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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秋季学期学籍管理工作会议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08:38:43 | 移动端:201*年秋季学期学籍管理工作会议

201*年秋季学期学籍管理工作会议

201*年秋季学期学籍管理工作会议

一、小一新生注册:

市直六所小学只对计划内新生进行注册,新生注册凭入学通知书分配学籍号,超计划学生只上报,但不分配学籍号码;

小一注册需准备的审核材料:

1、将入学通知书按序号顺序装订并打印花名册,花名册由校长签字并盖学校公章;

2、按照基教科发放的新生采集表上的内容在新生注册模板上认真填报,信息填报应准确无误,家庭住址需填房产证上地址,电话号码至少填父母双方一方手机号码;

3、超计划学生学校打印花名册,由校长签字盖学校公章章并上报基教科;

4、对于年龄不达到6周岁的学生,由学校和家长签订承诺书,如果不升二年级的,到时候不予办理留级手续,如果升二年级的,201*年不能重新注册学籍,也不允许办理留级手续。时间截点:

第一批上报时间:201*年9月18日第二批上报时间:201*年9月23日二、初一新生注册:

按照省厅小升初注册的要求,根据我市实际情况,今年我市初一学籍采取各小学直接对应到初中学校的办法,对全市所有初一新生进行了注册,请各初中学校进入学籍管理系统,在小升初注册里对新生进行确认,具体操作办法在群里已经说明。确认后的学生和学校并不一一对应,我们将在新生注册结束后,按照学校计划数对学生进行勾选。

初一新生注册需准备的审核材料:

1、按入学通知书序号顺序装订并打印花名册;

2、省内外市读小学的学生,根据身份证号码、学籍号和学生姓名在择校勾选里直接择入,并打印花名册,此项工作9月15日完成,届时省网关闭。

3、外省转入的学生,需有小学毕业证、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或者纸质学籍卡,外省转入的学生先办理纸质手续,并打印花名册,系统9月15日开通跨省转学。

4、花名册都要统计人数,并由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以上三类学生应属计划内,我们只对计划内的学生分配学籍号。时间截点:

新生确认:201*年9月18日

各校学生勾选:新生异动开放后,具体日程另行安排。三、转学办理:

转学分市内转学、省内市外转学和跨省转学:

1、市内转学:由学校双方同意转学并由校长签字盖章,之后交基教科审核;

2、省内市外转学:由接收学校同意,将范围内的审核资料交基教科审核并盖章,再由家长交转出学校及学校所在教育局盖章,最后由学校收回集中到基教科办理手续;

3、跨省转学:转入的与省内外市转学的手续一致,转出的应由外省学校和教育局同意接收盖章的接收函,学校才能办理转出手续并盖章,最后到基教科审核通过。

4、转学联系函上应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其他公章、教务处印章等一律无效。学籍管理专用章应有学籍管理员保存,学籍管理员为学生办理转出手续时要按程序办理,有接收学校范围内房产证、务工证、暂住证等,学校要及时为学生办理转出手续。5、转学手续一律由学籍管理员来办理,基教科不接收任何除学籍管理员以外的家长或个人办理任何手续。如有学校支使家长到基教科办理手续的,我们将记台账,纳入年度考核结账并影响下一年计划数的核定;

时间截点:201*年9月23日四、休学办理:

根据国家义务教育法规定,义教阶段不允许留级、跳级,学生因病休学的要按照要求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手续的办理已经上传至教育信息网,请大家按要求办理,并为家长做好解释工作,休学手续不予补办,学生复学应在学生返校上课同时办理。

五、无学籍学生办理:无学籍学生分两种类型:

1、因学生随父母外出打工,在我市建过学籍,后因未办理转学手续,学籍清理删除的学生,

2、一直随父母在外地学习,但从未在我市办理学籍的学生,须有相关证明(成绩单,学校签字盖章的转学证、学生证等)请按照信息采集表填报学生信息并打印花名册并签字盖章,学校持相关转学证等到基教科办理手续。

时间截点:201*年9月23日。六、QQ工作群:

请各地各校学籍管理员加入QQ群,小学群(222538903),初中群(222539172),基教干事进入初中群。我们的相关会议通知,文件上传基本上以QQ群为主,一般不另行通知。学籍管理员更换不宜过于频繁,有更换的学校请及时书面报告基教科。

QQ群上上传的表格

1、201*年秋季学期学生异动花名册2、转学联系函

3、仙桃市中小学生休学审批表

4、基教工作通讯录

5、201*年小学、初中范围内学生花名册

扩展阅读:201*年秋季学期南宁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要点

201*年秋季学期南宁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要点

一、建立学籍电子档案(一)南宁市中小学学籍系统

1.小学一年级新生信息的录入。方法:⑴发放“全国学籍-—学生基本信息表”,家校二进二出校对。⑵模板导入。⑶资料编辑——班级——添加——基本信息(完善)。9月底前完成。

2.初中七年级新生信息。⑴南宁市内小学毕业的六年级学生自动升级到各相应的初中学校;⑵南宁市外应届小学毕业生,提供学籍材料、毕业小学学校证明或小学毕业证)到基教科入学籍;⑶完善学生基本信息。9月底前完成。

3.高中一年级新生信息。⑴南宁市内初中毕业的学生由市教育局招生领导小组统一把学生调配到相应的高中;⑵南宁市外应届初中毕业生,提供学籍材料、当地招生办盖章的中考分数条、初中毕业证到基教科审验入学籍;⑶完善学生基本信息。9月底前完成。

(二)全国中小学学籍系统

1.新生。进入南宁市中小学学籍系统:资料编辑——点击学校名称--弹出“导出全国学籍信息”——导出校验无误——导入全国学籍系统。9月底前完成。

2.老生。

⑴转出操作方法:①登录全国学籍系统——学籍管理——综合查询——在校生查询学生姓名查询——选择学生记录——申请删除(见学籍数据维护);②登录全国学籍系统系统管理——误操作删除申请——教育局审核同意删除。(此功能没开通)⑵转入操作方法:单独用模板导入。

⑶学生信息的变更: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关键数据变更申请——关键数据变更学校审核——教育局审核通过。

3.问题学籍的处理:学校导入后,与本县其它学校查重的学生,不管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学生,全部删除,重新导入正确的。与外县或省外查重的学生,提交佐证材料,等待上级逐级佐证审核。

4.相片的导入。9月底完成。

二、建立学籍纸质档案

1.高中新生入学后,学校要按市教育局的规定,建立学生学籍档案,一人一档的学籍档案材料应包括:录取通知书、学籍卡(一式两份、格式各校自定)、学生手册、奖罚记录材料、其他需要存入学生档案的材料(休学、复学、转学、借读等相关材料)。并按时将新生的电子学籍报所属教育局审核、备案。

2.新生入学后,义务教育学校要给每个学生建立一份学籍卡,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或电子学籍卡,鼓励条件具备的学校使用电子学籍卡。学校要派出专人负责对纸质或电子学籍卡实行管理。纸质学籍卡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编制(表样附后),由学校主管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印制。实行电子学籍管理的学校,可在自治区统一编制的义务教育学籍卡内容的基础上增加学生其它有关档案资料内容。

三、学籍导动管理

目前在南宁市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操作,操作流程照旧。直到有区、市级新的通知为止。

20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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