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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总体框架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08:04:32 | 移动端: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总体框架

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总体框架

附件

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总体框架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

目标:税务机关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准则,确保把加强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实到税收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一)建立税务机关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规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依法行政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制定落实《“十二五”时期税务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划》的具体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和责任主体

(三)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要专题听取两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四)税务机关法制工作机构作为与本级税务机关组成部门平级的机构独立设置,职责明确界定,人员数额配备适应任务需要

(五)税务机关于年末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报告依法行政工作

情况,重点报告本机关当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措施、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年的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

(六)上年依法行政考核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

(七)研究完善考评激励机制,将依法行政工作状况作为评定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尤其是作为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标准之一

二、提高税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目标:税务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尊重、崇尚、遵守法律的氛围基本形成,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管理税收事务,能够依法妥善处理各种涉税矛盾纠纷。

(八)每年至少组织两期以上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保证下一级税务机关每位领导干部在“十二五”期间轮训一次

(九)认真落实《全国税务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201*)》,制定本地的“六五”普法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和责任主体

(十)认真组织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

(十一)规范设置法治培训内容,将依法行政课程作为税务人员培训班的必修课程

(十二)依法行政应知应会知识能力测试(现场)三、加强和改进税收制度建设

目标:税收制度建设质量进一步提高,程序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税收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税收

立法科学规范、明确具体、切合实际;建章立制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维护法制统一。

(十三)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规定(十四)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十五)按规定报备税收规范性文件

(十六)按规定审查下级税务机关报备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四、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目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制度基本形成,税务人员、纳税人和其他社会公众的要求和意愿得到及时反映。制定的政策、发布的决定相对稳定。

(十七)明确税务机关重大决策范围(十八)完善税务机关重大决策程序

(十九)建立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五、规范税收行政行为

目标:税收执法体制和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级税务机关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执法流程进一步细化,执法环节和步骤进一步明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基本要求得到进一步体现。机关公文、财务、人事等内部行政管理行为更加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二十)开展税源监控分析和征管质量考核(二十一)开展税收收入质量评价工作(二十二)落实《税务稽查工作规程》(二十三)加强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管理

(二十四)认真落实各项税种管理制度和税收政策(二十五)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二十六)落实重大案件审理制度(二十七)纳税服务工作规范

(二十八)建立税务机关人事、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目标:税务机关提供的信息全面、准确、及时,确保纳税人及其他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实现。依法推进办事公开,为纳税人和其他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二十九)拓展公开领域和事项

(三十)制定税务机关统一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三十一)丰富公开形式七、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

目标:税务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进一步健全,税务机关内部监督明显增强,纳税人监督保障有力,其他外部监督得到充分尊重,税务行政监督效能显著提高。税务行政问责工作法制化,确保有责必问,有错必纠。

(三十二)加强内控机制建设

(三十三)定期开展执法督察和内部审计

(三十四)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不准”》和《全

国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三十五)认真贯彻落实税务系统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

八、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目标: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基本形成,救济渠道更加畅通,涉税矛盾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

(三十六)认真执行信访工作规则(三十七)做好纳税服务投诉处理工作(三十八)加强税务行政复议工作(三十九)做好税务行政应诉工作九、创新工作

目标:鼓励各省进行依法行政工作创新和探索。(四十)开展省以下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四十一)开展执法风险防范工作(四十二)创新税收执法责任工作十、社会满意度评价

目标:建立健全对税务机关执法和服务的社会满意度评价机制。

(四十三)纳税人满意度评价

扩展阅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行政工作考核的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文件国税发201*6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要求,全面评价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成效,切实增强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推进税务系统依法行政,根据《“十二五”时期税务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就在全国税务系统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对推行依法行政工作考核重要性的认识(一)深刻领会推行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重大意义。《纲要》

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干部要把依法行政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列入各级人民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考核内容。《意见》提出,要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推行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是整体评价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全面检验依法行政工作成效,规范引导依法行政工作推进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推行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纲要》和《意见》,认真执行《规划》,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切实抓紧抓好。

(二)充分发挥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的重要作用。通过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指标体系,将《规划》中关于依法行政的原则性、框架性的规定具体化,将“法治”内容分解并提出各个方面内容的具体标准,可以量化和评价依法行政水平。通过综合运用多种方法进行考核,可以全面掌握依法行政情况、科学评估法治建设水平,检查发现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改进工作。通过将税收法治工作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分解到税务系统各个部门,明确法治建设的路径,可以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指引方向。

(三)确保实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确立的主要目标。通过考核机关运用科学的标准,对考核对象执行《规划》进行的考查、评价和奖惩等活动,可以进一步推进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提

升各级税务机关执行力,强化税务人员法治理念,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规范税收行政行为,增强行政监督效能,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优化税收法治环境,确保实现税务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确立的主要目标。

二、准确把握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于贯彻落实《纲要》和《意见》,认真执行《规划》,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通过建立和施行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健全考核评价工作机制,改进考核评价方式,扩大考核评价民主,明确考核评价内容,强化考核评价结果运用,着力增强税务机关依法行政意识,规范税收行政行为,推进税务机关机构、职责、行为、程序法定化,加快税务系统法治建设进程,全面提高税务系统依法行政水平,为税收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全面衡量、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纲要》和《意见》为主线,紧紧围绕《规划》中税务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确立的主要工作目标,全面反映税务系统法治建设本质要求,客观衡量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要坚持理想标准与现实情况相结合、长远目标与阶段性任务相结合,不断丰富和完善考核指标体系,有重点分步骤稳步推进。

2.科学严谨、简便易行。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要准确体现税收法治建设本质要求,指标内容要具体明确,设计科学合理,逻辑结构严谨,文字表述清晰。考核方式方法要科学得当,程序简便易行,讲求实效,具有可操作性。

3.客观公正、公开透明。考核评价标准要明确统一,考核评价过程要公开透明。考核评价所依据的数据、信息、资料要真实、准确和完整。要有效保证社会公众参与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评价作用,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充分体现民意,增强考核评价的客观性和针对性。

4.统筹资源,提高效率。税务机关要建立依法行政工作考核与税务系统内部和外部其他考核的衔接机制,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要与现有的目标管理考核、执法责任制考核、征管质量考核进行整合,逐步形成统一的依法行政综合绩效考核机制,以节约考核资源、减轻基层负担,提高考核效率。三、着力构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一)指标设计的基本要求

设计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应当遵循以下基本要求:1.反映依法行政本质要求,具有内在关联性。建立依法行政指标体系要以对“法治”的精神实质进行深入剖析和科学概括为基础,分解、细化和量化“法治”的内在要求,组成一个可以测评的指标系统。各个指标之间应当具有内在关联性,既要充分体现依法行政宏观上全方位目标要求,又要围绕税收中心工作,

突出依法行政的重点,反映清晰可辨的微观努力方向。2.综合协调各阶段各方面因素,科学得当。指标体系设计要做到主观指标与客观指标相结合,扣分指标与加分指标相结合,静态制度建设指标与动态制度执行指标相结合,税收法治建设应当具备的内在标准指标与其他单位和社会公众对税务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的外在评价指标相结合,反映阶段性工作成果指标与终极性工作目标指标相结合。

3.符合税务系统工作实际,易于操作。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要通过变务虚为务实、变抽象为具体,把依法行政的原则要求转化为符合税务系统实际工作情况、易判别、可操作的具体标准,从而对税务系统的依法行政水平做出恰当、准确的评估和定位,对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做出科学的判断。

4.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客观评价。指标体系设计要注重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加强指标内容与技术的融合,减少考核中人为因素的干扰。要强化对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综合开发利用,充分发挥其基础信息资源作用,逐步实现直接提取相关数据和信息,完成有关指标的考核。(二)指标体系的基本架构

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分为提高税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和改进税收制度建设、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税收行政行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

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等8项一级指标,逐级分解为若干项二级指标和若干项三级指标。

指标分为两类,一类为减分项指标,该类指标的内容反映依法行政基本要求。该部分指标分值为基础得分,不能达标则减分;另一类为加分项指标,该类指标的内容反映创新性工作要求和社会评价等。该部分指标分值为附加分。如果基础得分达不到一定分值,则附加分为零。

税务总局根据以上要求建立《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总体框架》(见附件1),并在总体框架下编制税务总局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以下简称省税务机关)进行考核的具体考核指标体系,个别指标适当涉及到基层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工作。各省税务机关可以在总体框架的基础上,建立本级税务机关考核评价下一级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指标体系。

税务总局将根据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定期对考核指标体系总体框架进行调整。

(三)考核的制度设计1.考核评价主体和对象

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按照下考一级的原则,实行层级考核。组织工作由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考核事项分工负责,具体工作由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

税务总局对省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的考核在部分省税务机关范围内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向全国推开。

省以下税务机关可以参照本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考核。

2.考核评价基本方法

依法行政工作考核以被考核税务机关自查自评为主,上级税务机关全面核查或者抽查为辅,同时应当听取被考核单位的同级党政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

核查或者抽查可以采用数据统计、资料核查、实地调查、考试测评等方式进行。组织公众评价可以采用问卷调查、民意测验、专家评议、座谈访谈等方式进行。3.考核结果的运用

税务总局对省税务机关考核评价结果采取适当方式予以通报。考核评价结果要作为省税务机关领导班子考核、主要领导评优的重要内容加以体现。经考核评价存在突出问题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作为下一阶段考核的重要内容。

省以下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结果如何运用由各省税务机关比照以上规定自行制定。

(四)考核的实施程序

第一,制定考核评价工作方案。考核评价工作方案由考核评价机关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研究确定。考核评价工作方案应当包括考核评价组织领导、考核评价对象、考核评价

内容和重点、考核评价标准和要求、考核评价方式和步骤等内容。

第二,自查自评。考核评价对象要根据考核评价工作方案进行自查自评,并按照要求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和有关资料报送考核评价工作机构。

第三,组织核查、抽查。考核评价机关要对报送的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和有关资料进行核查。根据核查情况,考核评价机关可以进行重点抽查。

第四,听取党政部门意见和组织公众评价。考核评价机关应当采取不同形式听取被考核单位所在地党政部门的意见,同时,根据公众评价指标组织纳税人或者其他人员进行公众评价。

第五,形成考核评价结论。考核评价机关要在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核查抽查、评价结果和意见的基础上,形成考核评价结论。

四、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要亲自抓。要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强化组织协调,整合考评力量,健全有关工作制度,明确相关部门责任,认真组织实施考核评价工作,形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有关部门分工合作、社会公众有效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宣传培训、认真组织实施。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对推行依法行政工作考核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明确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事项和要求,进一步掌

握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方式和方法。税务总局要尽快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试点工作方案和具体考核指标体系,各省税务机关要根据试点工作方案对本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做出合理的判断,积极参与到试点工作当中。在推行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过程中,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将该项工作做深做实,避免讲形式、走过场。

(三)加强总结检查、不断完善考核制度。税务总局将根据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试点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完善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体系,不断扩大考核评价对象范围,提高考核实效。各省税务机关可以根据税务总局考核情况和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开展本地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要在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过程当中,不断研究新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加大实践创新力度,并将考核过程中的有益经验和发现的问题一并上报税务总局,以促进税务总局不断完善考评指标体系和考核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附件: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总体框架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对下只发电子文件)

信息公开选项:不予公开

国家税务总局201*年7月4日封发

校对:政策法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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