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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开展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打击仿冒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07:58:44 | 移动端:工商局《开展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打击仿冒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总结

工商局《开展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打击仿冒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总结

***工商局《开展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打击仿冒行为》

专项执法行动总结

根据***工商局转发《***工商局关于印发<开展“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打击仿冒行为”专项执法行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工商[**]**号)文件精神,***工商局按照上级部门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制定了***工商局《开展“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打击仿冒行为”专项执法行为的实施方案》。由**副局长亲自抓,经济检查队负责此次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个体科、企业科、商广科市管科、消保科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检查督查此项工作。分局和各工商所根据本局的方案,结合辖区的特点,制定了具体措施和方案。

在这次专项行动中,我局首先从每年度的企业年检和核定企业名称时,对过去已经核定的名称进行审查。重点对利用不适宜企业名称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将他人知名商标、字号作为自己企业字号名称使用。对制售仿冒商品的违法行为,对食品、药品、保健品、家电、农资等商品,特别是对市场、城乡结合部等比较集中的地方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查处制售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以及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违法行为。对辖区内各类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检查,共计检查企业143户,个体工商户2466户,责令3家个体工商户限期改正。出动检查人员630人(次),出动检查车辆166车(次)。

一、查处伪造产地案二起

1、201*年4月18日接到群众举报,***胜利街11巷29号内有人从事仿冒服装加工。经执法人员调查,当事人潘淑琴生产、销售伪造产品产地的服装,现场查获货值435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当事人作出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和罚款201*元的处罚决定。

2、个体工商户朱纪根在***天山后街34号作服装加工,该服装店在***本地加工服装后,标上“上海白玉兰时装公司”标识在***销售,致使消费者误认为是上海生产的服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当事人朱纪根作出没收非法所得1000元的处罚决定。

二、查处生产销售知名商品包装、装璜案一起

**“奇妙”乳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于201*年12月20日开始在***市场上推出238毫升、500毫升的“雪妙”牌盒装乳饮,其产品的包装、装潢设计与伊犁沙渴乳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雪梦”牌238毫升、500毫升乳饮的包装外观近似,已造成购买者的误认。截至201*年2月28日当事人销售此种产品获非法所得7147.49元。

201*年8月20日伊犁沙渴制品乳生物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代理申请外观设计专利,201*年3月27日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外观设计专利(专利人:伊犁沙渴乳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申请号:013230107;专利号:013230107;授权公告日:201*年3月27日),并于201*年3月正式使用“雪梦”牌盒装乳饮包装上市,上市后以其良好的产品质量和新颖的包装外观赢得了消费者的认可,产品销往全疆及内地部分省区,销量一直看好。

**奇妙乳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和国家工商局《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九条规定。***工商局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和《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第八条规定,作出对伊犁奇妙乳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销毁未使用的包装盒536414只;没收非法所得4953元;罚款14859元的行政处罚。

在这次专项检查中,查处了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4起。其中有个体工商户销售侵犯“梦特娇”羊毛衫、“花花公子”皮带、“鳄鱼”牌男裤、“龙牌”电钻注册商标案件。经与厂家联系取证后,对当事人作出了4650元的处罚。另查处一起非法印制商标标识案,案值120万元,罚款1万元。并对另二起利用甩卖假宣传欺诈消费者进行立案查处,罚款5265元。

次此专项行动,共立案查处10起(生产销售知名商品包装、装璜案1起、伪造产地案2起、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4起、非法印制商标标识案1起、利用甩卖假宣传欺诈消费者案2起),收缴罚没款4.2727万元,收缴并销毁未使用的包装盒536414只,案值127万余元。沉重打击了仿冒欺诈行为,有效遏制不正当竞争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努力创造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为***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健康的消费,打下了坚实基础及良好开端。

***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年*月*日

扩展阅读:工商局201*年开展红盾护农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总结

工商局201*年开展红盾护农专项执法行动

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全国、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工商局201*年重点工作,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切实维护农村市场秩序,加强农资市场监管,进一步落实支农护农、强农惠农政策,积极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维护农村稳定。今年2月以来,我局认真开展了红盾护农报春耕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加强对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具等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严重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和完善农资市场监管,保障了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和农民利益。现将我局开展红盾护农报春耕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生产工作(一)成立201*年度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201*年度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安排部署红盾护农行动工作,细化工作职责。

(二)2月26日上午10时,按全省统一的时间,在县城***准时举行201*年“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执法行动启动仪式。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县经贸局、县农业局、县质监局、县供销社、县公安局、县发改局等单位领导和20位来自各乡镇农资经营户代表及工商所长、分局长、县局机关和**分局全体干部职工50人出席了启动仪式。会上县政协、政府、工商局领导做了动员讲话,农资经营户作了承诺动员讲话。参加会议的全体农资经营户代表在诚信经营承诺布标上进行了签字。会上现场发放农资打假宣传材料200多份。

二、工作成效

自2月份开展工作以来,我局紧紧围绕爱农、护农、帮农这条主线,铲除坑农、害农、损农的各种违法行为。在工作中牢抓牢抓“六个重点”,强化“五项检查”,打击“六种行为”,落实“三个加强”,全力打造“红盾护农”品牌,倾心护农抗旱保春耕,专项执法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一)牢抓“六个重点”,编织农资消费安全网。我局以农资集散地和农资市场(特别是农村市场)为重点区域,以农民春耕备耕、烤烟育苗关键时期为重点季节,把种子、化肥、农药、农机械具、农用膜、成品油等农用抗旱物资为重点品种,把农资批发和经销企业、网点为重点单位,以农资经营户的信用等级分类监管为重点监管,把农民投诉的、新闻媒体披露的、进货渠道不明的农资商品进行重点监测。目前,已完成农资经营户进行信用等级评比工作。全县农资经营户381户共评出A类企业175户,B类企业9户,C类企业1户,A类个体工商户195户,C类个体工商户1户。

(二)强化“五项检查”,编织农资质量安全网。“五项检查”即:一查主体资格。检查农资经营企业和经营业主的经营主体是否合法,其前置审批证件是否有效、齐全,是否亮照经营;二查进货渠道。检查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所经营的农资产品是否来自正规厂家;三查产品质量。检查是否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是否经营来历不明的农资商品;四查种子备案。检查经营户是否建立种子留样备查、种子进货检验、种子质量保证等制度,是否建立种子备案专柜,目前在全县已对玉米、水稻2类种子进行留样125份,备查数量8940公斤。五查经营行为。检查农资经营户是否建立进销货台帐检验制度,不合格农资商品下架退市等自律制度;是否签定农资经营责任书、承诺书;是否主动向消费者出据信用卡,实现农资商品可追溯管理。先后教育、引导农资经营户诚信守法、纠正不规范行为60余起。签订《农资经营责任书》381份,100%建立了《农资经营户进销货台帐》,向社会做出了承诺。

(三)打击“六种行为”,编织农资保障安全网。“六种行为”即:无照经营、超经营范围和期限的行为;销售过期、失效、变质以及其他不合格农资的行为;销售假冒伪劣、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等坑农害农的违法违规行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或假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之近似的行为;制作、利用广告、说明书、标签或者包装标识等形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发布农资广告行为;销售假冒农膜、农机具农用抗旱物资行为;目前我局已取缔无照经营行为1起,超范围经营化肥3户,查处过期农药案4件,没收过期农药285瓶(袋);案值7万多元。配合市局追回假劣种子1425kg;罚款50.00元;正在处理7件。

(四)落实“三个加强”,编织农资维权安全网。“三个加强”即:加强舆论宣传导向、监督作用。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媒体进行宣传,深入乡镇,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参与维权护农的良好氛围,结合“3〃15”维权活动,邀请技术人员向广大消费者讲解识别假冒伪劣农资的相关知识。共开展宣传活动15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20余次,期间,通过**电视台、**电视台播放了三期有关红盾护农的新闻,上报市局信息10余篇,县局政务信息6条,对一批伪劣农资进行曝光,切实把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执法行动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健全消费维权体系。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积极推进12315“进村镇、进农户、进商家”活动,目前在全县范围内共成立了13个基层消委分会、164个消费者投诉站、167个12315联络站;及时受理农民申诉举报,有效地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此期间,柯街分局成功调解种子投诉一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20元。

加强执法力度,建立打假联动体系。我局与公安、质检、农业等部门建立打假联动机制,做到了快速反应、行动迅速,有效遏制了违法行为的蔓延;截止目前,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317人次,执法车辆97台次,检查农资经营户621户次,发放红盾护农联系卡、工商维权联系卡800余张。(五)认真开展抗旱物资专项整治行动。201*年4月7日至4月9日,我局采取专项整治与现场宣传相结合的方式,针对全县抗旱引水水管市场需求量大等特点,对全县引水管生产企业及经营户进行了突击检查,共检查引水管经营户20户,引水管生产企业3户,出动执法车辆9台次,执法人员40人次,对4户涉嫌销售“三无”引水管经营户进行了立案查处,对3户引水管生产企业进行了抽样送检,对2户不符合人畜饮水管生产条件,而标注人畜饮水标志企业进行了深入调查。同时对经营户、消费者就引水管优劣的鉴别、进货购买注意事项及人畜饮水管材、滴灌引水管材的区别等知识进行了现宣传。在此基础上,我局还对水泵、小型电机、小型柴油机等抗旱农业灌溉设备4个品种20多个产品开展了市场清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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