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检查总结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201*年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检查工作的报告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了加强***辖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产品源头的管理,加大对我辖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管力度,进一步提升辖区内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生产日常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局201*年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检查工作方案的部署,我局于201*年5月6月对***辖区内所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展了日常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我局共出动84人次,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8家,检查覆盖率达100%,其中,义齿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共13家,占辖区内所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48%,其它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5家,占辖区内所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52%;截止201*年6月13日,已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登记表)28家企业中,未取得产品注册证的有9家,占辖区内所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32%;共检查医疗器械产品32个,医疗器械说明书32份,企业产品包装、标识、说明书规范,与产品注册证及登记表内容一致,未发现生产企业擅自扩大产品适用范围,产品出厂均具有合格证。无法联系的企业1家***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擅自变更地址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企业2家***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医药器械有限公司,我局对上述2家企业给予口头警告,并要求其及时办理变更手续。通过这次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的生产行为,加强了生产企业的质量
管理意识,有力促进企业的生产管理水平,排除了个别生产隐患,但是企业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生产环境、质量管理意识、购验等方面。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有部分义齿类生产企业虽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但是长时间内取得产品注册证,存在着无注册证生产产品的隐患。
(二)部分生产企业生产环境、卫生环境较差,甚至有个
别义齿类生产企业生产车间内有生活、居住用品。
(三)个别义齿类生产所用的高压氧存放于锛造部等温度较高的区域,且未有加固措施,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四)原材料购进验收环节存在的问题还比较多。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医疗器械生产单位在购进原材料时不注意查验对方的资质证明,只是义务性的索要了供货方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和合格证明,而没有对这些证照进行详细的审验;有的甚至少了部分资质证明材料。另外就是购进验收记录不全,主要表现,缺少生产批号、生产厂商,进口资质的原材料个别无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及中文外包装且供货单位未加盖印章等问题。
三、今后工作思路
(一)辖区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监管应以义齿类生产企业为重点,义齿类生产企业是辖区内最多的生产企业,占总数的48%,且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较多的也是义齿类生产企
业,规范了义齿类生产企业的生产行为,就规范了辖区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行为,就把住器械生产质量的源头。
(二)加强省、市两级食药监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对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而未取得产品注册证企业的检查频次和打击力度,排除无注册证生产的隐患。
(三)继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医疗器械生产人员的素质。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加大对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力度,使他们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在医疗器械方面的相关规定,从而提高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能力和水平。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主题词:医疗器械检查报告
扩展阅读: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岚皋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报送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的报告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安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稽查“亮剑行动”工作通知》(安食药监发[201*]116号)文件的要求,岚皋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对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一次彻底而有效的整顿和规范,保证了人民群众的用械安全。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为了使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县局召开了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了市局文件精神,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综合业务股全体成员参与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明确目标,确定专项整治工作的范围和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范围是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和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在我县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几乎包含了全部医疗机构,而且使用品种多为一次性使用输液器、注射器,而医疗器械经营单位仅有11家,其中7家为药品零售企业,3家隐性眼镜经营企业,1家义齿经营企业,其中7家零售企业也仅经营一、二类器械,经营品种少。因此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就是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加强对这些单位的监督检查是保证医疗器械使用安全有效的根本保障。三、加强宣传,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1、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努力提高器械经营、使用人员的思想认识
按照安食药监发[201*]116号文件中关于宣传工作的要求,我局在整治工作的第一阶段积极组织人员就医疗器械的购进、验收、经营、使用、用后销毁、索证索票等方面应当注意到的问题向相对人积极进行宣传,促使经营使用单位从思想上提高对安全经营、使用医疗器械的认识,从而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奠定基础
2、认真组织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着重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按照区局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和我局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要求辖区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对器械的购进渠道、验收记录、销售记录、销毁记录、《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上核准的经营范围、执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和报告制度、购进医疗器械索要到的合格证明以及从业人员体检等方面进行自查,并要求各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相关法规要求整改到位,确保各自所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合法、安全、有效。3、全面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在各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县局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
一是对辖区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自查整改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对在自查整改阶段能够自觉采取有效措施纠正本单位存在突出问题的,一律不追究其法律责任;二是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未自查到位,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都按相关法律法规下发了整改意见;三是对个别医疗机构使用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后不进行及时毁形、销毁并建立记录的行为及时反馈给卫生部门处理;四是对各医疗机构化验室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清理检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向管理相对人进行反馈;
本次专项整治,共监督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200余家次,检查覆盖率达到了100%。。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工作思路(一)存在的问题
1、购进验收环节存在的问题还比较多。
各医疗机构和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在购进医疗器械时不注意查验对方的资质证明,只是义务性的索要了供货方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和合格证明,而没有对这些证照进行详细的审验,导致实物与证照不符。
2、没有单独的医疗器械仓库和医疗器械陈列区。在检查中发现,除医疗器械经营单位有固定的单独医疗器械专柜外,大多医疗器械使用单位都没有单独的医疗器械仓库,医疗器械一般都放在药房中,且没明显标志。3、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销毁记录不规范。在检查中发现,除乡镇卫生院和部分村卫生室建有销毁记录外,大多个体诊所都没有建立销毁记录,且建立的记录只写明了销毁的具体数量,而对其他内容只字不提。4、医疗器械建档资料不全。
我县大中型医疗器械使用单位主要是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而且所用器械几乎全部是上级部门配发的,自行采购的较少,而上级配发的这些大型医疗器械仅有产品的使用说明书,其他如购进票据、资质证明文件等资料缺失,因此多数医疗机构都不知道所用器械的详细信息,造成所用器械的档案资料不全。
5、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对医疗器械的重视程度不够。
由于药械从业人员流动性大,使得一部分刚刚进入该行业人员对医疗器械方面的法律法规没有经过专门培训,因此造成了违规问题经常出现。(二)今后工作思路1、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突出重点,严格执法检查,把医疗器械的日常监督管理和药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结合起来进行,从重从严对一些不能按照规定经营、使用医疗器械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努力使我县医疗器械市场从根本上得到好转。
2、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者的素质。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加大对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力度,使他们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在医疗器械方面的相关规定,从而提高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者的能力和水平。
3、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探索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医疗器械的监管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因其品种多,性能复杂,经营使用具有特定的专业性,因此,在日常监管工作中积极开展调研工作,探索和寻求科学的监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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