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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二0一0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08:56:33 | 移动端:公安局二0一0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公安局二0一0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公安局二0一0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二0一0年,是“五五”普法的总结验收年。认真做好二0一0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于全面完成“五五”普法规划的各项工作任务起着至关重要作用。XX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普法形式、完善普法制度、强化普法措施、落实普法效果,不断促进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全局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为顺利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为此XXXX特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如下:一、工作目标

根据XX普法工作的有关要求,XXXX要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规范化执法的总体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全方位地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逐步确立以先进的法制建设为引领,以健全的制度体系为基础,以丰富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为载体,以完善的宣传阵地建设为依托,不断增强普法宣传教育的辐射力和影响力,着力形成组织网络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运作规范高效、特色亮点突出、工作成效明显的普法宣传教育体系,努力实现“五五普法”教育的工作目标。

二、主要任务

各单位要根据上级要求,精心部署本单位201*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对今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点对象等作进一步探讨研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年内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计划,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多形式地学习、宣传好公安专业法和涉及民生的基本法,切实为今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坚持党委(组)中心组学法活动,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的能力。XX党委中心组全年集中学习的时间不少于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研讨不少于一次,每次一天。

(二)加强对全局中层领导的普法教育。要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法制讲座,邀请有关法律专家教授或法律专业人士为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进行法制讲座,推行中层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使中层领导加深对依法行政理念的认识,提高严格执法,依法办案(事)的理论水平。

(三)继续抓好法制校长和法制辅导员队伍建设。要充分发挥法制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作用,针对不同年龄段青少年学生的特点,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对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效果;法制校长要配合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法律进校园”活动,全面调动青少年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为学校创造良好的教育条件和治安环境,促进依法治校工作。

(四)继续加强对全局民警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有组织、有步骤、多形式地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重点组织民警学习公安常用的《人民警察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交通安全法》、《禁毒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继续开展对《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打牢公安机关及民警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提高全局民警的法律素养和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的能力。

(五)继续扩大公安机关普法宣传教育面。要将公安机关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面向社会作为重中之重,在学好、用好公安专业法的同时,加大对基本法的宣传教育力度,大力推进法制“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工地”,努力扩大普法教育的覆盖面,增加宣传活动的法治含量。要继续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在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中,要通过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主题讲座、观看法治影视作品等多种传统活动,使普法教育融入法制宣传教育的主流,不断提升全体公安民警的法治修养,从而形成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良好氛围。

(六)要继续抓好对外来流动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同时结合企业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各单位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同时,根据辖区特点,督促辖区内用工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外来流动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共同为他们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三、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部门要把加强法治文化宣传摆上工作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保障,加强检查督导,确保公安法治文化宣传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注重效果到位。

(二)务求实践创新。各单位、部门要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列入法治建设系列创建的规划计划,依据各自实际,创新工作思路,打造海盐公安法治建设新品牌。

(三)形成工作合力。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需要全县公安机关共同参与,各单位、部门要密切配合支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推进落实201*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四)加大宣传力度。在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中,各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所在辖区相关职能部门、社会团体、组织搞好普法宣传工作。要以各项活动为载体,组织民警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单位、进家庭、进新居民集居地,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宣传安全防范知识,增强群众和单位的法律知识和自我防范意识。要通过“110宣传日”“6.26、禁毒宣传日”、“11.9消防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警民恳谈问计于民”、“警民相约警务室”、“警务室开放日”等活动,组织民警进行普法宣传,广泛宣传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通过普法教育,要使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法治意识得到增强,社会执法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起到真实的效果。四、组织保障

(一)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XX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五五”普法最后一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单位年度工作重点来抓,确保“五五’’普法规划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个长期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XX各单位要加强同辖区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的联系,共同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建立组织领导机制。XX各单位部门要建立专门领导小组,明确单位领导工作职责,确定小组成员,组织开展工作,建立和完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

(四)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工作积极性,政治处、法制等部门要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督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承担起法制宣传教育重要职责,要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五)建立和完善学法制度。XX法制部门要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法制讲座、理论中心组学法、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和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纪委要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列入干部理论教育党风廉政教育工程。

扩展阅读:二0一0年普法

二0一0年普法、安全教育

青少年法制报会

前言

201*-201*年依法治理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法律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原则,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深化普法教育,提高国家机关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法律素质,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树立法制权威,把各项社会事业的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促进我县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同步发展。

为了使青少年从小学法、用法、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搞好安全防范,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发展环境,警民共建“平安校园”,圆满完成各项教学任务,经过努力,我们编写了这本教案,仅供参考。

第一课时

一、教学目的

1、使青少年从感性认识上,感到法律知识的重要性,树立从小学法、用法的重要观念。

2、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树立法制观念。3、学会应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4、青少年在校内校外安全防范。二、内容

1、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青少年如何应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树立远大理想,学习法律知识,从小立志,确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4、增强青少年自身保护意识,具备安全防范知识。三、授课时间(100分钟)四、教学方法

1、启发诱导,讲解法与谈话法相结合。

2、以案说法,由浅入深,生动形象,便于使青少年形成感性认识,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五、导入新课

未成年人有哪些合法权益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立法目的:

(第一条):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公民: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指具有本国国籍,依据宪法或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凡是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依照我国宪法和法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自由就是公民依法享有参加国家管理,参政议政的权利和在政治上享有表达个人见解和意愿的自由,主要包括几个方面的内容: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根据宪法,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1、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3、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4、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5、依照法律纳税;6、计划生育。

未成年人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力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0周岁至16周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法制教育报告2

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保护:1、家庭保护: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父母或者其它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父母或者其它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德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父母或者其它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前款所列行为,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照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2、学校保护:“贯彻教育方针,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

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学校不得使未成年人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送工读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工读学校应当对其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

殷雪梅教师是江苏省金坛市城南小学一年级班主任,在组织活动中,为了保护小学生,面对快速行驶的轿车,用手推开5名学生,自己被撞,抢救无效,壮烈牺牲。

3、社会保护: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组织及公民,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有关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不得允许未成年人的进入。

国家鼓励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文艺等单位和作家、科学家、艺术家及其他公民,创作或者提供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出版专门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国家给予扶持。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对流浪乞讨或者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负责交送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暂时无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容抚养。

任何组织和人个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不受侵犯。对有特殊天赋或者有突出成就的未成年人,国家、社会、家庭和学校应当为他们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4、司法保护: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应当照顾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并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

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一般不公开审理。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人民法院免除刑事处罚或者宣告缓刑以及被解除收容教养或者服刑期满释放的未成年人,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法制教育报告3

国内学者共认的青少年犯罪心理特征有以下几种:

1、崇尚享乐的人生观、价值观犯罪青少年在他们极低的认识水平和消极的生活体验上初步形成了人生观、价值观。他们崇尚享乐,“不吃不喝、一生白活。”“不偷不抢,爹娘白养”,享乐至上的人生观成了不少青少年进行违法犯罪的精神支柱。

2、认识片面、偏激,个别的形成了反社会心理

犯罪青少年由于他们的科学文化知识水平低、认识偏颇、观察社会现象片面,考虑问题简单直观,是非混淆,只看现象不看本质,只吸取同自己主观一致的部分,所以分析问题易极端或偏激。3、道德观念模糊

犯罪青少年不仅缺乏最基本的道德观念、道德水准,连起码的尊老爱幼等社会公德都没有。他们对光荣与耻辱、高尚与卑鄙、善美与丑恶等问题的认识评价,都与守法青少年不同。4、情绪不稳定,易冲动

情绪不稳定,表现为情感变化多端,喜怒无常,愤怒时十分凶残,高兴时也会出现某种极端行为。一般来说犯罪青少年的心理容量较小,容忍力较低,当他们的利益受到某种侵害或受到损失时,便会产生愤怒、绝望的情绪,一旦失去控制,就可能不顾一切地发泄自己的不满情绪,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这一点决定了他们犯罪的偶发性和残暴性。5、爱憎颠倒,好恶反常与一般青少年相比,犯罪青少年的意识水平较低,对许多事情分不清好坏,爱憎不清楚,常常对别人缺乏起码的尊重和同情心,甚至把自己的一切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以打人取乐,拿别人的肉体试刀子,把人打出血感到高兴,看到受伤害或被抢劫的人的痛苦表情觉得好玩。对父母、教师、亲友的开导规劝讨厌,情绪对抗,对同伙的吹捧感到自豪。6、情感淡漠,又常常感情用事

犯罪青少年对自己的父母亲人和教师同学没有深厚的情感,常常以自己的好恶来决定行动,分不清该干和不该干的界限,他们没有一般青少年的处事原则,只要情感上来,为哥儿们之间的“友情”进行自己想干的事情,缺乏之与人之间的亲密关系和正当交往,“谁对我好,我就对谁好”是他们的处事交友的原则。7、不切实际的需要

犯罪青少年当私欲膨胀时,往往不顾自己的条件和经济能力,不切实际的,把电影、电视、小说中的生活方式、谈情说爱、物质享受等,当作理想的现实去追求,当无法满足需要时,就会不择手段地走上犯罪道路。8、需要的内容不健康、不文明、低级庸俗

如何才能远离犯罪呢?作为新时代中学生,我们应当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克服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克服厌学思想,多与家长和老师沟通,虚心接受教师家长的批评指正。法制报告教案4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

对未成年人应当加强理想、道德、法制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对于达到义务教育年龄的未成年人,在进行上述教育的同时,应当进行预防犯罪的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预防犯罪的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结合常见多发的未成年人犯罪,对不同年龄的未成年人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司法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共产主义青年团、少年先锋队应当结合实际、组织、举办展览会、报告会、演讲会等多种形式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宣传活动。学校应当聘任从事法制教育的专职或兼职教师。学校根据条件可以聘请校外法律辅导员。

2、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未成年人擅自外出夜不归宿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其所在的寄宿制学校应当及时查找,或者向公安机关请示帮助。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或者在二十四小时内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或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发现有人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依法查处,对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其人身安全。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异的,离异双方对子女都有教育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因离异而不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举办各种形式的讲座、座谈、培训等活动,针对未成年人不同时期的生理、心理特点,介绍良好有效的教育方法、指导教师、未成年人的父母和其他监护人有效地防止、矫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对于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或者品行不良、影响恶劣、不适宜在学校工作的教职员工,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予以解聘或者辞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禁止中小学校附近开办营业性歌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公安机关应当加强中小学校周围环境的治安管理,及时制止、处理中小学校周围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维护中小学出售、出租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及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电子出版物。3、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

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构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六)多次偷窃;(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八)吸食、注射毒品;(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工读学校毕业的未成年人在升学、就业等方面,同普通学校毕业的学生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未成年人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因不满14周岁或者情节特别轻微的免予处罚的,可以予以训诫。未成年人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依法收容教养。

未成年人在被收容教养期间,执行机关应当保证其继续接受文化知识、法律知识或者职业技术教育,对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执行机关应当保证其继续接受义务教育。未成年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4、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预防

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对被拘留、逮捕和执行刑罚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当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未成年犯在被执行刑罚期间,执行机关应当加强对未成年犯的法制教育,对未成年犯进行职业技术教育。对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执行机关应当保证其继续接受义务教育。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对因不满16周岁而不予刑事处罚、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或者被判处非监禁刑罚、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被假释的未成年人,应当采取有效的帮教措施,协助司法机关做好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法律责任

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及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或者利用通讯、计算机网络等方式提供上述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及其信息的,没收读物、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违法所得,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单位有前款行为的,没收读物、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

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本法规定的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或者为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提供条件,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普法教育教案5

六、以案说法

全国有1.6万人死于非正常死亡1、201*年洛阳3.29事件。

2、云南大学马加爵杀死四个大学生在三市落网。3、犯罪嫌疑人黄勇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杀死28人,并且将尸体埋于自家院落和床下,手段极其凶残。黄勇本身也是一个热血青年,也谈过恋爱,受到恋爱失败的打击之后,丧失了斗志,精神空虚,考虑问题简单而且偏激。自制杀人木马,诱骗青少年上当,杀人之后感到有种成就感,这实质是一种心理变态。这起惨案事实上也暴露出我们青少年的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不强。我提醒大家特别是学习上遇到困难或者挫折时千万不能灰心丧气,自暴自弃,要吸取黄勇的教训,要培养自己顽强的心理素质,克服困难,勇往直前。4、8.15系列杀人案杨新海正阳杀68人201*年在河北落网

5、201*年夏天酒店乡刘清管庄袁雪丽女13岁信教自杀

6、201*年元月3日,西平县耿庄小学7名小学生因滑雪落水,4名小学生溺水死亡,最小的7岁,最大的12岁。7、201*年4月,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小梅17岁,被一位71岁的老头收养,目的是与他26岁的儿子结婚,结果,小梅用鼠药毒死这位老头的老婆和儿子,小梅也被判刑入狱。

8、201*年2月7日下午,在商丘市夏邑县胡桥乡崔集村,9岁女童陈晨被头朝下扔进了10米多深的机井,她凭自己的毅力在井内坚持了5个小时,最终被家人救出。

记者通过夏邑县公安局胡桥派出所获悉,凶手是年仅15岁的孙某,该乡孙庄村人,5年前父亲病故后母亲改嫁,现在跟着爷爷生活,据孙某交待,2月7日那天他被爷爷奶奶骂了一顿,心里有火无处发,就截住陈晨,把她撂在了井里,孙某已被刑拘,此案正在审理当中。从这个案例中分析,孙某的作案动机仅仅是发泄心里的怨恨,并不是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可见,未成年人法制观念的培养教育是何等的重要。9、201*年6月,北京网吧被烧一案,25人死亡,12人受伤,最后,经公安机关查获,纵火者竟是2位未成年人。10、201*年湖南衡阳,刘女士下班的路上,被两位蒙面歹徒抢劫,一人用手掐脖子,一人用刀顶着咽喉,抢走提包,包内有5000元人民币,手机一部和其它物品,后有十多人报案说谎,妄图打乱公安机关的侦察思路,后经过摸查,作案者为15岁的未成年人所为,一个叫小胖子,一个叫二五零,并破获了一个十多人的犯罪团伙,多为未成年人,共作案盗窃18起,伤害案件4起,作案标的6万多元。11、201*年登封市公安局打掉了一个涉案18人的特大盗窃、抢劫团伙。令人吃惊的是登封市区201*年下半年发生的150起入室盗窃案,其中112起系一个少年犯罪团伙所为,涉案金额达200余万元,最大的罪犯20岁,最小的12岁,赃物价值200余万元。犯罪团伙主犯竟是一个叫小波(化名)的15岁少年。

12、福建南平发生重大凶杀案,砍死砍伤13名,其中小学生8人,201*年3月23日7时20分,正逢孩子上学的时间,南平实验小学门口,一名中年男子,手持砍刀,连续砍杀13名学生。目前已有8名死亡,5名受伤,受伤的孩子目前正在南平中医院和市直医院全力抢救。据悉凶手是一名被辞退的社区医生,疑似精神病患者,希望同学们遵守作息时间,不在校门口逗留。经调查本次被砍伤的学生为6岁、7岁、8岁最大的12岁,8人死亡4男4女,一年级4人,二、三年级各一人,四年级2人。这次案件中歹徒高喊:不叫大家活命,嫌犯受制后声称对社会不满,在实验小学门口打扫卫生的环卫工人刘瑞英目击了现场,刘瑞英拿了一个大扫把救了三个孩子。

经调查,刑事案件犯罪率70%为青少年,其中40%为未成年人,并趋于智能化、暴力化和团伙化,这是多么发人深省的实事。

七、作业题

1、青少年有哪些合法权益?

2、青少年应如何从小立志努力学习,树立法制观念,成为对祖国有用的“四化”人才?

3、青少年在校生应该如何搞好校内、校外的自身安全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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