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民政局关于开展201*年度全县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的通知
富源县民政局关于开展
201*年度全县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的通知
全县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为规范社会组织行为,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现将201*年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经县民政局于201*年12月30日前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所载发证日期为准)必须按时按要求参加年检。
二、年检内容
1、检查社会组织遵纪守法及贯彻执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
2、检查社会组织按照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及民主办会情况。
3、检查社会组织所设立的事业性实体和经济实体的经营状况。
4、检查社会组织是否具有独立帐户、是否遵守国家有
关会计制度,财经纪律收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财务制度是否健全,资金来源(会费收缴情况)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社会团体票据使用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抽查票据使用情况)。
5、检查社会组织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变更,是否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6、检查社会组织是否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三、年检时间、材料及其它
1、年检时间:201*年1月22日至201*年5月15日止。2、年检材料:(1)201*年社会组织工作总结一份;(2)《社会组织年检报告书》一式二份;(3)《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4)201*年经费收支情况(财务审计报告)一并报县民政局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科。
四、年检标准
1、具备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年检为合格。
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无强制入会,与其他组织无垂直领导关系,章程及会费标准经过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并按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变更事项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分支机构及时办理登记手续,财务制度健全,经费来源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固定的办公地点,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工作人员。无拒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管理
的情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组织年检为不合格。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超出章程规定开展活动;其它非法收入、集资,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管理。一年内未开展任何业务活动,内部矛盾严重、重大事项未履行民主程序;自行设立分支机构;变更事项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年检中弄虚作假、违反其他有关规定。
五、有关要求:
1、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对社会组织作出“合格”和“不合格”的结论。
2、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责令其限期整改,不按期整改及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社会组织将依法给予处罚。
3、不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予以处罚。
富源县民政局二九年一月二十日
主题词:社会组织年检通知
富源县民政局201*年1月20日
(共印52份)
扩展阅读:宾阳县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团体201*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201*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
宾民函〔201*〕7号
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自治区民政厅有关通知精神,从201*年3月1日起至201*年5月31日止,对201*年6月30日前在宾阳县民政局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201*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
请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于201*年5月31日前按时参加年检。
二、年检地点
宾阳县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宾阳县工商局二楼民政窗口,陆凤清,电话:8237271)
三、年检需提交的材料
(一)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盖章并签上经办人姓名后的《201*年度检查报告书》(填写的内容请用黑体字打印,纸质文本一式2份)。
(二)具备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一式2份,其中原件1份)。
(三)南宁市民间组织201*年度情况一览表(纸质文本1份)。
(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合伙、个体)登记证书》(副本)。如证书到期,需同时提交证书正、副本,以便更换新证。
四、其他
(一)对逾期不参加年检的民间组织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二)《201*年度检查报告书》和《南宁市民间组织201*年度情况一览表》可在南宁民政信息网站
()下载或直接到南宁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领取。
宾阳县民政局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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