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柜台交易业务试点启动
证券公司柜台交易业务试点启动
为落实“十八大”关于“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和“推进金融创新”的精神,经中国证监会同意,近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发布《证券公司柜台交易业务规范》(以下简称《业务规范》),同时海通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申银万国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广发证券、兴业证券等7家证券公司开始启动柜台交易业务试点。
自今年5月召开的“证券公司创新发展座谈会”提出“拓展证券公司基础功能,发展证券公司柜台业务”的改革措施以来,部分证券公司积极研究拓展以交易功能为核心的证券公司基础功能,明确了大力发展销售交易业务的转型方向,并开始探索建立面向自己客户的柜台交易市场。10月份,海通证券等9家证券公司向协会提交了柜台市场建设实施方案。经过协会组织的专业评价,认为7家证券公司的方案较为成熟,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强。目前,7家证券公司的柜台市场实施方案已经获得备案确认。
证券公司柜台交易是指证券公司与特定交易对手方在集中交易场所之外进行的交易或为投资者在集中交易场所之外进行交易提供服务的行为。柜台交易业务是在证券公司柜台市场开展的。证券公司柜台交易市场明确定位于私募市场,是证券公司发行、转让、交易私募产品的平台。柜台交易客户以机构客户为主,各证券公司制定了相应的柜台交易适当性管理制度,根据不同产品制定了不同的投资者准入标准,并通过建立客户分类和产品风险评级制度,实现不同风险偏好的客户和不同风险级别的产品之间的匹配。柜台交易业务将以协议交易为主,同时尝试开展报价交易或做市商交易机制。柜台交易产品定位为私募产品,柜台交易市场建设初期配合资产管理业务创新,以销售和转让证券公司理财产品、代销金融产品为主。交易产品种类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且多为券商自己创设、开发、管理的金融产品。证券公司在开展业务试点期间,将高度重视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各公司均把柜台交易纳入公司整体风险控制体系,针对柜台交易市场特有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从制度、组织、技术等方面建立相应的防范和控制措施,按柜台交易市场前、中、后台分离制衡原则,建立了相对集中的动态管理体系。发展证券公司柜台交易业务具有重大意义。从成熟市场发展经验来看,各国都有十分发达的柜台交易市场,国际一流投行的主要业务也大都集中在销售交易业务领域。而我国证券公司长期以来产品单一,缺乏服务手段,其重要原因之一在于柜台交易业务没有发展起来,不能满足客户多元化的投资需求。中国要打造国际一流投行,必须重视基础功能的再造和整合,发展证券公司的柜台交易业务,满足投资者财富管理需要,为合格投资者提供更为个性化的金融服务。通过柜台交易,证券公司可以发挥风险识别与风险定价能力,将自主创设产品、代销产品或者各类组合产品销售给自己的客户。当客户需要转让时,证券公司也可以通过柜台交易,为产品提供流动性。柜台交易业务能够提供更多的非标准化投资工具,丰富投资者的选择,满足投资者个性化的资产配置和综合财富管理需求,有助于证券公司更专业、更灵活、更贴身地服务客户。证券公司也可以依托柜台交易市场建设,积极探索并推进证券公司交易、托管结算、支付、融资和投资等五大基础功能的再造和整合,提升核心竞争力。
鉴于柜台交易是我国证券公司的创新业务,需要不断探索实践,为给证券公司柜台交易留下足够空间,《业务规范》立足于确立基本制度和原则、保障交易公平和防范重大风险,并要求证券公司建立健全柜台交易管理制度、合规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借鉴国外成熟市场经验和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实际,《业务规范》规定,证券公司开展柜台交易要接受协会的自律管理和日常监控,证券公司进行柜台交易前要将实施方案报协会备案。
证券公司柜台交易业务试点启动后,协会将密切跟踪各公司柜台交易业务的开展情况,不断总结经验,注意风险控制,加强自律管理。目前,协会正在研究制定《证券公司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以及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等自律规则,以进一步推动证券公司柜台交易业务的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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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柜台交易业务试点启动
为落实“十八大”关于“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和“推进金融创新”的精神,经中国证监会同意,近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发布《证券公司柜台交易业务规范》(以下简称《业务规范》),同时海通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申银万国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广发证券、兴业证券等7家证券公司开始启动柜台交易业务试点。
自今年5月召开的“证券公司创新发展座谈会”提出“拓展证券公司基础功能,发展证券公司柜台业务”的改革措施以来,部分证券公司积极研究拓展以交易功能为核心的证券公司基础功能,明确了大力发展销售交易业务的转型方向,并开始探索建立面向自己客户的柜台交易市场。10月份,海通证券等9家证券公司向协会提交了柜台市场建设实施方案。经过协会组织的专业评价,认为7家证券公司的方案较为成熟,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强。目前,7家证券公司的柜台市场实施方案已经获得备案确认。
证券公司柜台交易是指证券公司与特定交易对手方在集中交易场所之外进行的交易或为投资者在集中交易场所之外进行交易提供服务的行为。柜台交易业务是在证券公司柜台市场开展的。证券公司柜台交易市场明确定位于私募市场,是证券公司发行、转让、交易私募产品的平台。柜台交易客户以机构客户为主,各证券公司制定了相应的柜台交易适当性管理制度,根据不同产品制定了不同的投资者准入标准,并通过建立客户分类和产品风险评级制度,实现不同风险偏好的客户和不同风险级别的产品之间的匹配。柜台交易业务将以协议交易为主,同时尝试开展报价交易或做市商交易机制。柜台交易产品定位为私募产品,柜台交易市场建设初期配合资产管理业务创新,以销售和转让证券公司理财产品、代销金融产品为主。交易产品种类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且多为券商自己创设、开发、管理的金融产品。证券公司在开展业务试点期间,将高度重视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各公司均把柜台交易纳入公司整体风险控制体系,针对柜台交易市场特有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从制度、组织、技术等方面建立相应的防范和控制措施,按柜台交易市场前、中、后台分离制衡原则,建立了相对集中的动态管理体系。发展证券公司柜台交易业务具有重大意义。从成熟市场发展经验来看,各国都有十分发达的柜台交易市场,国际一流投行的主要业务也大都集中在销售交易业务领域。而我国证券公司长期以来产品单一,缺乏服务手段,其重要原因之一在于柜台交易业务没有发展起来,不能满足客户多元化的投资需求。中国要打造国际一流投行,必须重视基础功能的再造和整合,发展证券公司的柜台交易业务,满足投资者财富管理需要,为合格投资者提供更为个性化的金融服务。通过柜台交易,证券公司可以发挥风险识别与风险定价能力,将自主创设产品、代销产品或者各类组合产品销售给自己的客户。当客户需要转让时,证券公司也可以通过柜台交易,为产品提供流动性。柜台交易业务能够提供更多的非标准化投资工具,丰富投资者的选择,满足投资者个性化的资产配置和综合财富管理需求,有助于证券公司更专业、更灵活、更贴身地服务客户。证券公司也可以依托柜台交易市场建设,积极探索并推进证券公司交易、托管结算、支付、融资和投资等五大基础功能的再造和整合,提升核心竞争力。
鉴于柜台交易是我国证券公司的创新业务,需要不断探索实践,为给证券公司柜台交易留下足够空间,《业务规范》立足于确立基本制度和原则、保障交易公平和防范重大风险,并要求证券公司建立健全柜台交易管理制度、合规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借鉴国外成熟市场经验和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实际,《业务规范》规定,证券公司开展柜台交易要接受协会的自律管理和日常监控,证券公司进行柜台交易前要将实施方案报协会备案。
证券公司柜台交易业务试点启动后,协会将密切跟踪各公司柜台交易业务的开展情况,不断总结经验,注意风险控制,加强自律管理。目前,协会正在研究制定《证券公司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以及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等自律规则,以进一步推动证券公司柜台交易业务的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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