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血站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全面推进血站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
(201*201*年)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卫计生发〔201*〕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进一步加强血站核酸检测工作力度,落实《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工作目标,我委制定了《全面推进血站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201*201*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年4月26日
全面推进血站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
(201*201*年)
血站开展核酸检测是保证血液安全的重要举措。《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完善无偿献血服务体系,加强血站血液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积极推进血站核酸检测工作,提高血站实验室检测能力。到201*年,血液筛查核酸检测基本覆盖全国。为全面推进血站核酸检测工作,确保实现规划目标,不断提升血液安全水平,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在总结前段工作的基础上,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原则
(一)坚持统一规划,统筹资源。以省级行政区划为单位,统筹规划血站核酸检测实验室,合理配置相关资源,优化血站布局和结构。
(二)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发展。各地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制定血站核酸检测发展规划和策略,鼓励采血量较大、管理规范和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血站开展核酸检测。
(三)坚持强化基础,提高能力。以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为重点,强化人才培养,加强信息化建设力度,提升检测服务能力和实验室管理水平。二、工作目标和任务(一)工作目标。1.总体目标。
按照《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加强采供血服务能力建设。完善无偿献血服务体系,提高血站血液安全保障能力,积极推进血站核酸检测工作,提升血站实验室检测水平。到201*年,血液筛查核酸检测基本覆盖全国。
为实现上述目标,各地应当构建总体布局合理、资源配置高效、检测功能完善的血站核酸检测实验室网络。建立和完善血站实验室质量保证和控制体系,提高检测水平,保证质量,稳步推进集中化检测。
2.阶段目标。
201*年,东部地区血站核酸检测覆盖率应达到60%以上,省会城市应达到70%以上,其中北京和上海应达到80%以上;中部地区应当达到50%以上;西部地区应达到30%以上,省会城市应达到40%以上。
201*年,东部地区血站核酸检测覆盖率应达到70%以上,省会城市应达到80%以上,其中北京和上海应达到90%以上;中部地区应当达到60%以上;西部地区应达到50%以上。
201*年,东部地区血站核酸检测覆盖率应达到80%以上,省会城市应达到90%以上,其中北京和上海应达到100%;中部地区应当达到70%以上;西部地区应达到60%以上,省会城市应达到70%以上。
以上核酸检测覆盖率指核酸检测标本数量占总采血标本数量的比例。(二)工作任务。
1.做好血站核酸检测工作规划布局。合理配置血站实验室检测资源,充分发挥血液中心技术示范以及质量监督作用,逐步形成以“血液中心加强质量控制、基层血站延伸采供血服务”的模式,即“质控上收、服务下沉”。
2.加强质量管理和控制。加强管理,完善和落实核酸检测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建立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度,完善核酸检测模式下的实验室质量运行评价体系,整体提高血站实验室管理水平。
3.逐步扩大核酸检测范围。各省(区、市)应当充分发挥血液中心在质量管理、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方面的带头作用。优先支持采血量大、管理规范的中心血站开展核酸检测工作,在确保检测质量的基础上,逐步扩大检测覆盖范围。
4.稳步推行集中化检测。各省(区、市)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科学论证,合理配置资源,建立和完善有效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确定工作方案和流程,稳步推动以血液中心为主体的集中化检测工作进程,并保证至少有2处规范的核酸检测实验室互为备份。
三、工作要求
(一)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血站核酸检测相关管理制度、工作机制、操作规程等,建立核酸检测实验室质量体系,不断提高血站和血站实验室管理水平,确保核酸检测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
(二)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加强对血站实验室的建设、质量控制和监督管理,按要求开展实验室室间质量评价和室内质量控制工作,确保检测质量和安全。
(三)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建立人员培训体系和制度,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核酸检测相关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技术和管理能力,建立技术过硬、管理规范的人才队伍。
(四)推进信息化建设。各地应当建立和完善血站核酸检测信息系统;原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会同中国医学科学院输血研究所,做好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和评估,为持续改进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将血站核酸检测工作作为提高血液安全水平的核心任务,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和实施步骤,指导各级血站认真开展血液检测工作,保证临床用血需求和血液安全。
(二)加大投入,保障运行。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建立长期、稳定的投入机制,切实保障血站核酸检测及正常工作经费需求,统筹经费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发挥资金最大效益。
(三)积极探索,务求实效。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血站应当在工作中认真学习,深入研究,加强交流,及时总结,切实落实保障机制和管理制度,不断探索提高血液检测水平的有效方式,确保各地核酸检测工作取得实效。
扩展阅读:重庆市血站核酸检测项目工作方案
重庆市血站核酸检测项目工作方案
为提高血液检测技术水平,缩短经血传播疾病检测的“窗口期”,降低经输血传播疾病风险,最大限度保证临床用血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年血站核酸检测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1118号)要求,我市将在部分血站开展血液核酸检测工作。
一、项目目标
在市血液中心、万州中心血站分别建设1个核酸检测实验室,开展核酸检测工作。完成血液核酸检测设备及配套设备的配置、建立完善相关质量管理体系管理、组织开展人员培训、进行信息系统建设及数据统计分析。
二、项目内容
(一)市血液中心、万州中心血站各配备1台(套)核酸检测设备及1套用于样本运输、分离和储存等的配套设备(见附件2)。
(二)市血液中心、万州中心血站各培训5名核酸检测技术人员,开展核酸检测。
(三)开展信息系统标准化建设,并及时对数据进行收集、分析和评估。
(四)建立完善核酸检测实验室质量体系建设,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保证检测质量。
三、项目资金安排
根据《财政部、卫生部关于下达201*年公共卫生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社201*271号),中央财政给予我市中央资金补助508万元,分别给市血液中心、万州中心血站划拨资金254万元,其中160万元用于核酸检测设备购置,72万元用于核酸检测实验室配套设备购置,2万元用于人员培训,20万元用于实验室信息系统建设与数据统计分析。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见附件1。
四、工作要求
(一)项目开展单位市血液中心、万州中心血站要高度重视,根据项目目标和内容,建立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推动项目顺利实施,既要确保项目的顺利开展,又不影响血站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市血液中心、万州中心血站要按照血站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标准制定实验室建设、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信息系统建设和人员培训的相关工作方案,并报市卫生局备案。
(三)市血液中心和万州中心血站应严格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的有关规定,通过政府采购进行相关设备的招标采购工作,并将采购结果和工作进展及时报市卫生局。
(四)市血液中心和万州中心血站要加强对血站质量体系的建设和完善,特别是要完善核酸检测实验室质量体系建设,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保证检测质量。
(五)市卫生局、万州区卫生局对项目实施单位进行监管,开展工作督查和评价,推动项目顺利实施,确保项目任务目标的圆满完成。
附件:
1.重庆市血站核酸检测项目资金分配表
2.核酸检测实验室配套设备清单
附件1
201*年血站核酸检测项目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建设实单位验室数市血液中心万州中心血站合计1个1个2个1601603207272144设备购置配套设备培训人数5人5人10人补助资金224统计分析202040254254508人员培训信息系统建设与数据合计
附件2
核酸检测实验室配套设备清单
一、500L2-8℃医用冰箱二、大容量2-8℃低温离心机三、生物安全柜
四、无RNA酶专用真空试管去盖仪五、水净化设备
六、不间断电源系统(UPS)七、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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