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汇报 纪委监察局执法检查工作汇报
纪委监察局执法检查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丽水龙泉市纪委(监察局)、市纠风办针对当前涉企执法检查中存在的工作作风不实、服务意识不强、执法行为不当等问题,推出了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三卡”制度,进一步规范对企业的执法检查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减轻企业负担,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企业的好评。一、主要做法
(一)务求发展,出台规范文件。加强制度建设,建立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的长效机制,形成以制度管事管人的良好格局。深入企业开展“服务企业先听企业呼声”调研活动,了解企业发展困难。通过召开企业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征求企业关于执法检查行为的意见和建议。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拟定涉企执法检查规范文件,经市纪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后,向全市乡镇(街道)、部门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服务“登记卡、报告卡、监督卡”制度的通知》。“三卡”制度的建立,从制度上、机制上和源头上制止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行为,构建纪检监察工作为企业服务的平台。
(二)务求突破,创新工作举措。注重制度创新,用不断完善的工作运行机制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一是实行查前报批。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特别对涉及工业企业检查,一律实行“先报审后检查制度”。确需进行常规执法检查的,事先拟定检查方案,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市纠风办。市纠风办接到备审手续后,对其中需要协调的,予以协调;能够合并的,予以合并;可以联合实施的,确定牵头部门组织实施。准予检查的,由市纠风办向执法部门发放《登记卡》,执法部门凭《登记卡》方可到企业检查,否则,企业可以拒绝检查。二是实行查后报备。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结束后,及时提出客观、公正的检查报告和遵守相关纪律情况,于检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市纠风办报送《报告卡》。三是实行企业反馈。由乡镇(街道)纪(工)委将《监督卡》直接发放到辖区所属企业。如企业发现执法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存在有法不依、违规执法;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违规行为;“吃、拿、卡、要”或提出无理要求;未尽职责或不文明行为等异常情形时,可填写《监督卡》向市纪委举报,同时规定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可以通过《监督卡》向市纪委反映。
(三)务求落实,加大宣传力度。以开展政策解读、进企业宣传、媒体报道等途径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对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的知晓度和监督能力,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对“三卡”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先后会同市府办、市督办、市效能办、经贸局等部门深入工业园区开展政策解读,为企业释疑解惑,增强企业发展信心。由委局、纠风办领导带队走访企业,宣传“三卡”制度,倾听企业呼声,监督制度落实情况并形成意见反馈给行政执法部门。在市、县电视台、报纸等媒体上刊播、刊登实施“三卡”制度相关报道,营造政府和企业“同舟共济”的浓厚氛围,让企业感受到政府重企、帮企的温馨。
(四)务求实效,完善责任机制。健全责任追究制度,采取刚性措施,保证“三卡”制度落实到位。一是强化涉企评议。定期开展涉企部门效能服务评议活动,对涉企部门的服务质量、公正执法等方面进行评议,公布或通报涉企服务排名,对后进部门公开通报问责。二是强化追效问责。将“三卡”制度落实情况纳入乡镇(街道)、部门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对“三卡”制度执行不力,发生影响经济发展环境恶性事件的单位,经查属实的,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一票否决”,并严格按照《龙泉市追效问责制度》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二、取得成效
“三卡”制度施行后,执法部门的执法检查行为更加规范运行,监督管理更加及时有效,企业的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有力地推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一)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制度实行后,全市涉企“三乱”行为明显减少,未发现一起违规检查案例,行政投诉数量与上年同比减少11%。质监局结合实际制定《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巡查及服务工作制度》,对检查、巡查、服务程序和纪律要求等方面做了更加详细的规定。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以往执法检查过多过滥严重干扰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利用涉企检查对企业管、卡、压等现象基本消除。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廉洁检查意识明显增强,在执法检查活动中不接受被检查企业馈赠的财物,不参加被检查企业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为本人、亲友或者他人谋取利益。涉企执法检查更加行之有效、更加科学有序、更受企业欢迎。在4月份组织开展的全市外来企业投资者测评投资环境活动中,85.57%的企业对涉企部门服务表示满意或较满意,88%的企业对投资环境表示满意或较满意,90%的企业对工业平台服务环境表示满意或较满意。
(二)企业发展进一步宽松。据统计,“三卡”制度推行3个月以来,全市涉企检查次数比往年同期减少了15%,市纠风办协调归并检查30余次。行政执法部门遵循统筹安排、注重效率、避免重复的原则,在涉企执法检查上做到能合则合、能减则减,对可查可不查的,一律不查,能通过电话、信件、网络等形式处理的,一律不进企业。在执法检查中做到多服务、少干扰、多帮忙、少添乱,彻底改变以往查处多、服务少的做法,努力为企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切实帮助企业走出发展困境。市纠风办严肃对待企业通过《监督卡》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协调相关部门认真加以落实。如国土部门加强与省国土资源厅的沟通联系,及时为金岗工业园区24公顷园区土地办理了审批手续,为企业融资创造了条件。到目前为止,已经帮助企业解决融资、办证、招工等难题110余件。
(三)政企关系进一步融洽。在国际金融危机还在蔓延的形势下,政府想企业之所想,帮企业之所需,千方百计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针对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检查行为存在的问题,出实招、求实效,将实施“三卡”制度作为优化环境服务企业的有效载体,促进了行政执法部门机关作风明显转变、服务意识明显提高、执法行为明显规范。如人劳社保局针对企业反映的职工保险费较高问题,采取“减、缓、补”方法,使保险费从原20%下降到17%,困难企业社保费可缓交6个月,同时实行社保补助。国资担保公司针对企业反映现行担保利率1.5%0偏高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将担保风险金利率降为1%0。“三卡”制度使企业真正感受到了政府在非常时期的关爱与温暖,在全市上下营造了“政企联动、共克时艰”的良好氛围。三、几点体会
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创优经济发展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任重道远,必须动员各方面的力量,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关键是要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增强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加强沟通衔接,搞好协调配合,狠抓工作落实。
(一)领导重视,高位推动是前提。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三卡”制度落实工作,在各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经常听取“三卡”制度执行情况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街道)、部门党政一把手把“三卡”制度落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作为依法行政、优化环境和服务企业的一项长期性工作常抓不懈。
(二)建章立制,狠抓落实是关键。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不健全容易给不正之风提供可乘之机。邓小平同志有一句名言:“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我们结合龙泉实际出台“三卡”制度,既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又强化责任追究,构建防治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纠风工作的实践也证明,缺乏制度的规范、监督和制约,容易滋生不正之风;好的制度得不到落实,形同虚设,容易助长不正之风的气焰,使其无所顾忌地蔓延。因此,我们必须解决制定制度和执行制度脱节的问题,同步健全责任追究的制度,保证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三)部门协作,齐抓共管是保证。“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三卡”制度的推出,改变了过去规范执法检查行为仅靠个别部门“单打独斗”、“孤军奋战”的局面,转变为在纪委(监察局)、纠风办主导下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责,联动参与,形成了纪委(监察局)、纠风办牵头,乡镇(街道)、部门具体实施,企业和社会参与监督“三位一体”的工作合力,确保了规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推进。
扩展阅读:201*年纪委监察局执法室工作总结
201*年执法监察工作总结
201*年,在市纪委监察局的指导下和*纪委监察局的领导下,本室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理清思路,明确目标,真抓实干,紧紧围绕*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开展执法监察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开展工作情况
(一)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落实《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工程建设项目监督规程》,深入推进政府投资项目监管机制建设。为禁止干部插手工程建设领域谋取私利,出台了《严禁国家公职人员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土地开发利用和工程项目建设的有关规定》。
(二)继续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按照赤峰市《201*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和赤峰市《关于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我*召开相关部门及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会议,统筹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发改、监察、住建、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加大检查督促和指导服务力度,推进项目有序建设。
通过*发改局对项目底数的详细摸排,共排查出规模以上政府投资项目86个,通过排查,针对部分项目单位在建设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共下发整改建议书58份。
(三)开展工程招投标活动执法监察。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招投标资格审查、编标、开标、评标等关键环节进行监督。确保招投标工作公开、公正、公平,通过有效监督,规范了招投标的行为,有效地防止工程招投标中违规违章行为的发生。
(四)开展各项考录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宾馆转制、教师招聘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等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取录”的原则,严格程序,层层把关监督,确保了公开考录工作的公正性、真实性。有效地保证了各项工作在公开公正、规范透明的环境下顺利完成。
(五)会同财政部门进行执法监察。为积极做好清理化解其他乡村公益性债务工作,会同财政、审计、农牧业等相关部门对各苏木镇账目进行审查,严格把握化解债务工作重点,认真落实化解债务实施方案,准确的锁定了债务基数,严格控制新增债务,确保了清理化解其它公益性乡村债务工作质量。
(六)开展立项监察工作。按照监察局安排部署,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廉租住房建设情况、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主要以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
通过检查,对存在的基础工作不到位、政策掌握不透彻、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具体点整改意见。
二、201*年工作打算
(一)围绕保证政令畅通和维护行政纪律,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及依法行政情况的监督检查
1、加强对科学发展决策部署实施和*委*政府各项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围绕推进科学发展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对中央省市(*)县关于宏观调控、“三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定期检查和专项督察制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确保政令畅通。围绕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招投标等社会热点问题的加强行政监察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促进*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2、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加大对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两个责任”,即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各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于不依法行政、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特别要从严惩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背后的贪赃枉法、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
3、加强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行政监察的职能作用,加强对行政机关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工作纪律、行政决定和命令情况的执法监察,防止和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特别是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杜绝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徇私枉法等行为。加强对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政监察,严肃行政纪律,坚决查处以权谋私、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二)围绕社会和民生热点问题加强执法监察
1、加强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围绕“十二五”时期全*节能减排目标,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考核体系和污染减排约束机制。继续开展节能减排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目标任务未完成的要实行问责。会同环保部门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国家节能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案件。
2、加强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是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专项清理,加大对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使用情况和土地规划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加
强对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清理,围绕矿业权设置、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价款评估、矿业权出让等重点环节加强监督检查,依法规范探矿权、采矿权审批和出让行为。三是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用地问题严重的人和事进行责任追究。四是结合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加大对规范用地、节约用地和矿产资源有序开发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的非法批地、越权批地、低价出让国有土地、破坏基本农田、浪费土地资源,违规审批和出让探矿权、采矿权,违规减免矿产资源税费,权钱交易、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案件,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3、加强对民生水利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对水利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完成、水利资金监管使用和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农村人饮安全、防汛抗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水土保持等重点民生水利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工程建设与管理,认真纠正存在问题。严肃查处水利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违纪案件,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市、*关于水利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4、加强对招生、考录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
工作的监督检查。
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录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明工作纪律,严肃查处招生考试、录取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切实维护考试、考录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1、突出关键环节。一是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强化行政监督,加大对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完善和创新执法监察的方式方法,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完善工作制度。二是规范工程建设资金安排使用,加强建设项目审计、稽察,防止擅自提高建设标准和变更建设内容、挤占挪用截留专项资金、扩大支出范围等行为。三是加强建设项目的规范管理,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等制度,促使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化。
2、强化治理措施。一是继续组织开展排查整改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在建项目进行动态监督,对新建项目进行滚动排查,建立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二是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肃查处在项目审批、规划调整、招标投标、土地审批和出让、项目实施、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政府采购中的违法乱纪案件,查办严重侵害群众经济利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三是研究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
共性问题,从体制、机制、制度和权力设置、运行、制约等深层次查找原因,研究对策措施,力求在问题解决上有所突破,在体制机制上有所创新。及时把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推动形成确保工程建设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四)认真落实和完成好上级纪委和委局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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