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市司法局201*年度法制工作总结
资兴市司法局201*年度法制工作总结
201*年,我局法制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上级有关部门和局党组领导下,紧紧围绕我局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各项法定职能。加强对司法行政执法权力的监督,我局法制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认真组织实施《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并制定《资兴市司法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我局组织召开了全市司法行政会议,会议的内容主要是组织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学习《湖南省行政裁量权办法》,然后制定了有关实施办法,今年7月,资兴市司法局又制定了《资兴市司法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并上网公示,使行政处罚更加规范化,便于操作。
二、司法行政系统执法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为进一步加强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管理,按照《资兴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办法》的要求将上年度全市律师、法律工作者的考核结果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二是为达到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加强队伍建设的目的,依法将律师管理工作、公证管理工作、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司法鉴定管理工作、法律援助工作继续通过资兴市政府门户网向社会
公开,以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树立司法行政系统公开、公正、民主的良好社会形象。
三、规范执法队伍,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湖南省基层法律工作者管理条例》
为进一步加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管理,完善并下发了《资兴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办法》,同时通过大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湖南省基层法律工作者管理条例》,不但完善了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的执法制度,规范了他们的执法行为,还保障了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依法执业,充分发挥了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作用。今年我市律师、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47家,参加公益事业和社会活动232次,牵手重点工程15个,挽回经济损失500多万元,为资兴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四、进一步建立并完善了基础执法台帐
为了加强司法行政监督,提高司法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增强执法效果,分别建立并完善了《资兴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案件备案情况登记簿》、《资兴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案件登记簿》、《资兴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许可事项情况登记簿》、《资兴市举报投诉(执法)处理情况登记簿》、《资兴市执法公示情况登记簿》、《资兴市行政诉讼案件情况登记簿》、《资兴市
国家赔偿案件登记簿》、《资兴市司法行政机关执法队伍情况登记簿》等八本执法基础台帐。
五、认真搞好我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状况考核评议。根据《201*年湖南省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状况考核评议办法》的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年初成立了资兴市司法局执法状况考核评议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认真按照方案组织实施,现已开展完自评活动,效果良好。
六、搞好行政执法自检自查。为了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稳步推进我市依法治市进程,资兴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全力支持下,认真开展了执法检查活动,我局按照《湖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规定,对我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中各行政执法主体、依据、权限、内容、程序等的合法性,自由裁量权的适当性进行了自检自查,未发现违纪违规行为。
七、认真搞好律师工作专项检查自查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开展律师工作专项检查自查工作,对律师管理工作的具体实践中现行律师管理机制与律师业持续健康发展存在的诸多不协调不和谐的因素进行了自查和认真剖析,并提出改进方案。
八、尽心开展“百万案件评查”活动。根据省、市政法委工作方案和资兴市政法委16号文件要求,我局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
认真开展了案件评查工作。今年我局的案件评查工作共评案件4件,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进行,每次各评2件,我局评查工作准备充分,安排布置到位,评查工作有条不紊,评查效果明显。
坚持评查结果与绩效考核相结合,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资兴市司法局将每起案件的评查结果记入承办人档案,对办案质量好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有瑕疵的案件认真找出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资兴市司法局除重点评查涉诉信访案件、领导机关交办的案件外,增加了对优秀案件的评查和宣传,使广大司法干警从优秀案件中吸取经验,提高办案质量。
九、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今年7月,通过多方面的考察、调研,我市决定在全市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并将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纳入法治单位创建考核内容,市政府办专门下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为依法行政保驾护航。
资兴市司法局政策法规股二O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扩展阅读:司法局201*——201*工作总结
简阳市司法局
关于201*-201*年工作总结和今后5年工作规划
过去五年来,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六、十七大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凝聚人心、振奋精神入手,坚持抓班子、带队伍的指导思想,以关注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的职能作用,为我市法治建设、经济发展、社会安定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和环境,使我市的司法行政工作呈现出蓬勃向上的发展态势。五年来先后被授予各种先进集体80余次,多次被中央、省、市级媒体宣传报道,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安帮教等工作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均位居前列。
(一)以依法治市为目标,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不断推进全民普法新进程。
五年来,我市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紧紧围绕“平安简阳”建设的总体目标要求,不断推进“五五”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全面做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我局以宪法和基本法律为重点,在全体公民中深入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围绕机关、学校、企业、单位、新农村建设,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普法送法活动,在普法形式上,以现代传媒扩大普法教育覆盖面,形成了高潮迭起的普法宣传局面。我局不断丰富“法
律进社区”的普法内容,巩固和发展“法律六进”工程,在各个社区广泛开展了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并为居民提供各种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了群众的法律需求。我局还重点抓了普法依法治理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用局部实践有效带动“五五”普法的整体推进。
五年间,全市1000余名法律工作者深入到各地解答法律咨询21万多人次,举办大型普法讲座6200余场,听课公民5万余人,累计展出法律宣传板8000余块,发放宣传材料160万余份,实现了经济、社会、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中国普法网》、《四川日报》、《四川经济网》等媒体,先后刊载了我市开展“五五”普法、法律“六进”活动和抓好法律进社区工作的经验做法。
(二)以构建“大调解”工作机制为龙头,规范基层基础建设,大力维护社会稳定。
五年来,我局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强化基层司法行政机关职能,通过基层基础建设的深入开展,我市的人民调解工作和安帮教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出更为重要的作用。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展开。基层司法所是维护社区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我市已完成55个司法所建设项目,建筑面积5923.1平方米,争取到位国债补助资金332.4万元,省政府补助资金9万元,简阳
市政府配套资金17万元。加强司法所标识标牌和规章制度建设,统一制作和悬挂司法行政微章、标牌、外观标识及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在硬件建设的同时,我局加强了业务指导等软件建设和制度建设,明确了我市司法所的工作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强化了对司法助理员的培训,重点提升基层司法行政人员素质和服务能力。我局坚持建设、管理、工作并重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考核激励机制和反馈、回访机制,确保司法所各项工作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2、人民调解工作成果显著。我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人民调解于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中,不断建立完善与人民调解工作相衔接机制,努力搭建起多方互动、优势互补的工作平台,切实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我市建立了横到边纵到底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市上建立了人民调解指导中心,55个乡镇、797个村、33个社区和81个规模企业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建立了交通事故、医患纠纷、工业园区、消费纠纷、新型农业合作社五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我局对全市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和调解员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和统计,将全市971个人民调解组织和5086名人民调解员基本信息全部录入微机,并由司法局基层科和各司法所分别按管理权限实行网络化管理,建立起了人民调解员人才库。同时,司法局和人民法院联合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培训
合格的人民调解员,配发人民调解员上岗证,并通过市党政网予以全市公告,从而,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近几年来,我局相继开展“我为和谐作贡献”、“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新年调解进万家”、“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评选”、“组建先锋队、服务新简阳”等活动,推动了“大调解”活动的深入开展。从201*年截至目前,共调解矛盾纠纷12869起,调解成功12359起,成功率96%以上,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38件42人,防止民转刑案件67件85人,制止群体性械斗12件,防止群体性上访94件,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和服务经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3、安帮教工作不断强化。201*年以来,我局积极致力于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进行安工作,在市、乡两级都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的安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微机档案库,将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和本籍服刑人员的基本情况录入计算机管理。五年来,全市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2209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1986人,解除劳动教养338人,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754人,解除矫正120人。
(三)以民生工作为重点,发挥服务助推作用,全面开拓和规范法律服务。
1、公证律师事业持续发展,服务手段不断创新。五年来,我市的公证律师管理工作不断发展,公证员和律师数量
持续增加。我局充分利用日益壮大的律师队伍,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创新法律服务形式、拓展服务领域,以建立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社区开展法律服务联系制度为枢纽,对律师事务所和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社区进行了优化组合,充分利用“法律六进”等活动平台,深入社区,服务民生。市公证处改变服务观念,积极为重点项目建设和龙头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受到企业的好评。五年间,全市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办理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案件8300余件,担任法律顾问1440家,代写各种法律文书8357份,义务解答法律咨询5万余人次,挽回经济损失7000余万元。公证处累计办理公证7920件,其中国内公证7078件,涉外公证842件。
2、完善功能,大力开展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围绕改善民生、保障民生,突出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和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力度,努力促进民生问题解决。一是纵向上,建立了以1个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47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为主体,村(居)和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为基础的法律援助组织网络。二是横向上,在工会、妇联、残联、团委、监狱等系统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统一挂牌开展工作。三是在受理审批上,将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工伤事故赔偿、医疗事故赔偿等案件纳入了法律援助服务范围;简化农民工法律援助审批程序,着力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四是在对外宣传上,
突破法制讲座、街头咨询、图片展览等传统宣传形式,编印《法律援助伴你行》手册4万余份下发至各村社,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五年间法律援助中心累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740件,义务解答法律咨询10440人次,免收法律服务费用200余万元,为困难群体避免和挽回各类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四)以强化队伍建设为保障,提高机关效能,树立司法行政队伍服务新形象。
五年来,我局结合在全市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三个方面,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执法执纪的能力,树立了良好的机关工作形象,全面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
一是严格坚持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注重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抓落实出成果的能力,抓稳定促发展的能力,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驾驭全局、解决复杂问题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提升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以岗位、职责、业绩为重点,深化工作目标绩效考评工作,完善考评的办法和程序,保证绩效考评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把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放在更加重要的位上,按照教育培训的规划要求,以提高素质、培养能力、运用实践
为目标,以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职业道德风范为重点,强化司法行政队伍专业知识、法律应用、管理技能、规范执法等方面的培训。
三是以服务效率、敬业精神、履行岗位职责、树立职业道德风范等内容为重点,深入开展局机关公务员的岗位练兵活动。抓好机关每周一上午政治学习日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举办各种系列知识讲座,不断提高机关公务员理论素养。五年来我局每年共组织机关干部学习240余次,举办专场的讲座50余次,每年完成学时达80小时。五年来,我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面临着一些问题与困难,一是普法力度还有待加大。我市人口流动性大,基层普法人员少,各项任务较重,力量有限,普法难度较大,普法教育深度亟待加强;二是司法所的办公用房与上级的要求和实际需要仍有较大差距,司法所的人员配备仍显不足;三是基层法律服务队伍还存在着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社会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这些都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开展。为此,我局要正视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201*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我市司法行政系统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良好。截止9月底,全市971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并调处矛盾纠纷1720件,调处成功1627件,成功率
95%;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10件18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8件20人,防止群体性上访,9件240人。全市共开展较大规模的法制宣传活动11次,开展“法制讲座”、“送法下乡”等活动300场次,印发各种学法宣传资料35万余份;各类重点学法对象的参学率达95%以上,城镇普法面巩固在90%以上,农村普法教育面巩固在85%以上,学校普法教育达100%。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49人,解除矫正120人;接茬刑满释放人员253人,解除劳教人员37人,落实安352人,落实帮教397人,安率达86%,帮教率达97%,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全市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81家;办理各类案件合计400余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6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30件;代书法律文书150余份;义务解答法律咨询1600余人次;举办法制讲座6场次。全市21个基层法律服务所、76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担任政府、企业、学校、村居常年法律顾问117家,诉讼代理民商事案件651件,非诉讼代理民商事案件142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9件,协助办理公证事项13件,接受法律咨询3367人次,以首席人民调解员身份参与矛盾纠纷调解195件,上法制课51场次,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890.8万元。公证处办理公证案件1713件(其中国内公证1508件,涉外公证件205),业务收费92万余元。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28件,其中民事法律援助案件277件,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51件,义务解答法律咨询3558人次,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为我市社会稳定、经济建设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今后五年工作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今后五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大目标和总要求,按照上级工作部署,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目标,找准突破口,建设新平台,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公平正义,为建设“和谐幸福新简阳”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围绕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推进依法治市。
1、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工作,确保在重点层面的宣传教育上有所突破。要推进法律进社区(村),切实加强城市居民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律进机关,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要以增强引导性、参与性和趣味性为重点,推进法律进学校,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以推进依法诚信经营为重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2、深入推进法治简阳创建工作,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
理水平。要继续推进依法治市、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全市各项工作的法治化。重点抓好“法治政府、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
3、大力创新法制宣传的方式方法,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丰富传统宣传手段,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加强法制文化建设。切实加大大众传媒法制宣传力度,创新和丰富网络法制宣传。同时,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做好专项法制宣传教育。
(二)围绕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做好人民调解、安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1、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工作,完善考核、管理等各项制度,加强基础档案建设,全面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为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创造条件。
2、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开拓人民调解格局。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的基础作用,畅通社会管理创新的机制。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加大《人民调解法》的宣传力度,努力树立人民调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二是完善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系统自身创新发展的保障能力。加快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抓紧落实国债司法所建设项目。三是继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切实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四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中立性和公益性,完善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工业园区、消费
纠纷等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
3、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安帮教工作。切实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加强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组织开展公益劳动,实施社区矫正奖惩,提高教育矫正效果;防止脱管失控,防止重新违法犯罪;做好帮困扶助工作,为他们回归社会创造条件。探索“以钱养事”工作机制,加大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力度。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帮教安,加强衔接管控,深化教育改造帮教安无缝对接工程。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帮教率要超过90%,安率要超过85%。
(三)围绕促进民生问题解决,大力加强律师、公证、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
1、进一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提高社会管理创新的成效。一是大力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努力实施“法律顾问进千村”,构建“一村一法律工作者、一企业一法律顾问、一社区一律师”基层法务工程。二是积极组织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信访工作和完善律师办理重大影响法律事务的指导,不断拓展参与社会管理新领域。三是深化公证改革发展,充分发挥公证证明、实施监督、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独特作用,实现公正业务持续不断增长,无错证、假证。四是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扎根基层,服务新简阳建设。
2、提高全市法律援助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实现数量和质量并举,管理和服务并行,发展和规范并重,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新贡献。要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要动员组织法律援助队伍积极开展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要完善信访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建全各项制度和工作纪律。要重点加大对各类特殊群体的法律教育力度,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提高困难群众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争取每年法律援助案件不低于380件,法律援助事项不低于4000件。
3、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结合当前“警民亲”活动,认真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建立法律服务“绿色通道”。要抓好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培训,做好卷宗、档案的规范统一,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管理,规范服务,深入挖掘基层法律服务所在疏导社会矛盾、参与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四)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班子、队伍教育,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
1、结合当前政法系统开展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作风建设年”、“警民亲”活动,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机关队伍建设,强化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确保司法行政队伍公正廉洁执法。二是深化法律服务,在党员律师、党员公证员和党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中继续开展“组建先锋队,服务新简阳”行动。三是
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加大对司法所人员和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提高其解决实际问题和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
2、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纪律作风教育,确保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切实做到“四个在心中”。深化“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岗位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大轮岗交流力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和腐败行为,抓好党建工作,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
201*年主要工作思路
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总体思路,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的重点,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职能作用,积极努力做好司法行政的各项工作。
(一)深入推进“六五”普法,努力在普法依法治理上取得新成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普法工作的方式方法,加强渗透和普法教育,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增强普法宣传实效。认真总结“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经验交流和考察调研活动,采用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和征求各相关部门和社会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六五”普法规划的制定提供理论基础,扎实做好“六五”
普法规划的调研起草工作。
(二)扎实抓好人民调解工作,努力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中的基础作用上取得新成效。进一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动司法所建设向更高层次迈进;健全人民调解网络,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在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等专业领域作用的发挥,深入发展专业化、社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
(三)完善安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努力在维护社会稳定上去的新成效。进一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的衔接工作机制,强化帮教对象的个人档案建设,建立健全报到登记、建档立卡、签订帮教协议、重点对象管控、信息报告和帮教等制度,使全市刑释解教人员的安帮教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要全面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计算机台帐,逐步实现网络化、系统化、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强化帮教措施,切实加强日常帮教工作,会同相关部门解决好回归人员临时性生产、生活方面的突出问题,力争在创办实体上有所突破,实现帮教与帮扶相结合;探索对矫正对象有效的制约机制,增强矫正对象与司法所的衔接性质,有效实施矫正。
(四)创新法律服务机制,努力在法律服务各个领域便民服务上取得新成效。律师服务领域不断拓展,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力争建成高层次、规模化、有影响的品牌律师事务所;公证管理规范,依法出证,公信力显著增强;基层法律服务规范,人民群众满意率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社会覆盖
面进一步扩大,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整合司法行政内部资源,构建大法律援助格局,努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简阳市司法局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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