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县纪委监察局案件检查工作安排意见
今年,我县查办案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纪委XX次全会、市纪委XX次全会、县委七届九次全会和县纪委XX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市、县的工作部署,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方针,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保持遏制腐败的强劲势头,严厉惩处腐败分子,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为全县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一、突出工作重点,查办一批有影响的重要案件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体现,是惩治腐败和端正党风政风的有效手段,必须加大工作力度。要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违反党纪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贪污贿赂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以及商业贿赂案件、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查办金融、工程承包、土地管理、矿产开发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基层党员干部以权谋私、败坏党群干群关系的案件。同时,要注意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尤其是发生在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失职渎职案件。
要把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贯穿到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的各个环节。要加强与县委、政府信访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整合信访资源;要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营造信访举报的良好环境。通过发挥信访的主渠道作用,为查办案件提供案源。二、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办案工作组织协调机制
要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政组织要支持纪检监察组织和其他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办案,为办案提供必要的条件,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自觉将办案工作置于党委的统一领导之下,对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积极主动地争取党政组织的支持。要深化协调机制。县纪委要充分发挥在办案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坚持和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联合办案、违纪违法线索移交和案件移送等制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形成有利于突破大案件的整体合力。县纪委既要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将执纪执法机关及相关部门有效地协调起来,又要科学定位,不逾越职权。在案件定性和对有关人员作出党纪政纪处理及法律处置时,各执纪执法机关必须严格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办理,不得相互代替和包办。对那些涉嫌犯罪、具备移送司法机关条件的案件,要及时移送。案件移送后,要继续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对案件有关情况进行了跟踪了解。三、抓好自办案件,整体推进全县的办案工作
要认真抓好自办案件。继续坚持分级办案原则,县纪委、监察局要按照《党章》和法律赋予的权限,认真查办管辖范围内的案件。要围绕中心工作,主动出击,挖掘案件线索,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自办案件的比例,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要加大突破案件的力度,要深入细致地分析案情,制定周密的调查方案,选准突破口;要整合办案力量,把握时机,快查快结;要充分发挥党纪国法的威慑力和政策的感召力,利用矛盾,分化瓦解,取得各个击破的良好效果。
要落实办案责任制继续坚持定案件、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限,使办案工作责任到人,各乡镇委局也要坚持有案必查的原则,既要抓大,也不放小,查办管辖范围内的案件。对于屡屡出现信访,群众反映强烈,本单位又解决不力的,县纪委要帮助分析原因;对于有案不查、压案不报的,要查清情况,按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理。
对于上级要结果的案件,在批转各单位查办的同时,县纪委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各单位要及时向县纪委报告查办情况。县纪委将定期通报全县信访、初核、立案、结案情况,年底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对各单位进行考核。四、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办案工作的整体水平
要深入学习相关的党纪政纪条规和法律法规,尤其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准确理解、全面掌握各项条款,提高执纪工作水平,坚决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
要注意运用政策和策略。本着惩前必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用好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既严厉惩处极少数腐败分子,又立足于教育大多数,着眼于防范。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和新问题,通过召开办案协调会、案件分析会、经验交流会、办案研讨会等形式,不断总结新经验,采取新对策,进一步深化办案工作。
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严厉惩治与有效防范的关系,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在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建设性作用。既要使违纪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惩治,又要通过典型案例以案明纪,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既要注意对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处理和纠正,又要注意分析发案原因,从中发现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措施,铲除腐败滋生漫延的土壤;既要通过严肃执纪,追究监督乏力、疏于管理的责任,又要为健全党规党法、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提供纪律保证,使监督更有权威,更有实效。逐步形成通过办案推进治本工作、通过治本又减少案件发生的良性循环的局面。
要严格依法依纪办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使所办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坚持依纪依法办案,文明办案,既要坚决,又要稳妥,树立惩治腐败与保护党员和公民合法权利并重的意识。纪检监察组织要慎重、正确使用“两规”、“两指”措施,严格审批,严格管理。要加大对脏款脏物的追缴力度,尽量挽回和减少经济损失。五、严格教育管理,加强办案队伍的自身建设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加强办案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能力和水平。要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要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增强反腐蚀的能力。做到公正无私、刚直不阿,不循私情,敢于碰硬。要刻苦钻研业务,做到既敢于办案又善于办案,鼓励干部在办案中增长才干,提高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要严明纪律要求,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坚持原则,秉公执纪。要加强对办案过程的监督,严格对暂扣和罚没款物的管理,健全和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从制度上防止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要加强干部培训工作,选送干部参加上级举办的培训班,并加强以会代训工作,努力提高办案队伍的整体水平。":null,"page":{"ph":1188,"pw":918,"v":6,"t":"1","pptlike":null,"cx":0,"cy":0,"cw":918,"ch":1188}})
扩展阅读:县纪委201*年案件检查工作总结
县纪委监察局201*年案件检查工作总结
201*年,新县纪委监察局案件检查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市纪委、市监察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突出查案重点,强化协调机制,加大督查力度,取得明显成效,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为新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201*年查处的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违反财经纪律一案被市纪委评为优质案件,办案人员受到了嘉奖。一、查案工作基本情况
201*年,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案件48起,结案48起,处分违纪人员48人,其中党纪处分28人,政纪处分19人(双重处分1人),免予纪律处分2人;县纪委自办案件15起,县直纪委办案14起,乡镇纪委办案19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万元。
1、违纪性质:违反财经纪律类错误7起7人,贪污贿赂类错误3起3人,失职渎职类错误19起19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错误18起18人,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类错误1起1人。
2、党纪处分情况:给予党纪处分28人,其中警告12人,严重警告12人,留党察看4人。
3、政纪处分情况:给予政纪处分19人,其中警告11人,记过2人,记大过1人,开除留用察看5人。4、受处分对象分类:乡科级干部5人,一般干部18人,其他人员25人。
查案工作呈现以下特点:⑴查办案件数量保持稳定并呈上升势头。全年共查办案件48起,比去年略有增长。⑵案件结构改善,案件质量上升。全年查处科级干部案件5起,贪污贿赂案件3起。⑶县直纪委办案有较大增长。今年县直纪委办案14起,与去年相比增长250%。查案工作符合“二十四”字要求,全年无申诉案件。
二、主要措施和作法
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继续实行领导包片、包案,委局班子成员亲自抓,主动抓,责任到人。县纪委主要领导非常重视案件检查工作,经常听取案件查办情况汇报,分管领导深入查案一线,掌握案件查办全过程,和办案人员一起分析研究案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法,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困难。按照“稳定数量、提高质量、改善结构、规范程序”的总体要求,年初工作安排时给机关各室、乡镇纪委、县直纪委(纪检组)明确了查办案件目标任务。严格落实考核奖惩,年终综合考核时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2、突出查案重点,注重运用成果。县纪委结合新县实际,围绕干部作风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等环节,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突出查案重点,从严从快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今年3月,针对《东方今报》关于“新县警察穿警服公然赌博”的报道,县纪委及时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严肃处理了县公安局、工商局等单位相关人员的失职渎职行为,处分违纪人员6人,其中科级干部4人,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全县通报,引起很大反响,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对干部作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在突出查案重点的同时,县纪委也注重运用查办案件的成果,每起案件调查结束后,都组织办案人员进行回访,及时反馈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解答上访人提出的各种疑点和问题,形成认识上的一致,化解了矛盾,群众均比较满意,没有出现反复信访等情况。对查否的案件,在一定范围内说明情况,为被调查人“正名”,还被调查人一个清白,消除因调查给当事人造成的负面影响,以保护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对查案中发现涉案单位存在制度不健全、规定不落实等问题,为发案单位“堵漏”,把帮助发案单位健全制度、堵塞漏洞作为办案工作的延伸。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查处后公开曝光,通报全县,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3、加大督查力度,拓宽案源渠道。为了改变基层纪委“等靠”的被动局面,县纪委今年对基层纪委的查案工作加大了督查力度,每月定期检查指导,了解基层纪委的查案进度,分管副书记亲自带队督促检查案件查办工作,对办案空白乡镇和县直单位,与其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进行谈话,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县直纪委案件查办数量和质量明显上升。为挖掘案件线索,拓宽案源渠道,县纪委采取了多项措施:一是通过办案协作联席办公会议制度搜集案件线索。县纪委多次召开办案协作联席办公会议,定期督促成员单位及时移交案件线索并跟踪落实,全年办案协作联席办公会议成员单位共相互移交案件线索25起,查处15起15人。二是从执法监察、纠风、巡视等监督检查活动中搜集案件线索。如从全县“清财”工作中查找农村党员干部违反乡、村财务管理规定的案件线索13起,查处11起11人。三是通过干部作风建设督查搜集案件线索。县纪委继续加大干部作风建设督查力度并从中搜集违纪案件线索6起,查处5起5人。4、强化协调机制,加大案管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案件管理工作的精神,成立了案件管理室,切实发挥在查办案件中的组织协调职能,明确了由县纪委书记负总责,分管案件的副书记、常委、检查室主任和办案人员分级负责的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办案协作联席办公会议成员单位的配合协作,充分发挥他们的办案手段,优势互补,确保查办案件的成效。通过审计部门的年度审计,发现了违反财经纪律和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案件线索和证据,为进一步查实案件奠定了重要基础。健全完善案件管理相关制度,先后制定了《案件管理工作办法》、《案源管理办法》、《机关办案工作程序》、《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11项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基层纪委和委局机关办案人员的办案行为。三、存在问题和明年工作打算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案件的结构不尽合理,经济类案件数量和大案要案较少,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个别基层纪委对查案工作重视仍不够,主动办案意识不强,有案不查的现象仍然存在。201*年,新县纪委监察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做好查办案件工作。一是把查办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方面的案件作为查案重点,查办大案要案。二是充分发挥县纪委监察局牵头领导作用,加强与办案协作联席办公会议成员单位的配合协作。三是加大对基层纪委办案的督查力度,使基层纪委办案工作在案件查办数量和质量上有明显提高。四是要进一步注重改善案件结构,提高案件质量,严格依纪依法办案。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工作计划-县纪委监察局案件检查工作安排意见》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工作计划-县纪委监察局案件检查工作安排意见: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