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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政执法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07:55:02 | 移动端:水政执法

水政执法

水利站行政执法述职报告

一、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宣传工作不到位。除了在特定的宣传日开展宣传活动之外,其余时间宣传工作比较欠缺,使得群众对各项法律法规了解不够,致使一些违法行为的发生。

2、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规范。部分人员工服务群众意识不强,解决群众困难不够积极;执法工作沿用老的模式,缺乏创新意识,工作效率较低;主动学习热情不高,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跟不上形势的发展。

3、巡查力度不够。除了日常的企业用水、河道及水利设施的巡查之外,对于一些新建企业及河道涉水工程项目是巡查力度不够,致使有些违法水事案件我们是经过群众举报得知的,这给我们的工作造成了被动的局面。二、今后的工作重点

1、做好水法律法规宣传工作。除了积极利用“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宣传之外,在平时巡查过程中,也可以用教育,发放宣传资料的形式进行宣传工作,从多方面提高企业、群众的水患意识、水环境保护意识和水法制观念,为强化执法、落实水法律制度营造良好的氛围。

2、加强水政执法队伍建设。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和效率意识,确保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注重执法人员学习意识和行政执法能力,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在日常

工作中要廉洁勤政,克己奉公,严于律己,做遵纪守法的模范,树立水政人员的良好形象。

3、加大巡查处罚力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除了日常巡查之外,做好新建企业和河道涉水工程项目的重点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对过程加强督促、监督,保证整改效果。处理违法水事案件时绝不心软,严格按照规定依法执行,树立警示作用。

新的时期,水行政执法工作既面临着问题与挑战,更面临着机遇与发展。我站人员充满信心,鼓足干劲,在“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为促进和保障水利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扩展阅读:201*年度水政执法工作总结

201*年度水政执法工作总结

201*年的水政执法工作,在局党组、机关及各级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在肖才富副局长的亲自带领下,坚决贯彻上级的各项指示精神,以落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研究执法工作的特点、方式、手段和方法,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以河道采砂整治及水利部专项水行政执法检查活动为楔机,从加强日常巡查入手,强化执法效果;从规范执法程序入手,完善执法工作的合法性;加强与机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较好地完成了上级赋予的各项任务,现将水政执法支队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注重水法律法规的宣传。

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的水法宣传活动,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规。及时向各砂场、采砂船业主送达清理整治的通知。全年全市共投入宣传经费68万余元,共张贴宣传画2260余张,标语横幅400余条,出动宣传车辆50余台次,发放资料4万余份,设立宣传牌10余处。浏阳市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芙蓉区在汽车东站设立了专门的水法宣传点,芙蓉区、天心区均在大堤显要位置,悬挂宣传横幅。同时,各单位均按要求设立了水行政违法案件举报电话,24小时值班,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

用。

(二)搞好执法培训

为进一步规范水政执法工作,提高水政执法工作水平,适应新形式下对水政执法工作的要求,经报请局党组同意,6月25日,26日两天,我支队投入经费5万余元,组织了一期执法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共45人,其中四县五区执法人员共35人参加的,市局水政有关人员10人。邀请了省厅水政监察总队的雷队长、市法制办的同志讲课,主要就行政执法程序,行政处罚法及水事纠纷调解等内容进行了学习与探讨。

(三)强化日常巡查

我支队为落实年初全市河道砂石整顿工作会议的要求,对全市河道采砂、水资源利用、水土保持等工作也加强了日常巡查工作。特别是针对长沙县高沙垸、水塘垸,岳麓区坪塘及靳江河口地摊砂场泛滥、开福区捞刀河新建、扩建非法砂场,长沙县南托等举报不断,湘江禁采区违法采砂等情况,进行了重点巡查和监控。尤其是4月13日至5月21日全市砂石整顿工作期间及9月20日至10月10日落实湘江全面禁采期间,支队与各区、县执法人员一起,对全市湘江主河道及一级支流进行全天监控,有效地阻止了地摊砂场的违规经营、采砂船违法采砂等现象,较好地震摄了非法经营者,期间共处理地摊经营砂场16起,查处非法采挖工程船16船

/次,向地摊砂场供货的自卸船2艘,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全年,我支队及下属各大队的执法人员,通过日常巡查,结合群众举报,共处理水事纠纷155起,办理水事案件120起,处罚罚金20余万元。

(四)强化执法措施

1、注重调查取证,依程序执法。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对违法现场不论巨细均进行了拍照取证,全年共拍摄取证照片1000余张。同时,对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只要存在违法事实不论是否立案查处,均作了询问笔录,力求各项证据确实、完备。对违法当事人严格按执法程序进行处罚告知,强调程序的合法性,全年没有一起因程序违规而受到违法当事人上访、起诉的事件。

2、注重采取补救措施,维护水工程的正常运行。在执法过程中,对干扰、破坏水工程运行的违法事件,在执法处罚的同时,注重了对水工程运行的修复。所有行政处罚的案件,均要求其恢复水工程原貌,确保水工程的正常运行。

3、注重违法事实的度量,与市局质监部门联合,由质监部门进行违法程度量定,确定违法事实程度,依法进行处置。特别是在处置河道采砂离桥墩、堤脚过近的案件中,邀请相关质监、设计部门对其影响进行现场勘察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对违法程度进行了较好的量定。

4、与公安水警及海事部门联合执法。通过平时通报情

况、函件告知、在政府的组织下召开工作协调会议等方法,加强了部门联动执法工作。全年共同联合执法10余起,特别是在年初砂石整顿工作期间,水警、海事与我执法队伍一起,对湘江河道采砂的船进行了3次联合执法行动,较好地震摄了河道违法采砂行为,规范了湘江河道采砂的秩序。

(五)坚持河道砂石治理工作的落实。1、坚持不懈地狠抓河道采砂整治工作。

今年上半年,市政府根据全市当前河道砂石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召开了全市河道砂石整顿工作会议,调整成立了长沙市砂石清理整治领导小组。一年来,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执法支队充分发挥各大队的作用,积极与水警、海事等部门协调,坚持不懈地抓好河道采砂整治工作。截止11月1日,全市共投入执法经费289万余元,出动人员4300人次,车辆532余台次,汽艇52台次,机械87台次进行了执法行动,共取缔地摊砂场89家、非法砂场31家,封堵非法下河通道和码头67处,清除堤外堆砂12万余吨,清理跨堤皮带架17条,整治固定砂场46家,设置禁开码头警示牌36个,拆除违章建筑4处,规范采砂作业船22条。其中,望城县多次由县政府组织,公安、城管等15个部门参加,共出动400余人次,车辆120余台次,机械22台次,取缔湘江、沩水望城段“地摊式”砂场40家,封堵下河通道11处。宁乡县由县砂石整治办牵头,各部门配合,全年出动120余人,车

辆18台、机械12台拆除非法砂场28家。天心区由区政府组织,各有关部门参加,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机械、车辆10余台次,取缔“地摊式”砂场3家,封堵下河通道6处。雨花区组织有关部门,清理河道内堆砂1万余吨,封堵下河通道3处。其他各区、县(市)也积极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整治效果。

2、结合采砂实际,规范采砂船作业区域。

今年六月份,为规范河道内采砂管理秩序,确保河道行洪防洪安全。根据长沙市砂石市场清理整治领导小组要求,执法支队与河道站一起,在局领导的组织下,与海事局、水上公安大队等相关部门一起,对全市内五区的采砂船进行了一次全面,系统的规范。划定了可采区与禁采区,并将可采区划分为四个区段,一区:长石铁路桥至三汊矶大桥;二区:猴子石大桥至黑石铺大桥;三区:黑石铺大桥至大托铺港子河口;四区:港子河口至兴马洲。6月30日,召开准入会议,现场确定了四个可采区的船只分配,通过议价方式,明确了一区为5条工程船,二区为2条,三区为6条,四区为6条。长沙段采砂船基本都得到了明确。

3、严格执行政府禁采要求。

我支队按市政府、市局有关湘江禁采的不同阶段的要求,严格执行,不打折扣。全年,共三次明确禁采区域和禁采期间的具体要求,每次,都及时拟制通知,编制方案,发

布信息。为确保每条采砂船业主能够及时、准确地得到信息,搞好湘江禁采工作,我支队风雨无阻地把有关禁采通知亲自送到每一条采砂船上。有一次在送通知的过程,汽艇遭遇暴风雨,在水面极度危险的情况下,我执法人员沉着冷静,及时靠岸,避免了船毁人亡的事故。还有一次,汽艇在送通知到长沙县兴马洲时,发生故障,后由工程船的起锚艇拖回,执法人员从早上一直工作到下午3点多才上岸吃饭。

在明确相关要求的情况后,我支队执法人员,对湘江禁采区加强了有效的监控和执法。在全市砂石整顿高峰期和年底湘江低水位期,我支队平均每星期有三个晚上在湘江河道巡查至凌晨。有效地保证了砂石整顿工作和湘江禁采工作的落实。全年仅对湘江禁采区违法采砂船只执法共28次,处罚船只3条/次,警告、劝退船只18条/次。望城县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9月底也对沩水河实施了全面禁采。同时在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全力支持和配合下,采取日常监管与集中执法相结合,流动执法与驻点执法相结合的综合执法体系,对全县的河道采砂实行了全面、有效的监控,较好地打击了非法砂场码头,违法采砂行为。

(六)做好迎接水利部专项水行政执法检查的准备工作。

今年9月份,接到省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开展专项水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后,我支队迅速行动起来,在局领

导的亲自组织下,按水利部的要求,对全市水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梳理和检查。制定了《长沙市专项水行政执法检查活动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重点检查的河段、项目、内容、工作步骤和具体措施。于10月26日至28日对全市五区、四县(市)的水行政执法检查活动的准备情况进行了督查,肯定了成绩,指出了存在的不足,为做好迎接水利部检查活动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二、存在问题

(一)湘江流域采砂工作仍需加强监管。

(二)水行政执法工作在程序、内容、案卷整理上仍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执法人员培训,执法经费的落实,执法装备的更新、补充力度仍需加大。

(四)对下属执法队伍的指导工作仍需加强。三、下步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有关水行政执法检查活动的准备工作,争取在水利部的检查活动中取得好的成绩。

(二)积极开拓执法工作的思路,探索湘江河道采砂、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执法工作的开展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完善执法体系。

四、201*年工作打算

(一)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完善自身机构建设,提升执

法水平,加大执法力度。

(二)加强执法人员的素质建设,拟在全市范围内举办两期以上执法培训;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好经验做法,树立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三)配合有关部门和处室,不断完善执法制度和程序,真正做好综合执法工作。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更新和充实一批执法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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