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定稿)扎鲁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汇报提纲
扎鲁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汇报提纲
扎鲁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年8月22日)
201*年,我旗按照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两条主线,全面实施充分就业的发展战略和人才强旗战略,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使17月份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
一、关于17月份亮点、重点和特色工作情况
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结束后,我旗及时召开了全旗工作会议,旗四大班子领导、各苏木镇场和旗直机关分管领导、劳动保障所所长、各单位政工干部等参加会议,重点安排部署工作,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形成了全旗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推动了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体现了以下3个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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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亮点工作异彩纷呈
1、新农保试点工作成绩显著。全旗参加新农保人员达到96406人,征缴养老保险费201*万元,分别完成计划任务的73.5%和152.6%。全旗有18558名60周岁以上人员从201*年10月1日开始计发养老金,到201*年7月共发放养老金1200万元。我们的主要做法:一是领导重视,组织周密。把新农保工作列入全旗十大民生工程之一,旗里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扎鲁特旗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和《扎鲁特旗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召开了全旗动员会,签订责任状,落实任务,明确责任。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录制新农保电视宣传节目5期,分30次进行轮回播放,出动宣传车20台进村巡回宣讲,发放蒙汉文字宣传单15万份,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三是深入基层,真抓实干。社保局人员分成4个组,分片包干,进村入户,边宣传动员边现场办理参保手续,并在基层劳动保障所设有专门办公地点,在嘎查村有专门协理员。四是建章立制。制定了八项新农保经办制度,实行参保人员一人一册一档一发票,3天对账反馈,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入库。五是经费保障。旗财政拿出50万元启动资金,并在今后每年增加10万元。六是机构人员保证。成立了扎鲁特旗新农保管理股,新增事业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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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12人,为做好新农保工作提供了保障。
2、事业单位“凡进必考”始终如一。几年来,凡是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必须由人社局主导,纪检监察、编办、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等共同参与,安照以岗择人的原则,严格资格审核,坚持学历对口,实行统一考试面试,择优录用。坚持“凡进必考”,既体现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避免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又为用人单位选择了所学专业对口、学历合格的人才,解决了所学非所用、人才资源浪费的问题。今年共为教育、政府信息中心、工业园区管委会等事业单位招录598人。
3、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显著提高。安照市局年初“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额达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的要求,职工医疗保险费年支付额由12万元提高到16万元,居民医疗保险费年支付额由5万元提高到6万元;生育保险提高60%70%,最高支付额达到4000元。
(二)重点工作成绩突出
1、就业再就业工作成绩突出。全旗新增城镇就业1604人,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746人,其中困难人员就业407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89%、93%和92.5%。开展创业培训746人,成功创业746,带动就业2600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68%、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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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325%。
2、高校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成绩突出。通过事业单位考录、人才储备、就业见习、“三支一扶”、社区服务、市场推介等多种渠道,已安置高校毕业生就业893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88%。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楼建设进展顺利。总面积6670平方米,总投资1172万元,现已完成主体工程;4个苏木镇基层劳动保障所服务站,总面积1104平方米,年底前可交付使用,将为推进我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效能发挥重大作用。
(三)特色工作初显特色
我旗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按照市局《关于的批复》要求,落实早,部署周密,行动稳健扎实,体现出结合本旗实际的工作特色。我们采取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进度、确定专人负责、强化监督检查等工作措施,稳步推进工作进展。全旗应设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有339个、7869人,现经报市局核准批复307个单位、7564人,设岗率达到96%。目前正着手岗位聘任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旗工作也面临着新问题:一是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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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保方面,由于是新业务,部分农牧民、特别是一些年轻人员对新农保政策认识不足,积极性不高,存在等待观望思想;二是城镇社会保险扩面任务重,扩面空间小,特别是一些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难;三是“4050”人员就业压力大;四是建筑领域由于短期用工,签订合同率低,拖欠工资等矛盾多。这些问题,我们要通过加大宣传力度,严格执法监督,完善政策措施,改善服务作风等加以解决,不断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变化。
三、后五个月工作打算
按照年初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认真做好对照检查,抓住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年末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使亮点工作更加闪亮,重点工作更加突出,特色工作彰显风彩。
一是继续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拓宽公益岗位开发和安置工作的领域和渠道,积极协调民营企业和新入驻企业安置就业,巩固和建立再就业基地和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工作。通过创业培训、资金扶持、创业园区、创业基地建设和创业服务等多种措施,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和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
二是继续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以做好城镇居民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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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为重点,加大社会保险法宣传力度,把非公有经济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牧民工、失地农牧民等作为扩面重点,加强对规模以上企业稽核力度,防止瞒报漏报,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三是继续加强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力度。加大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力度,整治非法用工,做好农牧民工维权工作,开展企业支付工资情况专项检查。按照“有报必查、有查必果”的原则,坚决及时查处群众举报劳动违法案件,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四是继续做好人事人才工作。加强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做好专业技术人才评审和推荐工作。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全面推行岗位聘用制。
通过这次会议,我们要学习兄弟旗县的经验,全面做好今后5个月工作,为完成“十二五”工作目标开好头、起好步,为推进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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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阅读: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管理暂行办法
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的管理,确保网站高效稳定安全运行,提升我局信息化工作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铜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是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国际互联网上设立的信息发布、查询及网上办公的网站。网站的规范域名为。
第三条“铜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服务宗旨在于宣传国家、省、市制定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工作动态,以及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的其它信息;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为社会提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人事管理等方面的信息服务。
第四条成立铜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网站编辑委员会。网站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是局网站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网站编辑委员会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网站编辑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网站建设方面工。
第五条铜作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实行总编负责制。总编由局分管信息化建设的领导担任,副总编由局办公室、信息数据中心负责人担任。
第六条局办公室负责网站建设的协调推进,发布信息的检查监督;各单位(科室)确定一名专人担任网站信息编辑员,负责本部门的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办事指南、服务信息等的收集、整理、发布工作;信息中心确定一名专人担任网站管理员,具体负责网站的设计、制作、软件管理等技术保障工作。
第二章网站内容
第七条网站信息内容主要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及机关自身建设内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全市的通知、通告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重大活动及有关会议的情况;企业招聘、个人求职、社会保险缴费、各类公示公告等信息;其他适宜上网发布的信息等。
第八条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依第十二条所规定的程序审核审批。下列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一)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信息;
(二)机关内部不宜公开的事务;
(三)公安、新闻出版等相关管理机构规定不允许上网发布的信息;
(四)上级和有关单位发送我局的未公开的文件、资料和信息;
(五)制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性文件前的调研、方案等信息;
(六)未办理完结的工作事项和尚未定稿的各类文稿及上行文件;
(七)未经同意的领导批示和未征得本人同意的个人资料;
(八)未经著作权人或专利所有人同意的涉及知识产权、版权和发明专利等内容的信息;
(九)不宜公开的会议、活动、事项及信息;
(十)其他不宜上网发布的信息。
第九条各单位(科室)要及时更新网上信息,要保证信息的真实性、时效性,并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互联网信息服务和保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第三章网站信息管理
第十条各单位(科室)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网站信息采集、编辑、审核、上传和发布工作。各单位(科室)应按网站所设栏目,积极提供各类信息,丰富上网信息的内容,利用网站搞好宣传和服务,努力扩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宣传面和影响力。
第十一条信息的采集与编辑。各单位(科室)网站编辑员应及时采集本部门涉及的政策法规、公示公告、工作动态等适宜上网的信息。同时做好编辑工作,保证内容正确完整,格式美观大方。
第十二条网站信息发布程序为:
(一)对各类业务性信息,由各单位(科室)信息编辑员整理后报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再送分管领导签发后由各单位(科室)信息编辑员发布。重要信息或影响较大的信息送局主要领导签发。
(二)对各类工作动态类信息由各科室(单位)信息编辑员整理后报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送分管领导签发后,连同电子文档一同送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
(三)经各单位(科室)信息编辑员发布的各类信息,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将领导签发的材料送局办公室整理、归档。
第十三条对已经在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内容,发生变更或已过时效的,各单位(科室)须在三日内在网站上作相应的变更或删除。
第十四条局办公室要不定期进行上网信息复查,对各栏目的信息及信息更新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提出改进意见,及时撤除不符合规定的上网信息。
第四章网站维护、安全及保密规定
第十五条信息中心负责网站技术保障,网站管理员具体负责下列网站维护工作:
(一)负责网站数据备份和病毒防杀工作,防止由于病毒侵袭、计算机故障等原因造成网站瘫痪;出现异常情况和重大事故要及时处理,并向分管局领导汇报。
(二)负责网站版面设计,各类数据管理,各单位(科室)用户名、密码、权限设定,栏目及信息增减或修改、社会保险查询窗口运行等方面的网络技术支持。
(三)做好网站编缉人员的技术培训与指导。
(四)对网站各类信息进行统计,并将统计结果报局分管领导。
(五)检查网站在线留言和局长信箱内容,屏蔽反动或者不健康留言,并做好记录。
第十六条对网站栏目的新增与修改,网站的改版以及技术的重大变更,由局网站编辑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后由信息中心实施。
第十七条网站管理员负责设置各单位(科室)网站编辑员的用户名、初始密码和重设密码工作,各网站编辑员要注意保管好密码,不得外泄,以保证网站安全。
第十八条各单位(科室)不得利用本网站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制作和传播有害信息,不得泄露国家和工作秘密,不得发布未经审核信息和不宜公开的政策等。凡发现网络上有违规及有害信息,应立即通知网站管理员,由网站管理员应及时作出处理。
第十九条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对本网站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不得对网站上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信息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第二十条严禁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严禁查看、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破坏稳定大局和不健康的信息。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本管理规定者,将给予警告、中止网络连接等处理;触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网站管理纳入各单位(科室)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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