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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政法干警实习工作方案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08:27:03 | 移动端:江苏政法干警实习工作方案

江苏政法干警实习工作方案

江苏政法干警实习工作方案

实习教学是公安教育中十分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通过专业实习将所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综合运用于公安工作实践,培养专业技能,巩固专业思想,对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201*届公安类专业学生实习管理工作,提高实习质量和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江苏警官学院公安类专业毕业实习教学管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201*年江苏基层政法机关招录培养干警公告报名入口职位表下载历年真题复习备考资料等考试信息详请点击:这里考试信息资料更新及时。

201*年江苏市定向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考试笔试课程面试课程面试保过课程:

201*年政法干警考备考专题: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安教育贴近公安实践的基本原则,建立“教、学、练、战”四位一体的警察职业化教育模式,提升应用型、复合型、职业化警务人才培养质量,通过实习,使学生进一步明确公安机关的性质和职能,明确公安机关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熟悉适应公安机关运行机制,进一步增强警察意识、职业道德观念和法制观念,牢固树立公安工作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实习,使学生把所学到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提高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实习,检验学院教学质量,进一步促进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二、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201*届公安类专业学生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实习工作,办事机构设在教务处。教务处负责学院总体实习方案的制订以及与各级地、市公安局政治部门的联系,系部、学生大队负责本专业学生实习方案的制订和落实,并协助教务处、学生处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检查,收集实习信息以及重大事件的处理。实习生的日常管理由学生大队负责,实习考核由系部牵头,会同学生大队进行成绩评定。

(二)实习指导教师由系部负责选定,每个专业不得少于二人,各相关系(部)9月10日前将实习指导教师名单以及实习指导计划(各专业实习指导不得少于二次)送教务处备案,教务处负责实习指导教师的交通车辆的安排。三、实施与管理(一)实习安排:专业

区队实习

人数实习基地实习时间带队队长

08警管一、二112南通市公安局201*.9.1-201*.12.2俞成明08警管三57扬州市公安局201*.9.1-201*.12.2陈莉08政工55扬州市公安局201*.9.1-201*.12.2陈莉08涉外55南京市公安局201*.9.1-201*.12.2刘彬08法化52南京市公安局201*.9.1-201*.12.2刘彬

08刑技一、二99常州市公安局201*.9.1-201*.12.2王小囡08计算机一、二102南京市公安局201*.9.1-201*.12.2叶青炀08侦查一、二112苏州市公安局201*.9.1-201*.12.2杨蔚08侦查三、四110苏州市公安局201*.9.1-201*.12.2汪守桂08经侦一、二110宜兴市公安局201*.9.1-201*.12.2沈恒祥08治安一、二115镇江市公安局201*.9.1-201*.12.2徐钟声08治安三57镇江市公安局201*.9.1-201*.12.2缪金祥08反恐47宿迁市公安局201*.9.1-201*.12.2缪金祥

09刑侦一、二106南京市公安局201*.9.1-201*.12.2程晖09交管一、二107南京市公安局201*.9.1-201*.12.2郭爱萍09防火51南京市公安局201*.9.1-201*.12.2蔡璐(二)实习内容:

1.参与办理一起治安案件,掌握情报信息、维护稳定、人口管理、治安管理、安全防范、执法办案、社会服务、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规范。

2.参与办理一起刑事案件,侦查工作,掌握受案、现场勘查、立案、侦查组织、紧急措施、一般措施、秘密措施、强制措施、破案与销案、询问、侦查总结等流程的规范要求。

3.参与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掌握交通秩序管理、事故预防、道路治安管理、交通执法等各项工作规范。4.参与一起民事纠纷调解,掌握民事纠纷调解的一般原则、技巧和注意事项,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5.掌握各类公安文书的制作方法。6.掌握警务平台的基本操作要求。7.服从实习单位队伍管理,掌握公安机关基层组织在内务管理方面的规范要求。

8.服从实习单位领导的其他安排。(三)实习生的日常管理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政治、思想、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严格遵守《人民警察法》,认真执行《公安人员的八大纪律十项注意》、《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部五条禁令》、以及学院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等。3.虚心向公安民警学习,工作上积极主动,踏实肯干,不怕苦,不怕累,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4.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实习期间要搞好个人内务卫生和单位的环境卫生,积极参加公益劳动。

5.严格执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坚守执勤、值班岗位,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除工作需要外,不许单独外出。因私事确需离开实习点辖区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经实习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和带队老师双重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实习地1-2天,须经实习单位领导及学管大队领导批准,2天以上须经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假满后要及时销假。

6.实习生实行居住实习点制度,宿舍内不得私自留宿他人。非因公不得擅自离开分局(所、队),除工作需要外每日21点前必须返回住所。7.实习期间不得借口访友,不得借用实习单位的名义办私事,严禁以权谋私。8.非工作需要不得随意使用公务电话。

9.一切行动听指挥,绝对服从实习单位和学院的双重领导,令行禁止,遇事要及时请示报告,不得擅自作主。

10.强化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办事,严禁刑讯逼供。11.严格遵守“保密守则”,强化保密意识。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不该知道的机密绝对不问,保证不泄露机密。

12.上班时间着制式警服,保持警容严整,仪表端庄,工作需要除外。13.文明上岗,文明值勤,文明执法。

14.坚持写实习日记、收集材料,要经常总结实习情况。

15.实习结束前,必须对政治思想、业务工作、遵守纪律等方面做出全面书面总结。

16.离开实习单位时要移交保密记录本及有关保密材料。完成业务整理、工作交接等善后工作,向实习单位领导及有关同志文明话别。(三)实习(带队)指导教师职责

1.做好学生实习前的准备工作,提前到实习地点了解和熟悉情况,根据实习大纲要求拟订本专业实习方案。

2.教学实习中,加强指导,严格管理,组织好各种教学实践活动。布置一定量的思考题或作业,并及时检查和督促。

3.注重学生实习期间各类信息的收集,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与安全。

4.对在实习期间违反纪律的学生,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者,汇同实习基地的领导一并提出处理意见,同时向学院报告。5.定期向院、系和实习单位领导汇报实习情况,加强和实习基地指导教师的沟通,争取实习单位的指导和帮助。

6.实习结束后,汇同实习基地指导教师认真作好学生考核和实习总结工作。(四)实习考核根据实习大纲,对学生实习考核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学生实习期间的表现考核,另一部分为实习论文(调研报告)考核。实习期间的表现按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总分为100分,占整个实习考核的50%,由学生处负责;实习论文(调研报告)考核总分为100分,占整个实习考核的50%,两方面成绩加权折算成课程总成绩,由系部负责录入学生成绩库。1、学生实习表现考核指标:(1)德

①政治思想:政治立场坚定、积极参加实习点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有较强的警察意识;具有献身公安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②工作态度: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③工作作风:谦虚谨慎、团结协作;礼貌诗人、文明执勤;为人正派、勤政廉洁。

(2)能

①语言表达能力。能够与社会各阶层、各种对象进行语言交流;掌握和不断提高对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审讯、讯问以及对证人的询问等的方法和技巧;能克服羞涩紧张、拘束等心理,提高语言表达能力。

②文字处理能力。能够利用电脑进行文字处理、表格制作。能够掌握制作符合要求的各种笔录和各类公安文书,能够根据要求写出各类总结和报告。③组织管理能力。能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能够从事户口管理、巡逻守候、阵地控制、宣传教育、接处警等工作。

④分析应变能力。正确运用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进行治安管理。在处理治安问题时,善于分析判断,有一定的临战应变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⑤群众工作能力。积极开展群众工作,培养人际交往能力,学会开展群众工作的方式和方法。能够树立依靠群众、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和服务群众的观念。(3)勤

①实习出勤率。

②服从工作安排,保证交办任务的完成效率和完成质量。

③主动参加实习点组织的巡逻、清查、值班、公益劳动等工作。④工作中,能达到“手勤、腿勤、嘴勤、眼勤”的要求。(4)绩

①查处治安案件:根据次数、接报案、参与查处过程,起草法律文书等情况来衡量。

②调解民间纠纷;根据调解的次数、方式方法、成功率来衡量。

③人口管理:根据对户口登记、户口调查、重点人口管理、流动人口管理档案管理装订等工作熟练程度和数量、质量来衡量。④治安勤务:根据参加公共场所、特种行业、危险物品管理工作,参加巡逻、守望、堵卡、清查、检查等治安勤务工作的次数、能力、表现来衡量。

⑤群众工作:根据参加群防群治工作和召开群众、治保干部座谈会的次数、工作效率和群众反映情况来衡量。

⑥奖惩:根据受表扬、表彰情况,受批评或处分的情况来衡量。2、学生实习论文(调研报告)考核指标:(1)实习论文(调研报告)撰写要求

①选题新颖,观点明确,结合实习工作联系实际,言之有据。②条理清晰,结构合理,文字简练规范,标点符号正确。③篇幅以3000--5000字为宜,论文的格式规范参照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的标准执行。

④页面设计:封面、摘要、阅评表由学校统一印制。(2)实习论文(调研报告)参考题各系根据本专业特点,结合毕业论文的准备工作,为实习生提供30个左右的论文(调研报告)参考题。实习生也可根据自身实习的情况,自拟论文(调研报告)题目。

(3)实习论文(调研报告)评分标准

①阅评教师根椐论文(调研报告)的选题、观点、材料、结构、条理、理论联系实际、文字表达、标点符号等方面情况做出综合评价,评定得分,写出评语。②实习论文(调研报告)成绩分为优(90分以上)、良(8089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59分以下)五个等级。(五)实习评优1.评选比例

优秀实习生评选比例为区队学生数的15%;每个区队可评选1个优秀实习小组。

2.评选标准(1)优秀实习生评选标准

①实习期间,虚心好学,刻苦钻研业务,工作积极主动,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实习单位好评或为重大案件侦破作出贡献。

②实习期间,发扬学院的优良传统,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③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和学院的规章制度,请假时间不超过三天,无违纪情况。

④按时完成实习论文(调研报告),实习论文(调研报告)成绩在良好以上。(2)优秀实习小组评选标准

①实习小组全体学生有良好的团结协作协作精神,虚心好学,刻苦钻研业务,工作积极主动,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实习单位好评或为重大案件侦破作出贡献。②实习小组全体学生发扬学院的优良传统,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③实习小组全体学生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和学院的规章制度,无违纪情况。④实习组全体学生按时完成实习论文(调研报告),实习论文(调研报告)成绩均在合格以上。

⑤实习小组学生人数原则上在3人以上。3.评选程序

①优秀实习生评选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习所在单位推荐(附8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相关实习简报、实习地公安机关表彰材料等,加盖公章),当地公安机关政治处审核,按照实习生人数15%左右比例向学院推荐优秀实习生候选人,学院根据申请人事迹材料和实习单位意见,结合实习论文成绩,确定优秀实习生人选。

②优秀实习小组由实习小组提出申请,实习所在单位推荐(附8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相关实习简报、实习地公安机关表彰材料等,加盖公章),当地公安机关政治处审核,向学院推荐优秀实习小组,学院根据申请小组事迹材料和实习单位意见,结合小组成员实习论文(调研报告)成绩,确定优秀实习小组。4.奖励办法

①学院对优秀实习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200元/人)。②学院对优秀实习小组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500元/组)。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扩展阅读:江苏政法干警实习工作方案

江苏警官学院201*届公安类专业学生实习工作方案

实习教学是公安教育中十分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通过专业实习将所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综合运用于公安工作实践,培养专业技能,巩固专业思想,对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201*届公安类专业学生实习管理工作,提高实习质量和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江苏警官学院公安类专业毕业实习教学管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安教育贴近公安实践的基本原则,建立“教、学、练、战”四位一体的警察职业化教育模式,提升应用型、复合型、职业化警务人才培养质量,通过实习,使学生进一步明确公安机关的性质和职能,明确公安机关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熟悉适应公安机关运行机制,进一步增强警察意识、职业道德观念和法制观念,牢固树立公安工作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实习,使学生把所学到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提高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实习,检验学院教学质量,进一步促进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二、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201*届公安类专业学生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实习工作,办事机构设在教务处。教务处负责学院总体实习方案的制订以及与各级地、市公安局政治部门的联系,系部、学生大队

负责本专业学生实习方案的制订和落实,并协助教务处、学生处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检查,收集实习信息以及重大事件的处理。实习生的日常管理由学生大队负责,实习考核由系部牵头,会同学生大队进行成绩评定。

(二)实习指导教师由系部负责选定,每个专业不得少于二人,各相关系(部)9月10日前将实习指导教师名单以及实习指导计划(各专业实习指导不得少于二次)送教务处备案,教务处负责实习指导教师的交通车辆的安排。三、实施与管理

(一)实习安排:专业区队08警管一、二08警管三08政工08涉外08法化08刑技一、二实习实习基地人数1125755555299带队实习时间队长南通市公安局201*.9.1-201*.12.2俞成明扬州市公安局201*.9.1-201*.12.2陈莉扬州市公安局201*.9.1-201*.12.2陈莉南京市公安局201*.9.1-201*.12.2刘彬南京市公安局201*.9.1-201*.12.2刘彬常州市公安局201*.9.1-201*.12.2王小囡南京市公安局201*.9.1-201*.12.2叶青炀苏州市公安局201*.9.1-201*.12.2杨蔚苏州市公安局201*.9.1-201*.12.2汪守桂宜兴市公安局201*.9.1-201*.12.2沈恒祥08计算机一、二10208侦查一、二08侦查三、四08经侦一、二11211011008治安一、二08治安三08反恐09刑侦一、二09交管一、二09防火115574710610751镇江市公安局201*.9.1-201*.12.2徐钟声镇江市公安局201*.9.1-201*.12.2缪金祥宿迁市公安局201*.9.1-201*.12.2缪金祥南京市公安局201*.9.1-201*.12.2程晖南京市公安局201*.9.1-201*.12.2郭爱萍南京市公安局201*.9.1-201*.12.2蔡璐

(二)实习内容:

1.参与办理一起治安案件,掌握情报信息、维护稳定、人口管理、治安管理、安全防范、执法办案、社会服务、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规范。

2.参与办理一起刑事案件,侦查工作,掌握受案、现场勘查、立案、侦查组织、紧急措施、一般措施、秘密措施、强制措施、破案与销案、询问、侦查总结等流程的规范要求。

3.参与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掌握交通秩序管理、事故预防、道路治安管理、交通执法等各项工作规范。

4.参与一起民事纠纷调解,掌握民事纠纷调解的一般原则、技巧和注意事项,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5.掌握各类公安文书的制作方法。6.掌握警务平台的基本操作要求。

7.服从实习单位队伍管理,掌握公安机关基层组织在内务管理方面的规范要求。

8.服从实习单位领导的其他安排。(三)实习生的日常管理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政治、思想、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严格遵守《人民警察法》,认真执行《公安人员的八大纪律十项注意》、《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部五条禁令》、以及学院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等。

3.虚心向公安民警学习,工作上积极主动,踏实肯干,不怕苦,不怕累,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4.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实习期间要搞好个人内务卫生和单位的环境卫生,积极参加公益劳动。

5.严格执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坚守执勤、值班岗位,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除工作需要外,不许单独外出。因私事确需离开实习点辖区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经实习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和带队老师双重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实习地1-2天,须经实习单位领导及学管大队领导批准,2天以上须经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假满后要及时销假。

6.实习生实行居住实习点制度,宿舍内不得私自留宿他人。非因公不得擅自离开分局(所、队),除工作需要外每日21点前必须返回住所。

7.实习期间不得借口访友,不得借用实习单位的名义办私事,严禁以权谋私。

8.非工作需要不得随意使用公务电话。

9.一切行动听指挥,绝对服从实习单位和学院的双重领导,令行禁止,遇事要及时请示报告,不得擅自作主。

10.强化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办事,严禁刑讯逼供。

11.严格遵守“保密守则”,强化保密意识。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不该知道的机密绝对不问,保证不泄露机密。12.上班时间着制式警服,保持警容严整,仪表端庄,工作需要除外。

13.文明上岗,文明值勤,文明执法。

14.坚持写实习日记、收集材料,要经常总结实习情况。15.实习结束前,必须对政治思想、业务工作、遵守纪律等方面做出全面书面总结。

16.离开实习单位时要移交保密记录本及有关保密材料。完成业务整理、工作交接等善后工作,向实习单位领导及有关同志文明话别。

(三)实习(带队)指导教师职责

1.做好学生实习前的准备工作,提前到实习地点了解和熟悉情况,根据实习大纲要求拟订本专业实习方案。

2.教学实习中,加强指导,严格管理,组织好各种教学实践活动。布置一定量的思考题或作业,并及时检查和督促。

3.注重学生实习期间各类信息的收集,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与安全。

4.对在实习期间违反纪律的学生,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者,汇同实习基地的领导一并提出处理意见,同时向学院报告。5.定期向院、系和实习单位领导汇报实习情况,加强和实习基地

指导教师的沟通,争取实习单位的指导和帮助。

6.实习结束后,汇同实习基地指导教师认真作好学生考核和实习总结工作。

(四)实习考核

根据实习大纲,对学生实习考核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学生实习期间的表现考核,另一部分为实习论文(调研报告)考核。实习期间的表现按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总分为100分,占整个实习考核的50%,由学生处负责;实习论文(调研报告)考核总分为100分,占整个实习考核的50%,两方面成绩加权折算成课程总成绩,由系部负责录入学生成绩库。

1、学生实习表现考核指标:(1)德

①政治思想:政治立场坚定、积极参加实习点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有较强的警察意识;具有献身公安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②工作态度: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③工作作风:谦虚谨慎、团结协作;礼貌诗人、文明执勤;为人正派、勤政廉洁。

(2)能

①语言表达能力。能够与社会各阶层、各种对象进行语言交流;掌握和不断提高对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审讯、讯问以及对证人的询问等的方法和技巧;能克服羞涩紧张、拘束等心理,提高语言表达能力。②文字处理能力。能够利用电脑进行文字处理、表格制作。能够

掌握制作符合要求的各种笔录和各类公安文书,能够根据要求写出各类总结和报告。

③组织管理能力。能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能够从事户口管理、巡逻守候、阵地控制、宣传教育、接处警等工作。④分析应变能力。正确运用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进行治安管理。在处理治安问题时,善于分析判断,有一定的临战应变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⑤群众工作能力。积极开展群众工作,培养人际交往能力,学会开展群众工作的方式和方法。能够树立依靠群众、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和服务群众的观念。

(3)勤①实习出勤率。

②服从工作安排,保证交办任务的完成效率和完成质量。③主动参加实习点组织的巡逻、清查、值班、公益劳动等工作。④工作中,能达到“手勤、腿勤、嘴勤、眼勤”的要求。(4)绩

①查处治安案件:根据次数、接报案、参与查处过程,起草法律文书等情况来衡量。

②调解民间纠纷;根据调解的次数、方式方法、成功率来衡量。③人口管理:根据对户口登记、户口调查、重点人口管理、流动人口管理档案管理装订等工作熟练程度和数量、质量来衡量。

④治安勤务:根据参加公共场所、特种行业、危险物品管理工作,参加巡逻、守望、堵卡、清查、检查等治安勤务工作的次数、能力、

表现来衡量。

⑤群众工作:根据参加群防群治工作和召开群众、治保干部座谈会的次数、工作效率和群众反映情况来衡量。

⑥奖惩:根据受表扬、表彰情况,受批评或处分的情况来衡量。2、学生实习论文(调研报告)考核指标:(1)实习论文(调研报告)撰写要求

①选题新颖,观点明确,结合实习工作联系实际,言之有据。②条理清晰,结构合理,文字简练规范,标点符号正确。③篇幅以3000--5000字为宜,论文的格式规范参照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的标准执行。

④页面设计:封面、摘要、阅评表由学校统一印制。(2)实习论文(调研报告)参考题

各系根据本专业特点,结合毕业论文的准备工作,为实习生提供30个左右的论文(调研报告)参考题。实习生也可根据自身实习的情况,自拟论文(调研报告)题目。

(3)实习论文(调研报告)评分标准

①阅评教师根椐论文(调研报告)的选题、观点、材料、结构、条理、理论联系实际、文字表达、标点符号等方面情况做出综合评价,评定得分,写出评语。

②实习论文(调研报告)成绩分为优(90分以上)、良(8089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59分以下)五个等级。

(五)实习评优

1.评选比例

优秀实习生评选比例为区队学生数的15%;每个区队可评选1个优秀实习小组。

2.评选标准

(1)优秀实习生评选标准

①实习期间,虚心好学,刻苦钻研业务,工作积极主动,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实习单位好评或为重大案件侦破作出贡献。

②实习期间,发扬学院的优良传统,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③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和学院的规章制度,请假时间不超过三天,无违纪情况。

④按时完成实习论文(调研报告),实习论文(调研报告)成绩在良好以上。

(2)优秀实习小组评选标准

①实习小组全体学生有良好的团结协作协作精神,虚心好学,刻苦钻研业务,工作积极主动,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实习单位好评或为重大案件侦破作出贡献。

②实习小组全体学生发扬学院的优良传统,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③实习小组全体学生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和学院的规章制度,无违纪情况。

④实习组全体学生按时完成实习论文(调研报告),实习论文(调研报告)成绩均在合格以上。

⑤实习小组学生人数原则上在3人以上。3.评选程序

①优秀实习生评选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习所在单位推荐(附8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相关实习简报、实习地公安机关表彰材料等,加盖公章),当地公安机关政治处审核,按照实习生人数15%左右比例向学院推荐优秀实习生候选人,学院根据申请人事迹材料和实习单位意见,结合实习论文成绩,确定优秀实习生人选。

②优秀实习小组由实习小组提出申请,实习所在单位推荐(附8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相关实习简报、实习地公安机关表彰材料等,加盖公章),当地公安机关政治处审核,向学院推荐优秀实习小组,学院根据申请小组事迹材料和实习单位意见,结合小组成员实习论文(调研报告)成绩,确定优秀实习小组。

4.奖励办法

①学院对优秀实习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200元/人)。

②学院对优秀实习小组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500元/组)。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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