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室工作总结
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室工作总结
201*年初以来,我室在县纪委监察局的领导下,在市纪委监察局审理室的指导下,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的精神,按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案件工作中始终坚持查审分离,相互监督制约,杜绝以查代审,以会代审,审查不分。现对照《201*年主要工作及考核目标责任书》,将一年以来的工作情况作如如下小结一、认真做好案件审理工作
201*年元月至今,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各类违法违纪案件80件,按性质分:贪污贿赂类案件25件,违反廉洁自律类案件2件,违反财经纪律类3件,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类2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44件,失职、渎职类3件,其他类1件。按职级分:涉及乡科级以上党员干部11人,股级党员干部7人,一般党员干部63人。审结案件80件,审结率100。受处分党员干部81人,其中党纪处分69人:党内警告6人,党内严重警告30人,留党察看14人,开除党籍18人,免予党纪处分1人。政纪处分13人:行政警告2人,行政记过3人,行政降级1人,行政撤职3人,开除公职2人,免予政纪处分2人。
1、认真做好自办案件的审理工作,及时结案。对移送审理的自办案件,严把“入口关”,事实不清、手续不完备、证据不充分、案卷不规范的均不受理,对确定受理的,要求承办案件人员认真填写案件移送审理表,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移送审理。移送审理的案件,我室严格按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规定及时进行审理,坚持集体审理制,指定专人审理,并及时办理各种报批手续,经纪委常委会议或监察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及时办理行文、宣布等结案手续。201*年,审结自办案件共48件。
2、认真做好申诉案件的审理工作,及时结案。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委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和《监察机关处理不服行政处分申诉的办法》的规定,受理党员干部对党政纪处分不服的申诉案件,对申诉案件的复查、复议、复审、复核,坚持首诉必办的原则,坚持全错全纠、部分错部分纠、不错不纠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处理。201*年元月至今,受理申诉案件1件,因该案移送司法机关,法院判决后,申诉人正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现待法院终审判决后再行结案。3、对乡(镇)纪委查办的案件,严格按市纪办发[201*]号《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推行“县(区)乡(镇)两级审理结案制度”的通知》的规定执行“两审”结案,乡(镇)纪委查办的案件,经承办案件的乡(镇)纪委审理小组一审后,再报我室二审,最后提交县纪委常委会或局长办公会审定后方可结案。201*年,审结二审案件31件。二、查办案件。
201*年元,我室完成领导交办查办的案件共18件。三、信息工作。
201*年元月至今,我室报送信息1条。四、工作反馈。
201*年元月至今,我室按规定每月将工作情况反馈一次。五、交办的其他工作。
1、及时办理市纪委监察局、县委、县政府及委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2、积极学习计算机知识,我室二人均参加了中级计算机知识培训,基本学会打字复印等基础性工作。六、存在的不足
1、未开展案件公开审理工作。
2、由于人少事多,加之外出工作时间少,无信息来源,因此仅报送信息1条。七、今后的打算
1、积极探索案件公开审理工作模式,争取在明年在我县对特殊案件逐步实行案件公开审理。
2、利用工作优势,加强负面信息的报道。
扩展阅读:梨树县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工作汇报(新)
梨树县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工作汇报
根据省市纪委的通知要求,把我县贯彻全省案件审理工作会议精神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全省案件审理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案件审理工作会议精神,我们县纪委监察局召开了本地区贯彻落实的工作会议,所有纪检监察人员全员参加,认真学习会议精神,大大提高了案件审理的质量。
1、深化认识,切实加强对案件审理工作的领导。我们梨树县纪委监察局对案件审理工作一直非常重视。尤其是这届纪委领导班子始终把案件审理工作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办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环节来抓,不仅认真坚持案件审理工作的各项制度,而且认真解决审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不断推动审理工作创新,拓展审理工作领域,充分发挥了审理工作的职能作用。
2、强化业务领导,支持审理干部履职尽责。在实际工作中,领导带头执行审理工作制度:研究案件事先不定调子、不拿意见,坚持先让审理部门拿意见;不管时间多紧、情况多特殊,都坚持必须履行审理程序,不经审理的案件,不和提交常委会研究;坚持纪委常委会和监察局长办公会集体审议案件制度;有些特殊的信访结案的案件,在做出信访结案或报上级及有关部门前也让审理室阅卷把关,发挥审理工作的把关作用。
3、强化培养使用,关心审理干部成长
一是对审理干部高标准、严要求。二是创造机会让审理干部出去学习。三是在政治上关心审理干部的成长。
二、审理队伍建设情况
根据法泉书记要求,我们县纪委在内部编制设置上,给审理室又增加了一个编制,现在审理室人员达到了3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1人,一般干部1人。在领导力量上,1名副书记主管,还有一名专职常委协助主管书记抓审理工作,并坚持分管审理工作的领导不分管案件检查工作,分管案件检查工作的领导不干预案件检查工作。
三、案件审理方式改进创新情况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执纪理念,努力构建了新型和谐的案件审理工作关系:
1.抓好权利告知环节。在审理工作流程中设置了以书面形式告知党员干部权利的程序。即在案件移送审理之初,向受审查党员发出《权利告知书》,告知其在审理过程中享有的各种权利。并结合审理工作流程,向其讲清要经过的一系列程序和步骤,以及每步享有的权利、应尽的义务及应注意的事项,使被审查人清楚审理工作程序和自己的权利义务,并能主动配合审理工作,自觉行使自己的权利。
2.抓好审理谈话环节。在审理谈话中要体现三个目的:一是审理谈话要坚持严肃纪律,依法办案,使受处分人在从严执纪中受到教育。二是审理谈话要坚持以人为本,与人为善,使受处分人从人性化执纪中受到教育。三是审理谈话要坚持维权,切实保障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民主权利,使受处分人员从合法公正的执纪中受到教育。做到三必谈:违纪事实必谈;思想认识必谈;纪律责任必谈。达到三清楚:证据和情节核实清楚;被审查人看法和态度清楚;被审查人对其违纪行为应承担的责任和后果清楚。
3.抓好处分解除环节。为防止受留党察看处分和行政处分的党员干部处分期满不及时按期办理恢复党员权利和解除处分,我们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在处分决定下发时告知被处分人到期的时间,提示其按期申请恢复党员权利或解除处分;二是单独建立留党察看处分和行政处分登记簿,写明处分的时间和到期时间,到期前15天发督办通知书;三是建立专人负责制,发案单位和纪委审理室均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并做到面对面对接,保证了受处分人及时解除处分,行使应有的权利。
4.实行“乡案县审”。实行乡镇案件报送县纪委审理。县纪委监察局下发具体规定,规范报审程序及案卷管理,并装订模拟卷,举办业务培训班,召开现场观摩会,使“乡案县审”工作在全县铺开。同时,建立四项配套机制,保证报审工作顺利实施。一是建立审理人员调配机制,将基层审理小组的业务骨干编入协审人员库,在审理报审案件时,随机抽调协审人员参与审理;二是建立协调联系机制,与发案单位、基层党委政府及基层纪委搞好工作衔接和配合;三是建立统一的报审文书格式和传递流程,未经报审的案件,案管室不予上报结案;四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明确乡镇纪委的调查权、县纪委审理权和乡镇党委政府的处分决定权及三方的责任,如发生错案,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自实行“乡案县审”以来,县纪委共审理乡镇案件223件,提高了乡镇案件质量,实现了县域内量纪标准的公平一致。
5.疑难案件实行集中会审。对案情复杂,性质的认定上似此似彼等疑难案件,我们采取集中会审的方式,确保定性准确,量纪适度,使被审查人得到公正处理。一是由有关领导、审理人员和办案人员组成专案会审小组,通过听、问、看、析、议等方法,对违纪人员的违纪事实、证据进行全面审核,就定性、适用党政纪条规、法律法规及量纪等进行集体会审。二是召开有公、检、法、审计及其他相关专业人员参加的案件分析联席会,进行专家会审。三是对集体会审和专家会审仍拿不准的案件,请求上级审理部门把关会审,确保办成铁案。县直某部门一名主要负责人,因用虚假票据核销招待费及其它不合理支出被立案调查,调查组认定,该负责人的行为属于大吃大喝、挥霍浪费。当事人对定性提出异议。经过会审,并经核实,其处理的费用有些确因工作需要,后上报市纪委审理把关,将本案定性为违反财经纪律,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位负责人心服口服,接受了处理意见。
6.特殊案件实行公开审理。对查与被查、审与被审之间意见分歧较大等一些特殊案件采取公开审理的方式,为被审查人创造更加充分的举证及辩护的条件。公开审理活动由审理室主任主持,案件审理人、调查人、被审查人和审理监督员参加,发案单位干部群众可以旁听。首先由案件调查主办人介绍案件调查情况及认定的错误事实,对被审查人的辩护和提问进行解答;被审查人交待自己的违纪事实;案件审理人与双方进行质证;审理监督员可以提出意见和建议,最后由审理人员认定违纪事实,各方在现场记录上签字。会后形成审理报告,提交纪委常委会审议。林海镇一名村主任,将移动公司征用该村机动地补偿费5000元贪污,经调查核实,本人对错误事实签字认可。公开审理中,当事人又提供了一个新情况:移动公司在建塔时还占了该村农民董某4垄宽12米长的承包田,该村主任从5000元中给董补偿了500元。后经审理室和调查组共同核查属实,该村主任实际违纪金额应为4500元。虽然只差500元,但在量纪上却是是否开除党籍的分界线,最后给其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这起案件的公开审理
使当事人党籍得到保留,也使其他党员干部受到教育。
7.严把五道关口做好案件审理工作,提高案件审理质量。梨树县纪委在案件审理时坚持认真审核证据,严把事实关;准确认定违纪构成要件,严把定性关;正确运用条规,严把量纪关;实施跟踪监督,严把暂扣款物处理关。同时,严格审查检查程序并严格按法定程序审理,做到实体与程序统一,确保审理的每一件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坚持和谐审理达到了惩教结合,提高案件审理实效。发挥了审理干部的双重职能,既认真负责地当好律师,切实保障被审查人的正当权益;又客观公正地当好法官,帮助被审查人认识到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危害性,让他们吸取教训,改正错误,达到寓教育于惩处之中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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