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联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情况汇报
重庆市妇女联合会
关于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情况汇报
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不仅是推动妇女创业就业的民生工程,更是维稳定、促和谐的民心工程。全市妇联组织介入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后,充分发挥广泛并深入联系妇女群众的组织优势,以“主角的心态唱好配角的角色”的工作态度,以“三项制度抓推进、三个一批抓推荐、三位一体抓服务、三级联动抓宣传”的工作举措,促使全市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进一步实现“贷得出,用得好,收得回”。
一、工作概况
(一)争取重视,政策优惠全面落实。先后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实行小额担保贷款全额贴息的通知》(渝就业〔201*〕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渝财社〔201*〕50号)等文件,严格贯彻落实了财政部、人保部、中国人民银行、全国妇联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财金〔201*〕72号)文件精神,确保实现了放贷范围覆盖到农村妇女、妇女贷款100%贴息、妇女贷款额度提高到8万等优惠政策。
(二)因地制宜,重庆模式凸显特色。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重庆市在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方面走在全国前列,无论男性女性、无论城镇农村、无论个体集体均全额贴息。在此基础上,为了简化贷款办理流程,更加便民利民,同时更好的集中妇联组织优势和力量服务广大妇女创业就业,市妇联结合调查研究情况确定了围绕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做好推进、推荐、宣传、服务工作的职能定位,全市各级妇联组织用“主角的心态唱好配角的角色”,充分利用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不断推动妇女创业就业,扩大妇联工作影响。
(三)服务为本,工作成效初步显现。妇联组织的全力参与,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知晓率、妇女贷款比例、贷款妇女创业成功率的发挥了直接作用。各级妇联组织力争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举措、工作效果提高影响力,扩大话语权,积极献言建策,牵头联系协调,创新工作举措,为广大城乡妇女营造良好的融资创业环境不断努力。重庆市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1+4”模式不仅登上《中国妇女报》、市委办公厅《每日要情》等要刊,还得到了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陈至立以及张轩等市委领导的工作肯定。
二、主要做法
全市各级妇联组织以“1+4”模式深入开展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1”即推动出台一系列文件,落实政策优惠;“4”即实施“三项制度抓推进、三个一批抓推荐、三位一体抓服务、三级联动抓宣传”四大工作举措。
1、“三项制度”抓推进,构建工作机制。市、区县两级妇
联组织建立完善了部门联动、信息调研和督导考核三大机制。在部门联动方面,市、区县两级妇联均已加入同级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联席会议,财政部门结合实际给予了妇联工作经费支持,劳动就业部门与妇联建立了季度数据信息互通制度,并启用《重庆市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情况统计表》,强化了“性别统计”。在信息调研方面,市妇联建立了每月有工作简报,每季度有工作数据,每半年有工作总结的信息制度,6月份以来,市妇联先后赴15个区县开展了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专题调研。在督导考核方面,市妇联对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同时增加了此项工作在区县妇联年度综合考核中所占的比重,充分调动了区县妇联的工作热情。此外,市妇联并先后举办了工作培训班、提升培训班、交流座谈会。工作培训班重“面”,对全市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进行了工作部署和政策辅导;提升培训班抓“点”,以提高贷款妇女创业成功率为切入点打造我市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新特色;交流座谈会筑“线”,加强了各区县妇联之间的对话交流,使之相互借鉴、相互启发。区县妇联也把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纳入到基层妇女干部培训内容中。
2、“三个一批”抓推荐,推动应贷尽贷。各区县妇联组织深入城乡一线,对近万余名妇女的创业需求进行了调查登记,均建立了创业妇女贷款需求台帐,并实行规范化、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掌握了一批妇女贷款需求,联系了一批妇女创业项
目,动员了一批妇女积极申贷,促使符合贷款条件的妇女优先获得发展资源。
3、“三位一体”抓服务,助推妇女创业。各级妇联组织全力推行“培训服务+贷款服务+创业服务”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开展“三心”连环服务。一是贴心开展创业培训服务,组织发动贷款妇女参加创业培训以及对口技术培训,把有创业意愿的妇女“带上路”;二是精心开展贷款服务,贷前政策宣传到位,贷中申贷指导到位,贷后项目扶持到位,把有创业意愿的妇女“扶上马”,秀山、巫溪、荣昌、铜梁等区县妇联争取了承贷银行支持,开设了妇女小额担保贷款业务专用窗口;三是细心开展创业服务,发放“巾帼创业同心卡”,发动妇联干部、女企业家等妇女群体和创业妇女牵手对接,整合职能部门及社会资源为贷款妇女提供全方位的创业支持,为有创业意愿的妇女“送一程”,垫江县妇联建立的服务创业妇女“五卡工作制”受到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陈至立的充分肯定。
4、“三级联动”抓宣传,开展主题宣传。为扩大政策知晓率,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妇联组织认真开展“贷动梦想助你成功”主题宣传活动。市妇联在重庆妇女网创建了“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专栏”,各区县妇联加强与区县政府网站的合作,采用图文并茂的形式积极宣传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各级妇联组织以集中发放、宣传活动、手机短信、街头广告、媒体广告等形式进行深入宣传,发放宣传资料30万多份,有力的推
动了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知晓率和认知率。
三、工作特色
(一)争取部门支持,破解“担保难”。南岸区妇联争取了相应数量“绿色通道”指标自行掌握,采用“扶急、扶弱”的原则筛选贷款对象并实行免担保;垫江县、丰都县、梁平县正着力推动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农业担保公司+农业保险”模式,降低农村妇女融资成本和风险。
(二)简化申贷程序,破解“办理难”。巫溪、荣昌、铜梁等区县妇联争取了承贷银行支持,开设了妇女小额担保贷款业务专用窗口;万州区妇联与区就业局、农村商业银行签订《金融服务巾帼创业工程合作协议书》,对符合小额贴息贷款条件的妇女给予优先办理,并争取了10万元经费用于贷款妇女贴息费用临时周转;大足县妇联积极献言建策,使该县实现了财政直接贴息的工作方式,免除了贷款妇女期中按季交息,期满申请贴息的繁琐手续,同时实现了“会审制”,规避了“层层审”,缩短审批周期,方便了贷款妇女。
(三)强化创业服务,破解“创业难”。垫江县妇联采取“五卡”方式服务创业女性,在摸排调查的基础上建立《创业妇女贷款需求登记卡》,明确宣传服务对象;和劳动就业部门和承贷银行共同建立《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申报卡》,掌握申贷妇女基本情况、发展方向和预期效果;组织已经成功创业的女性以及妇联干部牵手创业女性,发放《巾帼创业同心卡》;建立《妇
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服务卡》,如实记载服务情况;将创业成效好的创业项目确定为“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创业示范点”,并建立《妇女小额担保贷款个案项目卡》。铜梁县妇联把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和该县为期三年的“十万农村妇女奔小康、创和谐”竞赛活动有效整合,采取有评有比、有奖有补的方式,激发了农村妇女的创业意愿,营造了农村妇女干事创业的氛围,为农村妇女奔小康、创和谐插上了翅膀。
扩展阅读: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党委发[201*]59号签发人:巩武霞
中共石门乡委员会石门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都区石门乡妇女小额担保贷款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支部、村委会:
《武都区石门乡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严格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武都区石门乡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妇联,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市、区“联村联户、为民富民”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在“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中进一步做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甘办发【201*】47号)和《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区委办发[201*]7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全省“联村联户、为民富民”活动为契机,以推动妇女创业带动就业、帮助广大群众增收致富为重点,紧紧围绕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大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落实力度,全面推动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为全乡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把帮助农村妇女依法按章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解决创业发展资金困难,作为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重要抓手,确保201*年全乡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总量达到600万元。扶持示范户156户,村级示范点4个,村级主导产业2-3个。受贷妇女人数达到1201*0人。带动全乡妇女实现创业增收致富目标。
三、基本原则
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商业化运作,项目对接,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贷收统一原则。遵守金融管理通则,坚持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基本办法。客户经理负有调查,管理,收回责任。努力做到应贷尽贷,有借有还。(二)坚持自愿信用的原则。在受贷方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个人申请、资格审查、严格担保、统一审批、到期收回”的工作程序,依规审批、依约使用、依章管理、规范运行。受贷方应遵循自愿贷款、自觉还款、诚实有信、创业致富的道德行为准则。
(三)坚持产业优先的原则。充分尊重妇女意愿,重点扶持计划从事政府主导的设施农业、养殖业、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旅游业等二、三产业的农村妇女。
(四)坚持服务便民原则。充分考虑妇女创业致富的实际情况,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公开贷款程序,实行“一站式”服务,确保贷款办理快捷高效。
(五)坚持资金风险防范原则。要用活政策,坚持原则、严格程序、项目对接、用途专一。执行农村妇女信用等级评定和经办单位连带责任制度。严格资金管理。做到贷得出,管得住、用得好、收得回,确保资金的流动性、效益性和安全性。(六)坚持权利统一原则。受贷户谁贷款谁使用谁偿还。经办银行谁放贷、谁清收。职能部门及联村单位,发挥职能,联动监管,不越位,缺位。强化措施监督审核。共同完成摸底、项目评估、信用户评议工作,协助经办银行清收到期贷款。四、主要内容
(一)贷款对象。有辖区户口,有固定住所,符合法定劳动年龄,身体状况良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拟从事的创业就业项目符合国家政策规定,诚实守信,有一定偿还能力的创业妇女。对以妇女为主的花椒、蔬菜、油橄榄、中药材、经济林等产业,“妇”字号示范基地、致富女能人、村妇代会主任、妇女小组长、计划生育“两户”优先发放。
(二)贷款用途。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适用于农村妇女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家乐等“农”字号微利项目的发展。重点用于扶持区域内确定的设施农业、特色产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旅游业等主导产业、微利项目及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创业就业项目。
(三)贷款额度。根据创业项目所需资金确定。对符合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农村妇女,在规定的指标额度内,经办银行新发放的个人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8万元。对符合条件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经办银行可将人均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0万元。
(四)贷款期限。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为2年。创业成功、按期足额还贷且诚信度高的借款妇女和吸纳就业人员多、按期还款、有偿还能力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再次申请贷款。(五)贷款贴息。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银发[201*]238号)执行,即: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利率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三个百分点。其中微利项目增加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所有小额担保贷款在贷款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基准利率调整,均按贷款合同签订日约定的贷款利率执行。
(六)担保主体及担保。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执行。经办程序按照担保中心的要求办理,对贷款额度较低、期限较短、有较强创业能力和较好的创业项目、无不良信用记录、被相关银行纳入信用评估档案的农村妇女,实行信用担保。新产生的信用担保对象必须经过村民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公示公决为优秀等次的受贷妇女。
(七)经办金融机构。我乡在联村联户中的妇女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由农村合作银行承担。
(八)贷款流程。按照个人自愿申请村委会推荐基层信用社审查信用状况村委会集中公示乡审查推荐区妇联、人社、担保中心、基层信用社组成一站式服务点集中审核基层信用社放贷,办理放贷期限为十天。五、重点工作
(一)建立和完善试点示范工作机制。坚持试点先行,典型示范,稳步推进的工作方法。各村要将贷款项目与各自的重点产业,新农村建设规划,巾帼示范基地建设及示范村,示范户,结合起来,立足提升水平创亮点、普遍推广促增收、扶持弱困解难题、分层次试点,认真研究总结,卓有成效的把联村联户和政策惠农资金的不同效能在同一工作主体上发挥到最大化。通过示范带动,为全乡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探索模式、积累经验。(二)建立和完善妇女信用评估机制。以经办银行的信用评估体系为基础,乡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参加建立妇女信用评估档案,实施对妇女信用等级的动态管理,为建立和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创造条件。
(三)建立目标管理和奖励机制。乡政府将把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纳入全年度目标责任管理进行量化考核。各村要将妇女小额担保工作作为中心工作之一,认真部署,采取得力措施做实做好,做出成效。对工作扎实,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在年终考核中给予奖励。
(四)建立风险防范制度。遵循贷款损失代偿管理办法,执行依法追偿制度,贷款人自愿办理人身保险和政策性保险属个人行为。权属自主,责任自负。
(五)执行分工协作制度。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工作人员依法行使岗位职责。以高效便捷,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对因失职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恶劣的行为,将依照干部管理的相关制度给予处理。
(六)建立和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各村每月要向乡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贷款发放、资金使用及工作进展情况,并由乡审核小组进行定期督查,确保资金放贷合理、合法。六、201*年阶段性工作步骤
5月份: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召开启动会议,开展宣传摸底、业务培训阶段。
6月份:对申贷对象、项目等进行评估初审。审批发放第一批贷款,对第一阶段工作情况进行小结,开展业务培训。
7、8月份:开展第二批申贷对象摸底,评估,初审工作。9月份:集中审批,发放第二批贷款。
10月份:对前期资金的落实到位情况和农户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11月份:对扶持示范点、重点产业建设进行检查督查。
12月份:总结工作,兑现责任,安排下年度的计划。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要把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作为“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助力,推动我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高度,充分认识用足用好用活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作为有效解决城乡妇女创业就业、帮助群众增收致富、保障妇女享有平等地位促进区域同步发展,维护社会稳定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沟通与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真正使之成为惠及广大农村妇女,推动全乡经济发展重要载体。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广播宣传、典型宣讲、发放资料、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大对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对象、用途、流程、时限、利率和贴息额度等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在广大贷款妇女中开展将全部贷款“保证用于主导产业、保证用于致富增收、保证按时全额还款”的“三个保证”承诺践行活动,增强贷款家庭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城乡信用环境。
(三)密切配合,规范运作。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乡审核小组工作人员及金融机构要在做好贷前调查、评审、贷款发放和贴息申请的同时,进一步简化贷款程序,提高放贷比例,扩大贷款规模,为政策的有效落实提供方便,创造条件。
(四)严格管理,保证质量。要严格规范贷款程序,按照“集中申报、集中审查、集中核批、集中办理和定期监督”的“四集中一督查”审批程序,加强和规范贷款审核发放工作,确保贷款办理公开、公正、公平。建立贷后回访制度,定期跟踪核查贷款使用情况,确保贷款用于政府确定的主导产业,严格按照协议用途使用贷款,对于套取财政贴息资金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将贷款挪作他用者,立即终止协议,依法收回贷款,确保资金用途专一。
(五)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工作机制。为确保全乡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取得实效,乡上成立了由政府乡长和伟任组长,纪检书记张宏旭和分管副乡长李坚任副组长,其他计生、农财、民政、社保、农村合作银行等相关人员为工作人员的石门乡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行政办,李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李明、王婷婷、林志坚同志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其他小组成员全力配合,确保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有序开展。
附件:1、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集中办理工作流程2、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3、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审核表4、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摸底表5、承诺书
6、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各村资金和扶持人数分配表
主题词:妇女贷款实施方案通知抄报:区妇联、区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领导小组办公室抄送:党委各成员、政府各领导中共石门乡委员会、石门乡人民政府201*年5月25日印发存档(二)共印3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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