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市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岗管理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
中共酒泉市委组织部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
酒人社〔201*〕29号
关于对全市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管理
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各事业单位:
目前,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按照省、市要求,加快推进实施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全市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根据《酒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安排意见》(市委办发〔201*〕103号,以下称《安排意见》)和《酒泉市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操作规程》(酒人事〔201*〕210号,以下称《操作规程》)
有关规定,为巩固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工作成果,进一步研究完善政策措施,经研究决定,拟于近期对全市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纳入首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范围的事业单位。
二、检查验收内容
检查验收以操作规范、程序完备、材料齐全、管理有序为标准,重点验收岗位设置、岗位聘用、工资兑现、聘后管理等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否成立工作组织,是否召开会议进行宣传动员及政策学习;
(二)岗位设置方案是否按规定的程序报市人社局核准,是否在核准的岗位总量、岗位结构比例及最高等级内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
(三)制定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制定和岗位聘用过程中,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职工参与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有关会议、集体研究记录及公开公示、征求意见等情况;
(四)岗位聘用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岗位说明书、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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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签订是否规范、是否符合规定;
(五)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岗位等级认定,是否兑现了工资;(六)是否建立了信息数据库,实行了信息化管理;(七)档案材料是否整理归档、装订成册;
(八)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中总结出的好经验和做法以及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检查验收工作分自查、实地检查、通报整改三个阶段进行。(一)自查阶段。从通知下发至201*年3月15日,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工作情况自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的自查报告、《酒泉市事业单位岗位核准和聘用情况统计表》(附件),于201*年3月15日前一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件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实地检查。市人社局组织专门力量,采取普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到各县(市、区)、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进行检查和抽查。检查采取查阅档案资料、聘用合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检查评议后,将检查结果予以反馈,明确整改方向,并就完善改革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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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通报整改。市人社局将根据检查情况进行反馈通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要限期整改,整改和检查验收工作于201*年3月30日前全部完成,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四、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和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开展检查验收工作,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及时发现纠正存在问题、完善政策的重要途径,是巩固改革成果、确保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政策规定落到实处的重要保证。各县(市、区)、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检查验收的有关要求,认真抓好首次岗位设置管理检查验收工作;要实事求是,找准问题,研究对策,搞好整改,确保全市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政策措施。各县(市、区)、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事业单位要认真执行岗位设置管理政策和人员聘用规定,至今未按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关于201*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和岗位设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酒人社〔201*〕350号)上报岗位设置数据库信息的,请抓紧上报。从201*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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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按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的事业单位,暂不核准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不得新聘人员或将工作人员聘用到上一等级岗位。
(三)严肃工作纪律。此次检查验收情况,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对组织严密、工作扎实、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态度消极、敷衍应付、未按时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任务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事业单位岗位核准和聘用情况统计表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
主题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验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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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1*年3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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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阅读:关于迎接省人社厅对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
关于迎接省人社厅对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
聘用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事业单位: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于近期对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鲁人社字[201*]729号文),为进一步做好工作,迎接省厅的检查验收,市人社局将于201*年2月初组织力量到各县市区、市直部分事业单位进行督查,现通知如下:一、督查范围
(一)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
(二)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的办事机构;
(三)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在本通知要求的范围内。二、督查内容
督查以程序完善、材料齐全、操作规范、管理有序为标准,主要内容包括:
(一)政策执行情况。主要是指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工作实施进度。主要是指事业单位在岗位设置、竞聘上岗、签订聘用合同、妥善解决实际问题等各个工作环节的进展情况。(三)组织领导情况。主要是指各县市区、市直各主管部门、各事业单位领导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工作的重视程度及采取的措施。
(四)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指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三、督查方法:
采取普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到各县市区、市直部分事业单位进行检查和抽查。检查采取查阅档案资料、聘用合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市区、市直有关事业单位要采到措施,认真做好整改。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事业单位要对照检查内容认真搞好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完善资料,特别是还没有进行岗位设置的县市区、少数市直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按要求做好工作。
联系科室: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2687084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年1月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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