.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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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目
主题词:食品安全检查通知
抄送:市食安办,黎伟棠副区长,冯泽伟副主任。
广州市番禺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年12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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