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有关冶金重点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23号)精神,推动我省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和科学化,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冶金企业实现三年达标的总体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引导冶金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作为实现企业安全生产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23号)的重要方法和手段,切实推进冶金企业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管理能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事故发生,促进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遵循“企业普遍开展,逐步达标升级”的原则,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确保三年内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达标,规模以下企业基本达标。全省冶金企业都要对照标准开展标准化工作,逐步达标升级。省安全监管局拟定今年10月份,在华菱集团所属单位召开一次冶金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做法和经验现场会。201*年底,省局直接监管的华菱湘钢、涟钢、衡钢分别达到一级标准一个单元,达到二级标准二个单元。冷钢达到二级标准二个单元,达到三级标准单元数量由娄底市安全监管局确定,全省其他冶金企业要有20%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到201*年底,60%的企业达到三级以上标准;201*年底,100%的企业达到三级以上标准。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要在摸清本地冶金企业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制定所有冶金企业三年实现达标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安排和工作保障措施,选择1至2家企业作为标准化的典型企业,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1至2个标准单元的达标。三、评定标准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试行)》、《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安全管理考评标准》、《炼铁单元考评标准》、《炼钢单元考评标准》、《轧钢单元考评标准》、《焦化单元考评标准》、《烧结球团单元考评标准》、《铁合金单元考评标准》等规范要求,积极推动冶金企业标准化达标升级。冶金企业的耐火材料、碳素单元以及锰、铬生产企业,按照《基本规范》的要求开展达标创建工作。
四、工作程序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审工作依据国家和我省的相应考核办法进行。申请一级安全标准化企业的考评工作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组织创建。企业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制定工作计划,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把创建标准化企业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周密安排部署,依照相应考评办法和考评标准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聘请有相应技术力量的咨询服务机构提供技术、培训和管理服务。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对所监管的企业加强指导,督促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协调解决标准化创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促进企业达标升级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企业自评。各有关冶金企业组织自评小组,按照考评办法和标准自评本企业安全标准化等级,形成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自评报告。
(三)申请。企业按照自评等级为二、三级企业的由省、市州安全监管部门业务处、科同意后,向省、市州职业安全健康协会提出申请,并提交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申请表和企业自评报告。已列入钢铁行业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淘汰落后产能企业,不得申请安全标准化企业。(四)评审。省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为二级企业的考评机构,市州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为三级企业的考评机构。收到企业申请表和企业自评报告后,省、市州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依据考评办法和标准组织专家组对企业进行评审,形成书面评审意见。
(五)等级认定。企业根据考评机构的考评结果,按分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安全监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属地安全监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负责认定标准化等级的安全监管部门报送,承担认定职责的安全监管部门根据考评监督情况,对考评机构评定的企业标准化等级进行认定。
申请一级标准企业的由省安全监管局报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申请二级标准企业的由省安全监管局认定;申请三级标准企业的由市州安全监管局认定。中央在湘及省属重点企业直接向省安全监管局申请认定。
(六)发布公告。安全监管部门对已认定等级的企业进行公告,达到一级标准的冶金企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告;达到二级的由省安全监管局公告;达到三级的由市州安全监管局公告。考评机构见到安监部门公告后,向企业颁发证书和牌匾。证书、牌匾采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的式样(由考评机构按规定的式样制作)。
(七)成果应用。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年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评比中优先考虑。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公告抄送同级发改、经信、工商等部门及有关银行。对达标企业在新、改、扩建项目核准、备案、工商执照年审、银行贷款等方面给予相关优惠等鼓励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正确理解和把握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标准体系、工作目标、评定方法等内容,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普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知识,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增强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标准化工作有序开展。
(二)制定措施,强化落实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通知要求,加大对冶金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的指导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要将专项整治、执法检查、风险抵押金缴纳、保险费率、目标责任考核、劳模评选、奖励等与企业标准化建设情况挂钩,对达到不同等级标准的企业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即对达到一级标准的企业每年检查一次、达到二级标准的企业每半年检查一次、达到三级标准的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对不开展标准化创建活动的企业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并取消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资格,同时通报相关部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坚决关闭。(三)及时总结,报送信息
各市州安全监管部门要将落实本通知情况和制订的三年达标计划,于4月10日前上报省局。各市州要及时总结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将进展情况上报省局。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试行)》、《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安全管理考评标准》、《炼铁单元考评标准》、《炼钢单元考评标准》、《轧钢单元考评标准》、《焦化单元考评标准》、《烧结球团单元考评标准》、《铁合金单元考评标准》请自行在省局网站上查阅或下载。二○一一年三月四日
扩展阅读:关于印发《XX县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XX县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
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安监站、县有关部门安监机构、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4号)和《河南省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豫安监管办201*130号)文件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商贸等工贸行业企业的特点,为全面推进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现201*年底前规模(年销售额201*万元)以上冶金等工贸企业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201*年底前所有工贸企业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要求,现将《XX县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XX县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2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4号)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推动我县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电力等工贸企业(以下统称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和科学化,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18号)和《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130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以管理标准化、操作标准化、现场标准化为核心,强化各环节、各生产工艺的过程控制和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
2、工作目标
(一)全面实现安全生产达标。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电力等工贸企业为重点,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注重过程、讲求实效”的原则,全面推进工贸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201*年为基础年,重点抓好选定的2家企业标准化创建示范工作;201*年为推动年,全面铺开标准化创建工作,力争40%的规模以上工贸企业达到三级以上标准;201*年为落实年,全面落实标准化创建工作,力争100%的规模以上的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力争201*年底所有工贸企业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二)安全状况明显改善。
一般事故隐患能够及时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整治或监控,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得到提高,“三违”现象得到有效禁止,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防范事故能力明显加强。
(三)各类事故明显下降。
各类伤亡事故不断下降,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创造条件、奠定基础。
二、评定标准与评定程序1、评定标准
对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已制订实施的《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冶金企业(炼铁炼钢煤气)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氧化铝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电解铝(含熔铸、碳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白酒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啤酒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乳制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平板玻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和《建筑卫生陶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相关企业要严格执行。
对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尚未制定修订相关评定标准的,相关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原则上按照省定标准执行。如:《河南省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余热/生物质/自备发电/水电)(试行)》、《河南省铅冶炼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试行)》、《河南省纺织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办法和标准(试行)》等。
有关行业没有标准的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的要求进行考评。
2、评定程序
按照附件《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的要求进行评定。
三、工作方法与工作步骤
我县工贸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按照三个阶段分步实施:(一)启动试点阶段(201*年7月-201*年12月)1.宣传发动,摸底调查。组织有关企业职工培训学习安全标准化政策要求及规范、标准,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意义。对全县工贸企业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掌握全县工贸企业分布、结构、类别、数量、事故等情况,为整个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奠定基础。
2.安排部署,开展试点。县安监局将适时召开全县工贸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大会,安排部署全县工贸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公布标准化试点企业名单。按照标准化建设程序及要求开展创建工作,培育一批典型、树立一批样板,确保完成今年目标任务,为全面开展达标奠定基础。各乡镇安监站、各有关工贸企业,要按照县安监局总体部署,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制定行动实施方案,选择1-3个试点企业,明确目标、任务、责任,确保标准化建设有计划、有步骤顺利开展。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年1月-201*年12月)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督促各相关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实现规模以上企业全面达标。
严格标准,成熟一批、评审一批、公告一批,确保阶段达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全面达标阶段(201*年1月201*年12月)采取各种宣传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扩大标准化企业覆盖面,实现全县所有工贸企业安全标准化全面达标。
四、保障措施与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贯彻落实好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推动我县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规范、有序开展,成立XX县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办公室,安监局王坤志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由政策法规股负责日常事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把安全标准化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建立安全监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安全标准化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创建企业要明确专职人员负责,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目标逐级分解到企业车间、班组和每个岗位,一级抓一级,切实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二)做好安全标准化基础管理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结合自身实际,科学制定本辖区、本部门主营业务收入201*万元以上(以201*年为基数)工贸企业三年达标到国家三级以上标准,所有企业五年达到国家三级以上标准的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工作计划和保障措施。要明确机构和人员,认真开展对本辖区、本部门企业数量、规模、种类、从业人员、生产工艺和安全管理等情况开展调查,建立工贸企业工作台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做好所属企业达标创建基本情况的摸底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全面掌握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的企业数量、分布和安全标准化工作实施进展动态。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和指导工作,了解和分析企业的安全现状、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帮助企业出谋划策。
(三)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过程中,树立起一批典型企业、车间和班组。要通过召开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现场会等形式,组织企业安全管理干部到取得明显成效的达标企业进行现场观摩和学习,展示达标工作成果,激发企业创建热情。
(四)建立考核奖励约束机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标准化与行政许可、执法检查、隐患治理、事故查处工作相结合,加快安全标准化工作进程。对取得安全标准化等级证书后发生工亡事故的,报上级部门取消该企业的达标称号或降低企业标准化等级;对未开展安全标准化或未达到安全标准化规定等级的企业作为安全监管重点,加大执法检查频次,督促企业开展达标升级活动;对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从明年起各类评优评先,安全监管部门实施否决。
(五)加强职业健康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要充分认识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重要性,并把职业健康工作作为安全标准化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对有毒有害作业岗位实施现场检测监控,依法配备作业人员防护用品,按规定组织员工职业健康体检,防控职业病。对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未达到安全防护标准的企业,不得通过安全标准化达标评审。
(六)强化源头管理严格安全标准化参评准入。要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36号)等规定要求,结合国家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加大对本辖区、本部门工贸企业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在企业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的同时,项目投产后半年内其安全管理和安全设施应达到国家三级以上安全标准要求。
(七)加强检查指导。一是要结合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工作方案的落实,及时掌握创建进展情况,提高创建进度和质量。二是与考评机构配合,通过举办宣贯培训、组织专家现场咨询等方式,深入企业宣传辅导、答疑解惑,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中的新问题,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供有效的指导。三是要适时组织召开不同形式、层次、行业和区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现场交流会、专题座谈会,交流经验,分析情况,提出对策,分类指导,推动全县工贸企业全面开展并实现20年全面达标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请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于8月15日前将本辖区、本部门制定的规模以上工贸企业三年达标、所有工贸企业五年达标的工作方案(包括工作计划表)及试点企业名单连同所有工贸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代码证复印件(A4纸,加盖企业公章)报县安监局政策法规股,联系人:电子邮箱:。
XXX,联系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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