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发〔201*)15号关于印发《四排乡20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发201*15号
中共四排乡委员会四排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四排乡20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总支、村民委,乡直各单位:
现将《四排乡20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四排乡委员会四排乡人民政府
201*年4月20日
主题词:计生动态管理实施方案通知
抄送:县计生局中共四排乡委员会办公室201*年4月20日印发
(共印32份)
四排乡20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
管理责任制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及目标深入推进“业务精通型、优质服务型、情况熟悉型”(以下简称“三型”)计生干部队伍建设,在全乡形成计生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努力实现挺进全县计生“先进乡镇”行列。
二、各个层面的工作职责
1、乡领导:乡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包一至两个村民委,落实所包村委会计生工作,督促村委落实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熟悉乡领导计生应知应会知识,每月参加所包村的计生工作例会。乡党委书记联系德占、中平、石妙、马龙、龙团等村,乡长联系和木、那当、吉云、新庆、江南等村,乡人大主席联系四排、思民、三排、白合、水头、泗湖等村。
2、乡分管计生工作领导、计生服务所长:制订好全年计生工作计划,抓好计生队伍的管理,熟悉全乡计生工作情况,抓好计生工作的经常性督查工作。
3、挂点乡干部:乡干部对包干村委的计生政策进行宣传,熟悉计生应知应会知识,熟悉所包村计生工作情况,组织召开好村级计生例会,参加在所包村开展的计生集中宣传服务活动。
4、挂点乡计生专干:按照“三型”计生干部标准,完善乡村两级的材料,督促计生对象落实计生政策,做好经常性工作,指导好村专干计生业务工作,及时向所包村反馈计生信息。
5、村委定工干部:做好计生政策的宣传,完成计生数据的收集和上报工作,配合乡计生专干开展工作,村委必须在每月月底定期召开计生例会。
①村支书、主任、村计生专干:熟悉计生考核指标,掌握本村计生考核指标的落实情况(包括人口数量、已婚育龄妇女人数、新婚、出生、死亡、新增怀孕和环扎等内容)。
②村包片干部(包括支书、主任和村计生专干):掌握所包片计生考核指标的落实情况(内容同上),熟悉所包片当年区间出生人口的姓名、性别、住址、父母双方姓名、出生年月、流入与流出等情况。
6、乡直各单位:要做好本单位及干部职工、家属户、暂住户的计生管理与服务工作,每季度召开1次本单位计生工作会议。
①乡卫生院:进一步加强与计生服务所的协作,强化对B超、引流
产手术的管理,严禁为孕妇鉴定胎儿性别,严禁擅自为节育对象摘取宫内节育器、做输卵管、输精管复通手术。个体诊所一律不得开设接生、上取环、引流产、结扎等各项节育手术业务。及时向计生服务所反馈孕产、预防接种情况。
②派出所:在办理新生儿入户、户口迁移等手续时,查验准生证或计生证明,并做好登记工作,定期向计生服务所反馈。
③工商所:要及时反馈已婚育龄妇女持证办理工商执照情况。④民政办:在农村优抚工作中,优先照顾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户,重点救济,并做好统记工作。
⑤国土所:在办理新建房屋审批手续时,查验办理户的计生证明,并做好登记工作。
⑥教育部门:要在中学生当中开展好青春期保健等知识的宣传,做好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子女中考加分申报的统计工作。
三、方法步骤
(一)严格考核。由乡计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村委、乡直各单位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分为每月排名1次,每季度评比1次并兑现奖罚,年终进行综合评定,对各村月排名和季度评比结果进行张榜公布。
1、考核指标
一孩出生政策符合率、二孩出生政策符合率、政策外多孩率、长效避孕节育率(以下简称“四率”)。
2、统计方法(1)“四率”总分为100分,其中一孩出生政策符合率30分,二孩出生政策符合率20分,政策外多孩率10分,长效避孕节育率40分(统计数字按累计数)。
(2)“四率”得分的计算方法:
一孩出生政策符合率得分=(一孩计划内出生人数/一孩出生人数)×30
二孩出生政策符合率得分=(二孩计划内出生人数/二孩出生人数)×20
政策外多孩率得分=【1-(政策外多孩出生人数/总出生人数)×10】×10(如出现负分按0分计算,不倒扣分)
长效避孕节育率得分=(一孩放环人数+二孩结扎人数/应环扎人数)÷80%×40(应环扎人数不含剖腹产6个月内、生育3个月内、离婚、丧偶、经医院证明不宜环扎等对象)
3、考核办法
①月排名:每月进行一次排名。
②季度评比:排名在前三名的村评为季度“标兵村”;与上季度相比进步最快(要求综合得分有所提高)的两个村评为季度“进步村”;排名在后两名且有一项(含一项)以上计生考核指标不达标的村评为季度“落后村”。
③年终评定:乡干部年终计生岗责得分根据所包村委年终“四率”得分折算分数(若有一人包多村的情况,取年终“四率”得分的平均值);村委年终计生岗责得分根据年终“四率”得分折算分数;乡直各单位年终计生岗责按照本单位计生工作绩效管理责任制执行。
(二)奖惩办法
1、评为季度“标兵村”的,奖给该村计生工作组400-500元(按小、大村两个档次,村计生工作组包括挂点乡领导、乡干部、乡村计生专干和村委定工干部,“下同”);评为季度“进步村”的,奖给该村计生工作组300-400元;评为季度“落后村”的,给予“黄牌警告”并作表态发言,连续两次被“黄牌警告”的村年度绩效考核降低一个档次。
2、村干上报一孩非婚怀孕对象经计生服务所核实并落实措施后每例奖给200元;上报二孩(含)以上计划外怀孕对象经计生服务所核实并落实措施后每例奖给300元;上报计划外怀孕对象属实但未落实措施的每例只奖20元。
3、有瞒报漏报人口出生的(区间生育或外地生育抱回以及流动人员生育在两个统计月报内未报出的),取消该村评奖资格,每例扣该村计生工作组50元/人;被县级(含)以上查出的,每例扣该村计生工作组100元/人。
4、计划外出生实行倒查制度,有瞒报漏报政策外怀孕的(怀孕4个月且在家达两个月以上未报出的),每例扣该村计生工作组50元/人。
5、被县级(含)以上检查发现出生人口、节育措施有“错报、假报”的,每例扣该村计生工作组50元/人。
6、年终通过县(含)级以上检查考核过关,未发现出生人口、节育措施有“瞒报、漏报、错报、假报”现象的村,奖给该村计生工作组800-1000元。年终通过乡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检查组检查,且全乡没有被“一票否决”的,根据各包村的计生工作完成情况给予乡级计生干部201*-5000元“计生工作业绩奖”。
7、出生人口如村委已报出乡计生专干瞒报的,由乡计生专干承担所有责任。
8、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①挂点乡干部、村干部无故不参加村计生例会的;
②挂点乡干部不参加在所包村开展计生集中宣传服务活动的;③村支书、主任、村计生专干不熟悉计生考核指标、不掌握本村计生考核指标落实情况(内容同上)、不熟悉本村当年区间出生人口的姓名、住址、流入与流出等情况的;
④村包片干部不掌握所包片计生考核指标落实情况(内容同上),不熟悉所包片当年区间出生人口的姓名、性别、住址、父母双方姓名、出生年月、流入与流出等情况的;
⑤村干部在开展计生工作中不配合乡计生专干工作、不敢带路、不敢进计生对象家做工作的;
⑥乡直各单位不按各自工作职责配合开展好计生工作的;第一次给予诫勉谈话并在全乡通报。由乡领导找当事人谈话,指出其存在的问题,提出改正期限。
第二次给予黄牌警告。由当事人(单位)在全乡计生工作会议上作检讨,并扣除当事人10%绩效奖金,年度绩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属单位不配合开展计生工作的,由乡领导找其负责人谈话。
第三次给予留岗察看。留岗察看期限为三个月,延长留岗察看期限为一个月。对受留岗察看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并取消年终所有福利待遇;延长留岗察看期限未能改正者,年度绩效考核定为不称职(不合格);属单位不配合开展计生工作的,该单位领导年度绩效考核定为不称职(不合格);属县直管单位的,由乡党委、政府书面向其上级管理部门建议该单位领导年度绩效考核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9、因当事人职责范围内工作失误,导致全乡计生工作被县以上部门领导批评的,给予当事人黄牌警告处理,相应的村年度绩效考核降低一个档次;导致全乡计生工作被上级书面通报批评及其以上处分的,给予当事人留岗察看处理,相应的村给予“一票否决”。
四、本《实施方案》在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及特殊个案,由乡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本《实施方案》从201*年4月起执行。
扩展阅读:201*.8.8黄埠镇开展人口与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实施方案
黄埠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适应形势发展,进一步深化层级计划生育动态管理工作机制,推进我镇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深入开展,更好地建设和谐黄埠,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坚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为育龄群众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增进干部和群众的感情,提高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确保我镇人口计生工作持续、健康、稳步发展。
二、目标要求
以开展“千名干部结万家亲”活动为载体,切实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深化层级计划生育动态管理责任制,推进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建立“责任包干,动态管理、任务到人,奖惩分明”的管理机制,把工作效果贯穿于动态的全过程,使效能最大化和有效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真正形成“县领导、镇负责、村(居)委会为主、组配合、户户落实、人人参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格局。
三、明确职责
镇政府与各村(居)委会,镇计生领导小组与结对干部、职工,结对干部、职工与结对对象逐级、逐个签订责任书或协议书,把任务层层分解,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主动与难通户、重点户结对,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带头完成所结对村(居)、户的人口计生工作。
(一)镇驻村领导班子统筹行政村(居)委会,镇干部职工负责村小组(片)。镇领导实行与村(居)委、重点户双重包干,双重考核,统筹解决镇村干部、职工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镇干部、职工主要负责对育龄群众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和服务,教育和督促已婚育龄夫妇自觉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为计生户提供生产、生活、生育、节育等方面的优质服务,帮助其解决生产、生活等实际困难,奔康致富。
(二)村(居)委干部负责与组、户结对。村(居)委干部负责掌握结对户的已婚育龄夫妇结婚、怀孕、生育、节育和工作、生活等情况,按重点户、难通户、关心户和放心户分类管理,对他们实行全程跟踪管理和服务。
四、动态管理(一)管理与服务
1、切实做好全程跟踪管理和服务。结对干部每月要上门“探
亲”走访结对户,动员、督促结对户自觉、及时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并提供婚育新风、技术服务、生殖保健、优生优育、奖励优惠以及生产、生活等方面的优质服务。对象结婚时,主动上门,通知他们到婚育学校参加县上组织新婚学习班;对象怀孕时,主动上门组织他们参加孕产期和育儿期学习班,并请医技人员为产妇和婴儿检查身体,动员对象适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对象接受节育手术后,再次主动上门回访慰问,了解术后情况,提醒对象积极参加“三查一服务”活动,发现政策外怀孕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象办理计生证件时,主动协助落实奖励优惠措施;对象在生产、生活中遇到困难时,千方百计帮助他们解决。
2、实行动态管理。一是根据各村(居)计生对象的变化及时调整结对干部和结对户数量;二是考核采取“季度考评、累计,年终结算”的办法,每季度考评结果张榜公布,并兑现奖惩,季度考评的结果又累积计入年终考核之中。工作措施:①建立经常性的追踪落实“四术”制度。对包干育龄对象实行“结婚生育上环查环政策内二孩结扎查孕”的“一条龙”跟踪服务。要保证落实“四术”的及时率,确保生一孩的90天内要上环,生二孩的夫妻一方60天内要结扎,“四术”落实及时率要达85%以上。②量化管理体制。各村(居)委会要切实按照“对象就是任务”的总要求,对号入座落实节育手术,坚决扫清“四术”库存,各包干镇、村干部要结合计生办反馈的“四术”库存名单摸清核准各包干片的“四术”库存,并于每月10日前把名单交
各驻村(居)工作组长,然后由工作组长交计生办造册登记,并由计生办负责跟踪落实节育措施情况后再反馈给各驻村(居)工作组长。③实行每月一个星期的“国策宣传服务周”,各包干干部必须在服务周期间进村入户,集中开展以“婚育新风进万家”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重点是抓好已婚育龄夫妇落实“四术”措施。④建立督促协管制度。根据上级有关规定,镇成立计生工作考核评估小组,重点是加强对计划生育结对户包干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镇委、镇政府向各村(居)委会派驻协管员,一村(居)一员,代表镇委、镇政府协助管理各村(居)委的计生工作。协管员的主要职责:一是负责掌握村(居)委会计划生育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二是了解掌握每月的人口出生、“四术”落实、计生例会、季度查环查孕等经常性工作情况;三是收集计划生育包干责任制月信息报告卡;四是汇总分析生育节育任务措施;五是通过信息反馈函形式告知包干干部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六是定期负责向镇党委、政府汇报所协管村(居)委会的计划生育各项工作进展情况。⑤强化机关单位计生职能。各机关单位要在本单位设立计生专栏、计生专柜,并设1名计生专职或兼职干部(可以由副职领导兼任),负责本单位的计划生育日常工作:一是负责掌握本单位领导包干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二是了解掌握每月的新婚、怀孕、出生、“四术”落实等婚育变动及季度查环查孕等经常性工作情况,督促查环查孕对象及时参查;三是收集上报本单位婚育变动每月信息报告表;四是负责建立本单位育龄对象计
划生育档案,并每月进行更新;五是负责向镇计生领导小组汇报本单位计划生育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各机关单位要给挂点村(居)委会适当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共同搞好计划生育工作,形成各方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3、计生协管员与镇驻村工作组长协商时间,协助工作组长按排期时间组织召开村级例会,村(居)委书记主持会议,村全体干部、村小组长、镇计生协管员、镇驻村工作组员参加,会议内容主要是学习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记录本月育龄夫妇婚育变化情况,重点分析“千名干部结万家亲”活动中的“四术”落实、查环查孕及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情况,同时布置下月工作任务。
(二)监督与考核
1、结对干部每月要将当月的结对任务完成情况,以及结对户遇到的实际困难详细填写《惠东县“千名干部结万家亲”工作手册》(以下简称《工作手册》)后,于村(居)委工作例会日交镇驻村(居)委协管员,由镇驻村(居)委协管员于镇计生工作例会日统一上交镇计生考评小组。镇计生考评小组于每月的头5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对结对干部自报的上月结对任务完成情况和解决实际困难情况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填写到《工作手册》中,再由镇驻村(居)委协管员将当月应落实的工作任务交包干干部,并督促其及时完成。镇干部职工每月凭核查过的《工作手册》领取补贴。
2、镇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派出计生考评小组,负责对驻
村领导、干部职工的结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季度考评和年终考核,实行季度、年终双重结算制。考评考核内容主要是:结对对象查环查孕的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及时落实、出生质量、统计质量和“新四率”(生殖健康知识的知晓率、知情选择率、参与率和满意率)五个重点。增强落实队伍建设、增强宣传与服务,做好药具发放渠道工作。及时了解使用药具人群情况,做好药具考核评估度和情况报告制度,确保药具规划目标实现。在此基础上,考评计划生育政策、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知识的宣传和咨询、孕情监控、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以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发展生产、劳动致富等工作的落实情况。
五、奖惩办法
为实现计生国策的公平性,激励能干事的,处罚不干事的或干不好的,使人人皆可奖,人人皆能罚。将各级各单位、个人落实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的每季度考评、年终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把结对工作实绩与经济利益、干部任用、评先评优等挂钩,严格兑现奖惩。
1、①实名制手术任务完成情况:凡当月完成实名制手术任务不到50%的村(居)委会给予通报批评;连续两个月完成实名制手术任务不到50%的村(居)委会给予提醒注意,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开展集中活动,限期完成任务;凡季度完成实名制手术不到50%的村(居)委会给予“黄牌警告”,相关责任人要向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检讨,说明原因,扣除该驻村(居)
工作组长、计生协管员及未完成任务的镇、村包干干部季末当月补贴。连续两个季度完成实名制手术任务不到50%的村(居)委会实行“一票否决”,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组织处分。对当月完成实名制手术任务达50%以上的村(居)委会给予通报表扬,并按本办法第(2)项给予经济奖励。②计生半年(年终)考核完成情况:凡接受市(县)计生半年(年终)考核的村(居)委会,通过市(县)验收后,在年终发奖金时,给予该村(居)委会201*元奖励,而市(县)验收不合格的村(居)委会将实行“一票否决”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组织处分。
2、镇、村包干干部按月完成户籍人口(夫妻至少一方属黄埠籍)“四术”任务50%以上的给予经济奖励。奖励标准:上环50元/例、结扎100元/例(纯二女户结扎5000元/例)、补救措施300元/例。
3、当月完成流动人口匡算任务的村(居)委,一次性奖励500元,连续三个月完成匡算任务的,一次性奖励201*元,连续三个月未完成匡算任务的,季度结算扣除返还经费1000元。
4、经检查发现有虚报、假报“四术”的,对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5、对各村居委“三栏、两室、一校”及档案资料、数据更新进行考评,经镇计生考评小组验收合格的,不奖不惩;如出现首次不合格的,扣除该驻村计生协管员当月计生岗位津贴200元;出现第二次不合格的,该驻村计生协管员上交书面检讨,提
交领导作出处理;若经市、县检查考评不合格的,扣除年终奖金1000元,情节严重者,追加行政纪律处分,直至降职或辞退。
6、各村(居)委应按规定召开每月计生例会,经检查,一个月未召开的,扣除该驻村(居)工作组长、村(居)委书记、计生协管员各200元;年度结算累计三次未召开例会的,该驻村(居)领导作出书面检讨,工作组长、村(居)委书记记过处理,计生协管员作降职或辞退处理。
7、经检查发现有漏报、瞒报人口出生的,不论是户籍人口出生还是流动人口出生,以季度结算确认1例扣除包干镇村干部100元,扣除计生协管员50元。
8、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按镇委、镇政府另外制定的方案具体落实,各村(居)委应积极完成镇下达任务,完成任务达100%的村(居)委按10%返还计生工作经费;完成任务高于50%且低于100%的村(居)委按8%返还;低于50%则按5%返还。同时与其他奖惩方案进行共同计算,以季度为单位结算。
9、年终总结算完成实名制手术任务第一名并达80%的村(居)委会由镇委、镇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并奖励10000元,并对完成结对任务的镇、村(居)干部给予年终计生奖励金1000元,年终总结算完成实名制手术任务达不到50%的村(居)委会不得评为先进单位,结对的班子成员和镇、村(居)干部年终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二O一一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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