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发展和改革局201*年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半年小结
沙县发展和改革局201*年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半年小结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也是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上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综治委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县综治委《201*年沙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沙综治委[201*]12号)和县委、县政府颁发的201*年党政领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的要求,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平安建设各项措施,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为加快我县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将上半年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小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综治责任
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主要精神,学习县综治委《201*年沙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沙综治委[201*]12号),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沙县发展和改革局201*年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计划,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对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我局201*年综治工作与深化新一轮“平安沙县”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卓强任组长,负总责,副局长江振声、张远鸿任副组长,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组成,分管领导江振声副局长具体抓,由专人具体负责落实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平安建设各项工作。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切实把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和检查督促,按照《201*年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考评办法》及综治领导责任书,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综治委(办)部署的各项任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制度措施
加大综治与平安建设宣传力度。以争创“平安先行单位”为载体,以纪念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两个《决定》颁布20周年为契机,3月份组织开展法律咨询、墙报、宣传栏、张挂综治宣传横幅标语等形式多样的政法综治宣传月活动,掀起深化新一轮“平安沙县”建设活动热潮,营造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舆论氛围。通过开展宣传月活动,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对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深化“平安沙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法制观念、国家安全意识,崇尚科学,自觉抵制邪教,禁止“黄、赌、毒”。认真落实安全防范制度与措施。认真制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完善安全值班制度。全局各办公室上班期间特别是重大节假日,如元旦、春节、五一假期,每天都安排人员值班,领导带班,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值班人员在做好办公室内各项勤务工作的同时,切实搞好单位内部的防火、防盗、防爆炸、防毒、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确保了上半年本单位无工作责任事故,无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无干部职工违法犯罪。
三、开展排查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按照县综治委《关于全县集中开展综治“黑点”排查整治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沙综治委[201*]14号),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深化“平安沙县”建设工作,开展综治“黑点”排查整治专项活动,重点排查化解东门片区改造因房屋拆迁矛盾纠纷隐患;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在制定出台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大项目建设前,进行经济效益与社会稳定风险综合评估,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加强动态排查、控制、化解可能引发突发群体事件的苗头隐患,重视排查化解重大决策出台、重大项目建设中的不稳定因素,切实做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的发生;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局每季度召开一次班子会议研究安全工作,及时排查解决本单位的不安定因素,及时发现和掌握本单位的内部矛盾纠纷苗头,深入细致地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四、发挥职能作用,搞好村居共建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发改部门职能作用。在编制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及年度计划时,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主动与县政法部门协调沟通并与上级发改部门联系对接,了解掌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导向,积极向上申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深化“平安沙县”建设公检法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争取中央、省级预算内项目资金扶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把综治工作与平安建设作为挂点村和社区共建的一项中心工作来抓,积极参与凤岗街道东门社区、挂点村高砂镇冲厚村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组织开展一次走访挂钩联系点活动,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对挂钩联系点的指导和检查督促,并积极帮助挂钩联系点解决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切实履行和完成综治委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努力争创“平安先行单位”。
二○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扩展阅读:沙县发展和改革局201*年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总结
沙县发展和改革局201*年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总结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也是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综治委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科学决策、组织协调能力,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为加快我县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将我局201*年落实综治责任制和开展平安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统一重视,落实综治责任
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主要精神,学习县综治委《201*年沙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沙综治委[201*]12号),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沙县发展和改革局201*年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计划,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对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我局201*年综治工作与深化新一轮“平安沙县”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时调整充实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卓强任组长,负总责,副局长江振声、张远鸿任副组长,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组成,分管领导江振声副局长具体抓,由专人具体负责落实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平安建设各项工作,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切实把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和检查督促,按照县委、县政府颁发的201*年党政领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的要求及《201*年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考评办法》,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同时,把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实绩,列为干部、职工晋职晋级和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综治一票否决权制,积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综治委(办)部署的各项任务。
二、广泛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以争创“平安先行单位”为载体,以纪念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两个《决定》颁布20周年为契机,以宣传争创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安杯”为主题,按照县综治委的统一部署,3月初组织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动员大会,认真传达学习县综治委《关于开展政法综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沙综治委[201*]10号)等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政法综治宣传月活动,加大综治与平安建设宣传力度,3月份组织开展了法律咨询、墙报、宣传栏、张挂综治宣传横幅标语等形式多样的政法综治宣传月活动,掀起深化新一轮“平安沙县”建设活动热潮,营造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宣传活动氛围。为加强对开展政法综治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宣传月活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成立了政法综治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切实安排好、部署好、落实好宣传月活动,有效指导宣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通过认真学习讨论和开展宣传月活动,实施“六五”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对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深化“平安沙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参与意识,增强了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增强了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三、开展排查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按照县综治委《关于全县集中开展综治“黑点”排查整治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沙综治委[201*]14号),以及县委办、县政府办《转发〈沙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实施“三机制两体系一平台”工程创新综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沙委办[201*]52号),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深化“平安沙县”建设工作,开展综治“黑点”排查整治专项活动,重点排查化解东门片区改造因房屋拆迁矛盾纠纷隐患;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在制定出台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大项目建设前,进行经济效益与社会稳定风险综合评估,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加强动态排查、控制、化解可能引发突发群体事件的苗头隐患,重视排查化解重大决策出台、重大项目建设中的不稳定因素,切实做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的发生;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局每季度召开一次班子会议研究安全工作,及时排查解决本单位的不安定因素,及时发现和掌握本单位的内部矛盾纠纷苗头,深入细致地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为推动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创造安定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四、完善制度措施,提高防控能力
根据省、市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和县综治委《关于认真做好全国“两会”和建党90周年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通知》(沙综治委[201*]9号)要求,认真制定落实安全防范制度与措施,着力提升社会治安动态控制能力,加强局机关内部的安全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加强完善安全值班制度。全局各办公室上班期间特别是重大节假日,如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假期都安排人员值班,领导带班,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搞好单位内部办公场所的防火、防盗、防爆炸、防毒、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了年度本单位无工作责任事故,无发生火灾、盗窃、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无干部职工违法犯罪。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牢固树立国家安全观念,加强安全保密工作,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国家安全意识,倡导见义勇为,继续开展“每年一次,每人十元,向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献爱心”活动,弘扬社会正气,崇尚科学,自觉抵制邪教,禁止“黄、赌、毒”。
五、深化平安建设,提升争创水平
以争创“平安先行县”和“平安先行单位”为载体,使平安建设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平安建设人人有责、平安成果人人共享”的社会氛围,大力提升广大干部群众投身创建活动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认真实施“六五”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大力推行发改系统的平安建设。单位干部职工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达到95%以上,对党政领导抓综治工作的重视率达95%以上,对社会治安满意与基本满意率达95%以上,我局荣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授予全省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充分发挥发改部门职能作用。在编制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及年度计划时,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主动与县公检法司部门协调沟通并与上级发改部门联系对接,了解掌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导向,积极向上申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深化“平安沙县”建设公检法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争取中央、省级预算内项目资金扶持。今年以来已为县司法业务用房争取到中央预算内资金125万元、乡(镇)、街道司法所13.5万元。认真做好物价管理和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为推进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把综治工作与平安建设作为挂点村和社区共建的一项中心工作来抓,积极参与凤岗街道东门社区、挂点村高砂镇冲厚村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组织开展三次走访挂钩联系点活动,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对挂钩联系点的指导和检查督促,并积极帮助挂钩联系点解决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切实履行和完成综治委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继续保持“平安单位”建设成果,努力争创“平安先行单位”。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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