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低保工作汇报1
城市低保工作情况汇报
(201*年9月)
一、基本情况
××县城区街道办事处成立于××年×月,下辖×个社区(居委会)×个居民小区,辖区总面积×平方公里,现有居民住户×户,总人口×人;驻社区行政、企事业单位×个;单位内设党政综合办、人大办、综治办、计生办、民政办、医保办、武装部等机构,民调、关协、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机构健全,承办着城区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信访、计划生育、城市低保、医保、廉租房登记、兵役登记等业务;街道社区现有办公用房×间×多平方米,有工作人员×人,其中财政供给×人,(公务员×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自筹资金聘用×人,离退休人员×名。止201*年三季度共有低保户×户×人,月发放保障金×万元,人均月补差×元。
二、主要做法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民政局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我们坚持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协助、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阳光低保”,目前,低保政策日趋完善,补助标准逐步提高,管理愈发规范,初步建立了符合我县实际的新型城市救助体系,保障了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发展。
1、强化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以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居委会负责人为成员的城区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低保工作,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健全了相关工作机制,在街道办及各社区居委会分别确定1名低保专干,逐级负责低保工作的日常业务办理,形成了居委会负责申报、入户、评议、初审、公示,街道办入户、审核、再公示的低保管理模式。同时经常性组织街居两级干部及居民小组长学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以及省市县关于城镇居民低保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提高了街
居干部的业务素质。
2、严把“三关”,实施阳光低保。在低保工作中,我们认真落实“阳光低保”制度,严把“三关”:一是严把政策关。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在县民政局定期发布低保政策手机短信、利用县电视台发布社会救助政策解读的同时,办事处也充分利用社区黑板报、宣传栏等媒介,广泛宣传低保政策、低保申请审批工作流程、保障标准等政策,使低保政策家喻户晓。二是严把审核关。各社区成立了以低保专干、居民小组长为成员的入户核查小组,深入社区调查摸底,实地核实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了解周围群众对申请人的意见、看法,经低保民主评议小组评议无异议后上报街道办。街道办经过再次入户核查、审核、民主评议会议研究后,将拟上报的低保户名单公示七天,无异议后正式上报县民政局。三是严把责任关。低保工作实行“谁调查、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了调查、审核、审批责任追究制,从而杜绝了“人情保”、“关系保”以及应保未保等不良现象,有力的保证了居民的生活权益。
3、严格政策,坚持动态管理。街道办坚持经常组织低保工作人员深入社区走访,并与居民群众沟通交谈,及时掌握了解居民及低保家庭的生活现状、收入动态,做到“三见面”,即与本人见面,与邻居见面,与所在单位及社保部门见面,把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已享受工资、福利待遇的家庭、子女大学毕业已就业的家庭、有劳动能力自谋职业的家庭,子女或父母有赡养、抚养能力的家庭、家庭成员中有已死亡或有出嫁人口变化了的等5类家庭作为动态管理、按季审核工作的重点,从而解决了低保工作中隐性收入难以调查的实际困难,杜绝了漏保、错保现象的发生。
4、分类施保,把好最低保障线。办事处、居委会分别对低保对象按人员构成情况分类建档,建立备案制度,分类管理。把生活无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和扶养人的“三无人员”作为一类保障对象,每半年审核一次,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发放低保金;以及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长期无稳定收入的生活困难人员作为二类保障对象,每半年审核一次,对在职、失业和具备再就业条件的低保户,作为三类保障对象,每季度审核一次;对低
保家庭中有重大疾病、严重残疾并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享受高于本县低保标准10%的保障金。通过分类管理,有效地保证了各类困难人员的正常生活来源。
三、存在问题
尽管城区低保工作由于领导重视、制度健全、审批发放程序严格、工作细致扎实,为困难居民生活保障做了大量的工作,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规范管理”的要求。但和上级要求和居民愿望相比,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低保工作经费紧缺。随着企业改制到位,部分下岗职工尽管户口在县城,但因无经济收入,生活困难,只能借住在乡镇的父母及亲朋好友家中,路途遥远,见面困难,给入户调查带来极大不便,致使工作经费严重不足。二是工作权属交叉不清。我县街道办事处机构尚未得到审批认可,争取资金渠道单一,面对居民的一系列服务与管理工作,如城镇居民婚姻登记等仍由有关部门办理,致使街居两级对居民的情况很难全方位掌握,对低保工作的提标扩面、核标等带来重重困难。三是低保指标仍很紧缺。我县是传统的农业县,近几年随着企业改制全部结束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区居民逐年增加,多数无固定职业,零星的隐形收入难以核定,申请享受低保人员受指标限制难以做到应保尽保。
今后,城区低保工作将以这次检查考核为契机,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低保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突出健全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强化监督三个重点环节,切实促进城区低保工作规范化、民主化、公开化、制度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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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低保工作情况汇报
(201*年9月)
一、基本情况
××县城区街道办事处成立于××年×月,下辖×个社区(居委会)×个居民小区,辖区总面积×平方公里,现有居民住户×户,总人口×人;驻社区行政、企事业单位×个;单位内设党政综合办、人大办、综治办、计生办、民政办、医保办、武装部等机构,民调、关协、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机构健全,承办着城区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信访、计划生育、城市低保、医保、廉租房登记、兵役登记等业务;街道社区现有办公用房×间×多平方米,有工作人员×人,其中财政供给×人,(公务员×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自筹资金聘用×人,离退休人员×名。止201*年三季度共有低保户×户×人,月发放保障金×万元,人均月补差×元。
二、主要做法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民政局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我们坚持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协助、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阳光低保”,目前,低保政策日趋完善,补助标准逐步提高,管理愈发规范,初步建立了符合我县实际的新型城市救助体系,保障了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发展。
1、强化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以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居委会负责人为成员的城区低保工作领导小组,
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低保工作,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健全了相关工作机制,在街道办及各社区居委会分别确定1名低保专干,逐级负责低保工作的日常业务办理,形成了居委会负责申报、入户、评议、初审、公示,街道办入户、审核、再公示的低保管理模式。同时经常性组织街居两级干部及居民小组长学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以及省市县关于城镇居民低保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提高了街居干部的业务素质。
2、严把“三关”,实施阳光低保。在低保工作中,我们认真落实“阳光低保”制度,严把“三关”:一是严把政策关。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在县民政局定期发布低保政策手机短信、利用县电视台发布社会救助政策解读的同时,办事处也充分利用社区黑板报、宣传栏等媒介,广泛宣传低保政策、低保申请审批工作流程、保障标准等政策,使低保政策家喻户晓。二是严把审核关。各社区成立了以低保专干、居民小组长为成员的入户核查小组,深入社区调查摸底,实地核实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了解周围群众对申请人的意见、看法,经低保民主评议小组评议无异议后上报街道办。街道办经过再次入户核查、审核、民主评议会议研究后,将拟上报的低保户名单公示七天,无异议后正式上报县民政局。三是严把责任关。低保工作实行“谁调查、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了调查、审核、审批责任追究制,从而杜绝了“人情保”、“关系保”以及应保未保等不良现象,有力的保证了居民的生活权益。
3、严格政策,坚持动态管理。街道办坚持经常组织低保工作人员深入社区走访,并与居民群众沟通交谈,及时掌握了解居民及低保家庭的生活现状、收入动态,做到“三见面”,即与本人见面,与邻
居见面,与所在单位及社保部门见面,把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已享受工资、福利待遇的家庭、子女大学毕业已就业的家庭、有劳动能力自谋职业的家庭,子女或父母有赡养、抚养能力的家庭、家庭成员中有已死亡或有出嫁人口变化了的等5类家庭作为动态管理、按季审核工作的重点,从而解决了低保工作中隐性收入难以调查的实际困难,杜绝了漏保、错保现象的发生。
4、分类施保,把好最低保障线。办事处、居委会分别对低保对象按人员构成情况分类建档,建立备案制度,分类管理。把生活无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和扶养人的“三无人员”作为一类保障对象,每半年审核一次,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发放低保金;以及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长期无稳定收入的生活困难人员作为二类保障对象,每半年审核一次,对在职、失业和具备再就业条件的低保户,作为三类保障对象,每季度审核一次;对低保家庭中有重大疾病、严重残疾并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享受高于本县低保标准10%的保障金。通过分类管理,有效地保证了各类困难人员的正常生活来源。
三、存在问题
尽管城区低保工作由于领导重视、制度健全、审批发放程序严格、工作细致扎实,为困难居民生活保障做了大量的工作,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规范管理”的要求。但和上级要求和居民愿望相比,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低保工作经费紧缺。随着企业改制到位,部分下岗职工尽管户口在县城,但因无经济收入,生活困难,只能借住在乡镇的父母及亲朋好友家中,路途遥远,见面困难,给入户调查带来极大不便,致使工作经费严重不足。二是工作权属交叉不清。我
县街道办事处机构尚未得到审批认可,争取资金渠道单一,面对居民的一系列服务与管理工作,如城镇居民婚姻登记等仍由有关部门办理,致使街居两级对居民的情况很难全方位掌握,对低保工作的提标扩面、核标等带来重重困难。三是低保指标仍很紧缺。我县是传统的农业县,近几年随着企业改制全部结束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区居民逐年增加,多数无固定职业,零星的隐形收入难以核定,申请享受低保人员受指标限制难以做到应保尽保。
今后,城区低保工作将以这次检查考核为契机,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低保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突出健全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强化监督三个重点环节,切实促进城区低保工作规范化、民主化、公开化、制度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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